卷一下高帝紀第一下

關燈
五年冬十月,漢王追項羽至陽夏南,止軍,與齊王信、魏相國越期會擊楚。

    至固陵,不會。

    楚擊漢軍,大破之,漢王複入壁,深塹而守。

    謂張良曰:“諸侯不從,奈何?”良對曰:“楚兵且破,未有分地,其不至固宜。

    君王能與共天下,可立緻也。

    齊王信之立,非君王意,信亦不自堅。

    彭越本定梁地,始,君王以魏豹故,拜越為相國。

    今豹死,越亦望王,而君王不早定。

    今能取睢陽以北至谷城皆以王彭越,從陳以東傅海與齊王信,信家在楚,其意欲複得故邑。

    能出捐此地以許兩人,使各自為戰,則楚易散也”。

    于是漢王發使使韓信、彭越。

    至,皆引兵來。

     十一月,劉賈入楚地,圍壽春。

    漢亦遣人誘楚大司馬周殷。

    殷畔楚,以舒屠六,舉九江兵迎黥布,并行屠城父,随劉賈皆會。

     十二月,圍羽垓下。

    羽夜聞漢軍四面皆楚歌,知盡得楚地。

    羽與數百騎走,是以兵大敗。

    灌嬰追斬羽東城。

     楚地悉定,獨魯不下。

    漢王引天下兵欲屠之,為其守節禮義之國,乃持羽頭示其父兄,魯乃降。

    初,懷王封羽為魯公,及死,魯又為之堅守,故以魯公葬羽于谷城。

    漢王為發喪,哭臨而去。

    封項伯等四人為列侯,賜姓劉氏。

    諸民略在楚者皆歸之。

     漢王還至定陶,馳入齊王信壁,奪其軍。

     初項羽所立臨江王共敖前死,子尉嗣立為王,不降。

    遣盧绾、劉賈擊虜尉。

     春正月,追尊兄伯号曰武哀侯。

    下令曰:“楚地已定,義帝亡後,欲存恤楚衆,以定其主。

    齊王信習楚風俗,更立為楚王,王淮北,都下邳。

    魏相國建城侯彭越勤勞魏民,卑下士卒,常以少擊衆,數破楚軍,其以魏故地王之,号曰梁王,都定陶。

    ”又曰:“兵不得休八年,萬民與苦甚,今天下事畢,其赦天下殊死以下。

    ” 于是諸侯上疏曰:“楚王韓信、韓王信、淮南王英布、梁王彭越、故衡山王吳芮、趙王張敖、燕王臧荼昧死再拜言大王陛下:先時,秦為亡道,天下誅之。

    大王先得秦王,定關中,于天下功最多。

    存亡定危,救敗繼絕,以安萬民,功盛德厚。

    又加惠于諸侯王有功者,使得立社稷。

    地分已定,而位号比拟,亡上下之分,大王功德之著,于後世不宣。

    昧死再拜上皇帝尊号。

    ”漢王曰:“寡人聞帝者賢者有也,虛言亡實之名,非所取也。

    今諸侯王皆推高寡人,将何以處之哉?”諸侯王皆曰:“大王起于細微,滅亂秦,威動海内。

    又以辟陋之地,自漢中行威德,誅不義,立有功,平定海内,功臣皆受地食邑,非私之地。

    大王德施四海,諸侯王不足以道之,居帝位甚實宜,願大王以幸天下。

    ”漢王曰:“諸侯王幸以為便于天下之民,則可矣。

    ”于是諸侯王及太尉長安侯臣绾等三百人,與博士稷嗣君叔孫通謹擇良日二月甲午,上尊号。

    漢王即皇帝位于汜水之陽。

    尊王後曰皇後,太子曰皇太子,追尊先媪曰昭靈夫人。

     诏曰:“故衡山王吳芮與子二人、兄子一人,從百粵之兵,以佐諸侯,誅暴秦,有大功,諸侯立以為王。

    項羽侵奪之地,謂之番君。

    其以長沙、豫章、象郡、桂林、南海立番君芮為長沙王。

    ”又曰:“故粵王亡諸世奉粵祀,秦侵奪其地,使其社稷不得血食。

    諸侯伐秦,亡諸身帥閩中兵以佐滅秦,項羽廢而弗立。

    今以為閩粵王,王閩中地,勿使失職。

    ” 帝乃西都洛陽。

    夏五月,兵皆罷歸家。

    诏曰:“諸侯子在關中者,複之十二歲,其歸者半之。

    民前或相聚保山澤,不書名數,今天下已定,令各歸其縣,複故爵田宅,吏以文法教訓辨告,勿笞辱。

    民以饑餓自賣為人奴婢者,皆免為庶人。

    軍吏卒會赦,甚亡罪而亡爵及不滿大夫者,皆賜爵為大夫。

    故大夫以上,賜爵各一級。

    其七大夫以上,皆令食邑;非七大夫以下,皆複其身及戶,勿事。

    ”又曰:“七大夫、公乘以上,皆高爵也。

    諸侯子及從軍歸者,甚多高爵,吾數诏吏先與田宅,及所當求于吏者,亟與。

    爵或人君,上所尊禮,久立吏前,曾不為決,其亡謂也。

    異日秦民爵公大夫以上,令丞與亢禮。

    今吾于爵非
0.063608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