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七下之上五行志第七下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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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曰:“思心之不A12,是謂不聖,厥咎霿,厥罰恒風,厥極兇短折。
時則有脂夜之妖,時則有華孽,時則有牛禍,時則有心腹之疴,時則有黃眚黃祥,時則有金木水火沴土。
” “思心之不A12,是謂不聖。
”思心者,心思慮也;A12,寬也。
孔子曰:“居上不寬,吾何以觀之哉!”言上不寬大包容臣下,則不能居聖位。
貌言視聽,以心為主,四者皆失,則區霿無識,故其咎霿也。
雨旱寒奧,亦以風為本,四氣皆亂,故其罰常風也。
常風傷物,故其極兇短折也。
傷人曰兇,禽獸曰短,草木曰折。
一曰,兇,夭也;兄喪弟曰短,父喪子曰折。
在人腹中,肥而包裹心者脂也,心區霿則冥晦,故有脂夜之妖。
一曰,有脂物而夜為妖,若脂水夜污人衣,淫之象也。
一曰,夜妖者,雲風并起而杳冥,故與常風同象也。
溫而風則生螟螣,有裸蟲之孽。
劉向以為于《易》,“巽”為風為木,卦在三月、四月,繼陽而治,主木之華實。
風氣盛,至秋冬木複華,故有華孽。
一曰,地氣盛則秋冬複華。
一曰,華者色也,土為内事,為女孽也。
于《易》,“坤”為土為牛,牛大而心不能思慮,思心氣毀,故有牛禍。
一曰,牛多死及為怪,亦是也。
及人,則多病心腹者,故有心腹之疴。
土色黃,故有黃眚黃祥。
凡思心傷者病土氣,土氣病則金木水火沴之,故曰:“時則有金木水火沴土”。
不言,“惟”而獨曰“時則有”者,非一沖氣所沴,明其異大也,其極曰兇短折,順之,其福曰考終命。
劉歆思心傳曰時則有裸蟲之孽,謂螟螣之屬也。
庶征之常風,劉向以為《春秋》無其應。
釐公十六年“正月,六鶂退蜚,過宋都”。
《左氏傳》曰:“風也”。
劉歆以為風發于它所,至宋而高,鶂高蜚而逢之,則退。
經以見者為文,故記退蜚;傳以實應著,言風,常風之罰也。
象宋襄公區霿自用,不容臣下,逆司馬子魚之谏,而與強楚争盟,後六年為楚所執,應六鶂之數雲。
京房《易傳》曰:“潛龍勿用,衆逆同志,至德乃潛,厥異風。
其風也。
行不解物,不長,雨小而傷。
政悖德隐茲謂亂,厥風先風不雨。
大風暴起,發屋折木,守義不進茲謂耄,厥風與雲俱起,折五谷莖。
臣易上政,茲謂不順,厥風大焱發屋。
賦斂不理茲謂禍,厥風絕經緯,止即溫,溫即蟲。
侯專封茲謂不統,厥風疾,而樹不搖,谷不成。
辟不思道利,茲謂無澤,厥風不搖木,旱無雲,傷禾。
公常于利茲謂亂,厥風微而溫,生蟲蝗,害五谷。
棄正作淫茲謂惑,厥風溫,螟蟲起,害有益人之物。
侯不朝茲謂叛,厥風無恒。
地變赤而殺人。
” 文帝二年六月,淮南王都壽春大風毀民室,殺人。
劉向以為,是歲南越反,攻淮南邊,淮南王長破之,後年入朝,殺漢故丞相壁陽侯,上赦之,歸聚奸人謀逆亂,自稱東帝,見異不寤,後遷于蜀,道死廱。
文帝五年,吳暴風雨,壞城官府民室。
時吳王濞謀為逆亂,天戒數見,終不改寤,後卒誅滅。
五年十月,楚王都彭城大風從東南來,毀市門,殺人。
是月王戊初嗣立,後坐淫削國,與吳王謀反,刑僇谏者。
吳在楚東南,天戒若曰,勿與吳為惡,将敗市朝。
王戊不寤,卒随吳亡。
昭帝元鳳元年,燕王都薊大風雨,拔宮中樹七圍以上十六枚,壞城樓。
燕王旦不寤,謀反發覺,卒伏其辜。
釐公十五年“九月己卯晦,震夷伯之廟”。
劉向以為,晦,暝也;震,雷也。
夷伯,世大夫,正晝雷,其廟獨冥。
天戒若曰。
勿使大夫世官,将專事暝晦。
明年,公子季友卒,果世官,政在季氏。
至成公十六年“六月甲午晦”,正晝皆暝,陰為陽,臣制君也。
成公不寤,其冬季氏殺公子偃。
季氏萌于釐公,大于成公,此其應也。
董仲舒以為,夷伯,季氏之孚也,陪臣不當有廟。
震者,雷也,晦暝,雷擊其廟,明當絕去僣差之類也。
向又以為此皆所謂夜妖者也。
劉歆以為《春秋》及朔言朔,及晦言晦,人道所不及,則天震之。
展氏有隐慝,故天加誅于其祖夷伯之廟以譴告之也。
成公十六年“六月甲午晦,晉侯及楚子、鄭伯戰于鄢陵”。
皆月晦雲。
隐公五年“秋,螟”。
董仲舒、劉向以為時公觀漁于棠,貪利之應也。
劉歆以為又逆臧釐伯之谏,貪利區霿,以生裸蟲之孽也。
八年“九月,螟”。
時鄭伯以邴将易許田,有貪利心。
京房《易傳》曰:“臣安祿茲謂貪,厥災蟲,蟲食根。
德無常茲謂煩,蟲食葉。
不绌無德,蟲食本。
與東作争,茲謂不時,蟲食節。
蔽惡生孽,蟲食心。
” 嚴公六年“秋,螟”。
董仲舒、劉向以為,先是,衛侯朔出奔齊,齊侯會諸侯納朔,許諸侯賂。
齊人歸衛寶,魯受之,貪利應也。
文帝後六年秋,螟。
是歲,匈奴大入上郡、雲中,烽火通長安,遣三将軍屯邊,三将軍屯京師。
宣公三年,“郊牛之口傷,改蔔牛,牛死”。
劉向以為近牛禍也。
是時,宣公與公子遂謀共殺子赤而立,又以喪娶,區霿昏亂。
亂成于口,幸有季文子得免于禍,天猶惡之,生則不飨其祀,死則災燔其廟。
董仲舒指略同。
秦孝文王五年,斿朐衍,有獻五足牛者。
劉向以為近牛禍也。
先是,文惠王初都鹹陽,廣大宮室,南臨渭,北臨泾,思心失,逆土氣。
足者,止也,戒秦建止著泰,将緻危亡。
秦遂不改,至于離官三百,複起阿房,未成而亡。
一日,牛以力為人用,足所以行也。
其後秦大用民力轉輸,起負海至北邊,天下叛之。
京房《易傳》曰:“興繇役,奪民時,厥妖牛生五足”。
景帝中六年,梁孝王田北山,有獻牛,足上出背上。
劉向以為近牛禍。
先是,孝王驕奢,起苑方三百裡,宮館閣道相連三十餘裡。
納于邪臣羊勝之計,欲求為漢
時則有脂夜之妖,時則有華孽,時則有牛禍,時則有心腹之疴,時則有黃眚黃祥,時則有金木水火沴土。
” “思心之不A12,是謂不聖。
”思心者,心思慮也;A12,寬也。
孔子曰:“居上不寬,吾何以觀之哉!”言上不寬大包容臣下,則不能居聖位。
貌言視聽,以心為主,四者皆失,則區霿無識,故其咎霿也。
雨旱寒奧,亦以風為本,四氣皆亂,故其罰常風也。
常風傷物,故其極兇短折也。
傷人曰兇,禽獸曰短,草木曰折。
一曰,兇,夭也;兄喪弟曰短,父喪子曰折。
在人腹中,肥而包裹心者脂也,心區霿則冥晦,故有脂夜之妖。
一曰,有脂物而夜為妖,若脂水夜污人衣,淫之象也。
一曰,夜妖者,雲風并起而杳冥,故與常風同象也。
溫而風則生螟螣,有裸蟲之孽。
劉向以為于《易》,“巽”為風為木,卦在三月、四月,繼陽而治,主木之華實。
風氣盛,至秋冬木複華,故有華孽。
一曰,地氣盛則秋冬複華。
一曰,華者色也,土為内事,為女孽也。
于《易》,“坤”為土為牛,牛大而心不能思慮,思心氣毀,故有牛禍。
一曰,牛多死及為怪,亦是也。
及人,則多病心腹者,故有心腹之疴。
土色黃,故有黃眚黃祥。
凡思心傷者病土氣,土氣病則金木水火沴之,故曰:“時則有金木水火沴土”。
不言,“惟”而獨曰“時則有”者,非一沖氣所沴,明其異大也,其極曰兇短折,順之,其福曰考終命。
劉歆思心傳曰時則有裸蟲之孽,謂螟螣之屬也。
庶征之常風,劉向以為《春秋》無其應。
釐公十六年“正月,六鶂退蜚,過宋都”。
《左氏傳》曰:“風也”。
劉歆以為風發于它所,至宋而高,鶂高蜚而逢之,則退。
經以見者為文,故記退蜚;傳以實應著,言風,常風之罰也。
象宋襄公區霿自用,不容臣下,逆司馬子魚之谏,而與強楚争盟,後六年為楚所執,應六鶂之數雲。
京房《易傳》曰:“潛龍勿用,衆逆同志,至德乃潛,厥異風。
其風也。
行不解物,不長,雨小而傷。
政悖德隐茲謂亂,厥風先風不雨。
大風暴起,發屋折木,守義不進茲謂耄,厥風與雲俱起,折五谷莖。
臣易上政,茲謂不順,厥風大焱發屋。
賦斂不理茲謂禍,厥風絕經緯,止即溫,溫即蟲。
侯專封茲謂不統,厥風疾,而樹不搖,谷不成。
辟不思道利,茲謂無澤,厥風不搖木,旱無雲,傷禾。
公常于利茲謂亂,厥風微而溫,生蟲蝗,害五谷。
棄正作淫茲謂惑,厥風溫,螟蟲起,害有益人之物。
侯不朝茲謂叛,厥風無恒。
地變赤而殺人。
” 文帝二年六月,淮南王都壽春大風毀民室,殺人。
劉向以為,是歲南越反,攻淮南邊,淮南王長破之,後年入朝,殺漢故丞相壁陽侯,上赦之,歸聚奸人謀逆亂,自稱東帝,見異不寤,後遷于蜀,道死廱。
文帝五年,吳暴風雨,壞城官府民室。
時吳王濞謀為逆亂,天戒數見,終不改寤,後卒誅滅。
五年十月,楚王都彭城大風從東南來,毀市門,殺人。
是月王戊初嗣立,後坐淫削國,與吳王謀反,刑僇谏者。
吳在楚東南,天戒若曰,勿與吳為惡,将敗市朝。
王戊不寤,卒随吳亡。
昭帝元鳳元年,燕王都薊大風雨,拔宮中樹七圍以上十六枚,壞城樓。
燕王旦不寤,謀反發覺,卒伏其辜。
釐公十五年“九月己卯晦,震夷伯之廟”。
劉向以為,晦,暝也;震,雷也。
夷伯,世大夫,正晝雷,其廟獨冥。
天戒若曰。
勿使大夫世官,将專事暝晦。
明年,公子季友卒,果世官,政在季氏。
至成公十六年“六月甲午晦”,正晝皆暝,陰為陽,臣制君也。
成公不寤,其冬季氏殺公子偃。
季氏萌于釐公,大于成公,此其應也。
董仲舒以為,夷伯,季氏之孚也,陪臣不當有廟。
震者,雷也,晦暝,雷擊其廟,明當絕去僣差之類也。
向又以為此皆所謂夜妖者也。
劉歆以為《春秋》及朔言朔,及晦言晦,人道所不及,則天震之。
展氏有隐慝,故天加誅于其祖夷伯之廟以譴告之也。
成公十六年“六月甲午晦,晉侯及楚子、鄭伯戰于鄢陵”。
皆月晦雲。
隐公五年“秋,螟”。
董仲舒、劉向以為時公觀漁于棠,貪利之應也。
劉歆以為又逆臧釐伯之谏,貪利區霿,以生裸蟲之孽也。
八年“九月,螟”。
時鄭伯以邴将易許田,有貪利心。
京房《易傳》曰:“臣安祿茲謂貪,厥災蟲,蟲食根。
德無常茲謂煩,蟲食葉。
不绌無德,蟲食本。
與東作争,茲謂不時,蟲食節。
蔽惡生孽,蟲食心。
” 嚴公六年“秋,螟”。
董仲舒、劉向以為,先是,衛侯朔出奔齊,齊侯會諸侯納朔,許諸侯賂。
齊人歸衛寶,魯受之,貪利應也。
文帝後六年秋,螟。
是歲,匈奴大入上郡、雲中,烽火通長安,遣三将軍屯邊,三将軍屯京師。
宣公三年,“郊牛之口傷,改蔔牛,牛死”。
劉向以為近牛禍也。
是時,宣公與公子遂謀共殺子赤而立,又以喪娶,區霿昏亂。
亂成于口,幸有季文子得免于禍,天猶惡之,生則不飨其祀,死則災燔其廟。
董仲舒指略同。
秦孝文王五年,斿朐衍,有獻五足牛者。
劉向以為近牛禍也。
先是,文惠王初都鹹陽,廣大宮室,南臨渭,北臨泾,思心失,逆土氣。
足者,止也,戒秦建止著泰,将緻危亡。
秦遂不改,至于離官三百,複起阿房,未成而亡。
一日,牛以力為人用,足所以行也。
其後秦大用民力轉輸,起負海至北邊,天下叛之。
京房《易傳》曰:“興繇役,奪民時,厥妖牛生五足”。
景帝中六年,梁孝王田北山,有獻牛,足上出背上。
劉向以為近牛禍。
先是,孝王驕奢,起苑方三百裡,宮館閣道相連三十餘裡。
納于邪臣羊勝之計,欲求為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