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四十八 列傳第三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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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元五年七月十七日,以疾卒于上都之炭山。

    弟文忠,時為樞密僉院,乞護喪南還,帝甚憫之。

    泰定中,贈明威將軍、僉右衛使司事、上騎都尉、隴西郡伯。

     文用字彥材,俊之第三子也。

    生十歲,父死,長兄文炳教諸弟有法。

    文用學問早成,弱冠試詞賦中選。

    時以真定藁城奉莊聖太後湯沐,庚戌,太後命擇邑中子弟來上,文用始從文炳謁太後于和林城。

    世祖在潛藩,命文用主文書,講說帳中,常見許重。

     癸醜,世祖受命憲宗自河西征雲南大理。

    文用與弟文忠從軍,督糧械,贊軍務。

    丁巳,世祖令授皇子經,是為北平王、雲南王也。

    又命召遺老竇默、姚樞、李俊民、李冶、魏璠於四方。

    己未,伐宋,文用發沿邊蒙古、漢人諸軍,理軍需。

    將攻鄂州,宋賈似道、呂文德將兵來拒,水陸軍容甚盛。

    九月,世祖臨江閱戰,文炳求先進戰,文用與文忠固請偕行,世祖親料甲冑,擇大艦授之,大破宋師。

     世祖即位,建元中統。

    文用持詔宣諭邊郡,且擇諸軍充侍衛,七月還朝。

    中書左丞張文謙宣撫大名等路,奏文用為左右司郎中。

    二年八月,以兵部郎中參議都元帥府事。

    三年,李璮叛據濟南,從元帥闊闊帶統兵誅之,山東平。

    阿朮奉詔伐宋,召文用為其屬,文用辭曰:「新制,諸侯緫兵者,其子弟勿復任兵事。

    今吾兄文炳,以經略使緫重兵鎮山東,我不當行。

    」阿朮曰:「潛邸舊臣,不得引此為說。

    」文用謝病不行。

     至元改元,召為西夏中興等路行省郎中。

    中興自渾都海之亂,民間相恐動,竄匿山谷。

    文用至,鎮之以靜,乃為書置通衢諭之,民乃安。

    始開唐來、漢延、秦家等渠,墾中興、西涼、甘、肅、瓜、沙等州之土為水田若幹,於是民之歸者戶四五萬,悉授田種,頒農具;更造舟置黃河中,受諸部落及潰叛之來降者。

     時諸王隻必鐵木兒鎮西方,其下縱橫,需索無筭,省臣不能支,文用坐幕府,輒面折以法。

    其徒積忿,譖文用於王,王怒,召文用,使左右雜問之,意叵測。

    文用曰:「我天子命吏,非汝等所當問,請得與天子所遣為王傅者辨之。

    」王即遣其傅訊文用。

    其傅中朝舊臣,不肯順王意。

    文用謂之曰:「我漢人,生死不足計。

    所恨者,仁慈寬厚如王,以重戚鎮遠方,而其下毒虐百姓,淩暴官府,傷王威名,於事體不便。

    」因歷指其不法者數十事,其傅驚起,去白王,王即召文用謝之曰:「非郎中,我殆不知。

    郎中持此心事朝廷,宜勿怠。

    」自是譖不行而省府事頗立。

    二年,入奏經略事宜還,以上旨行之,中興遂定。

     八年,立司農司,授山東東西道巡行勸農使。

    山東自更叛亂,野多曠土,文用巡行勸勵,無間幽僻。

    入登州境,見其墾闢有方,以郡守移剌某為能,作詩表異之。

    於是列郡鹹勸,地利畢興,五年之間,政績為天下勸農使之最。

    十二年,丞相安童奏文用為工部侍郎,代紇石裡。

    紇石裡,阿合馬私人也。

    其徒既讒間安童罷相,即使鷹監奏曰:「自紇石裡去,工部侍郎不給鷹食,鷹且瘦死。

    」帝怒,促召治之,因急捕文用入見,帝望見曰:「董文用乃為爾治鷹食者耶!」置不問,別令取給有司。

     十三年,出文用為衛輝路緫管,佩金虎符。

    郡當衝要,民為兵者十之九,餘皆單弱貧病,不堪力役。

    會初得江南,圖籍、金玉、財帛之運,日夜不絕于道,警衛輸輓,日役數千夫。

    文用憂之曰:「吾民弊矣,而又重妨耕作,殆不可。

    」乃從轉運主者言:「州縣吏卒,足以備用,不必重煩吾民也。

    」主者曰:「汝言誠然,萬一有不虞,則罪將誰歸!」文用即手書具官姓名保任之。

    民得以時耕,而運事亦不廢。

    諸郡運江淮粟于京師,衛當運十五萬石,文用曰:「民籍可役者無幾,且江淮風水,舟不能以時至,而先為期會,是未運而民已困矣。

    」乃集旁郡通議,立驛置法,民力以舒。

     十四年,詣汴漕司言事。

    適漕司議通沁水北東合流禦河以便漕者,文用曰:「衛為郡,地最下,大雨時行,沁水輒溢出百十裡間;雨更甚,水不得達于河,即浸淫及衛,今又引之使來,豈惟無衛,將無大名、長蘆矣。

    」會朝廷遣使相地形,上言:「衛州城中浮屠最高者,纔與沁水平,勢不可開也。

    」事遂寢。

     十六年,受代歸田裡,茅茨數椽,僅避風雨,讀書賦詩,怡然燕居。

    裕宗在東宮,數為臺臣言:「董文用勳舊忠良,何以不見用!」十八年,臺臣奏起文用為山北遼東道提刑按察使,不赴。

     十九年,朝廷選用舊臣,召文用為兵部尚書。

    自是朝廷有大議,未嘗不與聞。

    二十年,江淮省臣有欲專肆而忌廉察官,建議行臺隸行省,狀上,集朝臣議之。

    文用議曰:「不可。

    禦史臺,譬之卧虎,雖未噬人,人猶畏其為虎也。

    今虛名僅存,紀綱猶不振,一旦摧抑之,則風采薾然,無可復望者矣。

    昔阿合馬用事時,商賈賤役,皆行賄入官,及事敗,欲盡去其人,廷議以為不可,使阿合馬售私恩,而朝廷驟斂怨也。

    乃使按察司劾去其不可者,然後吏有所憚,民有所赴訴。

    則是按察司者,國家當飭勵之,不可摧抑也。

    」悉從文用議。

     轉禮部尚書,遷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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