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 本紀第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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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宗三
三年春正月癸未朔,暹番、沒剌由、羅斛諸國,各以方物來貢。
賜暹番世子虎符。
丙戌,太陰犯太白。
己醜,中書省臣言:「天變屢見,大臣宜依故事引咎避位。
」帝曰:「此漢人所說耳,豈可一一聽從耶!卿但擇可者任之。
」庚寅,詔遣使問民疾苦。
除本年內郡包銀、俸鈔。
免江南夏稅十分之三。
增給小吏俸米。
置各路惠民局,擇良醫主之。
封藥木忽而為定遠王,賜金印。
命中書省:自今後妃、諸王所需,非奉旨勿給;各位擅置官府,紊亂選法者,戒飭之。
辛卯,詔諸行省謹視各翼病軍。
浙西肅政廉訪使王遇犯贓罪,託權幸規免,命禦史臺鞫治之。
壬辰,安置高麗陪臣趙仁規於安西、崔沖紹於鞏昌,並笞而遣之,以正其附王謜擅命妄殺之罪。
復以王昛為高麗王,遣工部尚書也先鐵木而、翰林待制賈汝舟齎詔往諭之。
追收別鐵木而、脫脫合兒魯行軍印。
中書省臣言:「比年公帑所費,動輒鉅萬,歲入之數,不支半歲,自餘皆借及鈔本。
臣恐理財失宜,鈔法亦壞。
」帝嘉納之。
仍令諭月赤察而等自今一切賜與皆勿奏。
癸巳,以江南軍數多闕,官吏因而作弊,詔禁飭之。
以荅剌罕哈剌哈孫為中書左丞相。
丁酉,太陰犯西垣上將。
戊戌,太陰犯右執法。
辛醜,括諸路馬,隸蒙古軍籍者免之。
乙巳,太白經天。
二月癸醜朔,車駕幸柳林。
丁巳,完澤等奏銓定省部官,以次引見,帝皆允之。
仍諭六部官曰:「汝等事多稽誤,朕昔未知其人為誰。
今既閱視,且知姓名,其洗心滌慮,各欽乃職。
復蹈前失,罪不汝貸。
」罷四川、福建等處行中書省,陝西行禦史臺,江東、荊南、淮西三道宣慰司。
置四川、福建宣慰司都元帥府及陝西漢中道肅政廉訪司。
廣和林、甘州城。
詔縉山縣民戶為勢家所蔽者,悉還縣定籍。
壬戌,詔諭江浙、河南江北兩省軍民。
乙巳,熒惑犯五諸侯。
壬申,加解州鹽池神惠康王曰廣濟,資寶王曰永澤;泉州海神曰護國庇民明著天妃;浙西鹽官州海神曰靈感弘祐公;吳大夫伍員曰忠孝威惠顯聖王。
金齒國遣使來貢方物。
庚辰,車駕幸上都。
三月癸巳,緬國世子信合八的奉表來謝賜衣,遣還。
命妙慈弘濟大師、江浙釋教緫統補陀僧一山齎詔使日本,詔曰:「有司奏陳:向者世祖皇帝嘗遣補陀禪僧如智及王積翁等兩奉璽書通好日本,鹹以中途有阻而還。
爰自朕臨禦以來,綏懷諸國,薄海內外,靡有遐遺,日本之好,宜復通問。
今如智已老,補陀寧一山道行素高,可今往諭,附商舶以行,庶可必達。
朕特從其請,蓋欲成先帝遺意耳。
至於惇好息民之事,王其審圖之。
」甲午,命何榮祖等更定律令。
詔軍官受贓罪,重者罷職,輕者降其散官,或決罰就職停俸,期年許令自效。
戊戌,熒惑犯輿鬼。
陞禦史臺殿中司秩五品。
乙巳,行禦史臺劾平章教化受財三萬餘錠,教化復言平章的裡不花領財賦時盜鈔三十萬錠,及行臺中丞張閭受李元善鈔百錠,敕俱勿問。
戊申,減江南諸道行臺禦史大夫一員。
賜和林軍鈔十萬錠。
夏四月辛亥朔,駙馬蠻子台所部匱乏,以糧十三萬石賑之。
己未,太陰犯上將。
丙寅,填星犯輿鬼。
太陰犯心。
庚午,申嚴江浙、兩淮私鹽之禁,巡捕官驗所獲遷賞。
辛未,禁和林戍軍竄名他籍。
自通州至兩淮漕河,置巡防捕盜司凡十九所。
己卯,以禮部尚書月古不花為中書左丞。
賜和林軍鈔五十萬錠、帛四十萬匹、糧二萬石,仍命和林宣慰司市馬五千匹給之。
遼東開元、鹹平蒙古、女直等人乏食,以糧二萬五百石、布三千九百匹賑之。
五月壬午,罷江南諸路釋教緫統所。
丙申,太陰犯南鬥。
海南速古臺、速龍探、奔奚裡諸番以虎象及桫羅木舟來貢。
己亥,太白犯畢。
庚子,免山東也速帶而牧地歲輸粟之半。
禁阿而刺部,毋於廣平牧馬。
庚子,復征東行中書省,以福建平海省平章政事闊裡吉思為平章政事。
是月,鄂、嶽、漢陽、興國、常、澧、潭、衡、辰、沅、寶慶、常寧、桂陽、茶陵旱,免其酒課、夏稅;江陵路旱、蝗,弛其湖泊之禁;仍並以糧賑之。
六月辛亥,兀魯兀敦慶童擅殺所部軍之逃亡者,命樞密院戒之。
癸醜,罷大名路所獻黃河故道田輸租。
戊午,申禁海商以人馬兵杖往諸蕃貿易者。
以福建州縣官類多色目、南人,命自今以漢人參用。
禁福建民冒稱權豪佃戶,規免門役。
庚申,太陰掩房。
丁卯,熒惑犯右執法。
壬申,歲星晝見。
賜和林戍軍鈔一百四十萬錠,鷹師五十萬一千餘錠。
秋七月己卯朔,太白犯井。
庚辰,中書省臣言:「江南諸寺佃戶五十餘萬,本皆編民,自楊緫攝冒入寺籍,宜加釐正。
」從之。
丙申,揚州、淮安屬縣蝗,在地者為鶖啄食,飛者以翅擊死,詔禁捕鶖。
丁未,太陰犯輿鬼。
八月己酉朔,日有食之。
丁巳,太陰犯箕。
戊辰,太白犯軒轅大星。
己巳,太陰犯五車星。
賜定遠王藥木忽而所部鈔萬五千錠。
是月,汴梁、大都、河間水,隆興、平灤、大同、宣德等路雨雹。
九月癸未,聖誕節,駐蹕古柵,受諸王百官賀。
庚寅,置河東山西鐵冶提舉司。
壬辰,流星色赤,尾長丈餘,其光燭地,起自河鼓,沒於牽牛之西,有聲如雷。
癸巳,罷括宋手號軍。
乙未,太陰犯昴距星。
丁酉,太白犯左執法。
己亥,車駕還大都。
揚州、淮安旱,免其田租。
冬十月戊申朔,有事于太廟。
壬子,冊伯嶽吾氏為皇後。
甲寅,復立海北海南道肅
賜暹番世子虎符。
丙戌,太陰犯太白。
己醜,中書省臣言:「天變屢見,大臣宜依故事引咎避位。
」帝曰:「此漢人所說耳,豈可一一聽從耶!卿但擇可者任之。
」庚寅,詔遣使問民疾苦。
除本年內郡包銀、俸鈔。
免江南夏稅十分之三。
增給小吏俸米。
置各路惠民局,擇良醫主之。
封藥木忽而為定遠王,賜金印。
命中書省:自今後妃、諸王所需,非奉旨勿給;各位擅置官府,紊亂選法者,戒飭之。
辛卯,詔諸行省謹視各翼病軍。
浙西肅政廉訪使王遇犯贓罪,託權幸規免,命禦史臺鞫治之。
壬辰,安置高麗陪臣趙仁規於安西、崔沖紹於鞏昌,並笞而遣之,以正其附王謜擅命妄殺之罪。
復以王昛為高麗王,遣工部尚書也先鐵木而、翰林待制賈汝舟齎詔往諭之。
追收別鐵木而、脫脫合兒魯行軍印。
中書省臣言:「比年公帑所費,動輒鉅萬,歲入之數,不支半歲,自餘皆借及鈔本。
臣恐理財失宜,鈔法亦壞。
」帝嘉納之。
仍令諭月赤察而等自今一切賜與皆勿奏。
癸巳,以江南軍數多闕,官吏因而作弊,詔禁飭之。
以荅剌罕哈剌哈孫為中書左丞相。
丁酉,太陰犯西垣上將。
戊戌,太陰犯右執法。
辛醜,括諸路馬,隸蒙古軍籍者免之。
乙巳,太白經天。
二月癸醜朔,車駕幸柳林。
丁巳,完澤等奏銓定省部官,以次引見,帝皆允之。
仍諭六部官曰:「汝等事多稽誤,朕昔未知其人為誰。
今既閱視,且知姓名,其洗心滌慮,各欽乃職。
復蹈前失,罪不汝貸。
」罷四川、福建等處行中書省,陝西行禦史臺,江東、荊南、淮西三道宣慰司。
置四川、福建宣慰司都元帥府及陝西漢中道肅政廉訪司。
廣和林、甘州城。
詔縉山縣民戶為勢家所蔽者,悉還縣定籍。
壬戌,詔諭江浙、河南江北兩省軍民。
乙巳,熒惑犯五諸侯。
壬申,加解州鹽池神惠康王曰廣濟,資寶王曰永澤;泉州海神曰護國庇民明著天妃;浙西鹽官州海神曰靈感弘祐公;吳大夫伍員曰忠孝威惠顯聖王。
金齒國遣使來貢方物。
庚辰,車駕幸上都。
三月癸巳,緬國世子信合八的奉表來謝賜衣,遣還。
命妙慈弘濟大師、江浙釋教緫統補陀僧一山齎詔使日本,詔曰:「有司奏陳:向者世祖皇帝嘗遣補陀禪僧如智及王積翁等兩奉璽書通好日本,鹹以中途有阻而還。
爰自朕臨禦以來,綏懷諸國,薄海內外,靡有遐遺,日本之好,宜復通問。
今如智已老,補陀寧一山道行素高,可今往諭,附商舶以行,庶可必達。
朕特從其請,蓋欲成先帝遺意耳。
至於惇好息民之事,王其審圖之。
」甲午,命何榮祖等更定律令。
詔軍官受贓罪,重者罷職,輕者降其散官,或決罰就職停俸,期年許令自效。
戊戌,熒惑犯輿鬼。
陞禦史臺殿中司秩五品。
乙巳,行禦史臺劾平章教化受財三萬餘錠,教化復言平章的裡不花領財賦時盜鈔三十萬錠,及行臺中丞張閭受李元善鈔百錠,敕俱勿問。
戊申,減江南諸道行臺禦史大夫一員。
賜和林軍鈔十萬錠。
夏四月辛亥朔,駙馬蠻子台所部匱乏,以糧十三萬石賑之。
己未,太陰犯上將。
丙寅,填星犯輿鬼。
太陰犯心。
庚午,申嚴江浙、兩淮私鹽之禁,巡捕官驗所獲遷賞。
辛未,禁和林戍軍竄名他籍。
自通州至兩淮漕河,置巡防捕盜司凡十九所。
己卯,以禮部尚書月古不花為中書左丞。
賜和林軍鈔五十萬錠、帛四十萬匹、糧二萬石,仍命和林宣慰司市馬五千匹給之。
遼東開元、鹹平蒙古、女直等人乏食,以糧二萬五百石、布三千九百匹賑之。
五月壬午,罷江南諸路釋教緫統所。
丙申,太陰犯南鬥。
海南速古臺、速龍探、奔奚裡諸番以虎象及桫羅木舟來貢。
己亥,太白犯畢。
庚子,免山東也速帶而牧地歲輸粟之半。
禁阿而刺部,毋於廣平牧馬。
庚子,復征東行中書省,以福建平海省平章政事闊裡吉思為平章政事。
是月,鄂、嶽、漢陽、興國、常、澧、潭、衡、辰、沅、寶慶、常寧、桂陽、茶陵旱,免其酒課、夏稅;江陵路旱、蝗,弛其湖泊之禁;仍並以糧賑之。
六月辛亥,兀魯兀敦慶童擅殺所部軍之逃亡者,命樞密院戒之。
癸醜,罷大名路所獻黃河故道田輸租。
戊午,申禁海商以人馬兵杖往諸蕃貿易者。
以福建州縣官類多色目、南人,命自今以漢人參用。
禁福建民冒稱權豪佃戶,規免門役。
庚申,太陰掩房。
丁卯,熒惑犯右執法。
壬申,歲星晝見。
賜和林戍軍鈔一百四十萬錠,鷹師五十萬一千餘錠。
秋七月己卯朔,太白犯井。
庚辰,中書省臣言:「江南諸寺佃戶五十餘萬,本皆編民,自楊緫攝冒入寺籍,宜加釐正。
」從之。
丙申,揚州、淮安屬縣蝗,在地者為鶖啄食,飛者以翅擊死,詔禁捕鶖。
丁未,太陰犯輿鬼。
八月己酉朔,日有食之。
丁巳,太陰犯箕。
戊辰,太白犯軒轅大星。
己巳,太陰犯五車星。
賜定遠王藥木忽而所部鈔萬五千錠。
是月,汴梁、大都、河間水,隆興、平灤、大同、宣德等路雨雹。
九月癸未,聖誕節,駐蹕古柵,受諸王百官賀。
庚寅,置河東山西鐵冶提舉司。
壬辰,流星色赤,尾長丈餘,其光燭地,起自河鼓,沒於牽牛之西,有聲如雷。
癸巳,罷括宋手號軍。
乙未,太陰犯昴距星。
丁酉,太白犯左執法。
己亥,車駕還大都。
揚州、淮安旱,免其田租。
冬十月戊申朔,有事于太廟。
壬子,冊伯嶽吾氏為皇後。
甲寅,復立海北海南道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