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則 蜃樓可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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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叫鄭阿福。

    ”我笑道:“那麼鄭桐是什麼意思呢?”回答說:“不過是字而已。

    ”我說:“當今,人們的字都是兩個字,隻有古人才有一個字作字的。

    這麼說你是古人了?”回答說:“我的字其實是鄭奕桐。

    ”我說:“啊!你原來是個專門挑唆人打官司從中謀利的家夥!既然簽名畫押,豈有舍不得一個全名,隻寫一半的道理?你竟敢施展鬼蜮伎倆欺騙我嗎?”我再傳陳舉人對質,問他道:“你認識這是什麼人嗎?”陳說:“這人是梅花鄉的訟棍,專門挑唆人打官司,無所不為。

    他曾擔任鹽埠的頭子販私鹽起家。

    後來又充任約長、保長,都遭斥責革除。

    現在是武生鄭綿弦,被蕭振綱雇來當袒護他的假證人的。

    捐銀納票以求官,不是小事情。

    百兩銀子,很重的囑托呀。

    如果真有捐納監銀互相來往的事情,城内的正人君子,不可勝數,難道就沒有彼此的朋友可以邀約作證?而必須把這個離縣城二十多裡的梅花鄉有名的訟棍作為證人,以顯示此事重要嗎?”鄭桐依仗着他是武秀才,不能上刑,硬是狡辯不說實話。

     我喝斥他退下。

    心想:年輕人狡猾多變,不好審問,隻有蕭嘉福年紀已大,性格老成,還有樸實直率之氣。

    特傳他上堂,對他說:“你們的事情,我已全部知曉。

    這個證人鄭桐不是好人,已被我揭穿了老底,名字不能隐瞞,他的機關全洩露了。

    你兒子年少,性情狂暴,不懂法律。

    你是個老成君子,竟辦出這種事情,不是我所希望看到的。

    我知道你有愛子之心,不忍心看到兒子受刑。

    說謊話乃是權宜之計,不是你的本心。

    但是話既說出口,就要想到後果。

    人家被你的兒子毆打侮辱到這種地步,你還想詐騙人家一百二十兩銀子,天地之間有這種荒謬的道理嗎?你既然已經把捐銀負約作為口實告狀,那麼,這一百二十兩銀子就非為你追補賠償不可。

    你認為陳舉人的銀子就可以通過詐騙的辦法得到嗎?你也不想一想,陳家雖然家族大小、力量強弱不能與你們蕭家相比,可平白無故地讓人勒詐百多兩銀子,就是孩子也不能甘心!詐騙的人不肯了結,被詐的人也不肯了結。

    如果陳家得到申述,把事情真相弄明,那麼你們父子和鄭綿弦,就都是極壞的地痞流氓。

    如按律定罪,還能活命嗎?我可憐你老成樸實,所以實話相告,你今天可不要欺騙我啊!打架鬥毆,尋常小事,雖是犯罪,還可寬恕。

    地痞流氓之類惡人,法律是不能赦免的。

    何去何從,隻有靠你們父子自己抉擇了。

    ” 蕭嘉福于是漸漸改變他原來的口供,說:“那一百二十兩捐銀,五月間陳家就已交還了。

    ”我說:“不對!銀兩既然已經還清,豈有仍保留文約不交還對方的道理?你捐納銀兩是沒有的事情,文書是假造的,兩句話就說清了。

    你兒子既然是樂舞武生,我不給他上刑,也不呈文革除他功名,保全他的面子好了。

    ”蕭嘉福說道:“大人真是見識高明。

    這事實在不是我的本心,隻是愛子心切罷了。

    請求大人憐惜我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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