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則 忍心長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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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嫁禍于人,我至死不服!” 馬氏說:“我從二十歲就守寡,苦守兩個兒子,如今已經七十歲,成天大門不出,二門不到,非禮不言,非禮不動,怎麼會勸人改嫁做傷風敗俗之事?若有這種事,那麼從前守寡守節全都是假的了。

    林賢娘這個婦道人家傷天害理,不顧十多年結發夫妻的深厚情意,甘心翻臉改嫁他人,又竟敢公然誣蔑丈夫不是公婆親生,吃喝嫖賭作強盜。

    明明家裡房舍堅好,卻說沒有住室;明明兒子在家,卻說被賣掉。

    這樣的女人,什麼話不敢說?什麼謠不敢造?難道還能把她的話當真嗎?”于是,我遍問鄰居陳孫典,本家劉紹萬、劉國來、劉文忠,保長楊鼎顯。

    大家都說劉公喜一向安分守己,善良忠厚,從未有這種不正當的醜行。

    他靠做小買賣為生,不曾賭博,家中房舍堅固完好。

    他和劉文實隔村而住,從未賣過孩子。

     再提林賢娘審問,我問她:“你說劉公喜賣了你的兒子,有此事嗎?”她說:“有此事。

    ”“賣給誰了?”她回答說:“賣給公公劉國奕了。

    ”劉國奕聽到這話,哭着說:“天啊!公喜是我夫妻親生之子,公喜的兒子,是我的孫子,怎麼談得上買賣呢?” 我不禁怒發沖冠,命人抽了賢娘二十個嘴巴,拶上她的手指,打了三十大闆,而她居然不動聲色。

    我怒道:“好野蠻啊! 這個女人傷風敗俗到這樣,真是達極點了!我早就知道你弄虛作假,但你爹林振龍依仗上司權勢,所以才不得不讓他把話說完。

    像你這樣的潑婦,難道能被人欺負嗎?你既然明明知道洋内鄉是郭阿連的家,惠來、甲子城是天天住宿之處,一樁一件清清楚楚,豈有被騙到揭陽的道理,而且你還誣蔑丈夫是賭徒、強盜,不是爹娘親生,說家裡沒住的,沒吃的。

    像你這樣的潑婦,什麼話說不出來?你把劉家視為仇敵、草芥,豈肯被劉文實嫁賣?況且你上車被賣,是從你娘家林振龍那裡出去的,與劉文實根本沾不上邊兒。

    如果不是你和郭阿連平日私通,肯定就是林開喬和你一路同行了。

    ”到這時候,林賢娘才服罪說:“并非我和郭阿連有私情;但連年饑荒,賣兒賣女的人很多,不隻我的父母。

    ”林振龍、林開喬也自知再也掩飾不下去了,于是低頭認罪,不敢再推給劉文實。

    但他們請求免于追要财禮,還想向劉公喜索要殡殓費用。

    而劉公喜想讓對方贖還幼女阿進。

    郭阿連說:“阿進被林開喬、林賢娘賣在甲子城了,他們知道賣處。

    ”我命他們将阿進贖還。

     我問劉公喜、劉國奕,是否還想收回這個女人?父子倆都連忙叩頭發誓:“可不敢要了!”我便判她歸後夫,讓她即日離開這裡,免得長久留在這塊地方,玷污了潮陽的山水。

    按照律條,給郭阿連帶上枷,打了一頓闆子。

    林開喬因母親去世,即網開一面,予以免刑。

    向林家追回聘禮的問題,因林家貧困無力償還,我就勸劉公喜且把此事放到一邊,不再要林家償還那污穢錢财,髒了眼睛,玷污了門第,帶來不祥的晦氣。

    林振龍未給刑罰懲處,但這并不是因為他在道台大人身邊有人,就真的有泰山作依靠,可以借火取暖、借樹乘涼,而是因他年老姑且寬容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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