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九十八 列傳第八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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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喪還家。

    至平定,大雷雨,流水驟至,昞伏柩上,榮呼之避水,昞不忍舍去,遂為水所漂沒。

    後得王氏柩於三裡外,得昞屍於五裡外。

    詔賜孝子靳昞碑。

     黃道賢,泉州人。

    嫡母唐無子,道賢在襁褓而生母蘇以疾去。

    既長,思念生母,屢請於父,得召之歸。

    道賢竭力養二母,得其歡心。

    父病篤,道賢晝夜奉湯藥,不離膝下,遍求良醫,莫效。

    乃夜禱于天,願減己一紀之筭,以益父壽,其父遂愈。

    至元統二年乃歿,果符一紀之數。

    道賢居喪盡禮,負土築墳,廬于墓側,疏食終制。

    至元二年,有司上其事,旌其門曰「孝子黃氏之門」。

     史彥斌,邳州人。

    嗜學,有孝行。

    至正十四年,河溢,金鄉、魚臺墳墓多壞。

    彥斌母卒,慮有後患,乃為厚棺,刻銘曰「邳州沙河店史彥斌母柩」,仍以四鐵環釘其上,然後葬。

    明年,墓果為水所漂,彥斌縛草為人,置水中,仰天呼曰:「母棺被水,不知其處,願天矜憐哀子之心,假此芻靈,指示母棺。

    」言訖,涕泣橫流,乃乘舟隨草人所之,經十餘日,行三百餘裡,草人止桑林中,視之,母柩在焉,載歸復葬之。

     張紹祖字子讓,潁州人。

    讀書力學,以孝行聞于朝,特授河南路儒學教授。

    至正十五年,奉父避兵山間,賊至,執其父將殺之,紹祖泣曰:「吾父耆德善人,不當害,請殺我以代父死。

    且若等非父母所生乎,何忍害人父也!」賊怒,以戈擊之,戈應手挫鈍,因感而相謂曰:「此真孝子,不可害。

    」乃釋之。

     李明德,瑞州路上高縣人。

    讀書有志操,孝行篤至。

    至正十四年,亂兵陷袁州,因抄掠上高,兵執其父欲殺之,明德泣告曰:「子豈不能代父乎,願勿害吾父也!」兵遂殺明德,而免其父,後以高壽終。

     張緝字士明,益都膠州人。

    性孝友,能詩文。

    至正七年,與兄紳、弟經同領鄉薦,由澤州儒學正轉泰州幕職,棄之,養親居揚州。

    十五年,揚州亂,緝母姬氏方卧病,賊突入卧內,舉槍欲刺姬,緝以身蔽姬,槍中緝脅,三日而死。

     魏敬益字士友,雄州容城人。

    性至孝,居母喪,哀毀骨立。

    素好施與,有男女失時者,出貲財為之嫁娶;歲兇,老弱之饑者,為糜以食之。

    敬益有田僅十六頃,一日語其子曰:「自吾買四莊村之田十頃,環其村之民皆不能自給,吾深憫焉。

    今將以田歸其人,汝謹守餘田,可無餒也。

    」乃呼四莊村民諭之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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