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 本紀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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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祖五
十年春正月乙卯朔,高麗國王王禃遣其世子愖來朝。
戊午,敕自今並以國字書宣命。
命忻都、鄭溫、洪茶丘征耽羅。
宿州萬戶愛先不花請築堡牛頭山,以阨兩淮糧運,不允。
愛先不花因言:「前宋人城五河,統軍司臣皆當得罪。
今不築,恐為宋人所先。
」帝曰:「汝言雖是,若坐視宋人戍之,罪亦不免也。
」安南使者還,言陳光昞受詔不拜。
中書移文責問,光昞稱從本俗。
改回回愛薛所立京師醫藥院,名廣惠司。
己未,禁鷹坊擾民及陰陽圖讖等書。
癸亥,阿裡海牙等大攻樊城,拔之,守將呂文煥懼而請降,中書省驛聞,遣前所俘唐永堅持詔諭之。
丁卯,立祕書監。
戊辰,給皇子北平王甲一千。
置軍器、永盈二庫,分典弓矢、甲冑。
庚午,簽陝西探馬赤軍。
己卯,川蜀省言:「宋昝萬壽攻成都,也速帶兒所部騎兵征建都未還,擬於京兆等路簽新軍六千為援。
」從之。
詔遣紮朮呵押失寒、崔杓持金十萬兩,命諸王阿不合市藥獅子國。
壬午,賞東川統軍合剌所部有功者。
合剌請於渠江之北雲門山及嘉陵西岸虎頭山立二戍,以其圖來上,仍乞益兵二萬。
詔給京兆新簽軍五千益之。
二月丙戌,以皇後、皇太子受冊寶,遣太常卿合丹告于太廟。
丙申,雲南羅羽酋長阿旭叛,詔有司安集其民,募能捕斬阿旭者賞之。
遣斷事官麥肖勾校川陝行省錢穀。
詔勘馬剌失裡、乞帶脫因、劉源使緬國,諭遣子弟近臣來朝。
高麗國王王禃以王師征耽羅,乞下令禁俘掠,聽自製兵仗,從之。
丁未,宋京西安撫使、知襄陽府呂文煥以城降。
三月甲寅朔,詔申諭大司農司遣使巡行勸課,務要農事有成。
乙醜,敕樞密院以襄陽呂文煥率將吏赴闕。
熟券軍并城居之民仍居襄陽,給其田牛;生券軍分隸各萬戶翼。
文煥等發襄陽,擇蒙古、漢人有才力者護視以來。
丙寅,帝禦廣寒殿,遣攝太尉、中書右丞相安童授皇後弘吉剌氏玉冊玉寶,遣攝太尉、同知樞密院事伯顏授皇太子真金玉冊金寶。
辛未,以皇後、皇太子受冊寶,詔告天下。
劉整請教練水軍五六萬及於興元金、洋州、汴梁等處造船二千艘,從之。
壬申,分金齒國為兩路。
癸酉,客星青白如粉絮,起畢,度五車北,復自文昌貫鬥杓,歷梗河,至左攝提,凡二十一日。
以前中書左丞相耶律鑄平章軍國重事,中書左丞張惠為中書右丞。
車駕幸上都。
西蜀嚴忠範以罪罷,遣察不花等撫治軍民。
罷中興等處行中書省。
夏四月癸未朔,阿裡海牙以呂文煥入朝,授文煥昭勇大將軍、侍衛親軍都指揮使、襄漢大都督,賜其將校有差。
時將相大臣皆以聲罪南伐為請,驛召姚樞、許衡、徒單公履等問計,公履對曰:「乘破竹之勢,席卷三吳,此其時矣。
」帝然之。
詔罷河南等路行中書省,以平章軍國重事史天澤、平章政事阿朮、參知政事阿裡海牙行荊湖等路樞密院事,鎮襄陽;左丞相合丹,參知行中書省事劉整,山東都元帥塔出、董文炳行淮西等路樞密院事,守正陽。
天澤等陛辭,詔諭以襄陽之南多有堡寨,可乘機進取。
仍以鈔五千錠賜將士及賑新附軍民。
甲申,免隆興路榷課三年。
丁酉,敕南儒為人掠賣者,官贖為民。
辛醜,罷四川行省,以鞏昌二十四處便宜緫帥汪良臣行西川樞密院,東川閬、蓬、廣安、順慶、夔府、利州等路統軍使合剌行東川樞密院,東川副統軍王仲仁同僉行樞密院事,仍命汪良臣就率所部軍以往。
五月壬子朔,定內外官復舊制,三歲一遷。
甲寅,禁無籍軍從大軍殺掠,其願為軍者聽。
戊辰,詔:「天下獄囚,除殺人者待報,其餘一切疏放,限以八月內自至大都,如期而至者皆赦之。
」乙亥,詔:「免民代輸簽軍戶絲銀,及伐木夫戶賦稅。
負前朝官錢不能償者,毋徵。
主守失陷官錢者,杖而釋之。
陣亡軍及營繕工匠無丁產者,量加廩給。
」以雄、易州復隸大都。
庚辰,賞襄陽有功萬戶奧魯赤等銀鈔衣服有差。
六月乙酉,賑諸王塔察兒部民饑。
丁亥,以各路弓矢甲匠並隸軍器監。
免大都、南京兩路賦役,以紓民力。
賑甘州等處諸驛。
辛卯,汰陝西貧難軍。
以劉整、阿裡海牙不相能,分軍為二,各統之。
癸巳,敕襄陽造戰船千艘。
甲午,改資用庫為利用監。
丁酉,置光州等處招討司。
戊申,經略忻都等兵至耽羅,撫定其地,詔以失裡伯為耽羅國招討使,尹邦寶副之。
陞拱衛直為都指揮司。
使日本趙良弼,至太宰府而還,具以日本君臣爵號、州郡名數、風俗土宜來上。
閏月癸醜,敕諸道造甲一萬、弓五千,給淮西行樞密院。
己巳,罷東西兩川統軍司。
辛未,以翰林院纂修國史,敕采錄累朝事實以備編集。
丙子,以平章政事賽典赤行省雲南,統合剌章、鴨赤、赤科、金齒、茶罕章諸蠻,賜銀貳萬五千兩、鈔五百錠。
秋七月辛巳,以金州軍八百人及統軍司還成都,忽朗吉軍千人隸東川。
壬午,以修太廟,將遷神主別殿,遣兀魯忽奴帶、張文謙祭告。
丙戌,敕樞密院:「襄陽生券軍無妻子者,發至京師,仍益兵衛送,其老疾者遣還家。
」庚寅,河南水,發粟賑民饑,仍免今年田租。
省西涼府入永昌路。
戊申,高麗國王王禃遣其順安公王悰、同知樞密院事宋宗禮,賀皇後、皇太子受冊禮成。
八月庚戌朔,前所釋諸路罪囚,自至大都者凡二十二人,並赦之。
甲寅,鳳翔寶雞縣劉鐵妻一產三男,復其家三年。
丁醜,聖誕節,高麗王王禃遣其上將軍金詵來賀。
己卯,賜襄陽生熟券軍冬衣有差。
九月辛巳,遼東饑,弛獵禁。
以合伯為平章政事。
壬午,立河南宣慰司,供給荊湖、淮西軍需。
甲申,襄陽生券軍至大都,詔伯顏諭之,釋其械繫,免死罪,聽自立部伍,俾征日本;仍敕樞密院具鎧仗,人各賜鈔娶妻,於蒙古、漢人內選可為率領者。
丙戌,劉秉忠、姚樞、王磐、竇默、徒單公履等上言:「許衡疾歸,若以太子贊善王恂主國學,庶幾衡之規模不緻廢墜。
」又請增置生員,並從之。
秉忠等又奏置東宮宮師府詹事以次官屬三十八人。
戊子,遣官詣荊湖行省,差次有功將士。
禁京畿五百裡內射獵。
己醜,敕自今秋獵鹿豕先薦太廟。
壬辰,中書省臣奏:「高麗王王禃屢言小國地狹,比歲荒歉,其生券軍乞駐東京。
」詔令營北京界,仍敕東京路運米二萬石,以賑高麗。
丁酉,立正陽諸驛。
敕河南宣慰司運米三十萬石,給淮西合荅軍。
仍給淮西、荊湖軍需有差。
壬寅,敕會同館專居降附之入覲者。
以翰林學士承旨和禮霍孫兼會同館事,以主朝廷咨訪,及降臣奏請。
征東招討使塔匣剌請征骨嵬部,不允。
丙午,置禦藥院。
車駕至自上都。
給諸王塔察兒所部布萬匹。
冬十月乙卯,享于太廟。
丙辰,以西川編民、東川義士軍屯田,餉潼川、青居戍兵。
敕伯顏、和禮霍孫以史天澤、姚樞所定新格,參考行之。
庚申,禦史臺臣言,沒入贓罰,為鈔一千三百錠。
詔有貧乏不能存者,以此賑之。
有司斷死罪五十人,詔加審覆,其十三人因鬪毆殺人,免死充軍,餘令再三審覆以聞。
禁牧地縱火。
以合荅帶為禦史大夫。
陞襄陽府為路。
罷廣寧府新簽軍。
初建正殿、寢殿、香閣、周廡兩翼室。
西蜀都元帥也速荅兒與皇子奧魯赤合兵攻建都蠻,擒酋長下濟等四人,獲其民六百,建都乃降,詔賞將士有差。
十一月癸未,命布隻兒修起居注。
丁未,大司農司言:「中書移文,以畿內秋禾始收,請禁農民覆耕,恐妨芻牧。
」帝以農事有益,詔勿禁。
戊午,敕自今並以國字書宣命。
命忻都、鄭溫、洪茶丘征耽羅。
宿州萬戶愛先不花請築堡牛頭山,以阨兩淮糧運,不允。
愛先不花因言:「前宋人城五河,統軍司臣皆當得罪。
今不築,恐為宋人所先。
」帝曰:「汝言雖是,若坐視宋人戍之,罪亦不免也。
」安南使者還,言陳光昞受詔不拜。
中書移文責問,光昞稱從本俗。
改回回愛薛所立京師醫藥院,名廣惠司。
己未,禁鷹坊擾民及陰陽圖讖等書。
癸亥,阿裡海牙等大攻樊城,拔之,守將呂文煥懼而請降,中書省驛聞,遣前所俘唐永堅持詔諭之。
丁卯,立祕書監。
戊辰,給皇子北平王甲一千。
置軍器、永盈二庫,分典弓矢、甲冑。
庚午,簽陝西探馬赤軍。
己卯,川蜀省言:「宋昝萬壽攻成都,也速帶兒所部騎兵征建都未還,擬於京兆等路簽新軍六千為援。
」從之。
詔遣紮朮呵押失寒、崔杓持金十萬兩,命諸王阿不合市藥獅子國。
壬午,賞東川統軍合剌所部有功者。
合剌請於渠江之北雲門山及嘉陵西岸虎頭山立二戍,以其圖來上,仍乞益兵二萬。
詔給京兆新簽軍五千益之。
二月丙戌,以皇後、皇太子受冊寶,遣太常卿合丹告于太廟。
丙申,雲南羅羽酋長阿旭叛,詔有司安集其民,募能捕斬阿旭者賞之。
遣斷事官麥肖勾校川陝行省錢穀。
詔勘馬剌失裡、乞帶脫因、劉源使緬國,諭遣子弟近臣來朝。
高麗國王王禃以王師征耽羅,乞下令禁俘掠,聽自製兵仗,從之。
丁未,宋京西安撫使、知襄陽府呂文煥以城降。
三月甲寅朔,詔申諭大司農司遣使巡行勸課,務要農事有成。
乙醜,敕樞密院以襄陽呂文煥率將吏赴闕。
熟券軍并城居之民仍居襄陽,給其田牛;生券軍分隸各萬戶翼。
文煥等發襄陽,擇蒙古、漢人有才力者護視以來。
丙寅,帝禦廣寒殿,遣攝太尉、中書右丞相安童授皇後弘吉剌氏玉冊玉寶,遣攝太尉、同知樞密院事伯顏授皇太子真金玉冊金寶。
辛未,以皇後、皇太子受冊寶,詔告天下。
劉整請教練水軍五六萬及於興元金、洋州、汴梁等處造船二千艘,從之。
壬申,分金齒國為兩路。
癸酉,客星青白如粉絮,起畢,度五車北,復自文昌貫鬥杓,歷梗河,至左攝提,凡二十一日。
以前中書左丞相耶律鑄平章軍國重事,中書左丞張惠為中書右丞。
車駕幸上都。
西蜀嚴忠範以罪罷,遣察不花等撫治軍民。
罷中興等處行中書省。
夏四月癸未朔,阿裡海牙以呂文煥入朝,授文煥昭勇大將軍、侍衛親軍都指揮使、襄漢大都督,賜其將校有差。
時將相大臣皆以聲罪南伐為請,驛召姚樞、許衡、徒單公履等問計,公履對曰:「乘破竹之勢,席卷三吳,此其時矣。
」帝然之。
詔罷河南等路行中書省,以平章軍國重事史天澤、平章政事阿朮、參知政事阿裡海牙行荊湖等路樞密院事,鎮襄陽;左丞相合丹,參知行中書省事劉整,山東都元帥塔出、董文炳行淮西等路樞密院事,守正陽。
天澤等陛辭,詔諭以襄陽之南多有堡寨,可乘機進取。
仍以鈔五千錠賜將士及賑新附軍民。
甲申,免隆興路榷課三年。
丁酉,敕南儒為人掠賣者,官贖為民。
辛醜,罷四川行省,以鞏昌二十四處便宜緫帥汪良臣行西川樞密院,東川閬、蓬、廣安、順慶、夔府、利州等路統軍使合剌行東川樞密院,東川副統軍王仲仁同僉行樞密院事,仍命汪良臣就率所部軍以往。
五月壬子朔,定內外官復舊制,三歲一遷。
甲寅,禁無籍軍從大軍殺掠,其願為軍者聽。
戊辰,詔:「天下獄囚,除殺人者待報,其餘一切疏放,限以八月內自至大都,如期而至者皆赦之。
」乙亥,詔:「免民代輸簽軍戶絲銀,及伐木夫戶賦稅。
負前朝官錢不能償者,毋徵。
主守失陷官錢者,杖而釋之。
陣亡軍及營繕工匠無丁產者,量加廩給。
」以雄、易州復隸大都。
庚辰,賞襄陽有功萬戶奧魯赤等銀鈔衣服有差。
六月乙酉,賑諸王塔察兒部民饑。
丁亥,以各路弓矢甲匠並隸軍器監。
免大都、南京兩路賦役,以紓民力。
賑甘州等處諸驛。
辛卯,汰陝西貧難軍。
以劉整、阿裡海牙不相能,分軍為二,各統之。
癸巳,敕襄陽造戰船千艘。
甲午,改資用庫為利用監。
丁酉,置光州等處招討司。
戊申,經略忻都等兵至耽羅,撫定其地,詔以失裡伯為耽羅國招討使,尹邦寶副之。
陞拱衛直為都指揮司。
使日本趙良弼,至太宰府而還,具以日本君臣爵號、州郡名數、風俗土宜來上。
閏月癸醜,敕諸道造甲一萬、弓五千,給淮西行樞密院。
己巳,罷東西兩川統軍司。
辛未,以翰林院纂修國史,敕采錄累朝事實以備編集。
丙子,以平章政事賽典赤行省雲南,統合剌章、鴨赤、赤科、金齒、茶罕章諸蠻,賜銀貳萬五千兩、鈔五百錠。
秋七月辛巳,以金州軍八百人及統軍司還成都,忽朗吉軍千人隸東川。
壬午,以修太廟,將遷神主別殿,遣兀魯忽奴帶、張文謙祭告。
丙戌,敕樞密院:「襄陽生券軍無妻子者,發至京師,仍益兵衛送,其老疾者遣還家。
」庚寅,河南水,發粟賑民饑,仍免今年田租。
省西涼府入永昌路。
戊申,高麗國王王禃遣其順安公王悰、同知樞密院事宋宗禮,賀皇後、皇太子受冊禮成。
八月庚戌朔,前所釋諸路罪囚,自至大都者凡二十二人,並赦之。
甲寅,鳳翔寶雞縣劉鐵妻一產三男,復其家三年。
丁醜,聖誕節,高麗王王禃遣其上將軍金詵來賀。
己卯,賜襄陽生熟券軍冬衣有差。
九月辛巳,遼東饑,弛獵禁。
以合伯為平章政事。
壬午,立河南宣慰司,供給荊湖、淮西軍需。
甲申,襄陽生券軍至大都,詔伯顏諭之,釋其械繫,免死罪,聽自立部伍,俾征日本;仍敕樞密院具鎧仗,人各賜鈔娶妻,於蒙古、漢人內選可為率領者。
丙戌,劉秉忠、姚樞、王磐、竇默、徒單公履等上言:「許衡疾歸,若以太子贊善王恂主國學,庶幾衡之規模不緻廢墜。
」又請增置生員,並從之。
秉忠等又奏置東宮宮師府詹事以次官屬三十八人。
戊子,遣官詣荊湖行省,差次有功將士。
禁京畿五百裡內射獵。
己醜,敕自今秋獵鹿豕先薦太廟。
壬辰,中書省臣奏:「高麗王王禃屢言小國地狹,比歲荒歉,其生券軍乞駐東京。
」詔令營北京界,仍敕東京路運米二萬石,以賑高麗。
丁酉,立正陽諸驛。
敕河南宣慰司運米三十萬石,給淮西合荅軍。
仍給淮西、荊湖軍需有差。
壬寅,敕會同館專居降附之入覲者。
以翰林學士承旨和禮霍孫兼會同館事,以主朝廷咨訪,及降臣奏請。
征東招討使塔匣剌請征骨嵬部,不允。
丙午,置禦藥院。
車駕至自上都。
給諸王塔察兒所部布萬匹。
冬十月乙卯,享于太廟。
丙辰,以西川編民、東川義士軍屯田,餉潼川、青居戍兵。
敕伯顏、和禮霍孫以史天澤、姚樞所定新格,參考行之。
庚申,禦史臺臣言,沒入贓罰,為鈔一千三百錠。
詔有貧乏不能存者,以此賑之。
有司斷死罪五十人,詔加審覆,其十三人因鬪毆殺人,免死充軍,餘令再三審覆以聞。
禁牧地縱火。
以合荅帶為禦史大夫。
陞襄陽府為路。
罷廣寧府新簽軍。
初建正殿、寢殿、香閣、周廡兩翼室。
西蜀都元帥也速荅兒與皇子奧魯赤合兵攻建都蠻,擒酋長下濟等四人,獲其民六百,建都乃降,詔賞將士有差。
十一月癸未,命布隻兒修起居注。
丁未,大司農司言:「中書移文,以畿內秋禾始收,請禁農民覆耕,恐妨芻牧。
」帝以農事有益,詔勿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