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則 卓洲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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趨避。

    百足之蟲,扶之者衆,恐未易得情。

    乃屏左右,于内堂詢之,一切閑人皆驅逐,勿令窺伺語言。

    待質諸犯,亦分置各處,不使相謀面接耳。

    先呼保正鄭茂紀責之曰:“汝職在地方,稽查奸匪,今縱人攘客,而不以實告,即是汝作賊也。

    汝鄉中出為匪者幾人?姚紹聰舟古母船今匿何處?此雙槳小船又從何而來?不實言,先夾汝。

    ” 茂紀乃言:“姚紹聰、王阿協、範阿義此三人搶劫是實。

     其餘同伴,不知姓名。

    姚紹聰八槳舟古母船,前篷破壞,先在南塘鄉池中。

    後因追求日急,潛令其兄姚紹貴于十五夜駕出海門猷灣,藉稱彩捕,急則便于遠揚。

    其雙槳小船,乃事發之後在和平港内以二金購來抵塞者。

    我畏其族大強兇,是以不敢言也。

    ”餘叱退之。

     呼王阿協至前,绐之曰:“汝乃為紹聰所欺,無故以父母之身代人受刑法。

    今紹聰已自不諱,謂此八槳舟古母船實所置造,前篷破損。

    先沉在南塘池中,後使其兄姚紹貴駕出海門,今在猷灣弋獲矣。

    其雙槳小船,乃在和平買來抵塞者,價銀二兩。

     汝尚能代為掩諱乎?吾因知汝等窮民無家可歸,在人舟中度活,亦是可憐之事。

    汝等但勿作賊,何為并船而諱之?” 王阿協叩頭曰:“是也。

    我等實系善良,不敢作賊,止在姚紹聰舟中寄食而已。

    ”餘曰:“未也。

    紹聰言汝盜賊之性,不可與交。

    彼憐汝無歸,以空船借汝安宿。

    汝遂潛招匪類範阿義等十餘人,竊駕行劫。

    彼恨為汝所欺,緻遭波累,是以令汝勿言以受刑法。

    今汝尚欲受刑,以快彼之意乎?”王阿協仰天歎曰:“我等有何能為?不過從姚紹聰指麾耳。

     卓洲溪之事,實姚紹聰主之。

    同行者範阿義、範阿喜、姚阿胡、馬阿弘、姚伯蘭、許阿加、邱阿竈、陳伯榮、陳伯炯、陳伯鳳等,皆姚紹聰招來。

    所得郭元藏等錢十二千七百五十文,皆姚紹聰俵分。

    奈何獨歸過于我乎?”繼呼範阿義至,亦如王阿協所言。

     乃訊紹聰,紹聰猶支吾掩飾。

    以王阿協、範阿義供詞告之,紹聰亦直受不辭,且悉數所得贓物,多豬肝、豬肺二者。

    郭元藏嘻嘻叩首曰:“有之,前贓單偶遺,後乃記憶,以細微不敢渎請。

    ”今紹聰自言及此,其為此案真賊無疑矣。

     方東升言,邱阿竈乃姚萬進。

    哨丁先在姚紹聰家擒捕王阿協,為紹聰所阻,阿協得脫,乃自赴投訊。

    又捕獲阿義之兄範阿喜,故仇誣,非同黨也。

    而許阿加、陳伯榮、陳伯炯、陳伯鳳,皆與阿協、阿義有宿怨,且有多人公保良善。

    惟範阿喜、姚阿相等,迹甚可疑,難以掩飾。

    而亦有生監多人保結求寬,且有道差為之左右。

    稍一究诘,則波及富厚良民。

    必欲直窮到底,恐無辜株累者必多。

     從寬将範阿喜、姚阿相、馬阿弘等創懲示儆。

    而為首之姚紹聰、王阿協、範阿義各予滿杖,枷号三月示衆。

    滿日再責四十闆,造入匪類冊,朔望具結點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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