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十七下外戚傳第六十七下

關燈
少為上官太後才人,自元帝為太子,得進幸。

    元帝即位,立為婕妤,甚有寵。

    為人有材略,善事人,下至宮人左右,飲酒酹地,皆祝延之。

    産一男一女,女為平都公主,男為定陶恭王。

    恭王有材藝,尤愛于上。

    元帝既重傅婕妤,及馮婕妤亦幸,生中山孝王,上欲殊之于後宮,以二人皆有子為王,上尚在,未得稱太後,乃更号曰昭儀,賜以印绶,在婕妤上。

    昭其儀,尊之也。

    至成、哀時,趙昭儀、董昭儀皆無子,猶稱焉。

     元帝崩,傅昭儀随王歸國,稱定陶太後。

    後十年,恭王薨,子代為王。

    王母曰丁姬。

    傅太後躬自養視,既壯大,成帝無繼嗣。

    時中山孝王在。

    元延四年,孝王及定陶王皆入朝。

    傅太後多以珍寶賂遺趙昭儀及帝舅票騎将軍王根,陰為王求漢嗣。

    昭儀及根皆見上無子,欲豫自結為久長計,更稱譽定陶王。

    上亦自器之,明年,遂征定陶王立為太子,語在《哀紀》。

    月餘,天子立楚孝王孫景為定陶王,奉恭王後。

    太子議欲謝,少傅閻崇以為:“《春秋》不以父命廢王父命,為人後之禮不得顧私親,不當謝。

    ”太傅趙玄以為當謝,太子從之。

    诏問所以謝狀,尚書劾奏玄,左遷少府,以光祿勳師丹為太傅。

    诏傅太後與太子母丁姬自居定陶國邸,下有司議皇太子得與傅太後、丁姬相見不,有司秦議不得相見。

    頃之,成帝母王太後欲令傅太後、丁姬十日一至太子家,成帝曰:“太子丞正統,當共養陛下,不得複顧私親。

    ”王太後曰:“太子小,而傅太後抱養之。

    今至太子家,以乳母恩耳,不足有所妨。

    ”于是令傅太後得至太子家。

    丁姬以不安養太子,獨不得。

     成帝崩,哀帝即位。

    王太後诏令傅太後、丁姬十日一至未央宮。

    高昌侯董宏希指,上書言宜立丁姬為帝太後。

    師丹劾奏:“宏懷邪誤朝,不道。

    ”上初即位,謙讓,從師丹言止。

    後乃白令王太後下诏,尊定陶恭王為恭皇。

    哀帝因是曰:“《春秋》‘母以子貴’,尊傅太後為恭皇太後,丁姬為恭皇後,各置左右詹事,食邑如長信宮、中宮。

    追尊恭皇太後父為崇祖侯,恭皇後父為褒德侯。

    ”後歲餘,遂下诏曰:“漢家之制,推親親以顯尊尊,定陶恭皇之号不宜複稱定陶。

    其尊恭皇太後為帝太太後,丁後為帝太後。

    ”後又更号帝太太後為皇太太後,稱永信宮,帝太後稱中安宮,而成帝母太皇太後本稱長信宮,成帝趙後為皇太後,并四太後,各置少府、太仆,秩皆中二千石。

    為恭皇立寝廟于京師,比宣帝父悼皇考制度,序昭穆于前殿。

     傅太後父同産弟四人,曰子孟、中叔、子元、幼君。

    子孟子喜至大司馬,封高武侯。

    中叔子晏亦大司馬,封孔鄉侯。

    幼君子商封汝昌侯,為太後父崇祖侯後,更号崇祖曰汝昌哀侯。

    太後同母弟鄭惲前死,以惲子業為陽信侯,追尊惲為陽信節侯。

    鄭氏、傅氏侯者凡六人,大司馬二人,九卿二千石六人,侍中諸曹十餘人。

     傅太後既尊,後尤驕,與成帝母語,至謂之妪。

    與中山孝王母馮太後并事元帝,追怨之,陷以祝詛罪,令自殺。

    元壽元年崩,合葬渭陵,稱孝元傅皇後雲。

     定陶丁姬,哀帝母也,《易》祖師丁将軍之玄孫。

    家在山陽瑕丘,父至廬江太守。

    始,定陶恭王先為山陽王,而丁氏内其女為姬。

    王後姓張氏,其母鄭禮,即傅太後同母弟也。

    太後以親戚故,欲其有子,然終無有。

    唯丁姬河平四年生哀帝。

    丁姬為帝太後,兩兄忠、明。

    明以帝舅封陽安侯。

    忠蚤死,封忠子滿為平周侯。

    太後叔父憲、望,望為左将軍,憲為太仆。

    明為大司馬票騎将軍,輔政。

    丁氏侯者凡二人,大司馬一人,将軍、九卿、二千石六人,侍中、諸曹亦十餘人。

    丁、傅以一二年間暴興尤盛。

    然哀帝不甚假以權勢,權勢不如王氏在成帝世也。

     建平二年,丁太後崩。

    上曰:“《詩》雲‘谷則異室,死則同穴’。

    昔季武子成寝,杜氏之墓在西階下,請合葬而許之。

    附葬之禮,自周興焉。

    孝子事亡如事存,帝太後宜起陵恭皇之園。

    ”遣大司馬票騎将軍明,東送葬于定陶,貴震山東。

     哀帝崩,王莽秉政,使有司舉奏丁、傅罪惡。

    莽以太皇太後诏皆免官爵,丁氏徙歸故郡。

    莽奏貶傅太後号為定陶共王母,丁太後号曰丁姬。

     元始五年,莽複言:“共王母、丁姬前不臣妾,至葬渭陵,冢高與元帝山齊,懷帝太後、皇太太後玺绶以葬,不應禮。

    禮有改葬,請發共王母及丁姬冢,取其玺绶消滅,徙共王母及丁姬歸定陶,葬共王冢次,而葬丁姬複其故。

    ”太後以為既已之事,不須複發。

    莽固争之,太後诏曰:“因故棺為緻椁作冢,祠以太牢。

    ”谒者護既發傅太後冢,崩壓殺數百人;開丁姬椁戶,火出炎四五丈,吏卒以水沃滅乃得入,燒燔椁中器物。

     莽複奏言:“前共王母生,僣居桂宮,皇天震怒,災其正殿;丁姬死,葬逾制度,今火焚其椁,此天見變以告,當改如媵妾也。

    臣前奏請葬丁姬複故,非是。

    共王母及丁姬棺皆名梓宮,珠玉之衣非藩妾服,請更以木棺代,去珠玉衣,葬丁姬媵妾之次。

    ”奏可。

    既開傅太後棺,臭聞數裡。

    公卿在位皆阿莽指,入錢帛,遣子弟及諸生四夷,凡十餘萬人,操持作具,助将作掘平共王母、丁姬故冢,二旬間皆平。

    莽又周棘其處以為世戒雲。

    時有群燕數千,銜土投丁姬穿中。

    丁、傅既敗,孔鄉侯晏将家屬徙合浦,宗族皆歸故郡。

    唯高武侯喜得全,自有傳。

     孝哀傅皇後,定陶太後從弟子也。

    哀帝為定陶王時,傅太後欲重親,取以配王。

    王入為漢太子,傅氏女為妃。

    哀帝即位,成帝大行尚在前殿,而傅太後封傅妃父晏為孔鄉侯,與帝舅陽安侯丁明同日俱封。

    時師丹谏,以為:“天下自王者所有,親戚何患不富貴?而倉卒若是,其不久長矣!”晏封後月餘,傅妃立為皇後。

    傅氏既盛,晏最尊重。

    哀帝崩,王莽白太皇太後下诏曰:“定陶共王太後與孔鄉侯晏同心合謀,背恩忘本,專恣不軌,與至尊同稱号,終沒,至乃配食于左坐,悖逆無道。

    今令孝哀皇後退就桂宮。

    ”後月餘,複與孝成趙皇後俱廢為庶人,就其園自殺。

     孝元馮昭儀,平帝祖母也。

    元帝即位二年,以選入後宮。

    時父奉世為執金吾。

    昭
0.069773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