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二回 李綱谏車駕南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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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敢正視中原,盜賊甯有竊窺兩河之地乎?”高宗本不欲幸關中,及聞黃潛善所議,即降手诏,欲巡幸東南。

    李綱極奏:“自古中興之主起于西北,則足以據中原而有東南,漢光武、唐太宗是也。

    起于東南則不足複中原而有西北,晉元帝是也。

    蓋天下之精兵健馬,皆出于西北,而中興主撥亂定功,以兵馬為先,一失西北,則二者無自得之。

    形格勢禁,非特失地利而已。

    今車駕倘或南幸,委中原而棄之,豈惟金人将乘間以擾吾關輔,盜賊且将蠭起為亂,跨州連邑,陛下雖欲還阙,不可得矣。

    況欲治兵勝敵,以歸二聖哉!夫南陽光武之所興,有高山峻嶺可以控扼,有寬城平野可以屯兵。

    西鄰關、陝,可以召将士;東達江、淮,可以運谷粟;南通荊、湖、巴、蜀,可以取貨财;北距王都,可以遣救援。

    暫議駐跸,乃還汴都,策無出于此者。

    今乘舟順流而适東南,固甚安便,第恐一失中原,則東南不能必其無事,雖欲退保一隅不可得也。

    況當降诏許留中原,人心悅服。

    奈何诏墨未幹,遽失大信于天下?願斷自淵衷,以定大計。

    ”帝乃許幸南陽。

    令措置合行事件,将以秋末冬初,擇日啟行。

    黃潛善、汪伯彥陰以幸東南之計動上意,其議頗傳于外,僚屬謂綱曰:“士論洶洶,皆謂密有建議者,東幸已決,丞相何不從其議乎?”綱曰:“天下大計,在此一舉。

    國之安危存亡于是乎分。

    倘車駕必欲幸東南,吾當以去就争之。

    且君上英睿,必不為異議所惑。

    不然,吾可貪冒寵祿,為保身計虛受天下之責哉!”次日入對,内廷未嘗有改議巡幸之命。

     忽閣門大使奏河東經制使副王王燮、傅亮具書申奏進呈。

    帝命當禦案拆視之:一申朝廷以謂河東州縣,多為金人所陷沒,至與陝西接連如河中府、解州,亦為所據,與陝府相對,以河為界。

     今經制司所得兵才及萬人,皆烏合之衆。

    其間多系招安盜賊及潰散之兵,未經訓練拊循,難以取勝。

    乞于陝府置司訓練,措置召募陝西正兵弓箭手之在民間不出者及将家子弟,不旬月間,可得二萬人,與正兵相為表裹,其勝可必。

     且一面結連河東山寨豪傑,度州縣可複即複之,可以渡河即乘機進讨,以複河陽、河中、解州、汾河一帶,據險以扼其沖。

    漸議深入,以複潞、澤、太原,願當方面之寄。

     高宗見奏,與李綱商議。

    綱曰:“傅亮所奏,深得治兵之術。

    陛下可允其請。

    ”高宗即命陝西、京西轉運司悉力應副王燮、亮,使召募西兵。

    使者領命去訖。

    傅亮經畫未才十日,複有旨令東京留守宗澤節制傅亮軍。

    即日傅亮得此消息大驚,即具申遣人詣京師奏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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