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疾病死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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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身分的人去世,自然有不同的稱呼。

    去世稱為死、夭、殇是因為死者年紀的不同,而有所區分,三十以下叫夭,二十以下叫殇。

     【原文】 孤子哀子,居喪自痛之詞;失怙失恃,父母俱亡之謂。

    父死曰考,考者成也;母死曰妣,妣者媲也。

    自泣血稽颡之外,又有大祥小祥之殊;自斬衰齊衰之下,又有大功小功之别。

     【譯文】 父親死了自己謙稱孤子,母親死了自謙為哀子,父母俱亡自稱為孤哀子;自言父親去世說失怙,母親去世說失恃,父母皆不在則說失怙恃。

    稱呼已去世的父親為考,因為考有成就的意思,取父親創業有成之義;稱呼已去世的母親為妣,因為妣通媲,是說母親能媲美父親的德行一事業。

    父母去世後百日之内自言泣血,百日之外稱稽颡。

    父母去世的周年祭禮叫做小祥,兩周年的祭禮稱為大祥。

    孝服不縫邊的謂之斬衰,縫邊的叫做齊衰,這是表示喪禮有輕重的等級。

    大功穿九個月的喪服,小功穿五個月的喪服,親疏不同所穿喪服及喪期也有不同。

     【原文】 三月之服為缌麻,三年将滿為禫服。

    王父殁則嫡孫杖期,長子亡則嫡孫承重。

     【譯文】 五服中最輕的是穿三個月的缌麻,自父母去世後滿二十七個月,要舉行除喪服的禫禮,整個喪禮自此完成。

    孫子為祖父母服喪,嫡孫執杖,服一年期;如果長子已死,嫡長孫要承受喪祭和宗廟的重任,服斬衰三年。

     【原文】 死者之器曰明器,孝子之枚曰哀杖,财物助喪謂之赙,車馬助喪謂之赗。

    以衣殓身謂之襚,以玉實口謂之琀。

     【譯文】 死者随葬的器物叫做明器,含有明鬼神之幽的意思,孝子所執之杖稱為哀杖,為的是要扶持因喪親而哀痛衰弱的身一體。

    送财物給喪家叫做赙,贈喪家以車馬等送喪之物稱為赗。

    為一屍一體穿衣下棺謂之襚;放在死者口中的玉叫做琀。

     【原文】 送喪曰執绋,舉柩曰駕輀。

    蔔地曰牛眠,封土曰馬鬣。

    墓石原名翁仲,丹旐今号銘旌。

    挽歌始自田橫,墓志創于傅奕。

     【譯文】 将死者送去安葬稱為執绋;輀是喪車,所以出柩也叫做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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