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臘的出身是“富戶”還是“雇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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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記》,材料來源于元人徐直之的《忠義彥通方公傳》,因而,方臘出身于“傭人”的材料隻是一條孤證。

    因為“無論是宋代還是元代,都找不到任何旁證”說明方臘出身于“傭人”。

    徐直之之所以要編造這條材料,其目的是要把一個犯了“叛逆”大罪的方臘從桂林方氏族譜中開除出籍,為其宗族掩飾。

    同時還指出:《獨醒雜志》所說方臘“家有漆園”,“又為裡胥”的記載是可信的。

    這是由于作者的父親曾親自參加過鎮壓方臘起義的活動。

    曾敏行從其父那裡獲得第一手材料寫成,此書是較可靠的。

    不能以《四庫全書總目》的評語來否定其價值。

    按照宋制,裡(保)正是封建統治機構中基層組織的代表,一般由上等戶輪流充當。

    方有常當裡正時距方臘起義僅一年多,因而不能排除在這之前方臘也有當“裡胥” 的可能。

    從史籍記載來看,北宋末南宋初的方勺、洪邁、陳均都異口同聲地肯定方臘“家有漆園”,決不是偶然的巧合。

    若用距方臘起義二百多年的徐直之等人的口述來否定當事或當時人的記載,是沒有充分理由的(吳泰《關于方臘評價的若幹問題》,載《學術月刊》1979年第7期。

    吳泰《方臘出身問題考辨》載《文史哲》1980年第6期。

    李祖德《曾敏行的〈獨醒雜志〉與方臘起義》載《中華文史論叢》1980年第1期)。

     于是有人對方臘的出身提出了一個折衷的意見,說方臘“出身貧苦,有小片漆園,民間傳說,他是桶匠”(浙江淳安縣縣革委會報道組《關于方臘起義》,載《文史哲》1974年第4期)。

     關于方臘的籍貫問題,主張方臘出身“雇工”的人依據《桂林方氏宗譜》,《柘源方氏宗譜》等記錄與傳說,認定方臘原籍是安徽歙縣永豐鄉馬嶺村人,後移居浙江淳安縣為“傭人”,所以從譜系來說,方臘是柘源方支派,不屬于桂林方支派,而持方臘出身于“富戶說”的人憑籍《宋史。

    童貫傳附方臘傳》中“方臘者,睦州青溪人也,世居縣堨村”等記載,認為他是今浙江省淳安縣人,是桂林方的後裔,與方庚、方有常分屬于桂林方的兩個支派。

    所以,方臘殺方有常一家42口,不是殺“家裡人”,認為不能以此作為斷定方臘不可能是淳安桂林方而是歙縣柘源方的理由。

     辨明方臘的出身與籍貫有助于我們認識方臘起義的原因和某些史實。

    但由于人們對《獨醒雜志》,《桂林方氏宗譜》和民間傳說的史料價值的理解不同,造成了互為對立的兩種說法,誰是誰非,還必須在史料的真僞上下一番功夫。

    (黃顯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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