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佚與打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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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的表示。

    寬容,是力戒“求全責備”的想法,觀其大略,有一可取,即原諒其細節上的不妥善。

    也就是說,不苛求于人,也絕不過早地潑人冷水。

     這是何故?因為出一個肯來打假的學人,是太不容易也太不簡單了,我不忍“傷”他——挫其銳氣,敗其興緻。

     這是不是明知不然、故為“縱任”呢?也不一定。

    第一,自己所謂的“不然”,是自己的尺碼量人,不宜對這尺碼過于自是自信。

    第二,即使自家尺碼有些準頭,也要給學術交流考慮充分的對話氣氛,隻宜用委婉的方式輕輕“點”“照”,希望他能因而自悟自理,而無待掰瓜露籽,大嚼無味。

     這“心态”的深處,還另有一番道理—— 我總以為,縱使目下某一特定的探佚性作品還有毛病或問題,——它所尋到的“真”還不即是雪芹原著之真,那也比程高的僞續要“好”要“真”一些,因為,程高是别有用心的假,而此探佚之作的非真,僅僅是學力、思力、悟力、慧力不夠的問題,兩者性質是絕不相同的,而後者的非真畢竟是尋真者的能力不足,而非“居心叵測”(胡風先生評高鹗僞續之用語)! 再者,探佚的成果,自然有高有低,有得有失,有是有非,但别的研究領域中何嘗不是如此?豈獨一個新興的探佚之學?抱着過早過苛的态度去對待它,難道是公正的應該的?探佚者所提出的論點與初步結果,當然難保即已盡得雪芹原著之真,這也無庸驚怪輕薄、當頭一棒,因為,他們的探索成果不管多麼“非真”,也總是給世上的在二百多年來被程高僞續騙局的牢籠死死蒙蔽住的人們,提供了新的思路,新的意念,新的境界——這就首先起了一種牢籠可以也應當打破的“醒覺”作用。

    這作用,也許一般人還不能一下子領悟體受,但它實在是非常重要的一個打假尋真的開竅因素,輕蔑它就不對了。

     以上就是我對所有願來投身緻力于探佚的學人們的“總方針”或“根本原則”。

     基于這個方針原則,我對張之、周玉清、劉心武以及電視劇本結局部分的撰者、海外的張碩人等等探佚工作者,都表敬意,佩服他們的勇氣與毅力,非同小可,因為這真是一種甘冒天下之大不韪、甚至是“犯衆怒”的“挑戰”,不是人人能作肯定的瑣末閑篇兒。

    至于他們的識見之高低,理解之正誤,靈性之多寡,手筆之優劣……,那完全是另外角度層次的評議對象與範圍了,最好是暫歸“分别另論”,倘若一古腦兒都要糾葛在一起,論短說長,那将自陷于“混戰”之中,“迷陣”之内,就什麼也扯得上——什麼也扯不清了,結果,反對探佚的正好抓住你們自己“授”來的好“柄”,說你們探佚的本來就是這麼亂來,這麼胡鬧,這麼不成氣候。

     積五十年來的經驗,略知熱愛與關切紅學的人無慮有千千萬萬,但真正能做探佚工作的學人,極少極少。

    發現這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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