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來旺兒和他媳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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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已講過,鳳姐的悲劇在于她一心為全家與壞人鬥抗,終因自身有錯被人抓住作了由頭,掩了她的真才真德而淪為罪人,受盡屈辱而無可聲辯,也無人代為憐惜表白。

     她一生大小罪過,似非一端,但我們明白知道的不過兩件。

    至于偷用公銀私放利息,也是一端,但她既未假造開支侵吞公财,也未克扣上上下下的月例錢,無非是比規例遲發了幾日,這确實夠不上是什麼重大的罪款。

     她私受了三千兩銀子,硬破了一樁婚姻。

    這引起了男女兩方各出一條人命,但又都是自尋短見,非出對方殺害,更不與鳳姐構成直接聯系。

     另一件呢,弄小巧,用暗劍,緻尤二姐無路可走,也是自己畢命的。

    其罪過還在于連帶扼殺了一個男胎——在那時是個“宗祀”的大問題。

    但是賈琏有妻有妾之人,偷娶二姐,不以妾名,衆稱“新二奶奶”——這等于逼奪鳳姐的合法身份,使她無複立足之地。

    不為那個時代那種情勢的婦女設身處地,不作任何公允的對比評判,隻責罵她的險心辣手,難道不是隻知其一、不知其二的片面之見嗎?在這兩案中,鳳姐所信托支使的心腹是誰呢?巧得很,都是來旺兒。

     頭一次,為了逼着守備(男方)家退婚,用他上司“長安節度使”雲光的力量去壓他,就是叫來旺兒即時趕回家中,找主文相公(師爺)假托賈琏的名義給雲光寫的信。

    果然生效,守備家忍氣退了婚,但張金哥聞被退婚,不願嫁與李衙内(知府的少爺),一條繩自盡了——而守備的公子(原未婚夫)聞聽此訊,痛悼貞義的未過面的妻子,也投河而亡了。

     第二次呢,說來也奇:尤二姐也是個訂下了親事的閨女,未婚夫叫張華,他父親是個皇糧莊頭,與尤老娘的前夫有交,因此指腹為婚的。

    為了偷娶二姐,賈琏必須設法讓張華退婚才行。

    張華那時窮極了,得了銀子便認可退婚。

    可是鳳姐得知此情後,卻遣來旺兒尋着張華,叫他告賈琏,一面又買托了察院反責張華,最後又叫來旺兒在路上将張華打死滅口。

    來旺兒這回卻沒全依指命,偷偷把張華放走了。

     要知道,那時的司法規矩,主家犯了案,照例先傳訊他的親信管家、仆役人等,先得了這些人的口供,再與本主對證,常是本主不實供,無奈他的傭人們已經洩底了。

    及至賈府被人舉告,也正是如此。

     鳳姐事發,本人是婦女,更要先抓她的手下得用之人。

    來旺兒是頭一個。

    來旺兒為什麼能在鳳姐手下如此得用?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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