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憑什麼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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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老謝隻負責彈琴,小偷負責唱,他嗓門出奇地大,而且會唱所有的網絡歌曲。

     一個月後的一天,在初次賣唱的那家小餐廳裡,老謝和他彈唱龐龍的那首《我的家在東北》。

    一遍唱完,明明客人沒點,他卻非要再唱一遍。

     “我的家在東北松花江上……” 客人驚訝,他怎麼搶過我們的酒端起來了? 他舉起酒杯敬老謝。

     走了!想明白了,也想家了,管他瞧不瞧得起,明天我就回家! 老謝送他去車站,站台上他死命地摟着老謝的脖子。

     “你是我的純哥們兒,純純的!” 車門關閉前的一刹那,老謝丢了一個紙包進去,報紙包着的,上面兩行字:五萬元錢我沒有,我隻有13700元錢。

     當個好人。

    尉官正年輕小說 火車開走了,帶走了車窗上擠扁了的一張臉,和老謝貼身銀行卡裡的所有積蓄。

     13700元錢沒了,幾百次街頭賣唱的辛苦所得。

    這本是老謝攢了許久,用來實現理想的。

     火車開遠了,老謝發覺自己還是有那麼一點點心痛的。

     他安慰自己,有什麼啊?沒什麼,大不了從頭再來嘛。

     …… 其實這段故事的句号,直到五年之後才被畫上。

     五年後,流浪歌手老謝在民謠圈有了一點點知名度,雖然理想依舊沒有完成,依舊需要街頭賣唱,但終于有一點兒資本展開全國巡演了。

     規模不大,都是在民謠小酒吧裡。

     他的名氣也不大,來的人能有三四十個,就已經很滿足了。

     2011年1月14日,南京古堡酒吧的那場巡演,來的人最多,幾乎有二百多個,座位全部坐滿了,不少人站着。

     來的人出奇地熱情,每首歌都熱烈地鼓掌,不論是歡快的歌還是哀傷的歌,每首歌後都尖叫呐喊。

     老謝一邊彈唱,一邊緊張。

     這是怎麼個情況?這些人有男有女,有穿西服打領帶的,有黑T恤金鍊子的,打眼一看全都不像是聽民謠的啊。

     演出結束後,老謝的專輯全部賣光了,批發白菜一樣,一個渣渣都不剩。

     人們擠成團,找老謝簽名握手,然後迅速全閃了,留下老謝一個人一頭霧水地站在空蕩蕩的舞台上。

     手真疼啊,這幫人握手的力氣真大。

     腳邊不知何時多了幾樣東西。

     一個厚厚的小紙包,一把價格不菲的新吉他。

     一瓶白酒,半個臘豬頭。

     紙包是用的報紙。

     那張舊報紙,老謝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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