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齊書卷四十六 列傳第三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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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授。

    」族弟暹,當時寵要,謙與之僚舊同門,非吉兇,未曾造請。

     後除濟北太守,恩信大行,乃改鞭用熟皮為之,不忍見血,示恥而已。

    有朝貴行過郡境,問人太守治政何如。

    對曰:「府君恩化,古者所無。

    因誦民為歌曰:『崔府君,能治政,易鞭鞭,布威德,民無爭。

    』」客曰:「既稱恩化,何由復威?」曰:「長吏憚威,民庶蒙惠。

    」徵赴鄴,百姓號泣遮道。

    以弟讓在關中,不復居內任,除南鉅鹿守,事無巨細,必自親覽。

    民有貧弱未理者,皆曰:「我自有白鬚公,不慮不決。

    」後為銀青光祿大夫,卒。

     蘇瓊,字珍之,武強人也。

    父備,仕魏至衛尉少卿。

    瓊幼時隨父在邊,嘗謁東荊州刺史曹芝。

    芝戲問曰:「卿欲官不?」對曰:「設官求人,非人求官。

    」芝異其對,署為府長流參軍。

    文襄以儀同開府,引為刑獄參軍,每加勉勞。

    并州嘗有強盜,長流參軍推其事,所疑賊並已拷伏,失物家並識認,唯不獲盜贓。

    文襄付瓊更令窮審,乃別推得元景融等十餘人,並獲贓驗。

    〔七〕文襄大笑,語前妄引賊者曰:「爾輩若不遇我好參軍,幾緻枉死。

    」 除南清河太守,〔八〕其郡多盜,及瓊至,民吏肅然,姦盜止息。

    或外境姦非,輒從界中行過者,無不捉送。

    零縣民魏雙成失牛〔九〕,疑其村人魏子賓,送至郡,一經窮問,知賓非盜者,即便放之。

    雙成訴雲:「府君放賊去,百姓牛何處可得?」瓊不理,密走私訪,別獲盜者。

    從此畜牧不收,多放散,雲:「但付府君。

    」有鄰郡富豪將財物寄置界內以避盜,為賊攻急,告曰:「我物已寄蘇公矣。

    」賊遂去。

    平原郡有妖賊劉黑狗,構結徒侶,通於滄海。

    瓊所部人連接村居,無相染累。

    鄰邑於此伏其德。

    郡中舊賊一百餘人,悉充左右,人間善惡,及長吏飲人一盃酒,無不即知。

    瓊性清慎,不發私書。

    道人道研為濟州沙門統,資產巨富,在郡多有出息,常得郡縣為徵。

    及欲求謁,度知其意,每見則談問玄理,應對肅敬,研雖為債數來,無由啟口。

    其弟子問其故,研曰:「每見府君,徑將我入青雲間,何由得論地上事。

    」郡民趙潁曾為樂陵太守,八十緻事歸。

    五月初,得新瓜一雙自來送。

    潁恃年老,苦請,遂便為留,仍緻於聽事梁上,竟不剖。

    人遂競貢新果,至門間,知潁瓜猶在,相顧而去。

    有百姓乙普明兄弟爭田,積年不斷,各相援引,乃至百人。

    瓊召普明兄弟對眾人諭之曰:「天下難得者兄弟,易求者田地,假令得地失兄弟心如何?」因而下淚,眾人莫不灑泣。

    普明弟兄叩頭乞外更思,分異十年,遂還同住。

    每年春,總集大儒衛覬隆、〔一0〕田元鳳等講於郡學,朝吏文案之暇,悉令受書,時人指吏曹為學生屋。

    禁斷淫祠,婚姻喪葬皆教令儉而中禮。

    又蠶月預下綿絹度樣於部內,其兵賦次第並立明式,至於調役,事必先辦,郡縣長吏常無十杖稽失。

    當時州郡無不遣人至境,訪其政術。

    天保中,郡界大水,人災,絕食者千餘家。

    瓊普集部中有粟家,自從貸粟以給付饑者。

    州計戶徵租,復欲推其貸粟。

    綱紀謂瓊曰:「雖矜饑餧,恐罪累府君。

    」瓊曰:「一身獲罪,且活千室,何所怨乎?」遂上表陳狀,使檢皆免,人戶保安。

    此等相撫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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