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齊書卷四十一 列傳第三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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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三暴顯傳不載此事。

    按孝昌是魏孝明帝元詡年號,元詡死後,尒朱榮入洛,擁立孝莊帝元子攸。

    本傳上文說「曾從魏孝莊帝出獵」,下接孝昌年號,次序顛倒,必有誤。

     〔二〕 三年 諸本「三年」作「二年」,唯百衲本同冊府卷三五四作「三年」。

    按高嶽南伐,事在天保三年(五五二),見本書卷四文宣紀。

    今從百衲本。

     〔三〕 與梁秦州刺史嚴超達戰於涇城 諸本「秦」作「泰」,三朝本、百衲本及冊府卷三五四作「秦」。

    按梁書卷五元帝紀承聖三年也作「秦」。

    「秦州」屢見梁、陳書。

    「泰」字訛,今從三朝本。

     〔四〕 從攝口入江救之 錢氏孝異卷三一雲:「『攝』當作『灄』。

    」 〔五〕 剋姚襄白亭二城 諸本無「襄」字。

    按本書卷一七斛律光傳雲:「攻姚襄、白亭城戍皆克之。

    」周書卷一二齊王憲傳亦見姚襄城。

    元和郡縣志卷一五慈州吉昌縣稱此城「在縣西五十二裡,本姚襄所築」,並記斛律光、段韶「破周兵於此城,遂立碑以表其功,其碑見存」。

    是「姚」下脫「襄」字無疑,今據補。

     〔六〕 除尚書右僕射趙州刺史 按授右僕射例當見本紀,今卷八後主紀(補)不載,疑此是行臺之僕射,故兼趙州刺史。

    下文說「遷河南行臺尚書右僕射、洛州刺史」,也是以行臺僕射兼刺史。

    這裏「除」字下當脫「某某行臺」四字。

     〔七〕 軍至柤口 三朝本、百衲本、北本、汲本、殿本「柤」作「祖」,南本、局本作「渦」,冊府卷四二三作「相」。

    按柤口,見水經注卷二六沭水注,為柤水入沭水之口,地在今沭陽、宿遷間。

    陳書卷五宣帝紀太建五年(齊武平四年、五七三)四月,陳將吳明徹進攻淮南,六月記「淮陽、沭陽郡並棄城走」,所以皮景和由此道進軍。

    「祖」「相」都是「柤」字形訛,南本臆改作「渦」,今改正。

     〔八〕 陳將蕭摩訶率步騎於淮北倉陵城截之 按通鑑卷一七一敘此事,胡注:「地形志(魏書卷一0六中)揚州淮南郡壽春縣:『故楚,有倉陵城。

    』水經注:淮水東流與潁口會,東南逕蒼陵北,又東北流逕壽春縣故城西。

    」則蒼陵地在壽春附近,在淮南,不在淮北。

    這裏「北」當作「南」。

     〔九〕 贈侍中使持節都督定恒朔幽定平六州諸軍事 諸本「恒」作「常」。

    按當時無「常州」,本是「恒」字,宋人避諱改,今改正。

    又六州中有兩定州。

    下有「定州刺史」贈官,上「定」字是,下「定」字則是「安」之訛。

    魏書卷一0六地形志中安州條注:「元象中寄治幽州北界。

    」 〔一0〕元象元年從高祖向河陽與周文帝戰於邙山 按本書卷二神武紀下(補)芒山之戰在武定元年(五四三),在元象元年(五三八)後六年。

    又元象止二年,而下文說「五年梁使來聘」,疑「元象」為「武定」之誤。

    或「河陽」下有脫文,脫去武定紀年。

     〔一一〕封廣興縣開國君 北史卷五三綦連猛傳作「封廣興縣侯」,冊府卷三八二作「封廣興開國公」。

    按北齊封爵無「君」的一等,然此傳下文又雲:「封石城縣開國伯,尋進爵為君」,又雲:「別封武安縣開國君」「別封義寧縣開國君」;同卷元景安附從弟豫傳也稱「賜爵永安君」,若是字訛,不應五處同訛。

    據下文由石城縣伯進爵為君,則必高於伯可知。

    考本書卷二八元孝友傳孝友上奏引晉令雲:「諸王置妾八人,郡君、侯妾六人。

    」魏書卷一八元孝友傳「郡君」作「郡公」,可知「君」是「公」的別稱,故這裏冊府逕作「公」。

     〔一二〕別封雍州京兆郡覆城縣開國男 按魏書卷一0六地形志下京兆郡無「覆城縣」,當是霸城縣之訛。

     〔一三〕加將軍 張森楷雲:「『將軍』上當有脫文,否則將軍名號繁多,品亦懸絕,不知為何等將軍也。

    」 〔一四〕二夏幽三州行臺左丞 按幽州和二夏州相距遙遠,不當合一行臺,「幽」當是「豳」之訛。

     〔一五〕南幽州刺史 按地志無「南幽州」。

    魏書卷五八楊椿傳、卷五九蕭寶夤傳並見「南豳州」。

    周書卷二文帝紀下魏廢帝三年「改南豳為寧州」,可知北魏末直至西魏有「南豳州」。

    這裏「南幽」當是「南豳」之訛。

     〔一六〕又拜儀同三司 按和上文「加儀同三司」重複,當是衍文。

     〔一七〕加開府儀同三司 按上文已雲「大寧元年加開府」,這裏重出,必有一處是衍文。

     〔一八〕令於侍伯邑宿衛 北史卷五三傅伏傳「邑」作「色」。

    按「侍伯色宿衛」即在侍伯名色下宿衛。

    疑作「色」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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