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邊第三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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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之後,太宗欲以其地為州縣。

    魏征曰:“陛下初臨天下,高昌王先來朝谒,自後數有商胡稱其遏絕貢獻,加之不禮大國诏使,遂使王誅載加。

    若罪止文泰,斯亦可矣。

    未若因撫其民而立其子,所謂伐罪吊民,威德被于遐外,為國之善者也。

    今若利其土壤以為州縣,常須千餘人鎮守,數年一易。

    每來往交替,死者十有三四,遣辦衣資,離别親戚。

    十年之後,隴右空虛,陛下終不得高昌撮谷尺布以助于中國。

    所謂散有用而事無用,臣未見其可。

    ”太宗不從,竟以其地置西州,仍以西州為安西都護府,每歲調發千餘人防遏其地。

     黃門侍郎褚遂良亦以為不可,上疏曰:“臣聞古者哲後臨朝,明王創業,必先華夏而後夷狄,廣諸德化,不事遐荒。

    是以周宣薄伐,至境而反;始皇遠塞,中國分離。

    陛下誅滅高昌,威加西域,收其鲸鲵,以為州縣。

    然則王師初發之歲,河西供役之年,飛刍挽粟,十室九空,數郡蕭然,五年不複。

    陛下每歲遣千餘人而遠事屯戍,終年離别,萬裡思歸。

    去者資裝,自須營辦,既賣菽粟,傾其機杼。

    經途死亡,複在言外。

    兼遣罪人,增其防遏,所遣之内,複有逃亡,官司捕捉,為國生事。

    高昌途路,沙碛千裡,冬風冰冽,夏風如焚,行人遇之多死。

    《易》雲‘安不忘危,治不忘亂。

    ’設令張掖塵飛,酒泉烽舉,陛下豈能得高昌一人菽粟而及事乎?終須發隴右諸州,星馳電擊。

    由斯而言,此河西者方于心腹,彼高昌者他人手足,豈得糜費中華,以事無用?陛下平颉利于沙塞,滅吐渾于西海,突厥餘落,為立可汗,葉渾遺萌,更樹君長,複立高昌,非無前例,此所謂有罪而誅之,既服而存之。

    宜擇高昌可立者,征給首領,遣還本國,負戴洪恩,長為藩翰。

    中國不擾,既富且甯,傳之子孫,以贻後代。

    ”疏奏,不納。

     至十六年,西突厥遣兵寇西州,太宗謂侍臣曰:“朕聞西州有警急,雖不足為害,然豈能無憂乎?往者初平高昌,魏征、褚遂良勸朕立麴文泰子弟,依舊為國,朕竟不用其計,今日方自悔責。

    昔漢高祖遭平城之圍而賞婁敬,袁紹敗于官渡而誅田豐,朕恒以此二事為誡,甯得忘所言者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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