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 本紀第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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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範文虎招降之,復議置于法。
命文虎等集議處之。
阿荅海等請罷江南所立稅課提舉司,阿合馬力爭,詔禦史臺選官檢覈,具實以聞。
阿合馬請立大宗正府。
罷上都奧魯官,以留守司兼管奧魯事。
安西王薨,罷其王相府。
遣呂告蠻部安撫使王阿濟同萬戶昝坤招諭羅氏鬼國。
壬辰,召範文虎議征日本。
戊戌,高麗王王賰遣其將軍樸義來貢方物。
江淮等處頒行鈔法,廢宋銅錢。
遣不魯合荅等檢覈江淮行省阿裡伯、燕帖木兒錢穀。
改泗州隸淮安路。
賜忽烈禿、忽不剌等將士力戰者銀鈔,及給折可察兒等軍士羊馬價鈔各有差。
秋七月辛醜,廣東宣慰使帖木兒不花言:「諸軍官宜一例遷轉。
江淮郡縣,首亂者誅,沒其家。
官豪隱庇佃民,不供徭役,宜別立籍。
各萬戶軍交參重役,宜發還元翼。
」詔中書省、樞密院、翰林院集議以聞。
敕思州安撫司還舊治。
戊申,太陰掩房距星。
以高麗國初置驛,站民乏食,命給糧一歲。
仍禁使臣往來,勿求索飲食。
己酉,立行省于京兆,以前安西相李德輝為參知政事,兼領錢穀事。
徙泉州行省于隆興。
以禿古滅軍劫食火拙畏吾城禾,民饑,命官給驛馬之費,仍免其賦稅三年。
太陰犯南鬥。
甲寅,發衛兵八百治沙嶺橋,敕毋踐民田。
戊午,從阿合馬言,以參知政事郝禎、耿仁並為中書左丞。
用姚演言,開膠東河及收集逃民屯田漣、海。
甲子,遣安南國王子倪還。
括蒙古軍成丁者。
敕亦來等率萬人入羅氏鬼國,如其不附,則入討之。
乙醜,罷江南財賦緫管府。
丁卯,併大都鹽運司入河間為一,仍減汰冗員。
割建康民二萬戶種稻,歲輸釀米三萬石,官為運至京師。
戊辰,詔括前願從軍者及張世傑潰軍,使征日本。
命範文虎等招集避罪附宋蒙古、回回等軍。
己巳,遣中使咬難歷江南名山訪求高士,且命持香幣詣信州龍虎山、臨江閣皂山、建康三茅山,皆設醮。
賜阿赤黑等及怯薛都等戰功銀鈔。
賜招收散毛等洞官吏衣段。
八月庚午朔,蕭簡等十人歷河南五路,擅招闌遺戶。
事覺,謫其為首者從軍自效,餘皆杖之。
乙亥,改蒙古侍衛緫管府為蒙古侍衛親軍都指揮使司。
丙子,太陰犯心東星。
丁醜,唆都請招三佛齊等八國,不從。
鎮守南劍路萬戶呂宗海竊兵亡去,詔追捕之。
戊寅,占城、馬八兒國皆遣使奉表稱臣,貢寶物犀象。
以前所括願從軍者為軍,付茶忽領之,征日本。
丁亥,許衡緻仕,官其子師可為懷孟路緫管,以便侍養。
納碧玉盞六、白玉盞十五于太廟。
癸巳,賜西平王所部糧。
戊戌,高麗王王賰來朝,且言將益兵三萬征日本。
以範文虎、忻都、洪茶丘為中書右丞,李庭、張拔突為參知政事,並行中書省事。
賜闊裡吉思等鈔,迷裡兀合等羊馬,怯魯憐等牛羊馬價,及東宮位下怯憐口等粟帛。
大都、北京、懷孟、保定、南京、許州、平陽旱,濮州、東平、濟寧、磁州水。
九月壬子,車駕至自上都。
壬戌,也罕的斤進征斡端。
癸亥,命沿途廩食和林回軍。
甲子,太陰掩右執法并犯歲星。
乙醜,守庫軍盜庫鈔,八剌合赤分其贓,縱盜遁去,詔誅之。
丁卯,羅氏鬼國主阿察及阿裡降,安西王相李德輝遣人偕入覲。
賜八剌合赤等羊馬價二萬八千三錠,及禿渾下貧民糧三月。
冬十月庚午,塔剌不罕軍與賊力戰者,命給田賞之。
癸酉,加高麗國王王賰開府儀同三司、中書左丞相、行中書省事。
甲戌,遣使括開元等路軍三千征日本。
丙子,賜雲南王忽哥赤印。
丁醜,以湖南兵萬人伐亦奚不薛,亦奚不薛降。
戊寅,發兵十萬,命範文虎將之。
賜右丞洪茶丘所將征日本新附軍鈔及甲。
辛巳,立營田提舉司,從五品,俾置司柳林,割諸色戶千三百五十五隸之,官給牛種農具。
壬午,詔立陝西四川等處行中書省,以不花為右丞,李德輝、汪惟正並左丞。
時德輝已卒。
甲申,詔龍虎山天師張宗演赴闕。
己醜,命都實窮黃河源。
辛卯,以漢軍屯田沙、甘。
壬辰,亦奚不薛病,遣其從子入覲。
帝曰:「亦奚不薛不稟命,輒以職授其從子,無人臣禮。
宜令亦奚不薛出,乃還軍。
」癸巳,詔諭和州諸城招集流移之民。
丙申,命在官者,任事一月,後月乃給俸,或廢事者斥之。
遣使諭爪哇國及交趾國。
始製象轎。
給怯烈等糧。
賜火察家貧乏者。
十一月己亥朔,翰林學士承旨和禮霍孫等言:「俱藍、馬八、闍婆、交趾等國俱遣使進表,乞荅詔。
」從之,仍賜交趾使人職名及弓矢鞍勒。
降詔招諭爪哇國。
乙巳,置泉府司,掌領禦位下及皇太子、皇太後、諸王出納金銀事。
敕別置局院以處童匠,有貧乏者,給以鈔幣。
詔
命文虎等集議處之。
阿荅海等請罷江南所立稅課提舉司,阿合馬力爭,詔禦史臺選官檢覈,具實以聞。
阿合馬請立大宗正府。
罷上都奧魯官,以留守司兼管奧魯事。
安西王薨,罷其王相府。
遣呂告蠻部安撫使王阿濟同萬戶昝坤招諭羅氏鬼國。
壬辰,召範文虎議征日本。
戊戌,高麗王王賰遣其將軍樸義來貢方物。
江淮等處頒行鈔法,廢宋銅錢。
遣不魯合荅等檢覈江淮行省阿裡伯、燕帖木兒錢穀。
改泗州隸淮安路。
賜忽烈禿、忽不剌等將士力戰者銀鈔,及給折可察兒等軍士羊馬價鈔各有差。
秋七月辛醜,廣東宣慰使帖木兒不花言:「諸軍官宜一例遷轉。
江淮郡縣,首亂者誅,沒其家。
官豪隱庇佃民,不供徭役,宜別立籍。
各萬戶軍交參重役,宜發還元翼。
」詔中書省、樞密院、翰林院集議以聞。
敕思州安撫司還舊治。
戊申,太陰掩房距星。
以高麗國初置驛,站民乏食,命給糧一歲。
仍禁使臣往來,勿求索飲食。
己酉,立行省于京兆,以前安西相李德輝為參知政事,兼領錢穀事。
徙泉州行省于隆興。
以禿古滅軍劫食火拙畏吾城禾,民饑,命官給驛馬之費,仍免其賦稅三年。
太陰犯南鬥。
甲寅,發衛兵八百治沙嶺橋,敕毋踐民田。
戊午,從阿合馬言,以參知政事郝禎、耿仁並為中書左丞。
用姚演言,開膠東河及收集逃民屯田漣、海。
甲子,遣安南國王子倪還。
括蒙古軍成丁者。
敕亦來等率萬人入羅氏鬼國,如其不附,則入討之。
乙醜,罷江南財賦緫管府。
丁卯,併大都鹽運司入河間為一,仍減汰冗員。
割建康民二萬戶種稻,歲輸釀米三萬石,官為運至京師。
戊辰,詔括前願從軍者及張世傑潰軍,使征日本。
命範文虎等招集避罪附宋蒙古、回回等軍。
己巳,遣中使咬難歷江南名山訪求高士,且命持香幣詣信州龍虎山、臨江閣皂山、建康三茅山,皆設醮。
賜阿赤黑等及怯薛都等戰功銀鈔。
賜招收散毛等洞官吏衣段。
八月庚午朔,蕭簡等十人歷河南五路,擅招闌遺戶。
事覺,謫其為首者從軍自效,餘皆杖之。
乙亥,改蒙古侍衛緫管府為蒙古侍衛親軍都指揮使司。
丙子,太陰犯心東星。
丁醜,唆都請招三佛齊等八國,不從。
鎮守南劍路萬戶呂宗海竊兵亡去,詔追捕之。
戊寅,占城、馬八兒國皆遣使奉表稱臣,貢寶物犀象。
以前所括願從軍者為軍,付茶忽領之,征日本。
丁亥,許衡緻仕,官其子師可為懷孟路緫管,以便侍養。
納碧玉盞六、白玉盞十五于太廟。
癸巳,賜西平王所部糧。
戊戌,高麗王王賰來朝,且言將益兵三萬征日本。
以範文虎、忻都、洪茶丘為中書右丞,李庭、張拔突為參知政事,並行中書省事。
賜闊裡吉思等鈔,迷裡兀合等羊馬,怯魯憐等牛羊馬價,及東宮位下怯憐口等粟帛。
大都、北京、懷孟、保定、南京、許州、平陽旱,濮州、東平、濟寧、磁州水。
九月壬子,車駕至自上都。
壬戌,也罕的斤進征斡端。
癸亥,命沿途廩食和林回軍。
甲子,太陰掩右執法并犯歲星。
乙醜,守庫軍盜庫鈔,八剌合赤分其贓,縱盜遁去,詔誅之。
丁卯,羅氏鬼國主阿察及阿裡降,安西王相李德輝遣人偕入覲。
賜八剌合赤等羊馬價二萬八千三錠,及禿渾下貧民糧三月。
冬十月庚午,塔剌不罕軍與賊力戰者,命給田賞之。
癸酉,加高麗國王王賰開府儀同三司、中書左丞相、行中書省事。
甲戌,遣使括開元等路軍三千征日本。
丙子,賜雲南王忽哥赤印。
丁醜,以湖南兵萬人伐亦奚不薛,亦奚不薛降。
戊寅,發兵十萬,命範文虎將之。
賜右丞洪茶丘所將征日本新附軍鈔及甲。
辛巳,立營田提舉司,從五品,俾置司柳林,割諸色戶千三百五十五隸之,官給牛種農具。
壬午,詔立陝西四川等處行中書省,以不花為右丞,李德輝、汪惟正並左丞。
時德輝已卒。
甲申,詔龍虎山天師張宗演赴闕。
己醜,命都實窮黃河源。
辛卯,以漢軍屯田沙、甘。
壬辰,亦奚不薛病,遣其從子入覲。
帝曰:「亦奚不薛不稟命,輒以職授其從子,無人臣禮。
宜令亦奚不薛出,乃還軍。
」癸巳,詔諭和州諸城招集流移之民。
丙申,命在官者,任事一月,後月乃給俸,或廢事者斥之。
遣使諭爪哇國及交趾國。
始製象轎。
給怯烈等糧。
賜火察家貧乏者。
十一月己亥朔,翰林學士承旨和禮霍孫等言:「俱藍、馬八、闍婆、交趾等國俱遣使進表,乞荅詔。
」從之,仍賜交趾使人職名及弓矢鞍勒。
降詔招諭爪哇國。
乙巳,置泉府司,掌領禦位下及皇太子、皇太後、諸王出納金銀事。
敕別置局院以處童匠,有貧乏者,給以鈔幣。
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