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91 列傳第51 孝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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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世同财,為鄉邑所美。
會稽姚吟,事親至孝,孝建初,揚州辟文學從事,不就。
餘齊民,晉陵晉陵人也。
少有孝行,為邑書吏。
父殖,大明二年,在家病亡,家人以父病報之。
信未至,齊民謂人曰:“比者肉痛心煩,有若割截,居常遑駭,必有異故。
”信尋至,便歸,四百餘裡,一日而至。
至門,方詳父死,号踴恸絕,良久乃蘇。
問母:“父所遺言。
”母曰:“汝父臨終,恨不見汝。
”曰:“相見何難。
”于是号叫殡所,須臾便絕。
州郡上言,有司奏曰:“收賢旌善,萬代無殊,心至自天,古今豈異。
齊民至一性一由中,情非外感,淳情凝至,深心天徹,跪訊遺旨,一恸殒亡。
雖迹異參、柴,而誠均丘、趙。
方今聖務彪被,移革華夏,實乃風淳以禮,治本惟孝,靈祥歸應,其道先彰。
齊民越自氓隸,行貫生品,旌闾表墓,允出在茲。
”改其裡為孝義裡,蠲租布,賜其母谷百斛。
孫棘,彭城彭城人也。
世祖大明五年,發三五丁,弟薩應充行,坐違期不至。
依制,軍法,人身付獄。
未及結竟,棘詣郡辭:“不忍令當一門之苦,乞以身代薩。
”薩又辭列:“門戶不建,罪應至此,狂愚犯法,實是薩身,自應依法受戮。
兄弟少孤,薩三歲失父,一生恃賴,唯在長兄;兄雖可垂愍,有何心處世。
”太守張岱疑其不實,以棘、薩各置一處,語棘雲:“已為谘詳,聽其相代。
”棘顔色甚悅,答雲:“得爾,旦則為不死。
”又語薩,亦欣然曰:“死自分甘,但令兄免,薩有何恨!”棘妻許又寄語屬棘:“君當門戶,豈可委罪小郎。
且大家臨亡,以小郎屬君,竟未妻娶,家道不立,君已有二兒,死複何恨。
”岱依事表上,世祖诏曰:“棘、薩氓隸,節行可甄,特原罪。
”州加辟命,并賜許帛二十匹。
先是,新蔡徐元妻許,年二十一,喪夫,子甄年三歲,父攬愍其年少,以更适同縣張買。
許自誓不行,父一逼一載送買。
許自經氣絕,家人奔赴,良久乃蘇。
買知不可奪,夜送還攬。
許歸徐氏,養元父季。
元嘉中,年八十餘,卒。
太宗泰始二年,長城奚慶思殺同縣錢仲期。
仲期子延慶屬役在都,聞父死,馳還,于庚浦埭逢慶思,手刃殺之,自系烏程縣獄。
吳興太守郗颙表不加罪,許之。
何子平,廬江灊人也。
曾祖楷,晉侍中。
祖友,會稽王道子骠騎谘議參軍。
父子先,建安太守。
子平世居會稽,少有志行,見稱于鄉曲。
事母至孝。
揚州辟從事史,月俸得白米,辄貨市粟麥。
人或問曰:“所利無幾,何足為煩?”子平曰:“尊老在東,不辦常得生米,何心獨飨白粲。
”每有贈鮮肴者,若不可寄緻其家,則不肯受。
母本側庶,籍注失實,年未及養,而籍年已滿,便去職歸家。
時鎮軍将軍顧觊之為州上綱,謂曰:“尊上年實未八十,親故所知。
州中差有微祿,當啟相留。
”子平曰:“公家正取信黃籍,籍年既至,便應扶侍私庭,何容以實年未滿,苟冒榮利。
且歸養之願,又切微情。
”觊之又勸令以母老求縣,子平曰:“實未及養,何假以希祿。
”觊之益重之。
既歸家,竭身運力,以給供養。
元嘉三十年,元兇弑逆,安東将軍随王誕入讨,以為行參軍。
子平以兇逆滅理,普天同奮,故廢己受職,事甯,自解。
又除奉朝請,不就。
末除吳郡海虞令,縣祿唯以養母一身,而妻子不犯一毫。
人或疑其儉薄,子平曰:“希祿本在養親,不在為己。
”問者慚而退。
母喪去官,哀毀逾禮,每至哭踴,頓絕方蘇。
值大明末,東士饑荒,繼以師旋,八年不得營葬,晝夜号絕擗踴,不阕俄頃,叫慕之音,常如袒括之日。
冬不衣絮,暑避清涼,日以數合米為粥,不進鹽菜。
所居屋敗,不蔽雨日,兄子伯興采伐茅竹,欲為葺治,子平不肯,曰:“我情事未申,天地一罪人耳,屋何宜覆。
”蔡興宗為會稽太守,甚加旌賞。
泰始六年,為營冢椁。
子平居喪毀甚,困瘠逾久,及至免喪,支體殆不相屬。
幼持一操一檢,敦厲名行,雖處暗室,如接大賓。
學義堅明,處之以默,安貧守善,不求榮進,好退之士,彌以貴之。
順帝升明元年,卒,時年六十。
史臣曰:漢世士務治身,故忠孝成俗,至乎乘軒服冕,非此莫由。
晉、宋以來,風衰義缺,刻身厲行,事薄班腴。
若夫孝立閨庭,忠被史策,多發溝畎之中,非出衣簪之下。
以此而言聲教,不亦卿大夫之恥乎!
會稽姚吟,事親至孝,孝建初,揚州辟文學從事,不就。
餘齊民,晉陵晉陵人也。
少有孝行,為邑書吏。
父殖,大明二年,在家病亡,家人以父病報之。
信未至,齊民謂人曰:“比者肉痛心煩,有若割截,居常遑駭,必有異故。
”信尋至,便歸,四百餘裡,一日而至。
至門,方詳父死,号踴恸絕,良久乃蘇。
問母:“父所遺言。
”母曰:“汝父臨終,恨不見汝。
”曰:“相見何難。
”于是号叫殡所,須臾便絕。
州郡上言,有司奏曰:“收賢旌善,萬代無殊,心至自天,古今豈異。
齊民至一性一由中,情非外感,淳情凝至,深心天徹,跪訊遺旨,一恸殒亡。
雖迹異參、柴,而誠均丘、趙。
方今聖務彪被,移革華夏,實乃風淳以禮,治本惟孝,靈祥歸應,其道先彰。
齊民越自氓隸,行貫生品,旌闾表墓,允出在茲。
”改其裡為孝義裡,蠲租布,賜其母谷百斛。
孫棘,彭城彭城人也。
世祖大明五年,發三五丁,弟薩應充行,坐違期不至。
依制,軍法,人身付獄。
未及結竟,棘詣郡辭:“不忍令當一門之苦,乞以身代薩。
”薩又辭列:“門戶不建,罪應至此,狂愚犯法,實是薩身,自應依法受戮。
兄弟少孤,薩三歲失父,一生恃賴,唯在長兄;兄雖可垂愍,有何心處世。
”太守張岱疑其不實,以棘、薩各置一處,語棘雲:“已為谘詳,聽其相代。
”棘顔色甚悅,答雲:“得爾,旦則為不死。
”又語薩,亦欣然曰:“死自分甘,但令兄免,薩有何恨!”棘妻許又寄語屬棘:“君當門戶,豈可委罪小郎。
且大家臨亡,以小郎屬君,竟未妻娶,家道不立,君已有二兒,死複何恨。
”岱依事表上,世祖诏曰:“棘、薩氓隸,節行可甄,特原罪。
”州加辟命,并賜許帛二十匹。
先是,新蔡徐元妻許,年二十一,喪夫,子甄年三歲,父攬愍其年少,以更适同縣張買。
許自誓不行,父一逼一載送買。
許自經氣絕,家人奔赴,良久乃蘇。
買知不可奪,夜送還攬。
許歸徐氏,養元父季。
元嘉中,年八十餘,卒。
太宗泰始二年,長城奚慶思殺同縣錢仲期。
仲期子延慶屬役在都,聞父死,馳還,于庚浦埭逢慶思,手刃殺之,自系烏程縣獄。
吳興太守郗颙表不加罪,許之。
何子平,廬江灊人也。
曾祖楷,晉侍中。
祖友,會稽王道子骠騎谘議參軍。
父子先,建安太守。
子平世居會稽,少有志行,見稱于鄉曲。
事母至孝。
揚州辟從事史,月俸得白米,辄貨市粟麥。
人或問曰:“所利無幾,何足為煩?”子平曰:“尊老在東,不辦常得生米,何心獨飨白粲。
”每有贈鮮肴者,若不可寄緻其家,則不肯受。
母本側庶,籍注失實,年未及養,而籍年已滿,便去職歸家。
時鎮軍将軍顧觊之為州上綱,謂曰:“尊上年實未八十,親故所知。
州中差有微祿,當啟相留。
”子平曰:“公家正取信黃籍,籍年既至,便應扶侍私庭,何容以實年未滿,苟冒榮利。
且歸養之願,又切微情。
”觊之又勸令以母老求縣,子平曰:“實未及養,何假以希祿。
”觊之益重之。
既歸家,竭身運力,以給供養。
元嘉三十年,元兇弑逆,安東将軍随王誕入讨,以為行參軍。
子平以兇逆滅理,普天同奮,故廢己受職,事甯,自解。
又除奉朝請,不就。
末除吳郡海虞令,縣祿唯以養母一身,而妻子不犯一毫。
人或疑其儉薄,子平曰:“希祿本在養親,不在為己。
”問者慚而退。
母喪去官,哀毀逾禮,每至哭踴,頓絕方蘇。
值大明末,東士饑荒,繼以師旋,八年不得營葬,晝夜号絕擗踴,不阕俄頃,叫慕之音,常如袒括之日。
冬不衣絮,暑避清涼,日以數合米為粥,不進鹽菜。
所居屋敗,不蔽雨日,兄子伯興采伐茅竹,欲為葺治,子平不肯,曰:“我情事未申,天地一罪人耳,屋何宜覆。
”蔡興宗為會稽太守,甚加旌賞。
泰始六年,為營冢椁。
子平居喪毀甚,困瘠逾久,及至免喪,支體殆不相屬。
幼持一操一檢,敦厲名行,雖處暗室,如接大賓。
學義堅明,處之以默,安貧守善,不求榮進,好退之士,彌以貴之。
順帝升明元年,卒,時年六十。
史臣曰:漢世士務治身,故忠孝成俗,至乎乘軒服冕,非此莫由。
晉、宋以來,風衰義缺,刻身厲行,事薄班腴。
若夫孝立閨庭,忠被史策,多發溝畎之中,非出衣簪之下。
以此而言聲教,不亦卿大夫之恥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