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第六 曆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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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而命之,為正交加時月離黃道宿度及分秒。

     求正交在二至後初末限 置冬至距正交積度及分,在半歲周已下,為冬至後;已上,去之,為夏至後。

    其二至後,在象限已下,為初限,已上,減去半歲周,為末限。

     求定差距差定限度 置初末限度,以十四度六十六分乘之,如象限而一,為定差;反減十四度六十六分,餘為距差。

    以二十四乘定差,如十四度六十六分而一;所得,交在冬至後名減,夏至後名加,皆加減九十八度,為定限度及分秒。

     求四正赤道宿度 置冬至加時赤道度,命為冬至正度;以象限累加之,各得春分、夏至、秋分正積度;各命赤道宿次去之,為四正赤道宿度及分秒。

     求月離赤道正交宿度 以距差加減春秋二正赤道宿度,為月離赤道正交宿度及分秒。

    冬至後,初限加,末限減,視春正;夏至後,初限減,末限加,視秋正。

     求正交後赤道積度入初末限 各置春秋二正赤道所當宿全度及分,以月離赤道正交宿度及分減之,餘為正交後積度;以赤道宿次累加之,滿象限去之,為半交後;又去之,為中交後;再去之,為半交後;視各交積度在半象已下,為初限;已上,用減象限,餘為末限。

     求月離赤道正交後半交白道舊名九道出入赤道内外度及定差 置各交定差度及分,以二十五乘之,如六十一而一;所得,視月離黃道正交在冬至後宿度為減,夏至後宿度為加,皆加減二十三度九十分,為月離赤道後半交白道出入赤道内外度及分;以周天六之一,六十度八十七分六十二秒半,除之,為定差。

    月離赤道正交後為外,中交後為内。

     求月離出入赤道内外白道去極度 置每日月離赤道交後初末限,用減象限,餘為白道積;用其積度減之,餘以其差率乘之;所得,百約之,以加其下積差,為每日積差;用減周天六之一,餘以定差乘之,為每日月離赤道内外度;内減外加象限,為每日月離白道去極度及分秒。

     求每交月離白道積度及宿次 置定限度,與初末限相減相乘,退位為分,為定差;正交、中交後為加,半交後為減。

    以差加減正交後赤道積度,為月離白道定積度;以前宿白道定積度減之,各得月離白道宿次及分。

     推定朔弦望加時月離白道宿度 各以月離赤道正交宿度距所求定朔弦望加時月離赤道宿度,為正交後積度;滿象限,去之,為半交後;又去之,為中交後;再去之,為半交後;視交後積度在半象已下,為初限;已上,用減象限,為末限;以初末限與定限度相減相乘,退位為分,分滿百為度,為定差;正交中交後為加,半交後為減。

    以差加減月離赤道正交後積度,為定積度,以正交宿度加之,以其所當月離白道宿次去之,各得定朔弦望加時月離白道宿度及分秒。

     求定朔弦望加時及夜半晨昏入轉 置經朔弦望入轉日及分,以定朔弦望加減差加減之,為定朔弦望加時入轉;以定朔弦望日下分減之,為夜半入轉;以晨分加之,為晨轉;昏分加之,為昏轉。

     求夜半月度 置定朔弦望日下分,以其入轉日轉定度乘之,萬約為加時轉度,以減加時定積度,餘為夜半定積度;依前加而命之,各得夜半月離宿度及分秒。

     求晨昏月度 置其日晨昏分,以夜半入轉日轉定度乘之,萬約為晨昏轉度;各加夜半定積度,為晨昏定積度;加命如前,各得晨昏月離宿度及分秒。

     求每日晨昏月離白道宿次 累計相距日數轉定度,為轉積度;與定朔弦望晨昏宿次前後相距度相減,餘以相距日數除之,為日差;距度多為加,距度少為減。

    以加減每日轉定度,為行定度;以累加定朔弦望晨昏月度,加命如前,即每日晨昏月離白道宿次。

    朔後用晨,望後用昏,朔望晨昏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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