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第四十一下 百官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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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首領官。

    燕南山東道,以資正院使蠻子、兵部尚書李獻為之,太醫院都事賈魯為首領官。

    河東陝西道,以兵部尚書不花、樞密院判官靳義為之,翰林應奉王繼善為首領官。

    山北遼東道,以宣政院同知伯家奴、宣徽佥院王也速疊兒為之,工部主事明理不花為首領官。

    雲南省,以荊湖宣慰阿乞剌、兩浙鹽運使杜德遠為之,通政院都事楊矩為首領官。

    甘肅永昌道,以上都留守阿牙赤、陝西行省左丞王紳為之,沁源縣尹喬遜為首領官。

    四川省,以大都留守答爾麻失裡、河南參政王守誠為之,宣政院都事武祺為首領官。

    京畿道,以西台中丞定定、集賢侍講學士蘇天爵為之,太史院都事留思誠為首領官。

    河南江北道,以吏部尚書定僧、宣政院佥院魏景道為之,中書檢校哈爾丹為首領官。

    至正十七年九月,诏以中書右丞也先不花、禦史中丞成遵奉使宣撫彰德、大名、廣平、東昌、東平、曹、濮等處,獎厲将帥。

     經略使。

    至正十八年九月初六日,命經略使問民疾苦,招谕叛逆,果有怙終不悛,總督一應大小辟吏,治兵裒粟,一精一練士卒,審用成算,申明紀律。

    先定江西、湖廣、江浙、福建諸處,并力掎角,務收平複之效,不尚屠戮之威。

    江南各省民義,忠君親上,姓名不能上達者,優加撫存,量才驗功,授以官爵。

    旌表孝子順孫、義夫節婦、高年耆德,常令有司存恤鳏寡孤獨。

    選辟二員為經略使參謀官,辟名士一人掌案牍。

    設行軍司馬一員,秩正五品,掌軍律。

     選舉附錄 科目 元以科目取士,自延祐至元統凡七科,具見前志。

    既罷複興之後,至正二年三月戊寅,廷試舉人,賜拜住、陳祖仁等進士及第、進士出身、同進士出身有差,凡七十有八人。

    國子生員十有八人:蒙古人六名,從六品出身;色目人六名,正七品出身;漢人、南人共六名,從七品出身。

    五年三月辛卯,廷試舉人,賜普顔不花、張士堅等進士及第、進士出身、同進士出身有差,如前科之數。

    國子生員亦如之。

    八年三月癸卯,廷試舉人,賜阿魯輝帖穆而、王宗哲等進士及第、進士出身、同進士出身有差,如前科之數。

    國子生員亦如之。

    是年四月,中書省奏準,監學生員每歲取及分生員四十人,三年應貢會試者,凡一百二十人。

    除例取十八人外,今後再取氨榜二十人,于内蒙古、色目各四名,前二名充司鑰,下二名充侍儀舍人。

    漢人取一十二人,前三名充學正、司樂,次四名充學錄、典籍管勾,以下五名充舍人。

    不願者,聽其還齋。

    十一年三月丙辰,廷試舉人,賜朵列圖、文允中等進士及第、進士出身、同進士出身有差,凡八十有三人。

    國子生員如舊制。

     十二年三月,有旨:“省院台不用南人,似有偏負。

    天下四海之内,莫非吾民,宜依世祖時用人之法,南人有才學者,皆令用之。

    ”自是累科南方之進士,始有為禦史,為憲司官,為尚書者矣。

    十四年三月己巳,廷試舉人,賜薛朝晤、牛繼志等進士及第、進士出身、同進士出身有差,凡六十有二人。

    國子生員如舊制。

    十七年三月,廷試舉人,賜侻征、王宗嗣等進士及第、進士出身、同進士出身有差,凡五十有一人。

    國子生員如舊制。

     十九年,中書左丞成遵建言:“宋自景祐以來,百五十年,雖無兵禍,常設寓試名額,以待四方遊士。

    今淮南、河南、山東、四川、遼一陽一等處,及江南各省所屬州縣,避兵士民,會集京師。

    如依前代故事,别設流寓鄉試之科,令避兵士民就試,許在京官員及請俸掾譯史人等,系其鄉裡親戚者,結罪保舉,行移大都路印卷,驗其人數,添差試官,别為考校,依各處元額,選合格者充之,則國有得人之效,野無遺賢之歎矣。

    ”既而監察禦史亦建言此事,中書送禮部定拟:“曾經殘破一處所,其鄉試元額,蒙古、色目、漢人、南人總計一百三十有二人。

    如今流寓儒人,應試名數,難同全盛之時,其寓試解額,合照依元額減半量拟,取合格蒙古、色目各十五名,漢人二十名,南人十五名,通六十有五名。

    ”中書省奏準,如所拟行之。

    而是歲福建行中書省初設鄉試,定取七人為額,而江西流寓福建者亦與試焉,通取十有五人,充貢于京師。

    而陝西行省平章政事察罕帖木兒又請:“今歲八月鄉試,河南舉人及避兵儒士,不拘籍貫,依河南省元額數,就陝州置貢院應試。

    ”诏亦從之。

    二十年三月,廷試舉人,賜買住、魏元禮等進士及第、進士出身、同進士出身有差,凡三十有五人。

    國子生員如舊制。

    二十三年三月丁未,廷試舉人,賜寶寶、楊輗等進士及第、進士出身、同進士出身有差,凡六十有二人。

    國子生員如舊制。

    是年六月,中書省奏:“江浙、福建舉人,涉海道以赴京,有六人者,已後會試之期,宜授以教授之職;其下第三人,亦以教授之職授之。

    非徒慰其跋涉險阻之勞,亦及激勸遠方忠義之士。

    ” 二十五年,皇太子撫軍河東,适當大比之歲,擴廓帖木兒以江南、四川等處皆阻于兵,其鄉試不廢者,唯燕南、河南、山東、陝西、河東數道而已,乃啟皇太子倍增鄉貢之額。

    二十六年三月,廷試舉人,賜赫德溥化、張棟等進士及第、進士出身、同進士出身有差,凡七十有三人,優其品秩,第一甲,授承直郎,正六品,第二甲,授承務郎,從六品;第三甲,授從仕郎,從七品。

    國子生員:蒙古七名,正六品;色目六名,從六品;漢人七名,正七品;通二十人。

    兵興已後,科目取士,莫盛于斯;而元之設科,亦止于是歲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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