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第四十一上 百官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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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廣東、慶元三市舶提舉司。
每司提舉二員,從五品;同提舉二員,從六品;副提舉二員,從七品;知事一員。
海道運糧萬戶府,至元二十年置,秩正三品,掌每歲海道運糧供給大都。
達魯花赤一員,萬戶一員,并正三品;副萬戶四員,從三品;經曆一員,從七品;知事一員,從八品;照磨一員,從九品;鎮撫二員,正五品。
其屬附見: 海運千戶所,秩正五品。
達魯花一員,千戶二員,并正五品;副千戶三員,從五品。
若溫台,若慶元紹興,若杭州嘉興,若昆山崇明、常熟江一陰一等處,凡五所,而平江又有海運香莎糯米千戶所。
諸路總管府,至元初置。
二十年,定十萬戶之上者為上路,十萬戶之下者為下路,當沖要者,雖不及十萬戶亦為上路。
上路秩正三品,達魯花赤一員,總管一員,并正三品,兼管勸農事,江北則兼諸軍奧魯,同知、治中、判官各一員。
下路秩從三品,不置治中員,而同知如治中之秩,餘悉同上。
至元二十三年,置推官二員,專治刑獄,下路一員。
經曆一員,知事一員或二員,照磨兼承發架閣一員,司吏無定制,随事繁簡以為多寡之額;譯史、通事各一人。
其屬附見: 儒學教授一員,秩九品。
諸路各設一員,及學正一員、學錄一員。
其散府、上中州,亦設教授一員,下州設學正一員。
蒙古教授一員,正九品。
醫學教授一員。
一陰陽一教授一員。
司獄司,司獄一員,丞一員。
平準行用庫,提領、大使、副使各一員。
織染局,局使一員,副使一員。
雜造局,大使一員,副使一員。
府倉,大使一員,副使一員。
惠民藥局,提領一員。
稅務,提領一員,大使、副使各一員。
錄事司,秩正八品。
凡路府所治,置一司,以掌城中戶民之事。
中統二年,诏驗民戶,定為員數。
二千戶以上,設錄事、司候、判官各一員;二千戶以下,省判官不置。
至元二十年,置達魯花赤一員,省司候,以判官兼捕盜之事,典史一員。
若城市民少,則不置司,歸之倚郭縣。
在兩京,則為警巡院。
獨杭州置四司,後省為左、右兩司。
散府,秩正四品,達魯花赤一員,知府或府尹一員,領勸農奧魯與路同;同知一員,判官一員,推官一員,知事一員,提控案牍一員。
所在有隸諸路及宣慰司、行省者,有直隸省部者,有統州縣者,有不統縣者,其制各有差等。
諸州。
中統五年,并立州縣,未有等差。
至元三年,定一萬五千戶之上者為上州,六千戶之上者為中州,六千戶之下者為下州。
江南既平,二十年,又定其地五萬戶之上者為上州,三萬戶之上者為中州,不及三萬戶者為下州。
于是升縣為州者四十有四。
縣戶雖多,附路府者不改。
上州:達魯花赤、州尹秩從四品,同知秩正六品,判官秩正七品。
中州:達魯花赤、知州并正五品,同知從六品,判官從七品。
下州:達魯花赤、知州并從五品,同知正七品,判官正八品,兼捕盜之事。
參佐官:上州,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員;中州,吏目、提控案牍各一員;下州,吏目一員或二員。
諸縣。
至元三年,合并江北州縣。
六千戶之上者為上縣,二千戶之上者為中縣,不及二千戶者為下縣。
二十年,又定江淮以南,三萬戶之上者為上縣,一萬戶之上者為中縣,一萬戶之下者為下縣。
上縣,秩從六品,達魯花赤一員,尹一員,丞一員,簿一員,尉一員,典史二員。
中縣,秩正七品,不置丞,餘悉如上縣之制。
下縣,秩從七品,置官如中縣,民少事簡之地,則以簿兼尉。
後又别置尉,尉主捕盜之事,别有印。
典史一員。
巡檢司,秩九品,巡檢一員。
諸軍,唯邊遠之地有之,各統屬縣,其秩如下州,其設官置吏亦如之。
諸蠻夷長官司。
西南夷諸溪洞各置長官司,秩如下州,達魯花赤、長官、副長官,參用其土人為之。
各處脫脫禾孫,掌辨使臣一奸一僞。
正一員,從五品;副一員,正七品。
勳一十階: 上柱國正一品輕車都尉從三品 柱國從一品上騎都尉正四品 上護軍正二品騎都尉從四品 護軍從二品骁騎尉正五品 上輕車都尉
每司提舉二員,從五品;同提舉二員,從六品;副提舉二員,從七品;知事一員。
海道運糧萬戶府,至元二十年置,秩正三品,掌每歲海道運糧供給大都。
達魯花赤一員,萬戶一員,并正三品;副萬戶四員,從三品;經曆一員,從七品;知事一員,從八品;照磨一員,從九品;鎮撫二員,正五品。
其屬附見: 海運千戶所,秩正五品。
達魯花一員,千戶二員,并正五品;副千戶三員,從五品。
若溫台,若慶元紹興,若杭州嘉興,若昆山崇明、常熟江一陰一等處,凡五所,而平江又有海運香莎糯米千戶所。
諸路總管府,至元初置。
二十年,定十萬戶之上者為上路,十萬戶之下者為下路,當沖要者,雖不及十萬戶亦為上路。
上路秩正三品,達魯花赤一員,總管一員,并正三品,兼管勸農事,江北則兼諸軍奧魯,同知、治中、判官各一員。
下路秩從三品,不置治中員,而同知如治中之秩,餘悉同上。
至元二十三年,置推官二員,專治刑獄,下路一員。
經曆一員,知事一員或二員,照磨兼承發架閣一員,司吏無定制,随事繁簡以為多寡之額;譯史、通事各一人。
其屬附見: 儒學教授一員,秩九品。
諸路各設一員,及學正一員、學錄一員。
其散府、上中州,亦設教授一員,下州設學正一員。
蒙古教授一員,正九品。
醫學教授一員。
一陰陽一教授一員。
司獄司,司獄一員,丞一員。
平準行用庫,提領、大使、副使各一員。
織染局,局使一員,副使一員。
雜造局,大使一員,副使一員。
府倉,大使一員,副使一員。
惠民藥局,提領一員。
稅務,提領一員,大使、副使各一員。
錄事司,秩正八品。
凡路府所治,置一司,以掌城中戶民之事。
中統二年,诏驗民戶,定為員數。
二千戶以上,設錄事、司候、判官各一員;二千戶以下,省判官不置。
至元二十年,置達魯花赤一員,省司候,以判官兼捕盜之事,典史一員。
若城市民少,則不置司,歸之倚郭縣。
在兩京,則為警巡院。
獨杭州置四司,後省為左、右兩司。
散府,秩正四品,達魯花赤一員,知府或府尹一員,領勸農奧魯與路同;同知一員,判官一員,推官一員,知事一員,提控案牍一員。
所在有隸諸路及宣慰司、行省者,有直隸省部者,有統州縣者,有不統縣者,其制各有差等。
諸州。
中統五年,并立州縣,未有等差。
至元三年,定一萬五千戶之上者為上州,六千戶之上者為中州,六千戶之下者為下州。
江南既平,二十年,又定其地五萬戶之上者為上州,三萬戶之上者為中州,不及三萬戶者為下州。
于是升縣為州者四十有四。
縣戶雖多,附路府者不改。
上州:達魯花赤、州尹秩從四品,同知秩正六品,判官秩正七品。
中州:達魯花赤、知州并正五品,同知從六品,判官從七品。
下州:達魯花赤、知州并從五品,同知正七品,判官正八品,兼捕盜之事。
參佐官:上州,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員;中州,吏目、提控案牍各一員;下州,吏目一員或二員。
諸縣。
至元三年,合并江北州縣。
六千戶之上者為上縣,二千戶之上者為中縣,不及二千戶者為下縣。
二十年,又定江淮以南,三萬戶之上者為上縣,一萬戶之上者為中縣,一萬戶之下者為下縣。
上縣,秩從六品,達魯花赤一員,尹一員,丞一員,簿一員,尉一員,典史二員。
中縣,秩正七品,不置丞,餘悉如上縣之制。
下縣,秩從七品,置官如中縣,民少事簡之地,則以簿兼尉。
後又别置尉,尉主捕盜之事,别有印。
典史一員。
巡檢司,秩九品,巡檢一員。
諸軍,唯邊遠之地有之,各統屬縣,其秩如下州,其設官置吏亦如之。
諸蠻夷長官司。
西南夷諸溪洞各置長官司,秩如下州,達魯花赤、長官、副長官,參用其土人為之。
各處脫脫禾孫,掌辨使臣一奸一僞。
正一員,從五品;副一員,正七品。
勳一十階: 上柱國正一品輕車都尉從三品 柱國從一品上騎都尉正四品 上護軍正二品騎都尉從四品 護軍從二品骁騎尉正五品 上輕車都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