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紀第四十五 順帝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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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太白犯鬥宿。
辛巳,流星大如桃。
十一月癸卯,大明兵取處州路。
戊申,陳友諒兵陷杉關。
十二月戊辰,太白犯壘壁陣。
是月,知樞密院事兀良哈台領太不花軍,其所部方脫脫與弟方伯帖木兒時保遼州,兀良哈台同唐琰、高脫因等屯孟州,與察罕帖木兒部将八不沙等交兵。
已而兀良哈台獨引達達軍還京師,方脫脫等乃從孛羅帖木兒。
皇太子憾太平忤己,以中書左丞成遵、參知政事趙中皆太平所用,使監察禦史誣成遵、趙中以贓罪,杖殺之。
是歲以後,因上都宮阙盡廢,大駕不複時巡。
陳友諒以江州為都,迎僞主徐壽輝居之,自稱漢王。
二十年春正月己醜朔,察罕帖木兒請以鞏縣改立軍州萬戶府,招民屯種,從之。
禦史大夫老的沙、禦史中丞咬住奏:“今後各處從宜行一事官員,毋得一陰一挾私仇,明為舉索,辄将風憲官吏擅自遷除,侵擾行一事,沮壞台綱。
”從之。
己亥,太一陰一犯井宿。
癸卯,大甯路陷。
壬子,以危素為參知政事。
乙卯,會試舉人,知貢舉平章政事八都麻失裡、同知貢舉翰林學士承旨李好文、禮部尚書許從宗、考試官國子祭酒張翥、同考官太常博士傅亨等奏:“舊例,各處鄉試舉人,三年一次,取三百名,會試取一百名。
今歲鄉試所取,比前數少,止有八十八名,會試三分内取一分,合取三十名,如于三十名外,添取五名為宜。
”從之。
丙辰,五色雲見移時。
二月戊午朔,左丞相太平罷為太保,守上都。
三月戊子朔,田豐陷保定路。
彗星見東方。
甲午,廷試進士三十五人,賜買住、魏元禮進士及第,其餘出身有差。
乙巳,冀甯路陷。
壬子,以搠思監為中書右丞相。
夏四月庚申,命大司農司都事樂元臣招谕田豐,至其軍,為豐所害。
丁卯,太一陰一犯明堂。
辛未,佥行樞密院事張居敬複興中州。
癸酉,太一陰一犯東鹹。
五月丁亥朔,日有食之。
雨雹。
陳友諒殺其僞主徐壽輝于太平路,遂稱皇帝,國号大漢,改元大義,已而回駐于江州。
乙未,陳友諒遣羅忠顯陷辰州。
己亥,以絆住馬為中書平章政事。
壬寅,太一陰一犯建星。
是月,張士誠海運糧十一萬石至京師。
閏月己未,以太尉也先帖木兒知經筵事,以甘肅行省左丞相阿吉剌為太尉。
乙亥,流星大如桃。
六月己醜,命孛羅帖木兒部将方脫脫守禦岚、興、保德州等處。
诏:“今後察罕帖木兒與孛羅帖木兒部将,毋得互相越境,侵犯所守信地,因而仇殺,方脫脫不得出岚、興州境界,察罕帖木兒亦不得侵其地。
”癸巳,太白犯井宿。
戊戌,太一陰一犯建星。
是月,大明兵取信州路。
秋七月辛酉,命遼一陽一行省參知政事張居敬讨義州賊。
孛羅帖木兒敗賊王士誠于台州。
乙醜,太一陰一犯井宿。
乙亥,诏孛羅帖木兒總領達達、漢兒軍馬,為總兵官,仍便宜行一事。
八月戊子,命孛羅帖木兒守石嶺關以北,察罕帖木兒守石嶺關以南。
辛卯,太一陰一犯天江。
壬辰,加封福建鎮閩王為護國英仁武烈忠正福德鎮閩尊王。
乙未,永平路陷。
壬寅,填星犯太微。
甲辰,太一陰一犯井宿。
诏:“諸處所在權攝官員,專務漁獵百姓,今後非朝廷允許,不得之任。
”庚戌,诏江浙行省左丞相達識帖睦迩加太尉兼知江浙行樞密院事,提調行宣政院事,便宜行一事。
九月乙卯朔,诏遣參知政事也先不花往谕孛羅帖木兒、察罕帖木兒,令講和。
時孛羅帖木兒調兵自石嶺關直抵冀甯,圍其城三日,複退屯交城。
察罕帖木兒調參政閻奉先引兵與戰,已而各于石嶺關南北守禦。
壬戌,賊陷孟州,又陷趙州,攻真定路。
癸未,賊複犯上都,右丞忙哥帖木兒引兵擊之,敗績。
冬十月甲申朔,甘露降于國子監大成殿前柏木。
以張良弼為湖廣行省參知政事,讨南一陽一、襄樊。
诏孛羅帖木兒守冀甯,孛羅帖木兒遣保保、殷興祖、高脫因倍道趨冀甯,守者不納。
丙戌,命疊兒必失為太尉,守衛大斡耳朵思。
戊子,熒惑犯井宿。
己亥,察罕帖木兒遣陳秉直、瑣住等,以兵攻孛羅帖木兒之軍于冀甯,與孛羅帖木兒部将脫列伯戰,敗之。
時帝有旨以冀甯畀孛羅帖木兒,察罕帖木兒以為用兵數年,惟藉冀、晉以給其軍,而緻盛強,苟奉旨與之,則彼得以足其兵食,乃托言用師汴梁,尋渡河就屯澤、潞拒之,調延安軍交戰于東勝州等處,再遣八不沙以兵援之。
八不沙謂彼軍奉旨而來,我何敢抗王命,察罕帖木兒怒,殺之。
十一月甲寅朔,黃河清,凡三日。
孛羅帖木兒以兵侵汾州,察罕帖木兒以兵拒之。
癸酉,賊犯易州。
十二月丙戌,诏:“太廟、影堂祭祀,乃子孫報本重事。
近兵興歲歉,品物不能豐備,累朝四祭,減為春秋二祭,今宜複四祭。
”後竟不行。
辛卯,廣平路陷。
是歲,一陽一翟王阿魯輝帖木兒擁兵數十萬,屯于木兒古徹兀之地,将犯京畿,使來言曰:“祖宗以天下付汝,汝已失其太半;若以國玺付我,我當自為之。
”帝遣報之曰:“天命有在,汝欲為則為之。
”命知樞密院事秃堅帖木兒等将兵擊之,不克,軍士皆潰,秃堅帖木兒走上都。
辛巳,流星大如桃。
十一月癸卯,大明兵取處州路。
戊申,陳友諒兵陷杉關。
十二月戊辰,太白犯壘壁陣。
是月,知樞密院事兀良哈台領太不花軍,其所部方脫脫與弟方伯帖木兒時保遼州,兀良哈台同唐琰、高脫因等屯孟州,與察罕帖木兒部将八不沙等交兵。
已而兀良哈台獨引達達軍還京師,方脫脫等乃從孛羅帖木兒。
皇太子憾太平忤己,以中書左丞成遵、參知政事趙中皆太平所用,使監察禦史誣成遵、趙中以贓罪,杖殺之。
是歲以後,因上都宮阙盡廢,大駕不複時巡。
陳友諒以江州為都,迎僞主徐壽輝居之,自稱漢王。
二十年春正月己醜朔,察罕帖木兒請以鞏縣改立軍州萬戶府,招民屯種,從之。
禦史大夫老的沙、禦史中丞咬住奏:“今後各處從宜行一事官員,毋得一陰一挾私仇,明為舉索,辄将風憲官吏擅自遷除,侵擾行一事,沮壞台綱。
”從之。
己亥,太一陰一犯井宿。
癸卯,大甯路陷。
壬子,以危素為參知政事。
乙卯,會試舉人,知貢舉平章政事八都麻失裡、同知貢舉翰林學士承旨李好文、禮部尚書許從宗、考試官國子祭酒張翥、同考官太常博士傅亨等奏:“舊例,各處鄉試舉人,三年一次,取三百名,會試取一百名。
今歲鄉試所取,比前數少,止有八十八名,會試三分内取一分,合取三十名,如于三十名外,添取五名為宜。
”從之。
丙辰,五色雲見移時。
二月戊午朔,左丞相太平罷為太保,守上都。
三月戊子朔,田豐陷保定路。
彗星見東方。
甲午,廷試進士三十五人,賜買住、魏元禮進士及第,其餘出身有差。
乙巳,冀甯路陷。
壬子,以搠思監為中書右丞相。
夏四月庚申,命大司農司都事樂元臣招谕田豐,至其軍,為豐所害。
丁卯,太一陰一犯明堂。
辛未,佥行樞密院事張居敬複興中州。
癸酉,太一陰一犯東鹹。
五月丁亥朔,日有食之。
雨雹。
陳友諒殺其僞主徐壽輝于太平路,遂稱皇帝,國号大漢,改元大義,已而回駐于江州。
乙未,陳友諒遣羅忠顯陷辰州。
己亥,以絆住馬為中書平章政事。
壬寅,太一陰一犯建星。
是月,張士誠海運糧十一萬石至京師。
閏月己未,以太尉也先帖木兒知經筵事,以甘肅行省左丞相阿吉剌為太尉。
乙亥,流星大如桃。
六月己醜,命孛羅帖木兒部将方脫脫守禦岚、興、保德州等處。
诏:“今後察罕帖木兒與孛羅帖木兒部将,毋得互相越境,侵犯所守信地,因而仇殺,方脫脫不得出岚、興州境界,察罕帖木兒亦不得侵其地。
”癸巳,太白犯井宿。
戊戌,太一陰一犯建星。
是月,大明兵取信州路。
秋七月辛酉,命遼一陽一行省參知政事張居敬讨義州賊。
孛羅帖木兒敗賊王士誠于台州。
乙醜,太一陰一犯井宿。
乙亥,诏孛羅帖木兒總領達達、漢兒軍馬,為總兵官,仍便宜行一事。
八月戊子,命孛羅帖木兒守石嶺關以北,察罕帖木兒守石嶺關以南。
辛卯,太一陰一犯天江。
壬辰,加封福建鎮閩王為護國英仁武烈忠正福德鎮閩尊王。
乙未,永平路陷。
壬寅,填星犯太微。
甲辰,太一陰一犯井宿。
诏:“諸處所在權攝官員,專務漁獵百姓,今後非朝廷允許,不得之任。
”庚戌,诏江浙行省左丞相達識帖睦迩加太尉兼知江浙行樞密院事,提調行宣政院事,便宜行一事。
九月乙卯朔,诏遣參知政事也先不花往谕孛羅帖木兒、察罕帖木兒,令講和。
時孛羅帖木兒調兵自石嶺關直抵冀甯,圍其城三日,複退屯交城。
察罕帖木兒調參政閻奉先引兵與戰,已而各于石嶺關南北守禦。
壬戌,賊陷孟州,又陷趙州,攻真定路。
癸未,賊複犯上都,右丞忙哥帖木兒引兵擊之,敗績。
冬十月甲申朔,甘露降于國子監大成殿前柏木。
以張良弼為湖廣行省參知政事,讨南一陽一、襄樊。
诏孛羅帖木兒守冀甯,孛羅帖木兒遣保保、殷興祖、高脫因倍道趨冀甯,守者不納。
丙戌,命疊兒必失為太尉,守衛大斡耳朵思。
戊子,熒惑犯井宿。
己亥,察罕帖木兒遣陳秉直、瑣住等,以兵攻孛羅帖木兒之軍于冀甯,與孛羅帖木兒部将脫列伯戰,敗之。
時帝有旨以冀甯畀孛羅帖木兒,察罕帖木兒以為用兵數年,惟藉冀、晉以給其軍,而緻盛強,苟奉旨與之,則彼得以足其兵食,乃托言用師汴梁,尋渡河就屯澤、潞拒之,調延安軍交戰于東勝州等處,再遣八不沙以兵援之。
八不沙謂彼軍奉旨而來,我何敢抗王命,察罕帖木兒怒,殺之。
十一月甲寅朔,黃河清,凡三日。
孛羅帖木兒以兵侵汾州,察罕帖木兒以兵拒之。
癸酉,賊犯易州。
十二月丙戌,诏:“太廟、影堂祭祀,乃子孫報本重事。
近兵興歲歉,品物不能豐備,累朝四祭,減為春秋二祭,今宜複四祭。
”後竟不行。
辛卯,廣平路陷。
是歲,一陽一翟王阿魯輝帖木兒擁兵數十萬,屯于木兒古徹兀之地,将犯京畿,使來言曰:“祖宗以天下付汝,汝已失其太半;若以國玺付我,我當自為之。
”帝遣報之曰:“天命有在,汝欲為則為之。
”命知樞密院事秃堅帖木兒等将兵擊之,不克,軍士皆潰,秃堅帖木兒走上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