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74 列傳第六十四 孝義下

關燈
于豫章,望舟投水,傍人赴救,僅而得全。

    及至,家貧不得時葬,居父憂并兄服,曆四年不出廬戶。

    自括發不複栉沐,發皆秃落,哭無時。

    聲盡則系之以泣,目眦皆爛,形骸枯悴,皮骨裁連,雖家人不複識。

    郡縣以狀言,武帝诏遣中書舍人爲其除服,擢爲豫章王國左常侍。

    匠雖即吉而毀悴逾甚,外祖孫謙誡之曰:“主上以孝臨天下,汝行過古人,故擢汝此職。

    非唯君父之命難拒,故亦揚名後世,所顯豈獨汝身哉。

    ”匠乃拜,竟以毀卒。

     吉翂字彥霄,馮翊蓮勺人也。

    家居襄一陽一。

    翂幼有孝一性一,年十一遭所生母憂,水漿不入口,殆将滅一性一,親一黨一異之。

     梁天監初,父爲吳興原鄉令,爲吏所誣,逮詣廷尉。

    翂年十五,号泣衢路,祈請公卿,行人見者皆爲隕涕。

    其父理雖清白,而恥爲吏訊,乃虛自引咎,罪當大辟。

    翂乃撾登聞鼓,乞代父命。

    武帝異之,尚以其童幼,疑受教于人,敕廷尉蔡法度嚴加脅誘,取其款實。

    法度乃還寺,盛陳徽纆,厲色問曰:“爾求代父死,敕已相許,便應伏法;然刀鋸至劇,審能死不?且爾童孺,志不及此,必爲人所教,姓名是誰?若有悔異,亦相聽許。

    ”對曰:“囚雖蒙弱,豈不知死可畏憚;顧諸弟幼藐,唯囚爲長,不忍見父極刑,自延視息,所以内斷胸臆,上幹萬乘。

    今欲殉身不測,委骨泉壤,此非細故,奈何受人教邪。

    ”法度知不可屈撓,乃更和顔誘語之,曰:“主上知尊侯無罪,行當釋亮。

    觀君神儀明秀,足稱佳童,今若轉辭,幸父子同濟,奚以此妙年苦求湯镬。

    ”翂曰:“凡鲲鲕蝼蟻尚惜其生,況在人斯,豈願齑粉。

    但父挂深劾,必正刑書,故思殒仆,冀延父命。

    ”翂初見囚,獄掾依法備加桎梏,法度矜之,命脫其二械,更令着一小者。

    翂弗聽,曰:“翂求代父死,死囚豈可減乎。

    ”竟不脫械。

    法度以聞,帝乃宥其父。

     丹一陽一尹王志求其在廷尉故事,并請鄉居,欲于歲首舉充純孝。

    翂曰:“異哉王尹,何量翂之薄,夫父辱子死,斯道固然,若翂有腼面目,當其此舉,則是因父買名,一何甚辱。

    ”拒之而止。

     年十七,應辟爲本州主簿,出監萬年縣。

    攝官期月,風化大行。

    自雍還郢,湘州刺史柳忱複召爲主簿。

    後秣陵鄉人裴儉、丹一陽一尹丞臧盾、揚州中正張仄連名薦翂,以爲孝行純至,明通易、老。

    敕付太常旌舉。

    初,翂以父陷罪,因成悸疾,後因發而卒。

     甄恬字彥約,中山無極人也,世居江陵。

    數歲喪父,哀感有若成一人。

    家人矜其小,以肉汁和飯飼之,恬不肯食。

    年八歲,嘗問其母,恨生不識父,遂悲泣累日。

    忽若有見,言形貌則其父也,時以爲孝感。

    家貧養母,常得珍羞。

    及居喪,廬于墓側,恒有鳥玄黃雜色集于廬樹,恬哭則鳴,哭止則止。

    又有白鸠白雀栖宿其廬。

    州将始興王憺表其行狀,诏旌表門闾,加以爵位。

    恬官至安南行參軍。

     趙拔扈,新城人也。

    兄震動富于财,太守樊文茂求之不已,震動怒曰:“無厭将及我。

    ”文茂聞其語,聚其族誅之。

    拔扈走免,亡命聚一黨一,至社樹祝曰:“文茂殺拔扈兄,今欲報之,若事克,斫樹處更生,不克即死。

    ”三宿三枿生十丈馀,人間傳以爲神,附者十餘萬。

    既殺文茂,轉攻傍邑。

    将至成都,十馀日戰敗,退保新城求降。

    文茂,黎州刺史文熾弟,襄一陽一人也。

     韓懷明,上一黨一人也。

    客居荊州。

    十歲,母患一屍一疰,每發辄危殆。

    懷明夜于星下稽颡祈禱,時寒甚切,忽聞香氣,空中有人曰:“童子母須臾永差,無勞自苦。

    ”未曉而母平複,鄉裡以此異之。

    十五喪父,幾至滅一性一,負土成墳,赙助無所受。

    免喪,與鄉人郭麻俱師南一陽一劉虬。

    虬嘗一日廢講,獨居涕泣,懷明竊問虬家人,答雲是外祖亡日。

    時虬母亦已亡矣,懷明聞之,即日罷學,還家就養。

    虬歎曰:“韓生無丘吾
0.065709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