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28 列傳第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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彥回鳆魚三十枚,彥回時雖貴,而貧薄餅甚,門生有獻計賣之,雲可得十萬錢。

    彥回變色曰:“我謂此是食物,非曰财貨,且不知堪賣錢,聊爾受之。

    雖複儉乏,甯可賣饷取錢也。

    ”悉與親遊噉之,少日便盡。

     明年,嫡母吳郡公主薨,毀瘠骨立。

    葬畢,诏攝職,固辭,又以期祭禮及,表解職,并不許。

     蒼梧暴虐稍甚,齊高帝與彥回及袁粲言世事,粲曰:“主上幼年,微過易改,伊、霍之事,非季世所行,縱使功成,亦終無全地。

    ”彥回默然,歸心高帝。

    及廢蒼梧,群公集議,袁粲、劉彥節既不受任,彥回曰:“非蕭公無以了此。

    ”手取事授高帝。

    高帝曰:“相與不肯,我安得辭。

    ”事乃定。

    順帝立,改号衛将軍、開府儀同三司,侍中如故,甲仗五十人入殿。

     及袁粲懷貳,曰:“褚公眼睛多白,所謂白虹貫日,亡宋者終此人也。

    ”他日,粲謂彥回曰:“國家所倚,唯公與劉丹一陽一及粲耳,願各自勉,無使竹帛所笑。

    ”彥回曰:“願以鄙心寄公之腹則可矣。

    ”然竟不能貞固。

     及高帝輔政,王儉議加黃钺,任遐曰:“此大事,應報褚公。

    ”帝曰:“褚脫不與,卿将何計?”遐曰:“彥回保妻子,一愛一性一命,非有奇才異節,遐能制之。

    ”果無違異。

     及沈攸之事起,高帝召彥回謀議,彥回曰:“西夏釁難,事必無成,公當先備其内耳。

    ”高帝密爲其備。

    事平,進中書監、司空。

     齊台建,彥回白高帝,引何曾自魏司徒爲晉丞相,求爲齊官。

    高帝謙而不許。

    建元元年,進位司徒,侍中、中書監如故,改封南康郡公。

    彥回讓司徒,乃與仆射王儉書,欲依蔡谟事例。

    儉以非所宜言,勸彥回受命。

    終不就。

    尋加尚書令。

    二年,重申前命爲司徒,又固讓。

     魏軍動,高帝欲發王公以下無官者從軍,彥回谏以爲無益實用,空緻擾動,上乃止。

     三年七月,帝親嘗酎,盛暑欲夜出,彥回與左仆射王儉谏,以爲“自漢宣帝以來,不夜入廟,所以誡非常。

    人君之重,所宜克慎”。

    從之。

     時朝廷機事,彥回多與議謀,每見從納,禮遇甚重。

    上大宴集,酒後謂朝臣曰:“卿等并宋時公卿,亦當不言我應得天子。

    ”王儉等未及答,彥回斂闆曰:“陛下不得言臣不早識龍顔。

    ”上笑曰:“吾有愧文叔,知公爲朱佑久矣。

    ” 彥回善彈琵琶,齊武帝在東宮宴集,賜以金镂一柄一銀柱琵琶。

    一性一和雅,有器度,不妄舉動。

    宅嘗失火,煙爓甚一逼一,左右驚擾,彥回神色怡然,索輿徐去。

    然世頗以名節譏之,于時百姓語曰:“可憐石頭城,甯爲袁粲死,不作彥回生。

    ” 高帝崩,遺诏以爲錄尚書事。

    江左以來,無單拜錄者,有司疑立優策。

    尚書令王儉議,以爲“見居本官,别拜錄,應有策書,而舊事不載。

    中朝以來,三公王侯,則優策并設;官品第二,策而不優。

    優者褒美,策者兼明委寄。

    尚書職居天官,政化之本,故尚書令品雖第三,拜必有策。

    錄尚書品秩不見,而總任彌重,前代多與本官同拜,故不别有策。

    即事緣情,不容均之凡僚,宜有策書,用申隆寄。

    既異王侯,不假優文”。

    從之。

    尋增彥回班劍三十人,五日一朝。

     頃之寝疾。

    彥回少時嘗笃病,夢人以蔔蓍一具與之,遂差其一,至是年四十八矣,歲初便寝疾。

    而太白熒惑相系犯上将,彥回慮不起,表遜位。

    武帝不許,乃改授司空、骠騎将軍,侍中、錄尚書事如故。

    薨年四十八,家無馀财,負責數十萬,诏給東園秘器。

     時司空掾屬以彥回未拜,疑應爲吏敬以不?王儉議:“依禮,婦在塗,聞夫家喪,改服而入。

    今掾屬雖未服勤,而吏節禀于天朝,宜申禮敬。

    ”司徒府史又以彥回既解職,而未恭後授,府應上服以不?儉又議:“依中朝士孫德祖從樂陵遷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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