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祐集卷十一 書五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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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國以安天下,毅然立朝以威制天下,名著功遂,文武并濟,此其享功業之重而居富貴之極,于其平生之所望無複慊然者。

    惟其獲天下之多士而與之皆樂乎此,可以複動其志。

    故遂以此告其左右。

    惟相公亮之。

     上田樞密書 天之所以與我者,夫豈偶然哉。

    堯不得以與丹朱,舜不得以與商均,而瞽叟不得奪諸舜。

    發于其心,出于其言,見于其事,确乎其不可易也。

    聖人不得以與人,父不得奪諸其子,于此見天之所以與我者不偶然也。

    夫其所以與我者,必有以用我也。

    我知之不得行之,不以告人,天固用之,我實置之,其名曰棄天;自卑以求幸其言,自小以求用其道,天之所以與我者何如,而我如此也,其名曰亵天。

    棄天,我之罪也;亵天,亦我之罪也;不棄不亵,而人不我用,不我用之罪也,其名曰逆天。

    然則棄天、亵天者其責在我,逆天者其責在人。

    在我者,吾将盡吾力之所能為者,以塞夫天之所以與我之意,而求免乎天下後世之譏。

    在人者,吾何知焉。

    吾求免夫一身之責之不暇,而為人憂乎哉?孔子、孟轲之不遇,老于道途而不倦不愠、不怍不沮者,夫固知夫責之所在也。

    衛靈、魯哀、齊宣、梁惠之徒之不足相與以有為也,我亦知之矣,抑将盡吾心焉耳。

    吾心之不盡,吾恐天下後世無以責夫衛靈、魯哀、齊宣、梁惠之徒,而彼亦将有以辭其責也,然則孔子、孟轲之目将不暝于地下矣。

    夫聖人、賢人之用心也固如此。

    如此而生,如此而死,如此而貧賤,如此而富貴,升而為天,沉而為淵,流而為川,止而為山,彼不預吾事,吾事畢矣。

    竊怪夫後之賢者之不能自處其身也,饑寒窮困之不勝而号于人。

    嗚呼!使其誠死于饑寒窮困邪,則天下後世之責将必有在,彼其身之責不自任以為憂,而我取而加之吾身,不已過乎。

    今洵之不肖,何敢以自列于聖賢,然其心亦有所不甚自輕者。

    何則,天下之學者,孰不欲一蹴而造聖人之域,然及其不成也,求一言之幾乎道而不可得也。

    千金之子,可以貧人,可以富人,非天之所與,雖以貧人富人之權,求一言之幾乎道,不可得也。

    天子之宰相,可以生人,可以殺人。

    非天之所與,雖以生人殺人之權,求一言之幾乎道,不可得也。

    今洵用力于聖人、賢人之術亦久矣。

    其言語、其文章,雖不識其果可以有用于今而傳于後與否,獨怪其得之之不勞。

    方其緻思于心也,若或起之;得之心而書之紙也,若或相之。

    夫豈無一言之幾乎道?千金之子,天子之宰相,求而不得者,一旦在己,故其心得以自負,或者天其亦有以與我也。

    曩者見執事于益州,當時之文,淺狹可笑,饑寒窮困亂其心,而聲律記問又從而破壞其體,不足觀也已。

    數年來退居山野,自分永棄,與世俗日疏闊,得以大肆其力于文章。

    詩人之優柔,騷人之精深,孟、韓之溫淳,遷、固之雄剛,孫、吳之簡切,投之所向,無不如意。

    常以為董生得聖人之經,其失也流而為迂;晁錯得聖人之權,其失也流而為詐;有二子之才而不流者,其惟賈生乎!惜乎今之世,愚未見其人也。

    作策二道,曰《審勢》、《審敵》,作書十篇,曰《權書》。

    洵有山田一頃,非兇歲可以無饑,力耕而節用,亦足以自老。

    不肖之身不足惜,而天之所與者不忍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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