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十二遊俠傳第六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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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文辭。

    性善書,與人尺牍,主皆藏去以為榮。

    請求不敢逆,所到,衣冠懷之,唯恐在後。

    時列侯有與遵同姓字者,每至人門,曰陳孟公,坐中莫不震動,既至而非,因号其人曰陳驚坐雲。

     王莽素奇遵材,在位多稱譽者,由是起為河南太守。

    既至官,當遣從史西,召善書吏十人于前,治私書謝京師故人。

    遵馮幾,口占書吏,且省官事,書數百封,親疏各有意,河南大驚。

    數月免。

     初,遵為河南太守,而弟級為荊州牧,當之官,俱過長安富人故淮陽王外家左氏飲食作樂。

    後司直陳崇聞之,劾奏:“遵兄弟幸得蒙恩超等曆位,遵爵列侯,備郡守,級州牧奉使,皆以舉直察枉宣揚聖化為職,不正身自慎。

    始遵初除,乘藩車入闾巷,過寡婦左阿君置酒歌讴,遵起舞跳梁,頓仆坐上,暮因留宿,為侍婢扶卧。

    遵知飲酒饫宴有節,禮不入寡婦之門,而湛酒混肴,亂男女之别,輕辱爵位,羞污印韨,惡不可忍聞。

    臣請皆免。

    ”遵既免,歸長安,賓客愈盛,飲食自若。

     久之,複為九江及河内都尉,凡三為二千石。

    而張竦亦至丹陽太守,封淑德侯。

    後俱免官,以列侯歸長安。

    竦居貧,無賓客,時時好事者從之質疑問事,論道經書而已。

    而遵晝夜呼号,車騎滿門,酒肉相屬。

     先是,黃門郎揚雄作《酒箴》以諷谏成帝,其文為酒客難法度士,譬之于物,曰:“子猶瓶矣。

    觀瓶之居,居井之眉,處高臨深,動常近危。

    酒醪不入口,臧水滿懷,不得左右,牽于纆徽。

    一旦A90礙,為A91所轠,身提黃泉,骨肉為泥。

    自用如此,不如鸱夷。

    鸱夷滑稽,腹如大壺,盡日盛酒,人複借酤。

    常為國器,托于屬車,出入兩宮,經營公家。

    由是言之,酒何過乎!”遵大喜之,常謂張竦:“吾與爾猶是矣。

    足下諷誦經書,苦身自約,不敢差跌,而我放意自恣,浮湛俗間,官爵功名,不減于子,而差獨樂,顧不優邪!”竦曰:“人各有性,長短自裁。

    子欲為我亦不能,吾而效子亦敗矣。

    雖然,學我者易持,效子者難将,吾常道也。

    ” 及王莽敗,二人俱客于池陽,竦為賊兵所殺。

    更始至長安,大臣薦遵為大司馬護軍,與歸德侯劉飒俱使匈奴。

    單于欲脅诎遵,遵陳利害,為言曲直,單于大奇之,遣還。

    會更始敗,遵留朔方,為賊所敗,時醉見殺。

     原涉字巨先。

    祖父武帝時以豪桀自陽翟徙茂陵。

    涉父哀帝時為南陽太守。

    天下殷富,大郡二千石列官,賦斂送葬皆千萬以上,妻子通共受之,以定産業。

    時又少行三年喪者。

    及涉父死,讓還南陽赙送,行喪冢廬三年,由是顯名京師。

    禮畢,扶風谒請為議曹,衣冠慕之輻辏。

    為大司徒史丹舉能治劇,為谷口令,時年二十餘。

    谷口聞其名,不言而治。

     先是,涉季父為茂陵秦氏所殺,涉居谷口半歲所,自劾去官,欲報仇。

    谷口豪桀為殺秦氏,亡命歲餘,逢赦出。

    郡國諸豪及長安、五陵諸為氣節者皆歸慕之。

    涉遂傾身與相待,人無賢不肖阗門,在所闾裡盡滿客。

    或譏涉曰:“子本吏二千石之世,結發自修,以行喪推财禮讓為名,正複雠取仇,猶不失仁義,何故遂自放縱,為輕俠之徒乎?”涉應曰:“子獨不見家人寡婦邪?始自約敕之時,意乃慕宋伯姬及陳孝婦,不幸一為盜賊所污,遂行淫失,知其非禮,然不能自還。

    吾猶此矣!” 涉自以為前讓南陽赙送,身得其名,而令先人墳墓儉約,非孝也。

    乃大治起冢舍,周閣重門。

    初,武帝時,京兆尹曹氏葬茂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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