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二百十一 外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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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球呂宋合貓裡美洛居沙瑤呐哔啴雞籠婆羅麻葉甕古麻刺朗馮嘉施蘭文郎馬神 琉球居東南大海中,自古不通中國。

    元世祖遣官招谕之,不能達。

    洪武初,其國有三王,曰中山,曰山南,曰山北,皆以尚為姓,而中山最強。

    五年正月命行人楊載以即位建元诏告其國,其中山王察度遣弟泰期等随載入朝,貢方物。

    帝喜,賜《大統曆》及文绮、紗羅有差。

    七年冬,泰期複來貢,并上皇太子箋。

    命刑部侍郎李浩赍賜文绮、陶鐵器,且以陶器七萬、鐵器千,就其國市馬。

    九年夏,泰期随浩入貢,得馬四十匹。

    浩言其國不貴纨绮,惟貴磁器、鐵釜,自是賞赉多用諸物。

    明年遣使賀正旦,貢馬十六匹、硫黃千斤。

    又明年複貢。

    山南王承察度亦遣使朝貢,禮賜如中山。

    十五年春,中山來貢,遣内官送其使還國。

    明年與山南王并來貢,诏賜二王鍍金銀印。

    時二王與山北王争雄,互相攻伐。

    命内史監丞梁民賜之敕,令罷兵息民,三王并奉命。

    山北王怕尼芝即遣使偕二王使朝貢。

    十八年又貢,賜山北王鍍金銀印如二王,而賜二王海舟各一。

    自是,三王屢遣使奉貢,中山王尤數。

    二十三年,中山來貢,其通事私攜乳香十斤、胡椒三百斤入都,為門者所獲,當入官。

    诏還之,仍賜以鈔。

     二十五年夏,中山貢使以其王從子及寨官子偕來,請肄業國學。

    從之,賜衣巾靴襪并夏衣一襲。

    其冬,山南王亦遣從子及寨官子入國學,賜赉如之。

    自是,歲賜冬夏衣以為常。

    明年,中山兩入貢,又遣寨官子肄業國學。

    是時,國法嚴,中山生與山南生有非議诏書者。

    帝聞,置之死,而待其國如故。

    山北王怕尼芝已卒,其嗣王攀安知二十九年春遣使來貢。

    令山南生肄國學者歸省,其冬複來。

    中山亦遣寨官子二人及女官生姑、魯妹二人,先後來肄業,其感慕華風如此。

    中山又遣使請賜冠帶,命禮部繪圖,令自制。

    其王固以請,乃賜之,并賜其臣下冠服。

    又嘉其修職勤,賜閩中舟工三十六戶,以便貢使往來。

    及惠帝嗣位,遣官以登極诏谕其國,三王亦奉貢不絕。

     成祖承大統,诏谕如前。

    永樂元年春,三王并來貢。

    山北王請賜冠帶,诏給賜如中山。

    命行人邊信、劉亢赍敕使三國,賜以絨錦、文绮、紗羅。

    明年二月,中山王世子武甯遣使告父喪,命禮部遣官谕祭,赙以布帛,遂命武甯襲位。

    四月,山南王從弟汪應祖亦遣使告承察度之喪,謂前王無子,傳位應祖,乞加朝命,且賜冠帶。

    帝并從之,遂遣官冊封。

    時山南使臣私赍白金詣處州市磁器,事發,當谕罪。

    帝曰:“遠方之人,知求利而已,安知禁令。

    ”悉贳之。

    三年,山南遣寨官子入國學。

    明年,中山亦遣寨官子六人入國學,并獻奄豎數人。

    帝曰:“彼亦人子,無罪刑之,何忍?”命禮部還之。

    部臣言:“還之,慮阻歸化之心,請但賜敕,止其再進。

    ”帝曰:“谕以空言,不若示以實事。

    今不遣還,彼欲獻媚,必将繼進。

    天地以生物為心,帝王乃可絕人類乎?”竟還之。

    五年四月,中山王世子思紹遣使告父喪,谕祭,賜赙冊封如前儀。

     八年,山南遣官生三人入國學,賜巾服靴縧、衾褥帷帳,已複頻有所賜。

    一日,帝與群臣語及之。

    禮部尚書呂震曰:“昔唐太宗興庠序,新羅、百濟并遣子來學。

    爾時僅給廪饩,未若今日賜予之周也。

    ”帝曰:“蠻夷子弟慕義而來,必衣食常充,然後向學。

    此我太祖美意,朕安得違之。

    ”明年,中山遣國相子及寨官子入國學,因言:“右長史王茂輔翼有年,請擢為國相。

    左長史硃複,本江西饒州人,輔臣祖察度四十餘年不懈。

    今年逾八十,請令緻仕還鄉。

    ”從之,乃命複、茂并為國相,複兼左長史緻仕,茂兼右長史任其國事。

    十一年,中山遣寨官子十三人入國學。

    時山南王應祖為其兄達勃期所弑,諸寨官讨誅之,推應祖子他魯每為主,以十三年三月請封。

    命行人陳季若等封為山南王,賜诰命冠服及寶鈔萬五千錠。

     琉球之分三王也,惟山北最弱,故其朝貢亦最稀。

    自永樂三年入貢後,至是年四月始入貢。

    其後,竟為二王所并,而中山益強,以其國富,一歲常再貢三貢。

    天朝雖厭其繁,不能卻也。

    其冬,貢使還,至福建,擅奪海舶,殺官軍,且毆傷中官,掠其衣物。

    事聞,戮其為首者,餘六十七人付其主自治。

    明年遣使謝罪,帝待之如初,其修貢益謹。

    二十二年春,中山王世子尚巴志來告父喪,谕祭賜赙如常儀。

     仁宗嗣位,命行人方彜诏告其國。

    洪熙元年命中官赍敕封巴志為中山王。

    宣德元年,其王以冠服未給,遣使來請,命制皮弁服賜之。

    三年八月,帝以中山王朝貢彌謹,遣官赍敕往勞,賜羅錦諸物。

     山南自四年兩貢,終帝世不複至,亦為中山所并矣。

    自是,惟中山一國朝貢不絕。

     正統元年,其使者言:“初入閩時,止具貢物報聞。

    下人所赍海、螺殼,失于開報,悉為官司所沒入,緻來往乏資,乞賜垂憫。

    ”命給直如例。

    明年,貢使至浙江,典市舶者複請籍其所赍,帝曰:“番人以貿易為利,此二物取之何用,其悉還之,著為令。

    ”使者奏:“本國陪臣冠服,皆國初所賜,歲久敝壞,乞再給。

    ”又言:“小邦遵奉正朔,海道險遠,受曆之使,或半歲一歲始返,常懼後時。

    ”帝曰:“冠服令本邦自制。

    《大統曆》,福建布政司給予之。

    ”七年正月,中山世子尚忠來告父喪,命給事中餘忭、行人劉遜封忠為中山王。

    敕使之用給事中,自茲始也。

    忭等還,受其黃金、沉香、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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