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二百五 廣西土司

關燈
萬曆元年,洛容知縣邵廷臣以養歸,主簿謝漳行縣事。

    會上元夜,單騎巡檄山中。

    僮蠻韋朝義率上油、古底諸僮夜半出掠,逐漳,追至城,殺漳,奪縣印去。

    是夜,指揮硃昌胤、土巡檢韋顯忠共提兵決戰,斬首三十一級,兵校文斌獲朝義,奪還縣印,守巡官以聞。

    乃命總兵李錫,參将王瑞、康仁等剿之,破上油、古底諸寨,斬覃金狼等二千八百三十餘級,俘二百二十餘人,牛馬器械稱是。

    後殘僮黃朝貴複合融縣瑤号萬人,聲言欲入富福鎮。

    王世科複引兵擊之,斬五十餘人。

    始洛容在萬山中,城小無雉堞,縣官皆寓府城,知縣餘涵請遷城于白龍岩,不果,至是謝漳遂及于難。

     又韋王朋者,馬平僮也。

    初平馬平時,因建營堡,使土舍韋志隆提兵屯其地。

    王朋視堡兵如仇,常率東歐、大産諸蠻要挾營堡。

    兵備周浩使千總往撫,遂殺千總,劫村落,總兵王尚父剿平之。

     慶遠,秦象郡,漢交阯、日南二郡界,後淪于蠻。

    唐始置粵州,天寶初,改龍水郡,屬嶺南道,乾符中,更宜州。

    宋升慶遠軍節度,鹹淳初,改慶遠府。

    元為慶元路。

    洪武元年仍改慶遠府。

    時征南将軍楊文既平廣西,二年,行省臣言:“慶遠府地接八番溪洞,所轄南丹、宜山等處,宋、元皆用其土酋安撫使統之。

    天兵下廣西,安撫使莫天護首來款附,宜如宋、元制,錄用以統其民,則蠻情易服,守兵可滅。

    ”帝從之,诏改慶遠府為慶遠南丹軍民安撫司,置安撫使、同知、副使、經曆、知事各一員,以天護為同知,王毅為副使。

    三年,行省臣言:“慶遠故府也,今為安撫司,其地皆深山曠野,其民皆安撫莫天護之族。

    天護素庸弱,宗族強者,動肆跋扈,至殺河池縣丞蓋讓,與諸蠻相煽為亂,此豈可姑息以胎禍将來。

    乞罷安撫司,仍設府置衛,以守其地。

    ”報可。

    乃命莫天護赴京。

    七年,賜廣西土官莫金文绮六匹,置南丹州,隸慶遠府,以莫金為知州。

    八年,那地縣土官羅貌來朝,以貌知縣事。

     二十八年,都指揮韓觀率兵捕獲宜山等縣蠻寇二千八百餘人,斬僞大王韋召,僞萬戶趙成秀、韋公旺等,傳首京師。

    時嶺南盛暑,官軍多病瘴,帝命觀班師。

    南丹土官莫金叛,帝命征南将軍楊文,龍州平後,移師讨南丹、奉議等處。

    龍州趙宗壽來朝謝罪,貢方物。

    大軍進征奉議,調參将劉真分道攻南丹,破之,執莫金并俘其衆。

    後遣寶慶衛指揮孫宗等分兵擊巴蘭等寨,蠻僚懼,焚寨遁去,官兵追捕斬之,蠻地悉定。

    诏置南丹、奉議、慶遠三衛,以官軍守之。

     二十九年,廣西布政司言:“新設南丹等三衛及富川千戶所,歲用軍饷二十餘萬石,有司所征,不足以給。

    ”帝命俱置屯田,給耕種。

    尋遣中使至桂林等府市牛給南丹、奉議諸衛軍士。

    都指揮姜旺、童勝率兵抵思恩縣鎮甯等村洞,殺獲叛蠻三千餘人,降一千一百餘戶,得故宋銅印一來上。

     永樂二年,慶遠府言:“忻城、宜山二縣洞蠻陳公宣等出沒為寇,請剿捕。

    ”帝命都指揮硃輝親往撫谕,公宣等相率歸附,凡千三十五戶。

    荔波縣民覃真保上言:“縣自洪武至今,人民安業,惟八十二洞瑤民未隸編籍。

    今聞朝廷加恩撫綏,鹹願為民,無由自達,乞遣使招撫。

    ”乃命右軍都督府移文都督韓觀遣人撫谕,其願為民者,量給賜赉,複其徭役三年。

     宣德五年,總兵官山雲讨慶遠蠻寇,斬首七千四百,平之。

    九年,雲奏:“思恩縣蠻賊覃公砦等累年作亂,今委都指揮彭義等率兵剿捕,斬賊首梁公成、潘通天等枭之,仍督官軍搜捕餘黨。

    ”帝賜敕慰勞。

    又奏:“慶遠、郁林等州縣蠻寇出沒,必宜剿除,而兵力不足。

    ”帝命廣東都司調附近衛所精銳士卒千五百人,委都指揮一員,赴廣西,聽雲調用。

    十年,南丹土官莫祯來朝,貢馬,賜彩币。

    正統四年,莫祯奏:“本府所轄東蘭等三州,土官所治,曆年以來,地方甯靖。

    宜山等六縣,流官所治,溪峒諸蠻,不時出沒。

    原其所自,皆因流官能撫字附近良民,而溪峒諸蠻恃險為惡者,不能钤制其出沒。

    每調軍剿捕,各縣居民與諸蠻結納者,又先漏洩軍情,緻賊潛遁。

    及聞招撫,詐為向順,仍肆劫掠,是以兵連禍結無甯歲。

    臣竊不忍良民受害,願授臣本州土官知府,流官總理府事,而臣專備蠻賊,務擒捕殄絕積年為害者。

    其餘則編伍造冊,使聽調用。

    據岩險者,拘集平地,使無所恃。

    擇有名望者立為頭目,加意撫恤,督勵生理。

    各村寨皆置社學,使漸風化。

    三五十裡設一堡,使土兵守備,凡有寇亂,即率衆剿殺。

    如賊不除,地方不靖,乞究臣诳罔之罪。

    ”帝覽其奏,即敕總兵官柳溥曰:“以蠻攻蠻,古有成說。

    今莫祯所奏,意甚可嘉,彼果能效力,省我邊費,朝廷豈惜一官,爾其酌之。

    ” 弘治九年,總督鄧廷瓚言:“廣西瑤、僮數多,土民數少,兼各衛軍士十亡八九,凡有征調,全倚土兵。

    乞令東蘭土知州韋祖鋐子一人,領土兵數千于古田、蘭麻等處撥田耕守,候平古田,改設長官司以授之。

    ”廷議以古田密迩省治,其間土地多良民世業,若以祖鋐子為土官,恐數年之後,良民田稅皆非我有。

    欲設長官司,祗宜于土民中選補。

    廷瓚又言:“慶遠府天河縣舊十八裡,後漸為僮賊所據,止餘殘民八裡,請分設一長官司治之。

    ”部議增設永安長官司,授土人韋萬妙等為正、副長官,并流官吏目一員。

    是年,裁忻城縣流官,留土官知縣掌縣事,亦從廷瓚奏也。

    十二年,韋祖鋐率兵五千助思恩岑浚攻田州,殺掠男女八百餘人,驅之溺水死者無算。

    副總兵歐磐詣田州,兵乃解。

     嘉靖二十七年,那地州土官羅廷鳳聽調有勞,命襲替,免赴京。

    四十二年錄平瑤功,授東蘭州、那地州土官職。

     慶遠領州四。

    河池,弘治中以縣升州,改流官。

    其東蘭、那地、南丹皆土官。

    縣五,忻城土官。

    又長官司二,曰永安,永順。

     東蘭州,在府城西南四百二十裡。

    宋時有韋君朝者,居文蘭峒為蠻長,傳子宴鬧。

    崇甯五年内附,因置蘭州,以宴鬧知州事,俾世其官。

    元改為東蘭州,韋氏世襲如故。

    洪武十二年,土官韋富撓遣家人韋錢保詣阙,上元所授印,貢方物。

    錢保匿富撓名,以己名上,因以錢保知東蘭州。

    既而錢保征斂暴急,民不堪命,擁富撓作亂。

    廣西都司讨平之,執錢保正其罪,仍以其地歸韋氏。

     那地州,在府城西南二百四十裡。

    宋熙甯初,土人羅世念來降,授世職。

    崇甯五年,諸蠻納土,遂置地、那二州,以羅氏世知地州。

    大觀中,析地州置孚州。

    元仍為地、那二州。

    洪武元年,土官羅黃貌歸附,诏并那入地,為那地州,予印,授黃貌世襲土知州,以流官吏目佐之。

     南丹州,宋開寶初,土官莫洪胭内附。

    元豐三年置南丹州,管轄諸蠻,曆世承襲。

    元至正末,莫國麒納土,命為慶遠南丹溪洞安撫使。

    明洪武初,安撫使莫天讓歸附。

    七年置州,授莫金知州,世襲,佐以流官吏目。

    金
0.087715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