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一百九十三 宦官二
關燈
小
中
大
楊榮,遼東則高淮,江西則潘相,福建則高寀,湖廣則陳奉,而增奉敕開采山東。
通都大邑皆有稅監,兩淮則有鹽監,廣東則有珠監,或專遣,或兼攝。
大?當小監縱橫繹騷,吸髓飲血,以供進奉。
大率入公帑者不及什一,而天下蕭然,生靈塗炭矣。
其最橫者增及陳奉、高淮。
二十四年,增始至山東,即劾福山知縣韋國賢,帝為逮問削職。
益都知縣吳宗堯抗增,被陷幾死诏獄。
巡撫尹應元奏增二十大罪,亦罰俸。
已,複命增兼徵山東店稅,與臨清稅監馬堂相争。
帝為和解,使堂稅臨清,增稅東昌。
增益肆無忌,其黨内閣中書程守訓、中軍官仝治等,自江南北至浙江,大作奸弊。
稱奉密旨DE金寶,募人告密。
誣大商巨室藏違禁物,所破滅什伯家,殺人莫敢問。
禦史劉曰梧具以狀聞,鹽務少監魯保亦奏守訓等阻塞鹽課,帝俱弗省。
久之,鳳陽巡撫李三才劾守訓奸贓。
增懼,因搜得守訓違禁珍寶及赇銀四十餘萬,聞于朝。
命械入京鞫治,乃論死。
而增肆惡山東者十年,至三十三年始死。
陳奉,禦馬監奉禦也。
萬曆二十七年二月命徵荊州店稅,兼采興國州礦洞丹砂及錢廠鼓鑄事。
奉兼領數使,恣行威虐。
每托巡曆,鞭笞官吏,剽劫行旅。
商民恨刺骨,伺奉自武昌抵荊州,聚數千人噪于塗,競擲瓦石擊之。
奉走免,遂誣襄陽知府李商畊黃州知府趙文炜、荊州推官華钰、荊門知州高則巽、黃州經曆車任重等煽亂。
帝為逮钰、任重,而谪商畊等官。
興國州奸人漆有光,讦居民徐鼎等掘唐相李林甫妻楊氏墓,得黃金巨萬。
騰骧衛百戶仇世亨奏之,帝命奉括進内庫。
奉因毒拷責償,且悉發境内諸墓。
巡按禦史王立賢言所掘墓乃元呂文德妻,非林甫妻。
奸人讦奏,語多不仇,請罷不治,而停他處開掘,不報。
二十八年十二月,武昌民變。
南京吏部主事吳中明奏言:“奉吓詐官民,僭稱千歲。
其黨至直入民家,奸淫婦女,或掠入稅監署中。
王生之女、沈生之妻,皆被逼辱。
以緻士民公憤,萬餘人甘與奉同死,撫按三司護之數日,僅而得全。
而巡撫支可大,曲為蒙蔽。
天下禍亂,将何所底!”大學士沈一貫亦言:“陳奉入楚,始而武昌一變,繼之漢口、黃州、襄陽、武昌、寶慶、德安、湘潭等處,變經十起,幾成大亂。
立乞撤回,以收楚民之心。
”帝皆置不問。
奉複使人開谷城礦,不獲,脅其庫金,為縣所逐。
武昌兵備佥事馮應京劾奉十大罪,奉随誣奏,降應京雜職。
奉又開棗陽礦,知縣王之翰以顯陵近,執不可。
奉劾之翰及襄陽通判邸宅、推官何棟如,缇騎逮訊,并追逮應京。
應素有惠政,民号哭送之。
奉又榜列應京罪狀于衢。
民切齒恨,複相聚圍奉署,誓必殺奉。
奉逃匿楚王府,衆乃投奉黨耿文登等十六人于江,以巡撫可大護奉,焚其轅門。
事聞,一貫及給事中姚文蔚等請撤奉,不報。
而禦馬監監丞李道方督理湖口船稅,亦奏奉水沮商舟,陸截販賈,徵三解一,病國剝民。
帝始召奉歸,而用一貫請,革可大職。
奉在湖廣二年,慘毒備至。
及去,金寶财物巨萬計,可大懼為民所掠,多與徒衛,導之出疆,楚民無不毒恨者。
奉至京師,給事中陳維春、郭如星複極言其罪。
帝不怿,降二人雜職。
三十二年始釋應京歸,之翰卒瘐死。
當奉劾商畊等時,臨清民亦噪而逐馬堂。
馬堂者,天津稅監也,兼轄臨清。
始至,諸亡命從者數百人,白晝手锒铛奪人産,抗者辄以違禁罪之。
僮告主者,畀以十之三,中人之家破者大半,遠近為罷市。
州民萬餘縱火焚堂署,斃其黨三十七人,皆黥臂諸偷也。
事聞,诏捕首惡,株連甚衆。
有王朝佐者,素仗義,慨然出曰:“首難者,我也。
”臨刑,神色不變。
知府李士登恤其母妻,臨清民立祠以祀。
後十餘年,堂擅往揚州,巡鹽禦史徐缙芳劾其九罪,不問。
高淮,尚膳監監丞也。
神宗寵愛諸稅監,自大學士趙志臯、沈一貫而下,廷臣谏者不下百餘疏,悉寝不報。
而諸稅監有所糾劾,朝上夕下,辄加重譴。
以故諸稅監益驕,而淮及梁永尤甚。
淮與陳奉同時采礦徵稅遼東。
委官廖國泰,虐民激變,淮誣系諸生數十人。
巡按楊宏科救之,不報。
參随楊永恩婪賄事發,奉旨會勘,卒不問。
淮又惡遼東總兵馬林不為己下,劾罷之。
給事中候先春疏救,遂戍林而谪先春雜職。
巡按何爾健與淮互讦奏,淮遣人邀于路,責其奏事人,锢之獄,匿疏不以聞。
又請複遼東馬市,巡撫趙楫力争,始得寝。
三十一年夏,淮率家丁三百餘,張飛虎幟,金鼓震天,聲言欲入大内谒帝,潛住廣渠門外。
給事中田大益、孫善繼、姚文蔚等言:“淮搜括士民,取金至數十萬,招納諸亡命降人,意欲何為?”吏部尚書李戴、刑部尚書蕭大亨皆劾淮擅離信地,挾兵潛住京師,乃數百年未有之事。
禦史袁九臯、劉四科、孔貞一,給事中梁有年等,各疏劾淮,不報。
巡撫楫劾淮罪惡萬端,且無故打死指揮張汝立,亦不報。
淮因上疏自稱鎮守協同關務,兵部奏其妄。
帝心護淮,謬曰:“朕固命之矣。
” 淮自是益募死士,時時出塞射獵,發黃票龍旗,走朝鮮索冠珠、貂馬,數與邊将争功,山海關内外鹹被其毒。
又扣除軍士月糧。
三十六年四月,前屯衛軍甲而噪,誓食淮肉。
六月,錦州、松山軍複變。
淮懼内奔,誣同知王邦才、參将李獲陽逐殺欽使,劫奪禦用錢糧。
二人皆逮問,邊民益嘩。
薊遼總督蹇達再疏暴淮罪,乃召歸,而以通灣稅監張晔兼領其事。
獲陽竟死獄中,邦才至四十一年乃釋。
梁永,禦馬監監丞也。
萬曆二十七年二月命往陝西徵收名馬貨物。
稅監故不典兵,永獨畜馬五百匹,招緻亡命,用千戶樂綱出入邊塞。
富平知縣王正志發其奸,并劾礦監趙欽。
诏逮正志,瘐死诏獄中。
渭南知縣徐鬥牛,廉吏也。
永責賂,箠斃縣吏卒,鬥牛憤恨自缢死。
巡撫賈待問奏之,帝顧使永會勘。
永反劾西安同知宋賢,并劾待問有私,請皆勘。
帝從之,而宥待問。
永又請兼鎮守職銜。
又請率兵巡花馬池、慶陽諸鹽池,徵其課。
緣是帥諸亡命,具旌蓋鼓吹,巡行陝地。
盡發曆代陵寝,搜摸金玉,旁行劫掠。
所至,邑令皆逃。
杖死縣丞鄭思顔、指揮劉應聘、諸生李洪遠等。
縱樂綱等肆為淫掠,私宮良家子數十人。
稅額外增耗數倍,藍田等七關歲得十萬。
複用奸人胡奉言,索鹹陽冰片五十斤、羊毛一萬斤、麝香二十斤。
知縣宋時際怒,勿予。
鹹甯人道行遇盜,迹之,稅使役也,知縣滿朝薦捕得之。
永誣時際、朝薦劫稅銀,帝命逮時際,而以朝薦到官未久,镌秩一級。
陝西巡撫顧其志盡發其奸,且言秦民萬衆,共圖殺永。
大學士沈鯉、硃赓請械永歸,以安衆心。
帝悉置不報,而釋時際勿逮,複朝薦官。
會禦史餘懋衡方按陝西,永懼,使綱鸩懋衡幾死。
訟于朝,言官攻永者數十疏,永部下諸亡命乃稍稍散。
其渠魁王九功、石君章等赍重寶,辎軿盈路,詐為上供物,持劍戟弓弩,結陣以行。
而永所遣人解馬匹者,已乘郵傳先發。
九功等急馳,欲追及與同出關。
朝薦疑其盜,見九功等後至無驗,邏兵與格鬥,追至渭南,殺數人,盡奪其裝。
禦史懋衡以捕盜殺傷聞。
永大窘,聽樂綱謀,使人系疏發中馳奏:“九功等各貢名馬、金珠、睛綠諸寶物,而鹹甯知縣朝薦承餘禦史指,伏兵渭南遮劫之,脔君章等,誣以盜。
”帝怒曰:“禦史鸩無恙,而朝薦代為報複,且劫貢物。
”敕逮朝薦,而令撫按護永等還京。
三十四年事也。
是年,楊榮為雲南人所殺。
初,榮妄奏阿瓦、猛密諸番願内屬,其地有寶井,可歲益數十萬,願賜敕領其事。
帝許之。
既而榮所進不得什一,乃誣知府熊鐸侵匿,下法司。
又請诏麗江土知府木增獻地聽開采。
巡按禦史宋興祖言:“太祖令木氏世守茲土,限石門以絕西域,守鐵橋以斷土蕃,奈何自撤籓蔽,生遠人心。
”不報。
榮由是愈怙寵,誣劾尋甸知府蔡如川、趙州知州甘學書,皆下诏獄。
已,又誣劾雲南知府周鐸,下法司提問。
百姓恨榮入骨,相率燔稅廠,殺委官張安民。
榮弗悛,恣行威虐,杖斃數千人。
至是怒指揮使樊高明後期,榜掠絕觔,枷以示衆。
又以求馬不獲,系指揮使賀瑞鳳,且言将盡捕六衛官。
于是指揮賀世勳、韓光大等率冤民萬人焚榮第,殺之,投火中,并殺其黨二百餘人。
事聞,帝為不食者數日,欲逮問守土官。
大學士沈鯉揭争,且密屬太監陳矩剖示。
帝乃止誅世勳等,而用巡撫陳用賓議,令四川稅使丘乘雲兼攝雲南事。
當是時,帝所遣中官,無不播虐逞兇者。
湖口稅監李道劾降九江府經曆樊圃充,又劾逮南康知府吳寶秀、星子知縣吳一元,降臨江知府顧起淹。
山西稅監孫朝劾降夏縣知縣韓薰。
給事中程紹以救薰镌一級,給事中李應策等複救之,遂削紹、薰職。
巡撫魏允貞以阻撓罷去。
廣
通都大邑皆有稅監,兩淮則有鹽監,廣東則有珠監,或專遣,或兼攝。
大?當小監縱橫繹騷,吸髓飲血,以供進奉。
大率入公帑者不及什一,而天下蕭然,生靈塗炭矣。
其最橫者增及陳奉、高淮。
二十四年,增始至山東,即劾福山知縣韋國賢,帝為逮問削職。
益都知縣吳宗堯抗增,被陷幾死诏獄。
巡撫尹應元奏增二十大罪,亦罰俸。
已,複命增兼徵山東店稅,與臨清稅監馬堂相争。
帝為和解,使堂稅臨清,增稅東昌。
增益肆無忌,其黨内閣中書程守訓、中軍官仝治等,自江南北至浙江,大作奸弊。
稱奉密旨DE金寶,募人告密。
誣大商巨室藏違禁物,所破滅什伯家,殺人莫敢問。
禦史劉曰梧具以狀聞,鹽務少監魯保亦奏守訓等阻塞鹽課,帝俱弗省。
久之,鳳陽巡撫李三才劾守訓奸贓。
增懼,因搜得守訓違禁珍寶及赇銀四十餘萬,聞于朝。
命械入京鞫治,乃論死。
而增肆惡山東者十年,至三十三年始死。
陳奉,禦馬監奉禦也。
萬曆二十七年二月命徵荊州店稅,兼采興國州礦洞丹砂及錢廠鼓鑄事。
奉兼領數使,恣行威虐。
每托巡曆,鞭笞官吏,剽劫行旅。
商民恨刺骨,伺奉自武昌抵荊州,聚數千人噪于塗,競擲瓦石擊之。
奉走免,遂誣襄陽知府李商畊黃州知府趙文炜、荊州推官華钰、荊門知州高則巽、黃州經曆車任重等煽亂。
帝為逮钰、任重,而谪商畊等官。
興國州奸人漆有光,讦居民徐鼎等掘唐相李林甫妻楊氏墓,得黃金巨萬。
騰骧衛百戶仇世亨奏之,帝命奉括進内庫。
奉因毒拷責償,且悉發境内諸墓。
巡按禦史王立賢言所掘墓乃元呂文德妻,非林甫妻。
奸人讦奏,語多不仇,請罷不治,而停他處開掘,不報。
二十八年十二月,武昌民變。
南京吏部主事吳中明奏言:“奉吓詐官民,僭稱千歲。
其黨至直入民家,奸淫婦女,或掠入稅監署中。
王生之女、沈生之妻,皆被逼辱。
以緻士民公憤,萬餘人甘與奉同死,撫按三司護之數日,僅而得全。
而巡撫支可大,曲為蒙蔽。
天下禍亂,将何所底!”大學士沈一貫亦言:“陳奉入楚,始而武昌一變,繼之漢口、黃州、襄陽、武昌、寶慶、德安、湘潭等處,變經十起,幾成大亂。
立乞撤回,以收楚民之心。
”帝皆置不問。
奉複使人開谷城礦,不獲,脅其庫金,為縣所逐。
武昌兵備佥事馮應京劾奉十大罪,奉随誣奏,降應京雜職。
奉又開棗陽礦,知縣王之翰以顯陵近,執不可。
奉劾之翰及襄陽通判邸宅、推官何棟如,缇騎逮訊,并追逮應京。
應素有惠政,民号哭送之。
奉又榜列應京罪狀于衢。
民切齒恨,複相聚圍奉署,誓必殺奉。
奉逃匿楚王府,衆乃投奉黨耿文登等十六人于江,以巡撫可大護奉,焚其轅門。
事聞,一貫及給事中姚文蔚等請撤奉,不報。
而禦馬監監丞李道方督理湖口船稅,亦奏奉水沮商舟,陸截販賈,徵三解一,病國剝民。
帝始召奉歸,而用一貫請,革可大職。
奉在湖廣二年,慘毒備至。
及去,金寶财物巨萬計,可大懼為民所掠,多與徒衛,導之出疆,楚民無不毒恨者。
奉至京師,給事中陳維春、郭如星複極言其罪。
帝不怿,降二人雜職。
三十二年始釋應京歸,之翰卒瘐死。
當奉劾商畊等時,臨清民亦噪而逐馬堂。
馬堂者,天津稅監也,兼轄臨清。
始至,諸亡命從者數百人,白晝手锒铛奪人産,抗者辄以違禁罪之。
僮告主者,畀以十之三,中人之家破者大半,遠近為罷市。
州民萬餘縱火焚堂署,斃其黨三十七人,皆黥臂諸偷也。
事聞,诏捕首惡,株連甚衆。
有王朝佐者,素仗義,慨然出曰:“首難者,我也。
”臨刑,神色不變。
知府李士登恤其母妻,臨清民立祠以祀。
後十餘年,堂擅往揚州,巡鹽禦史徐缙芳劾其九罪,不問。
高淮,尚膳監監丞也。
神宗寵愛諸稅監,自大學士趙志臯、沈一貫而下,廷臣谏者不下百餘疏,悉寝不報。
而諸稅監有所糾劾,朝上夕下,辄加重譴。
以故諸稅監益驕,而淮及梁永尤甚。
淮與陳奉同時采礦徵稅遼東。
委官廖國泰,虐民激變,淮誣系諸生數十人。
巡按楊宏科救之,不報。
參随楊永恩婪賄事發,奉旨會勘,卒不問。
淮又惡遼東總兵馬林不為己下,劾罷之。
給事中候先春疏救,遂戍林而谪先春雜職。
巡按何爾健與淮互讦奏,淮遣人邀于路,責其奏事人,锢之獄,匿疏不以聞。
又請複遼東馬市,巡撫趙楫力争,始得寝。
三十一年夏,淮率家丁三百餘,張飛虎幟,金鼓震天,聲言欲入大内谒帝,潛住廣渠門外。
給事中田大益、孫善繼、姚文蔚等言:“淮搜括士民,取金至數十萬,招納諸亡命降人,意欲何為?”吏部尚書李戴、刑部尚書蕭大亨皆劾淮擅離信地,挾兵潛住京師,乃數百年未有之事。
禦史袁九臯、劉四科、孔貞一,給事中梁有年等,各疏劾淮,不報。
巡撫楫劾淮罪惡萬端,且無故打死指揮張汝立,亦不報。
淮因上疏自稱鎮守協同關務,兵部奏其妄。
帝心護淮,謬曰:“朕固命之矣。
” 淮自是益募死士,時時出塞射獵,發黃票龍旗,走朝鮮索冠珠、貂馬,數與邊将争功,山海關内外鹹被其毒。
又扣除軍士月糧。
三十六年四月,前屯衛軍甲而噪,誓食淮肉。
六月,錦州、松山軍複變。
淮懼内奔,誣同知王邦才、參将李獲陽逐殺欽使,劫奪禦用錢糧。
二人皆逮問,邊民益嘩。
薊遼總督蹇達再疏暴淮罪,乃召歸,而以通灣稅監張晔兼領其事。
獲陽竟死獄中,邦才至四十一年乃釋。
梁永,禦馬監監丞也。
萬曆二十七年二月命往陝西徵收名馬貨物。
稅監故不典兵,永獨畜馬五百匹,招緻亡命,用千戶樂綱出入邊塞。
富平知縣王正志發其奸,并劾礦監趙欽。
诏逮正志,瘐死诏獄中。
渭南知縣徐鬥牛,廉吏也。
永責賂,箠斃縣吏卒,鬥牛憤恨自缢死。
巡撫賈待問奏之,帝顧使永會勘。
永反劾西安同知宋賢,并劾待問有私,請皆勘。
帝從之,而宥待問。
永又請兼鎮守職銜。
又請率兵巡花馬池、慶陽諸鹽池,徵其課。
緣是帥諸亡命,具旌蓋鼓吹,巡行陝地。
盡發曆代陵寝,搜摸金玉,旁行劫掠。
所至,邑令皆逃。
杖死縣丞鄭思顔、指揮劉應聘、諸生李洪遠等。
縱樂綱等肆為淫掠,私宮良家子數十人。
稅額外增耗數倍,藍田等七關歲得十萬。
複用奸人胡奉言,索鹹陽冰片五十斤、羊毛一萬斤、麝香二十斤。
知縣宋時際怒,勿予。
鹹甯人道行遇盜,迹之,稅使役也,知縣滿朝薦捕得之。
永誣時際、朝薦劫稅銀,帝命逮時際,而以朝薦到官未久,镌秩一級。
陝西巡撫顧其志盡發其奸,且言秦民萬衆,共圖殺永。
大學士沈鯉、硃赓請械永歸,以安衆心。
帝悉置不報,而釋時際勿逮,複朝薦官。
會禦史餘懋衡方按陝西,永懼,使綱鸩懋衡幾死。
訟于朝,言官攻永者數十疏,永部下諸亡命乃稍稍散。
其渠魁王九功、石君章等赍重寶,辎軿盈路,詐為上供物,持劍戟弓弩,結陣以行。
而永所遣人解馬匹者,已乘郵傳先發。
九功等急馳,欲追及與同出關。
朝薦疑其盜,見九功等後至無驗,邏兵與格鬥,追至渭南,殺數人,盡奪其裝。
禦史懋衡以捕盜殺傷聞。
永大窘,聽樂綱謀,使人系疏發中馳奏:“九功等各貢名馬、金珠、睛綠諸寶物,而鹹甯知縣朝薦承餘禦史指,伏兵渭南遮劫之,脔君章等,誣以盜。
”帝怒曰:“禦史鸩無恙,而朝薦代為報複,且劫貢物。
”敕逮朝薦,而令撫按護永等還京。
三十四年事也。
是年,楊榮為雲南人所殺。
初,榮妄奏阿瓦、猛密諸番願内屬,其地有寶井,可歲益數十萬,願賜敕領其事。
帝許之。
既而榮所進不得什一,乃誣知府熊鐸侵匿,下法司。
又請诏麗江土知府木增獻地聽開采。
巡按禦史宋興祖言:“太祖令木氏世守茲土,限石門以絕西域,守鐵橋以斷土蕃,奈何自撤籓蔽,生遠人心。
”不報。
榮由是愈怙寵,誣劾尋甸知府蔡如川、趙州知州甘學書,皆下诏獄。
已,又誣劾雲南知府周鐸,下法司提問。
百姓恨榮入骨,相率燔稅廠,殺委官張安民。
榮弗悛,恣行威虐,杖斃數千人。
至是怒指揮使樊高明後期,榜掠絕觔,枷以示衆。
又以求馬不獲,系指揮使賀瑞鳳,且言将盡捕六衛官。
于是指揮賀世勳、韓光大等率冤民萬人焚榮第,殺之,投火中,并殺其黨二百餘人。
事聞,帝為不食者數日,欲逮問守土官。
大學士沈鯉揭争,且密屬太監陳矩剖示。
帝乃止誅世勳等,而用巡撫陳用賓議,令四川稅使丘乘雲兼攝雲南事。
當是時,帝所遣中官,無不播虐逞兇者。
湖口稅監李道劾降九江府經曆樊圃充,又劾逮南康知府吳寶秀、星子知縣吳一元,降臨江知府顧起淹。
山西稅監孫朝劾降夏縣知縣韓薰。
給事中程紹以救薰镌一級,給事中李應策等複救之,遂削紹、薰職。
巡撫魏允貞以阻撓罷去。
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