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一百九十一 列女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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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相繼亡,王事姑撫子。
閱二十年,賊陷都城,泣拜其姑曰:“留長孫奉事祖母,婦死已決。
”遂攜幼子投井死。
吳之瑞妻張氏。
之瑞,宿松諸生。
福王時,城陷,軍士欲污之。
張恐禍及夫與子,绐曰:“此吾家塾師,攜其子在此。
吾醜之,若遣去,則惟命。
”夫與二子去已遠,張乃厲聲唾罵,撞石死。
韓鼎允妻劉氏。
鼎允為懷甯諸生。
福王時,城潰。
舅姑雙柩殡于堂,劉守不去。
賊欲剖棺,劉抱棺号哭,賊釋之。
一女年十三,賊欲縱火,而數盼其女。
劉绐之曰:“苟不驚先柩,女非所惜也。
”賊喜投炬,攜女去。
劉送女,目門外池示之,女即投池死。
賊怒,刃劉,劉罵不絕口死。
江都程氏六烈。
程煜節者,江都諸生也。
其祖姑有适林者,其姑有适李者,其叔母曰劉氏、鄒氏、胡氏。
而煜節之妹曰程娥,未字。
城被圍,與劉約俱死,各以大帶置袖中。
城破,女理發更衣,再拜别其母,遂缢死。
劉有女甫一歲,啼甚慘。
劉乳之,複以糕餌一器置女側,乃死。
鄒與胡亦同死。
适林者,投井死。
适李者,遭掠,绐卒至井旁,大罵投井死。
時稱一門六烈。
張氏,江都史著馨妻。
年二十六,夫亡。
及城陷,撫其子泣曰:“向也撫孤為難,今也全節為大。
兒其善圖,吾不能顧矣。
”遂赴水死。
又蘭氏,孫道升繼妻。
其前妻女曰四,蘭所生女曰七,皆嫁古氏。
次曰存,孫女曰巽,皆未嫁。
其弟道乾、道新并先卒。
道乾妻王氏,子天麟妻丁氏,道新妻古氏,其從弟子啟先妻董氏。
江都之圍,諸婦女各手一刃一繩自随。
城破,巽先缢死。
蘭時五十四,引繩自缢死。
王氏、丁氏投舍後汪中死。
古氏亦五十四,守節三十年,頭盡白,投井死。
有女嫁于吳,生女曰睿,方八歲,适在外家,從死于井。
董氏以帶系門樞,缢死。
存病足,力疾投井死。
董氏之娣,有祖母曰陳氏,方寄居,與董氏同處,亦自缢死。
四與七同缢于床死。
同時有張廷铉者,妻薛氏,城破自缢死。
廷铉之妹曰五,遇卒鞭撻使從己,大呼曰:“殺即殺,何鞭為!”遂殺死。
張秉純妻劉氏。
秉純,和州諸生。
家故貧,氏操井臼,處之怡然。
國亡,秉純絕粒死。
氏一勺水不入口,閱十有六日,肌骨銷铄,命子扶至柩前祭拜,痛哭而絕。
陶氏,當塗孫士毅妻,守節十年。
南都覆,為卒所掠,縛其手介刃于兩指之間,曰:“從我則完,否則裂。
”陶曰:“義不以身辱,速盡為惠。
”兵不忍殺,稍創其指,血流竟手,曰:“從乎?”曰:“不從。
”卒怒,裂其手而下,且剜其胸,寸磔死。
陶母奔護,亦被殺。
田氏,儀真李鐵匠妻,姿甚美。
高傑步卒掠江上,執犯之,田以死拒。
挾馬上,至城南小橋,馬不能渡。
田绐卒牽衣行,睹中流急湍,曳二卒赴水,并溺死。
王氏,和州諸生張侶顔妻。
南都不守,劉良佐部卒肆掠。
氏同母匿朝陽洞,卒攻洞急,氏以子付母曰:“賊勢洶洶,我少婦,即苟免,何面目回夫家。
此張氏一線,善撫之。
”言訖,挺身跳洞外,洞高數十仞,亂石巉岩若鋒刃,碎身死焉。
方氏,桐城錢秉镫妻。
避寇寓南都。
歲祎,饘粥不給,以女紅易米食其夫,己與婢仆雜食糠籺。
客過,潔茗治馔,取諸簪珥,與秉镫遊者,未嘗知其貧也。
秉镫與阮大铖同裡,有隙,避吳中。
方挈子女追尋,得之。
已而吳中亦亂,方知不免,乃密紉上下服,抱女赴水死。
陸氏,嘉定黃應爵妻。
少喪夫,家貧,紡績自給逾三十年。
甫殁,嘉定城破。
子道弘妻,亡其姓,持二女倉卒欲赴井。
長女曰:“若使母先投,必戀念吾二女,不如先之。
”乃挽妹亟入,道弘妻繼之,并溺死。
于氏,丹陽荊潹妻。
潹父大澈為亂兵所殺。
于聞變,知不免,謂潹曰:“請先殺妾。
”潹不忍,怒曰:“君不自殺,欲留為亂兵污耶!”潹恸哭從之。
項淑美,淳安人,适方希文。
希文好蓄書。
杭州不守,大帥方國安潰兵掠江浒,數百裡無甯宇。
希文避山間,載書以往。
會幼子病疹,希文出延醫,淑美與一妪一婢處。
是夕,亂兵突至,縱火肆掠。
婢挽淑美衣,欲與俱出,正色叱曰:“出則死于兵,不出死于火,等死耳,死火不辱。
”時妪已先去,見火熾複入,呼曰:“火至,奈何弗出?”淑美不應,急取書霍左右,高與身等,坐其中。
須臾火迫,書盡焚,遂死。
賊退,希文歸,則餘燼旋而成堆,若護其骨者。
一恸,灰即散,乃收骨瘗先兆。
先是,有慈谿王氏,歸同裡方姓。
甫逾月,火起,延及其屋。
夫适他出,氏堅坐小樓不下,遂被焚,骸骨俱燼,惟心獨存。
夫歸,捧之長号,未頃即化。
甬上四烈婦。
錢塘張氏,鄞縣舉人楊文瓚妻。
國變後,文瓚與兄文琦,友華夏、屠獻宸,俱坐死。
張紉箴聯其首,棺殓畢,即盛服題絕命詩,遍拜族戚。
吞腦子不死,以佩帶自缢而卒。
文琦妻沈氏亦自缢。
夏繼妻陸氏結帨于梁,引頸就缢,身肥重,帨絕堕地。
時炎暑,流汗沾衣,乃坐而搖扇,謂其人曰:“餘且一涼。
”既複取帨結之而盡。
有司聞楊、華三婦之缢,遣丐婦四人至獻宸家,防其妻硃氏甚嚴。
硃不得間,陽為歡笑以接之,且時時诮三婦之徒自苦也。
數日,防者稍懈,因謂之曰:“我将一浴,汝侪可暫屏。
”丐婦聽之,阖戶自盡。
時稱“甬上四烈婦。
” 夏氏,黔國公沐天波侍女也。
沙定州之亂,天波出走,母陳、妻焦亦避外舍。
懼賊迫,焦謂姑曰:“吾輩皆命婦,可陷賊手乎!”舉火自焚死。
夏歸其母家,獲免。
後天波自永昌還,夏複歸府,則已薙為尼矣。
天波感其義,俾佐内政。
及天波從亡緬甸,夏遂自經。
時城中大亂,死者載道,屍為烏犬所食,血肉狼籍,夏屍棄十餘日,獨無犯者。
閱二十年,賊陷都城,泣拜其姑曰:“留長孫奉事祖母,婦死已決。
”遂攜幼子投井死。
吳之瑞妻張氏。
之瑞,宿松諸生。
福王時,城陷,軍士欲污之。
張恐禍及夫與子,绐曰:“此吾家塾師,攜其子在此。
吾醜之,若遣去,則惟命。
”夫與二子去已遠,張乃厲聲唾罵,撞石死。
韓鼎允妻劉氏。
鼎允為懷甯諸生。
福王時,城潰。
舅姑雙柩殡于堂,劉守不去。
賊欲剖棺,劉抱棺号哭,賊釋之。
一女年十三,賊欲縱火,而數盼其女。
劉绐之曰:“苟不驚先柩,女非所惜也。
”賊喜投炬,攜女去。
劉送女,目門外池示之,女即投池死。
賊怒,刃劉,劉罵不絕口死。
江都程氏六烈。
程煜節者,江都諸生也。
其祖姑有适林者,其姑有适李者,其叔母曰劉氏、鄒氏、胡氏。
而煜節之妹曰程娥,未字。
城被圍,與劉約俱死,各以大帶置袖中。
城破,女理發更衣,再拜别其母,遂缢死。
劉有女甫一歲,啼甚慘。
劉乳之,複以糕餌一器置女側,乃死。
鄒與胡亦同死。
适林者,投井死。
适李者,遭掠,绐卒至井旁,大罵投井死。
時稱一門六烈。
張氏,江都史著馨妻。
年二十六,夫亡。
及城陷,撫其子泣曰:“向也撫孤為難,今也全節為大。
兒其善圖,吾不能顧矣。
”遂赴水死。
又蘭氏,孫道升繼妻。
其前妻女曰四,蘭所生女曰七,皆嫁古氏。
次曰存,孫女曰巽,皆未嫁。
其弟道乾、道新并先卒。
道乾妻王氏,子天麟妻丁氏,道新妻古氏,其從弟子啟先妻董氏。
江都之圍,諸婦女各手一刃一繩自随。
城破,巽先缢死。
蘭時五十四,引繩自缢死。
王氏、丁氏投舍後汪中死。
古氏亦五十四,守節三十年,頭盡白,投井死。
有女嫁于吳,生女曰睿,方八歲,适在外家,從死于井。
董氏以帶系門樞,缢死。
存病足,力疾投井死。
董氏之娣,有祖母曰陳氏,方寄居,與董氏同處,亦自缢死。
四與七同缢于床死。
同時有張廷铉者,妻薛氏,城破自缢死。
廷铉之妹曰五,遇卒鞭撻使從己,大呼曰:“殺即殺,何鞭為!”遂殺死。
張秉純妻劉氏。
秉純,和州諸生。
家故貧,氏操井臼,處之怡然。
國亡,秉純絕粒死。
氏一勺水不入口,閱十有六日,肌骨銷铄,命子扶至柩前祭拜,痛哭而絕。
陶氏,當塗孫士毅妻,守節十年。
南都覆,為卒所掠,縛其手介刃于兩指之間,曰:“從我則完,否則裂。
”陶曰:“義不以身辱,速盡為惠。
”兵不忍殺,稍創其指,血流竟手,曰:“從乎?”曰:“不從。
”卒怒,裂其手而下,且剜其胸,寸磔死。
陶母奔護,亦被殺。
田氏,儀真李鐵匠妻,姿甚美。
高傑步卒掠江上,執犯之,田以死拒。
挾馬上,至城南小橋,馬不能渡。
田绐卒牽衣行,睹中流急湍,曳二卒赴水,并溺死。
王氏,和州諸生張侶顔妻。
南都不守,劉良佐部卒肆掠。
氏同母匿朝陽洞,卒攻洞急,氏以子付母曰:“賊勢洶洶,我少婦,即苟免,何面目回夫家。
此張氏一線,善撫之。
”言訖,挺身跳洞外,洞高數十仞,亂石巉岩若鋒刃,碎身死焉。
方氏,桐城錢秉镫妻。
避寇寓南都。
歲祎,饘粥不給,以女紅易米食其夫,己與婢仆雜食糠籺。
客過,潔茗治馔,取諸簪珥,與秉镫遊者,未嘗知其貧也。
秉镫與阮大铖同裡,有隙,避吳中。
方挈子女追尋,得之。
已而吳中亦亂,方知不免,乃密紉上下服,抱女赴水死。
陸氏,嘉定黃應爵妻。
少喪夫,家貧,紡績自給逾三十年。
甫殁,嘉定城破。
子道弘妻,亡其姓,持二女倉卒欲赴井。
長女曰:“若使母先投,必戀念吾二女,不如先之。
”乃挽妹亟入,道弘妻繼之,并溺死。
于氏,丹陽荊潹妻。
潹父大澈為亂兵所殺。
于聞變,知不免,謂潹曰:“請先殺妾。
”潹不忍,怒曰:“君不自殺,欲留為亂兵污耶!”潹恸哭從之。
項淑美,淳安人,适方希文。
希文好蓄書。
杭州不守,大帥方國安潰兵掠江浒,數百裡無甯宇。
希文避山間,載書以往。
會幼子病疹,希文出延醫,淑美與一妪一婢處。
是夕,亂兵突至,縱火肆掠。
婢挽淑美衣,欲與俱出,正色叱曰:“出則死于兵,不出死于火,等死耳,死火不辱。
”時妪已先去,見火熾複入,呼曰:“火至,奈何弗出?”淑美不應,急取書霍左右,高與身等,坐其中。
須臾火迫,書盡焚,遂死。
賊退,希文歸,則餘燼旋而成堆,若護其骨者。
一恸,灰即散,乃收骨瘗先兆。
先是,有慈谿王氏,歸同裡方姓。
甫逾月,火起,延及其屋。
夫适他出,氏堅坐小樓不下,遂被焚,骸骨俱燼,惟心獨存。
夫歸,捧之長号,未頃即化。
甬上四烈婦。
錢塘張氏,鄞縣舉人楊文瓚妻。
國變後,文瓚與兄文琦,友華夏、屠獻宸,俱坐死。
張紉箴聯其首,棺殓畢,即盛服題絕命詩,遍拜族戚。
吞腦子不死,以佩帶自缢而卒。
文琦妻沈氏亦自缢。
夏繼妻陸氏結帨于梁,引頸就缢,身肥重,帨絕堕地。
時炎暑,流汗沾衣,乃坐而搖扇,謂其人曰:“餘且一涼。
”既複取帨結之而盡。
有司聞楊、華三婦之缢,遣丐婦四人至獻宸家,防其妻硃氏甚嚴。
硃不得間,陽為歡笑以接之,且時時诮三婦之徒自苦也。
數日,防者稍懈,因謂之曰:“我将一浴,汝侪可暫屏。
”丐婦聽之,阖戶自盡。
時稱“甬上四烈婦。
” 夏氏,黔國公沐天波侍女也。
沙定州之亂,天波出走,母陳、妻焦亦避外舍。
懼賊迫,焦謂姑曰:“吾輩皆命婦,可陷賊手乎!”舉火自焚死。
夏歸其母家,獲免。
後天波自永昌還,夏複歸府,則已薙為尼矣。
天波感其義,俾佐内政。
及天波從亡緬甸,夏遂自經。
時城中大亂,死者載道,屍為烏犬所食,血肉狼籍,夏屍棄十餘日,獨無犯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