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一百八十九 列女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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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甫十七,矢志不嫁。
姑張氏曰:“未成禮而守,無名。
”女曰:“入陳氏門,經事君子,何謂無名?”姑乃使其二女從容諷之。
婦不答,截發毀容。
姑終欲強之,窘辱萬狀。
二小姑陵之若婢,稍不順即爪其面,姑聞複加構楚。
女口不出怨言,曰:“不逼嫁,為婢亦甘也。
”夜寝處小姑床下,受濕得伛疾,私自幸曰:“我知免矣。
”鞠從子梅為嗣,教之。
成化初領鄉薦,卒昌其家。
後有易氏,分宜人,嫁安福王世昌。
時世昌已遘疾,奄奄十餘月,易事之,衣不解帶。
世昌死,除喪猶缟素。
姑憐之,謂:“汝猶處子,可終累乎?”跪泣曰:“是何言哉?父母許我王氏,即終身王氏婦矣。
”自是獨處一樓,不窺外戶四十餘年。
方世昌疾,所吐痰血,辄手一布囊盛之。
卒後,用所盛囊為枕,枕之終身。
鐘氏,桐城陶镛妻。
镛以罪被戍,卒于外。
鐘年二十五,子繼甫在抱,負镛骨四千餘裡歸葬。
乃斷發杜門,年八十二以節終。
繼亦早卒,妻方氏年二十七,子亮甫二歲。
其兄憐之,微叩其意,方以死誓。
景泰中,亮舉鄉試,業于太學,卒。
妻王氏年二十八,妾吳氏二十二,皆無子,扶榇歸葬。
貧不能支,所親勸之嫁,兩人哭曰:“而不知我之為節婦婦乎!”乃共以紡績自給。
越二十六年,縣令陳勉以聞,诏旌三代。
人稱之曰四節裡。
宣氏,嘉定張樹田妻。
夫素狂悖,與宣不睦。
夫病,宣晨夕奉事。
及死,誓身殉。
時樹田友人沈思道亦死,其婦孫與宣以死相要,各分尺帛。
孫自經,或勸宣曰:“彼與夫相得,故以死報,汝何為效之?”宣歎曰:“予知盡婦道而已,安論夫之賢不賢。
”卒缢死。
徐氏,慈谿人,定海金傑妻也。
成化中,傑兄以罪逮入京,傑往請代。
瀕行,徐已有身,傑謂曰:“予去,生死不可知,若生男善撫之,金氏鬼庶得食也。
”已而悔曰:“我幾誤汝,吾去無還理,即死,善事後人。
”徐泣曰:“君以義往,上必義君,君兄弟當同歸,無過苦也。
即如君言,妾有死耳,敢忘付托乎?”已果生男,無何兄得還,傑竟瘐死。
徐撫孤恸曰:“我本欲從汝父地下,奈金氏何?”強營葬事。
服阕,父母勸他适,截發斷指自誓,食澹茹苦六十餘年,視子孫再世成立,乃卒。
義妾張氏,南京人。
松江楊玉山商南京,娶為妾。
逾月以婦妒,遣之歸。
張屏居自守,楊亦數往來,所贈千計。
後二十餘年,楊坐役累,罄其産,怏怏失明。
張聞之,直造楊廬,拜主母,捧楊袂大恸。
乃悉出向所贈金珠,具裝,嫁其二女,并為二子娶婦,留侍湯藥。
逾年楊死,守其柩不去。
既免喪,父母強之歸,不從,矢志以殁,終身不見一人。
龔烈婦,江陰人。
年十七嫁劉玉,家貧,力作養姑。
姑亡,相夫營葬。
夫又亡,無以為斂。
裡有羨婦色者,欲助以棺。
龔覺其意,辭之。
既又強之,龔恐無以自脫,乃以所生六歲男、三歲女寄食母家。
是夜,積麥稿屋中,舉火自焚,抱夫屍死。
又江氏,蒙城王可道妻。
夫貧,負販糊口,死不能斂。
比鄰諸生李雲蟾合錢斂之,蔔日以葬。
及期,率衆至其家,阒然無聲,廚下燈微明,趨視之飲食畢具,蓋以待舁棺者,婦已缢死竈旁矣。
衆驚歎,複合錢并葬之。
會稽範氏二女,幼好讀書,并通《列女傳》。
長适江,一月寡。
次将歸傅,而夫亡。
二女同守節,築高垣,圍田十畝,穿井其中,為屋三楹以居。
當種獲,父啟圭窦率傭以入,餘日則塞其窦,共汲井灌田。
如是者三十年。
自為茔于屋後,成化中卒,竟合葬焉。
族人即其田立祠以祀。
又有丁美音,溆浦丁正明女。
幼受夏學程聘,年十八将嫁,學程死,美音誓不再嫁。
父母曰:“未嫁守節,非禮也。
何自苦如此?”美音齧指滴血,籲天自矢。
當道交旌之,赍以銀币約百金,乃構室獨居,鬻田自贍,事舅姑,養父母。
鄉人名其田為貞女田。
成氏,無錫人,定陶教谕缯女,登封訓導尤輔妻也。
輔遊學靖江,成從焉。
江水夜溢,家人倉卒升屋,成整衣欲上,問:“爾等衣邪?”衆謝不暇。
成曰:“安有男女裸,而尚可俱生邪?我獨留死耳。
”衆号哭請,不應。
厥明,水退,坐死榻上。
後崇祯中,興安大水,漂沒廬舍。
有結筏自救者,鄰裡多附之。
二女子附一朽木,倏沈倏浮,引筏救之,年皆十六七,問其姓氏不答。
二女見筏上男子有裸者,歎曰:“吾姊妹倚木不死,冀有善地可存也,今若此,何用生為!”攜手躍入波中死。
章銀兒,蘭谿人。
幼喪父,獨與母居。
邑多火災,室盡毀,結茅以栖母。
母方疾,鄰居又火,銀兒出視,衆呼令疾避。
銀兒曰:“母疾不能動,何可獨避。
”亟返入廬,欲扶母出,烈焰忽覆其廬,衆莫能救。
火光中,遙見銀兒抱其母,宛轉同焚死,時弘治元年三月也。
義妹茅氏,慈谿人。
年十四,父母亡,獨與兄嫂居。
其兄病痿卧。
值倭入縣,嫂出奔,呼與偕行。
女曰:“我室女,将安之!且俱去,誰扶吾兄者!”賊至,縱火,女力扶其兄避于空室,竟被燔灼并死。
招囊猛,雲南孟琏長官司土官舍人刁派羅妻也。
年二十五,夫死,守節二十八年。
弘治六年九月,雲南都指揮使奏其事。
帝曰:“朕以天下為家,方思勵名教以變夷俗。
其有趨于禮義者,烏可不亟加獎勵。
招囊猛貞節可嘉,其即令有司顯其門闾,使遠夷益知向化,無俟核報。
” 張維妻淩氏,慈谿人。
弘治中,維舉于鄉,卒。
婦年二十五,子四歲亦卒。
其兄諷之改圖,婦痛哭齧脣,噀血灑地,終身不歸甯。
舅姑慰之曰:“不幸絕嗣,日計無賴,吾二人景逼矣,爾年尚遠,何以為活?”婦曰:“恥辱事重,餓死甘之。
”乃出簪珥
姑張氏曰:“未成禮而守,無名。
”女曰:“入陳氏門,經事君子,何謂無名?”姑乃使其二女從容諷之。
婦不答,截發毀容。
姑終欲強之,窘辱萬狀。
二小姑陵之若婢,稍不順即爪其面,姑聞複加構楚。
女口不出怨言,曰:“不逼嫁,為婢亦甘也。
”夜寝處小姑床下,受濕得伛疾,私自幸曰:“我知免矣。
”鞠從子梅為嗣,教之。
成化初領鄉薦,卒昌其家。
後有易氏,分宜人,嫁安福王世昌。
時世昌已遘疾,奄奄十餘月,易事之,衣不解帶。
世昌死,除喪猶缟素。
姑憐之,謂:“汝猶處子,可終累乎?”跪泣曰:“是何言哉?父母許我王氏,即終身王氏婦矣。
”自是獨處一樓,不窺外戶四十餘年。
方世昌疾,所吐痰血,辄手一布囊盛之。
卒後,用所盛囊為枕,枕之終身。
鐘氏,桐城陶镛妻。
镛以罪被戍,卒于外。
鐘年二十五,子繼甫在抱,負镛骨四千餘裡歸葬。
乃斷發杜門,年八十二以節終。
繼亦早卒,妻方氏年二十七,子亮甫二歲。
其兄憐之,微叩其意,方以死誓。
景泰中,亮舉鄉試,業于太學,卒。
妻王氏年二十八,妾吳氏二十二,皆無子,扶榇歸葬。
貧不能支,所親勸之嫁,兩人哭曰:“而不知我之為節婦婦乎!”乃共以紡績自給。
越二十六年,縣令陳勉以聞,诏旌三代。
人稱之曰四節裡。
宣氏,嘉定張樹田妻。
夫素狂悖,與宣不睦。
夫病,宣晨夕奉事。
及死,誓身殉。
時樹田友人沈思道亦死,其婦孫與宣以死相要,各分尺帛。
孫自經,或勸宣曰:“彼與夫相得,故以死報,汝何為效之?”宣歎曰:“予知盡婦道而已,安論夫之賢不賢。
”卒缢死。
徐氏,慈谿人,定海金傑妻也。
成化中,傑兄以罪逮入京,傑往請代。
瀕行,徐已有身,傑謂曰:“予去,生死不可知,若生男善撫之,金氏鬼庶得食也。
”已而悔曰:“我幾誤汝,吾去無還理,即死,善事後人。
”徐泣曰:“君以義往,上必義君,君兄弟當同歸,無過苦也。
即如君言,妾有死耳,敢忘付托乎?”已果生男,無何兄得還,傑竟瘐死。
徐撫孤恸曰:“我本欲從汝父地下,奈金氏何?”強營葬事。
服阕,父母勸他适,截發斷指自誓,食澹茹苦六十餘年,視子孫再世成立,乃卒。
義妾張氏,南京人。
松江楊玉山商南京,娶為妾。
逾月以婦妒,遣之歸。
張屏居自守,楊亦數往來,所贈千計。
後二十餘年,楊坐役累,罄其産,怏怏失明。
張聞之,直造楊廬,拜主母,捧楊袂大恸。
乃悉出向所贈金珠,具裝,嫁其二女,并為二子娶婦,留侍湯藥。
逾年楊死,守其柩不去。
既免喪,父母強之歸,不從,矢志以殁,終身不見一人。
龔烈婦,江陰人。
年十七嫁劉玉,家貧,力作養姑。
姑亡,相夫營葬。
夫又亡,無以為斂。
裡有羨婦色者,欲助以棺。
龔覺其意,辭之。
既又強之,龔恐無以自脫,乃以所生六歲男、三歲女寄食母家。
是夜,積麥稿屋中,舉火自焚,抱夫屍死。
又江氏,蒙城王可道妻。
夫貧,負販糊口,死不能斂。
比鄰諸生李雲蟾合錢斂之,蔔日以葬。
及期,率衆至其家,阒然無聲,廚下燈微明,趨視之飲食畢具,蓋以待舁棺者,婦已缢死竈旁矣。
衆驚歎,複合錢并葬之。
會稽範氏二女,幼好讀書,并通《列女傳》。
長适江,一月寡。
次将歸傅,而夫亡。
二女同守節,築高垣,圍田十畝,穿井其中,為屋三楹以居。
當種獲,父啟圭窦率傭以入,餘日則塞其窦,共汲井灌田。
如是者三十年。
自為茔于屋後,成化中卒,竟合葬焉。
族人即其田立祠以祀。
又有丁美音,溆浦丁正明女。
幼受夏學程聘,年十八将嫁,學程死,美音誓不再嫁。
父母曰:“未嫁守節,非禮也。
何自苦如此?”美音齧指滴血,籲天自矢。
當道交旌之,赍以銀币約百金,乃構室獨居,鬻田自贍,事舅姑,養父母。
鄉人名其田為貞女田。
成氏,無錫人,定陶教谕缯女,登封訓導尤輔妻也。
輔遊學靖江,成從焉。
江水夜溢,家人倉卒升屋,成整衣欲上,問:“爾等衣邪?”衆謝不暇。
成曰:“安有男女裸,而尚可俱生邪?我獨留死耳。
”衆号哭請,不應。
厥明,水退,坐死榻上。
後崇祯中,興安大水,漂沒廬舍。
有結筏自救者,鄰裡多附之。
二女子附一朽木,倏沈倏浮,引筏救之,年皆十六七,問其姓氏不答。
二女見筏上男子有裸者,歎曰:“吾姊妹倚木不死,冀有善地可存也,今若此,何用生為!”攜手躍入波中死。
章銀兒,蘭谿人。
幼喪父,獨與母居。
邑多火災,室盡毀,結茅以栖母。
母方疾,鄰居又火,銀兒出視,衆呼令疾避。
銀兒曰:“母疾不能動,何可獨避。
”亟返入廬,欲扶母出,烈焰忽覆其廬,衆莫能救。
火光中,遙見銀兒抱其母,宛轉同焚死,時弘治元年三月也。
義妹茅氏,慈谿人。
年十四,父母亡,獨與兄嫂居。
其兄病痿卧。
值倭入縣,嫂出奔,呼與偕行。
女曰:“我室女,将安之!且俱去,誰扶吾兄者!”賊至,縱火,女力扶其兄避于空室,竟被燔灼并死。
招囊猛,雲南孟琏長官司土官舍人刁派羅妻也。
年二十五,夫死,守節二十八年。
弘治六年九月,雲南都指揮使奏其事。
帝曰:“朕以天下為家,方思勵名教以變夷俗。
其有趨于禮義者,烏可不亟加獎勵。
招囊猛貞節可嘉,其即令有司顯其門闾,使遠夷益知向化,無俟核報。
” 張維妻淩氏,慈谿人。
弘治中,維舉于鄉,卒。
婦年二十五,子四歲亦卒。
其兄諷之改圖,婦痛哭齧脣,噀血灑地,終身不歸甯。
舅姑慰之曰:“不幸絕嗣,日計無賴,吾二人景逼矣,爾年尚遠,何以為活?”婦曰:“恥辱事重,餓死甘之。
”乃出簪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