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一百八十一 忠義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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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何忍舍衆獨生!”遂自投于河。
賊退,人從河濱獲其屍,印懸肘間。
河南凡八郡,三在河北,自六年蹂躏後,賊未再犯。
其南五郡十一州七十三縣,靡不殘破,有再破三破者。
城郭丘墟,人民百不存一。
朝廷亦不複設官。
間有設者,不敢至其地,遙寄治他所。
其遺黎僅存者,率結山寨自保,多者數千人,少者數百。
最大者,洛陽則際遇,汝甯則沈萬登,南陽則劉洪起兄弟,各擁衆數萬,而諸小寨悉歸之。
或附賊,或受朝命,陰陽觀望。
獨洪起嘗官副總兵,頗恭順。
其後諸人自相吞并,中原禍亂于是為極。
至十六年四月,帝特下诏蠲五郡賦三年,谕諸人赦其罪,斬僞官者受職,捕賊徒者赍金,複城獻俘者不次擢用,然事已不可為矣。
劉禋,字誠吾,中部人。
祖仕,刑部郎中,以诤大禮廷杖。
後與定李福達獄,下吏遣戍。
穆宗朝起太仆少卿,不就。
父爾完,曆知商丘、名山,有學行。
禋性孝,母殁于名山,四千裡扶榇,過劍閣雲棧,以肩任之。
父少寐,愛聽《史記》,禋每夕朗誦,俟父熟寝乃已,崇祯四年,賊陷中部,禋負父走免。
十四年由鄉舉授登封知縣。
土寇為亂,禋練壯士,且守且戰,寇不敢近。
十五年,李自成陷其城,禋被縛。
自成以同郡故欲降之,禋叱曰:“豈有奕世清白吏肯降賊耶!”自成義之,遣賊将反覆說,禋執彌厲,乃見殺。
贈佥事。
陳顯元者,由副榜授新安知縣。
惡衣粝食,徒步咨疾苦。
以城堞傾頹,寇至不能守,率士民入保阙門寨。
賊檄降,立碎其檄。
及來犯,死守月餘,力竭而陷。
見賊怒罵。
賊大殺寨中人,顯元叱曰:“守寨者,我也。
百姓何辜,甯殺我!”賊怒,遂支解而死。
當是時,河南被賊尤酷,故死事者尤多,其傳隸未詳者,開封之陷,則同知蘇茂均,通判彭士奇,大使徐升、閻生白皆死之。
士奇,高要人,由鄉舉。
河南之陷,則先後知府亢孟桧、王廕長,通判白守文,訓導張道脈,靈寶知縣硃挺,或被執不屈,或陷城自盡。
孟桧,臨汾人。
廕長,吳橋人。
并由鄉舉。
南陽之陷,則葉縣知縣張我翼被害,新野先後知縣陳公、丘茂表皆死之。
汝甯之陷,武臣則遊擊硃崇祖,千戶劉懋勳、楊紹祖、袁永基同子世廕,百戶葉榮廕、張承德、李衍壽、閻忠國,皆力戰死。
崇祖妻孫、永基母王亦死之。
歲貢生林景暘,國學生趙得庚、楊道臨等,諸生趙重明、費明棟、楊應祯、李士谔等,皆死之。
巡按禦史蘇京奉诏錄上,凡二百四十九人。
後因國變,諸籍散佚。
蓋武職及州縣末秩、舉貢諸生,所遺者幾什之五六。
何燮,字中理,晉江人。
舉于鄉。
崇祯中,知亳州。
州自八年後,寇賊交橫,益以饑馑,民死徙過半。
燮盡心拊循,營戰守具甚備。
未幾,山東、河南土寇疊至,燮戰盧家廟,生擒賊魁二人,刳其腸示衆,撫降者數千人。
十五年二月,李自成陷河南,居民望風逃竄,城空不能守。
賊至,執燮欲降之,罵不屈,斷足剖胸而死,懸首市上三日,耳鼻猶動。
賊遂縱兵四出,霍丘、靈璧、盱眙皆陷。
霍丘,八年春嘗陷,至是再陷。
知縣左相申率兵巷戰,力屈死之。
巡檢吳姓者,鬥死。
靈璧知縣唐良銳,全州舉人。
城陷,抗罵死。
盱眙,先被陷,賊至,士民悉走,獨主簿胡淵不去。
縣故無城,淵持戟至龜山寺力鬥,殪數人。
賊駭欲遁,會馬蹶被執,奮罵而死。
淵,永年人,起家貢生。
趙興基,雲南太和人。
崇祯初,以鄉舉通判廬州。
賀一龍、左金王等五部據英、霍二山,暑入秋出以為常。
督師楊嗣昌遣監軍佥事楊卓然招之,受侮而返。
十四年六月襲陷英山,知縣高在飖抗賊死。
十二月陷潛山,知縣李胤嘉、典史沈所安素苛急,奸民導賊執之,并不屈死。
所安子亦死焉。
十五年,張獻忠為左良玉所敗,走與諸部合,遂以三月攻舒城。
逾月城陷,改為得勝州,據之。
遣其黨分掠旁邑,遊騎日抵廬州城下。
興基與知府鄭履祥、經曆鄭元绶、合肥知縣潘登貴、指揮同知趙之璞、裡居參政程楷分門守。
監司蔡如蘅貪戾,民不附,賊諜滿城中不能知。
五月,提學禦史徐之垣以試士至,獻忠遣其徒僞為諸生,襲儒冠以入,夜半舉砲,城中大擾。
之垣、如蘅及履祥、登貴并缒城走。
興基時守水西門,聞變,挺刃下戍樓與鬥,斬數人,被創死。
元绶、楷共守南薰門,元绶力鬥死,楷不屈死。
之璞守東門,巷戰死。
賊乘勢連陷含山、巢縣、廬江及無為、六安,又陷太湖。
知縣楊春芳、典史陳知訓、教谕沈鴻起、訓導婁懋履并死焉。
廬州城池高深。
八年春,賊百方力攻,知府吳太樸堅守不下。
後屢犯,終不得志,至是以計得之。
履祥、登貴懼罪,委之興基。
總督史可法察其冤以聞,乃治守令罪,而贈興基河南佥事,楷光祿卿,元绶亦贈恤。
方賊攻舒城,縣令适以憂去,裡居編修胡守恒與遊擊孔廷訓督民兵共守。
會遊擊縱所部淫掠,士民遂叛降賊。
城将陷,悍卒殺守恒。
事聞,贈少詹事,谥文節。
賊退,人從河濱獲其屍,印懸肘間。
河南凡八郡,三在河北,自六年蹂躏後,賊未再犯。
其南五郡十一州七十三縣,靡不殘破,有再破三破者。
城郭丘墟,人民百不存一。
朝廷亦不複設官。
間有設者,不敢至其地,遙寄治他所。
其遺黎僅存者,率結山寨自保,多者數千人,少者數百。
最大者,洛陽則際遇,汝甯則沈萬登,南陽則劉洪起兄弟,各擁衆數萬,而諸小寨悉歸之。
或附賊,或受朝命,陰陽觀望。
獨洪起嘗官副總兵,頗恭順。
其後諸人自相吞并,中原禍亂于是為極。
至十六年四月,帝特下诏蠲五郡賦三年,谕諸人赦其罪,斬僞官者受職,捕賊徒者赍金,複城獻俘者不次擢用,然事已不可為矣。
劉禋,字誠吾,中部人。
祖仕,刑部郎中,以诤大禮廷杖。
後與定李福達獄,下吏遣戍。
穆宗朝起太仆少卿,不就。
父爾完,曆知商丘、名山,有學行。
禋性孝,母殁于名山,四千裡扶榇,過劍閣雲棧,以肩任之。
父少寐,愛聽《史記》,禋每夕朗誦,俟父熟寝乃已,崇祯四年,賊陷中部,禋負父走免。
十四年由鄉舉授登封知縣。
土寇為亂,禋練壯士,且守且戰,寇不敢近。
十五年,李自成陷其城,禋被縛。
自成以同郡故欲降之,禋叱曰:“豈有奕世清白吏肯降賊耶!”自成義之,遣賊将反覆說,禋執彌厲,乃見殺。
贈佥事。
陳顯元者,由副榜授新安知縣。
惡衣粝食,徒步咨疾苦。
以城堞傾頹,寇至不能守,率士民入保阙門寨。
賊檄降,立碎其檄。
及來犯,死守月餘,力竭而陷。
見賊怒罵。
賊大殺寨中人,顯元叱曰:“守寨者,我也。
百姓何辜,甯殺我!”賊怒,遂支解而死。
當是時,河南被賊尤酷,故死事者尤多,其傳隸未詳者,開封之陷,則同知蘇茂均,通判彭士奇,大使徐升、閻生白皆死之。
士奇,高要人,由鄉舉。
河南之陷,則先後知府亢孟桧、王廕長,通判白守文,訓導張道脈,靈寶知縣硃挺,或被執不屈,或陷城自盡。
孟桧,臨汾人。
廕長,吳橋人。
并由鄉舉。
南陽之陷,則葉縣知縣張我翼被害,新野先後知縣陳公、丘茂表皆死之。
汝甯之陷,武臣則遊擊硃崇祖,千戶劉懋勳、楊紹祖、袁永基同子世廕,百戶葉榮廕、張承德、李衍壽、閻忠國,皆力戰死。
崇祖妻孫、永基母王亦死之。
歲貢生林景暘,國學生趙得庚、楊道臨等,諸生趙重明、費明棟、楊應祯、李士谔等,皆死之。
巡按禦史蘇京奉诏錄上,凡二百四十九人。
後因國變,諸籍散佚。
蓋武職及州縣末秩、舉貢諸生,所遺者幾什之五六。
何燮,字中理,晉江人。
舉于鄉。
崇祯中,知亳州。
州自八年後,寇賊交橫,益以饑馑,民死徙過半。
燮盡心拊循,營戰守具甚備。
未幾,山東、河南土寇疊至,燮戰盧家廟,生擒賊魁二人,刳其腸示衆,撫降者數千人。
十五年二月,李自成陷河南,居民望風逃竄,城空不能守。
賊至,執燮欲降之,罵不屈,斷足剖胸而死,懸首市上三日,耳鼻猶動。
賊遂縱兵四出,霍丘、靈璧、盱眙皆陷。
霍丘,八年春嘗陷,至是再陷。
知縣左相申率兵巷戰,力屈死之。
巡檢吳姓者,鬥死。
靈璧知縣唐良銳,全州舉人。
城陷,抗罵死。
盱眙,先被陷,賊至,士民悉走,獨主簿胡淵不去。
縣故無城,淵持戟至龜山寺力鬥,殪數人。
賊駭欲遁,會馬蹶被執,奮罵而死。
淵,永年人,起家貢生。
趙興基,雲南太和人。
崇祯初,以鄉舉通判廬州。
賀一龍、左金王等五部據英、霍二山,暑入秋出以為常。
督師楊嗣昌遣監軍佥事楊卓然招之,受侮而返。
十四年六月襲陷英山,知縣高在飖抗賊死。
十二月陷潛山,知縣李胤嘉、典史沈所安素苛急,奸民導賊執之,并不屈死。
所安子亦死焉。
十五年,張獻忠為左良玉所敗,走與諸部合,遂以三月攻舒城。
逾月城陷,改為得勝州,據之。
遣其黨分掠旁邑,遊騎日抵廬州城下。
興基與知府鄭履祥、經曆鄭元绶、合肥知縣潘登貴、指揮同知趙之璞、裡居參政程楷分門守。
監司蔡如蘅貪戾,民不附,賊諜滿城中不能知。
五月,提學禦史徐之垣以試士至,獻忠遣其徒僞為諸生,襲儒冠以入,夜半舉砲,城中大擾。
之垣、如蘅及履祥、登貴并缒城走。
興基時守水西門,聞變,挺刃下戍樓與鬥,斬數人,被創死。
元绶、楷共守南薰門,元绶力鬥死,楷不屈死。
之璞守東門,巷戰死。
賊乘勢連陷含山、巢縣、廬江及無為、六安,又陷太湖。
知縣楊春芳、典史陳知訓、教谕沈鴻起、訓導婁懋履并死焉。
廬州城池高深。
八年春,賊百方力攻,知府吳太樸堅守不下。
後屢犯,終不得志,至是以計得之。
履祥、登貴懼罪,委之興基。
總督史可法察其冤以聞,乃治守令罪,而贈興基河南佥事,楷光祿卿,元绶亦贈恤。
方賊攻舒城,縣令适以憂去,裡居編修胡守恒與遊擊孔廷訓督民兵共守。
會遊擊縱所部淫掠,士民遂叛降賊。
城将陷,悍卒殺守恒。
事聞,贈少詹事,谥文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