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一百七十二 儒林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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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弘泰方在朝,弘緒率子弟奔救,素服哭廟,蔬食百日。
弘泰還,亦齋哭如居喪。
弘泰生七月而孤,奉母孝,與弘緒友愛,無間言。
十六年卒,弘緒子聞韶襲。
聞韶,字知德。
明年,新廟建,規制逾舊,遣大學士李東陽祭告,禦制碑文勒石。
正德三年以尼山、洙泗二書院及鄒縣子思子廟各有禮事,奏請弟聞禮主之。
帝授聞禮《五經》博士,主子思子祀事,世以衍聖公弟為之。
兩書院各設學錄一人,薦族之賢者充焉。
六年,山東盜起,聞韶與巡撫趙璜請城阙裡,遷曲阜縣治以衛廟,不果行。
嘉靖二十五年,聞韶卒,子貞幹襲。
貞幹,字用濟。
三十五年入朝。
卒,子尚賢襲。
尚賢,字象之。
巡撫丁以忠言:“尚賢沖年,宜如弘泰例,國學肄業。
”從之。
萬曆九年,庶母郭氏讦尚賢。
帝為革供奉女樂二十六戶,令三歲一朝。
十七年,尚賢仍請比歲入賀,許之。
尚賢博識。
天啟元年卒。
子廕椿先卒,無嗣,從弟子廕植襲。
廕植,字對寰。
祖貞甯,衍聖公貞幹弟也,仕為《五經》博士。
父尚坦,國學生,追封衍聖公。
廕植先為博士,尚賢既喪子,遂育為嗣。
天啟四年以覃恩加太子太保。
崇祯元年加太子太傅。
孔彥繩,字朝武,衢州西安人,先聖五十九代孫也。
宋建炎中,衍聖公端友扈跸南渡,因家衢州。
高宗命以州學為家廟,賜田五頃,以奉祭祀。
五傳至洙。
元至元間,命歸曲阜襲封。
洙讓爵曲阜之弟治。
弘治十八年,衢州知府沈傑奏言:“衢州聖廟,自孔洙讓爵之後,衣冠禮儀,猥同氓庶。
今訪得洙之六世孫彥繩,請授以官,俾主祀事。
”又言:“其先世祭田,洪武初,輕則起科,後改征重稅,請仍改輕,以供祀費。
”帝可之。
正德元年授彥繩翰林院五經博士,子孫世襲,并減其祭田之稅。
彥繩卒,子承美,字永實,十四年襲。
卒,子弘章,字以達,嘉靖二十六年襲。
卒,子聞音,字知政,萬曆五年襲。
卒,子貞運,字用行,四十三年襲。
時以在曲阜者為孔氏北宗,在西安者為南宗雲。
顔希惠,複聖五十九代孫也。
洪武初,以顔子五十七代孫池為宣德府學教授。
十五年改三氏學教授,以奉祀事。
池,字德裕。
子拳,字克膺。
拳子希仁,字士元。
景泰三年诏以顔、孟子孫長而賢者各一人,至京官之。
其年,希仁為巡按禦史顧躭所劾。
诏黜希仁,召希惠以為翰林院《五經》博士。
未幾,以希惠非嫡子,仍以希仁長子議為之。
議,字定伯,成
弘泰還,亦齋哭如居喪。
弘泰生七月而孤,奉母孝,與弘緒友愛,無間言。
十六年卒,弘緒子聞韶襲。
聞韶,字知德。
明年,新廟建,規制逾舊,遣大學士李東陽祭告,禦制碑文勒石。
正德三年以尼山、洙泗二書院及鄒縣子思子廟各有禮事,奏請弟聞禮主之。
帝授聞禮《五經》博士,主子思子祀事,世以衍聖公弟為之。
兩書院各設學錄一人,薦族之賢者充焉。
六年,山東盜起,聞韶與巡撫趙璜請城阙裡,遷曲阜縣治以衛廟,不果行。
嘉靖二十五年,聞韶卒,子貞幹襲。
貞幹,字用濟。
三十五年入朝。
卒,子尚賢襲。
尚賢,字象之。
巡撫丁以忠言:“尚賢沖年,宜如弘泰例,國學肄業。
”從之。
萬曆九年,庶母郭氏讦尚賢。
帝為革供奉女樂二十六戶,令三歲一朝。
十七年,尚賢仍請比歲入賀,許之。
尚賢博識。
天啟元年卒。
子廕椿先卒,無嗣,從弟子廕植襲。
廕植,字對寰。
祖貞甯,衍聖公貞幹弟也,仕為《五經》博士。
父尚坦,國學生,追封衍聖公。
廕植先為博士,尚賢既喪子,遂育為嗣。
天啟四年以覃恩加太子太保。
崇祯元年加太子太傅。
孔彥繩,字朝武,衢州西安人,先聖五十九代孫也。
宋建炎中,衍聖公端友扈跸南渡,因家衢州。
高宗命以州學為家廟,賜田五頃,以奉祭祀。
五傳至洙。
元至元間,命歸曲阜襲封。
洙讓爵曲阜之弟治。
弘治十八年,衢州知府沈傑奏言:“衢州聖廟,自孔洙讓爵之後,衣冠禮儀,猥同氓庶。
今訪得洙之六世孫彥繩,請授以官,俾主祀事。
”又言:“其先世祭田,洪武初,輕則起科,後改征重稅,請仍改輕,以供祀費。
”帝可之。
正德元年授彥繩翰林院五經博士,子孫世襲,并減其祭田之稅。
彥繩卒,子承美,字永實,十四年襲。
卒,子弘章,字以達,嘉靖二十六年襲。
卒,子聞音,字知政,萬曆五年襲。
卒,子貞運,字用行,四十三年襲。
時以在曲阜者為孔氏北宗,在西安者為南宗雲。
顔希惠,複聖五十九代孫也。
洪武初,以顔子五十七代孫池為宣德府學教授。
十五年改三氏學教授,以奉祀事。
池,字德裕。
子拳,字克膺。
拳子希仁,字士元。
景泰三年诏以顔、孟子孫長而賢者各一人,至京官之。
其年,希仁為巡按禦史顧躭所劾。
诏黜希仁,召希惠以為翰林院《五經》博士。
未幾,以希惠非嫡子,仍以希仁長子議為之。
議,字定伯,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