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一百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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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方事竣,遣代無人。
威令不行,上下胥玩,可痛哭者三。
被廢諸臣,久淪山谷。
近雖奉诏叙錄,未見連茹彙征。
苟更閱數年,日漸銷铄。
人之雲亡,邦國殄瘁,可痛哭者四。
九邊歲饷,缺至八十餘萬,平居凍餒,脫巾可虞;有事怨憤,死綏無望。
塞北之患,未可知也。
京師十餘萬兵,歲靡饷二百餘萬,大都市井負販遊手而已。
一旦有急,能驅使赴敵哉?可痛哭者五。
天子高拱深居,所恃以通下情者,隻章疏耳,今一切高閣。
慷慨建白者莫不曰‘吾知無濟,第存此議論耳’。
言路惟空存議論,世道何如哉!可痛哭者六。
榷稅使者滿天下,緻小民怨聲徹天,降災召異。
方且指殿工以為名,借停止以愚衆。
是天以回祿警陛下,陛下反以回祿剝萬民也。
衆心離叛,而猶不知變,可痛哭者七。
郊廟不親,則天地祖宗不相屬;朝講不禦,則伏機隐禍不上聞。
古今未有如此而天下無事者。
且青宮辍講,亦已經年,親宦官宮妾,而疏正人端士,獨奈何不為宗社計也!可痛哭者八。
”帝皆不省。
武定賊阿克作亂。
元翰上言:“克本小醜,亂易平也。
至雲南大害,莫甚貢金、榷稅二事。
民不堪命,至殺稅使,而征榷如故。
貢金請減,反增益之。
衆心憤怒,使亂賊假以為名。
賊首縱撲滅,虐政不除,滇之為滇,猶未可保也。
”俄言:“礦稅之設,本為大工。
若捐内帑數百萬金,工可立竣,毋徒苦四方萬姓。
”疏皆不報。
尋兩疏劾貴州巡撫郭子章等凡四人,言:“子章曲庇安疆臣,堅意割地,贻西南大憂。
且嘗著《婦寺論》,言人主當隔絕廷臣,專與宦官宮妾處,乃相安無患。
子章罪當斬。
”不納。
先是,廷推閣臣。
元翰言李廷機非宰相器。
已而黃汝良推吏部侍郎,全天叙推南京禮部侍郎。
汝良,廷機邑人;天叙,硃赓同鄉也。
元翰極論會推之弊,譏切政府,二人遂不用。
至是,将推兩京兵部尚書蕭大亨、孫幰為吏部尚書。
元翰亦疏論二人,并言職方郎申用懋為大亨謀主,太常少卿唐鶴征為幰謀主,亦當斥。
尋因災異,乞亟罷赓、大亨及副都禦史詹沂。
且言:“近更有二大變。
大小臣工志期得官,不顧嗤笑,此一變也。
陛下不恤人言,甚至天地譴告亦悍然弗顧,此又一變也。
有君心之變,然後臣工之變因之。
在今日,挽天地洪水寇賊之變易,挽君心與臣工之變難。
”又言:“陛下三十年培養之人才,半掃除于申時行、王錫爵,半禁锢于沈一貫、硃赓。
”因薦鄒元标、顧憲成等十餘人。
無何,又劾給事中喻安性、禦史管橘敗群叢穢,皆不報。
掌廠内官王道不法,疏暴其罪,亦弗聽。
元翰居谏垣四年,力持清議。
摩主阙,拄貴近,世服其敢言。
然銳意搏擊,毛舉鷹鸷,舉朝鹹畏其口。
吏科都給事中陳治則與元翰不相能,禦史鄭繼芳,其門人也,遂劾元翰盜庫金,克商人赀,奸贓數十萬。
元翰憤甚,辨疏诋繼芳北鄙小賊,語過激。
于是繼芳黨劉文炳、王紹徽、劉國缙等十餘疏并攻之,而史記事、胡忻、史學遷、張國儒、馬孟祯、陳于廷、吳亮、金士衡、劉節、劉蘭輩則連章論救。
帝悉不省。
元翰乃盡出其筐箧,舁置國門,縱吏士簡括,恸哭辭朝而去。
吏部坐擅離職守,谪刑部檢校。
後孫丕揚主京察,斥治則、國缙等,亦以浮躁坐元翰,再貶湖廣按察知事。
方繼芳之發疏也,即潛遣人圍守元翰家。
及元翰去,所劾贓無有,則謂寄之記事家。
兩黨分争久不息。
而是時劾李三才者亦指其貪,諸左右元翰者又往往左右三才,由是臣僚益相水火,而朋黨之勢成矣。
天啟初,累遷刑部主事。
魏忠賢亂政,其黨石三畏劾之,削籍。
莊烈帝即位,複官。
将召用,為尚書王永光所尼。
元翰乃流寓南都,十年不歸。
卒,遂葬焉。
孫振基,字肖岡,潼關衛人。
萬曆二十九年進士。
除莘縣知縣,調繁安丘。
三十六年四月,以治行征,與李成名等十七人當授給事中,先除禮部主事。
四十年十月命始下,振基得戶科。
時吏部推舉大僚,每患乏才,振基力請起廢。
韓敬者,歸安人也,受業宣城湯賓尹。
賓尹分校會試,敬卷為他考官所棄。
賓尹搜得之,強總裁侍郎蕭雲舉、王圖錄為第一。
榜發,士論大嘩。
知貢舉侍郎吳道南欲奏之,以雲舉、圖資深,嫌擠排前輩,隐不發。
及廷對,賓尹為敬夤緣得第一人。
後賓尹以考察褫官,敬亦稱病去,事三年矣。
會進士鄒之麟分校順天鄉試,所取童學賢有私,于是禦史孫居相并賓尹事發之。
下禮官,會吏部都察院議,顧不及賓尹事。
振基乃抗疏請并議,未得命。
禮部侍郎翁正春等議黜學賢,谪之麟,亦不及賓尹等。
振基謂議者庇之,再疏論劾。
帝乃下廷臣更議。
禦史王時熙、劉策、馬孟祯亦疏論其事,而南京給事中張笃敬證尤力。
方賓尹之分校也,越房取中五人,他考官效之,競相搜取,凡十七人。
時賓尹雖廢,中朝多其黨,欲藉是寬敬。
正春乃會九卿趙煥及都給事中翁憲祥、禦史餘懋衡等六十三人議坐敬不謹,落職閑住。
禦史劉廷元、董元儒、過庭訓,敬同鄉也,謂敬關節果真,罪非止不謹,執不署名,意欲遷延為敬地。
正春等不從,持初議上。
廷元遂疏劾之,公議益憤。
振基、居相、笃敬及禦史魏雲中等連章論列。
給事中商周祚亦敬同鄉,議并罪道南。
孟祯以道南發奸,不當罪,再疏糾駁。
帝竟如廷元等言,敕部更核。
廷元黨亓詩教遂劾正春首鼠兩端,正春尋引去。
會熊廷弼之議亦起。
初,賓尹家居,嘗奪生員施天德妻為妾,不從,投缳死。
諸生馮應祥、芮永缙輩訟于官,為建祠,賓尹恥之。
後永缙又發諸生梅振祚、宣祚朋淫狀。
督學禦史熊廷弼素交歡賓尹,判牒言此施、湯故智,欲藉雪賓尹前恥。
又以所司報永缙及應祥行劣,杖殺永缙。
巡按禦史荊養喬遂劾廷弼殺人媚人,疏上,徑自引歸。
廷弼亦疏辨。
都禦史孫玮議镌養喬秩,令廷弼解職候勘。
時南北台谏議論方嚣,各自所左右。
振基、孟祯、雲中策及給事李成名、麻僖、陳伯友,禦史李邦華、崔爾進、李若星、潘之祥、翟鳳翀、徐良彥等持勘議甚力。
而笃敬及給事中官應震、姜性、吳亮嗣、梅之煥、亓詩教、趙興邦,禦史黃彥士,南京禦史周遠等駁之,疏凡數十上。
振基及諸給事禦史複極言廷弼當勘,斥應震等黨庇,自是黨廷弼者頗屈。
帝
威令不行,上下胥玩,可痛哭者三。
被廢諸臣,久淪山谷。
近雖奉诏叙錄,未見連茹彙征。
苟更閱數年,日漸銷铄。
人之雲亡,邦國殄瘁,可痛哭者四。
九邊歲饷,缺至八十餘萬,平居凍餒,脫巾可虞;有事怨憤,死綏無望。
塞北之患,未可知也。
京師十餘萬兵,歲靡饷二百餘萬,大都市井負販遊手而已。
一旦有急,能驅使赴敵哉?可痛哭者五。
天子高拱深居,所恃以通下情者,隻章疏耳,今一切高閣。
慷慨建白者莫不曰‘吾知無濟,第存此議論耳’。
言路惟空存議論,世道何如哉!可痛哭者六。
榷稅使者滿天下,緻小民怨聲徹天,降災召異。
方且指殿工以為名,借停止以愚衆。
是天以回祿警陛下,陛下反以回祿剝萬民也。
衆心離叛,而猶不知變,可痛哭者七。
郊廟不親,則天地祖宗不相屬;朝講不禦,則伏機隐禍不上聞。
古今未有如此而天下無事者。
且青宮辍講,亦已經年,親宦官宮妾,而疏正人端士,獨奈何不為宗社計也!可痛哭者八。
”帝皆不省。
武定賊阿克作亂。
元翰上言:“克本小醜,亂易平也。
至雲南大害,莫甚貢金、榷稅二事。
民不堪命,至殺稅使,而征榷如故。
貢金請減,反增益之。
衆心憤怒,使亂賊假以為名。
賊首縱撲滅,虐政不除,滇之為滇,猶未可保也。
”俄言:“礦稅之設,本為大工。
若捐内帑數百萬金,工可立竣,毋徒苦四方萬姓。
”疏皆不報。
尋兩疏劾貴州巡撫郭子章等凡四人,言:“子章曲庇安疆臣,堅意割地,贻西南大憂。
且嘗著《婦寺論》,言人主當隔絕廷臣,專與宦官宮妾處,乃相安無患。
子章罪當斬。
”不納。
先是,廷推閣臣。
元翰言李廷機非宰相器。
已而黃汝良推吏部侍郎,全天叙推南京禮部侍郎。
汝良,廷機邑人;天叙,硃赓同鄉也。
元翰極論會推之弊,譏切政府,二人遂不用。
至是,将推兩京兵部尚書蕭大亨、孫幰為吏部尚書。
元翰亦疏論二人,并言職方郎申用懋為大亨謀主,太常少卿唐鶴征為幰謀主,亦當斥。
尋因災異,乞亟罷赓、大亨及副都禦史詹沂。
且言:“近更有二大變。
大小臣工志期得官,不顧嗤笑,此一變也。
陛下不恤人言,甚至天地譴告亦悍然弗顧,此又一變也。
有君心之變,然後臣工之變因之。
在今日,挽天地洪水寇賊之變易,挽君心與臣工之變難。
”又言:“陛下三十年培養之人才,半掃除于申時行、王錫爵,半禁锢于沈一貫、硃赓。
”因薦鄒元标、顧憲成等十餘人。
無何,又劾給事中喻安性、禦史管橘敗群叢穢,皆不報。
掌廠内官王道不法,疏暴其罪,亦弗聽。
元翰居谏垣四年,力持清議。
摩主阙,拄貴近,世服其敢言。
然銳意搏擊,毛舉鷹鸷,舉朝鹹畏其口。
吏科都給事中陳治則與元翰不相能,禦史鄭繼芳,其門人也,遂劾元翰盜庫金,克商人赀,奸贓數十萬。
元翰憤甚,辨疏诋繼芳北鄙小賊,語過激。
于是繼芳黨劉文炳、王紹徽、劉國缙等十餘疏并攻之,而史記事、胡忻、史學遷、張國儒、馬孟祯、陳于廷、吳亮、金士衡、劉節、劉蘭輩則連章論救。
帝悉不省。
元翰乃盡出其筐箧,舁置國門,縱吏士簡括,恸哭辭朝而去。
吏部坐擅離職守,谪刑部檢校。
後孫丕揚主京察,斥治則、國缙等,亦以浮躁坐元翰,再貶湖廣按察知事。
方繼芳之發疏也,即潛遣人圍守元翰家。
及元翰去,所劾贓無有,則謂寄之記事家。
兩黨分争久不息。
而是時劾李三才者亦指其貪,諸左右元翰者又往往左右三才,由是臣僚益相水火,而朋黨之勢成矣。
天啟初,累遷刑部主事。
魏忠賢亂政,其黨石三畏劾之,削籍。
莊烈帝即位,複官。
将召用,為尚書王永光所尼。
元翰乃流寓南都,十年不歸。
卒,遂葬焉。
孫振基,字肖岡,潼關衛人。
萬曆二十九年進士。
除莘縣知縣,調繁安丘。
三十六年四月,以治行征,與李成名等十七人當授給事中,先除禮部主事。
四十年十月命始下,振基得戶科。
時吏部推舉大僚,每患乏才,振基力請起廢。
韓敬者,歸安人也,受業宣城湯賓尹。
賓尹分校會試,敬卷為他考官所棄。
賓尹搜得之,強總裁侍郎蕭雲舉、王圖錄為第一。
榜發,士論大嘩。
知貢舉侍郎吳道南欲奏之,以雲舉、圖資深,嫌擠排前輩,隐不發。
及廷對,賓尹為敬夤緣得第一人。
後賓尹以考察褫官,敬亦稱病去,事三年矣。
會進士鄒之麟分校順天鄉試,所取童學賢有私,于是禦史孫居相并賓尹事發之。
下禮官,會吏部都察院議,顧不及賓尹事。
振基乃抗疏請并議,未得命。
禮部侍郎翁正春等議黜學賢,谪之麟,亦不及賓尹等。
振基謂議者庇之,再疏論劾。
帝乃下廷臣更議。
禦史王時熙、劉策、馬孟祯亦疏論其事,而南京給事中張笃敬證尤力。
方賓尹之分校也,越房取中五人,他考官效之,競相搜取,凡十七人。
時賓尹雖廢,中朝多其黨,欲藉是寬敬。
正春乃會九卿趙煥及都給事中翁憲祥、禦史餘懋衡等六十三人議坐敬不謹,落職閑住。
禦史劉廷元、董元儒、過庭訓,敬同鄉也,謂敬關節果真,罪非止不謹,執不署名,意欲遷延為敬地。
正春等不從,持初議上。
廷元遂疏劾之,公議益憤。
振基、居相、笃敬及禦史魏雲中等連章論列。
給事中商周祚亦敬同鄉,議并罪道南。
孟祯以道南發奸,不當罪,再疏糾駁。
帝竟如廷元等言,敕部更核。
廷元黨亓詩教遂劾正春首鼠兩端,正春尋引去。
會熊廷弼之議亦起。
初,賓尹家居,嘗奪生員施天德妻為妾,不從,投缳死。
諸生馮應祥、芮永缙輩訟于官,為建祠,賓尹恥之。
後永缙又發諸生梅振祚、宣祚朋淫狀。
督學禦史熊廷弼素交歡賓尹,判牒言此施、湯故智,欲藉雪賓尹前恥。
又以所司報永缙及應祥行劣,杖殺永缙。
巡按禦史荊養喬遂劾廷弼殺人媚人,疏上,徑自引歸。
廷弼亦疏辨。
都禦史孫玮議镌養喬秩,令廷弼解職候勘。
時南北台谏議論方嚣,各自所左右。
振基、孟祯、雲中策及給事李成名、麻僖、陳伯友,禦史李邦華、崔爾進、李若星、潘之祥、翟鳳翀、徐良彥等持勘議甚力。
而笃敬及給事中官應震、姜性、吳亮嗣、梅之煥、亓詩教、趙興邦,禦史黃彥士,南京禦史周遠等駁之,疏凡數十上。
振基及諸給事禦史複極言廷弼當勘,斥應震等黨庇,自是黨廷弼者頗屈。
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