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八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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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所稱。
弟邦靖,字汝度。
年十四舉于鄉。
與邦奇同登進士,授工部主事。
榷木浙江,額不充,被劾,以守官廉得免。
進員外郎。
乾清宮災,指斥時政甚切。
武宗大怒,下之诏獄。
給事中李鐸等以為言,乃奪職為民。
世宗即位,起山西左參議,分守大同。
歲饑,人相食,奏請發帑,不許。
複抗疏千餘言,不報。
乞歸,不待命辄行。
軍民遮道泣留。
抵家病卒,年三十六。
未幾,邦奇亦以參議莅大同。
父老因邦靖故,前迎,皆泣下。
邦奇亦泣。
邦奇嘗廬居,病歲餘不能起。
邦靖藥必分嘗,食飲皆手進。
後邦靖病亟,邦奇日夜持弟泣,不解衣者三月。
及殁,衰绖蔬食,終喪弗懈。
鄉人為立“孝弟碑”。
周金,字子庚,武進人。
正德三年進士。
授工科給事中。
累遷戶科都給事中。
疏言:“京糧歲入三百五萬,而食者乃四百三萬,當痛為澄汰。
中官迎佛及監織造者濫乞引鹽,暴橫道路,當罷。
都督馬昂納有妊女弟,當誅昂而還其女。
”朝議用兵土魯番,複哈密。
金言西邊虛憊,而土魯番險遠,且青海之寇窺伺西甯,不宜計哈密。
已,卒從金議。
嘉靖元年由太仆寺少卿遷都察院右佥都禦史,巡撫延綏。
邊人貧甚。
金為招商聚粟,廣屯積刍,以時給其食。
改撫宣府,進右副都禦史。
大同叛卒殺張文錦,邊鎮兵皆驕。
宣府總督侍郎馮清苛刻。
諸軍請糧不從,且欲鞭之,衆轟然圍清府署。
金方病,出坐院門,召諸軍官數之曰:“是若輩剝削之過!”欲痛鞭之。
軍士氣稍平,擁而前請曰:“總制不恤我耳!”金從容谕以利害,衆乃散解去,得無變。
改撫保定。
巡按禦史李新芳疑廣平知縣謀己,欲抶之。
知府為之解,并欲執知府,發兵二千捕之。
知府及佐貳皆走,一城盡空。
金發其罪狀,而都禦史王廷相庇新芳,與相争。
帝卒下新芳刑部,黜官。
金遷兵部右侍郎。
未幾,進右都禦史,總督漕運,巡撫鳳陽諸府。
久之,擢南京刑部尚書,就轉戶部。
二十四年緻仕歸,歲餘卒。
贈太子太保,谥襄敏。
吳嶽,字汝喬,汶上人。
嘉靖十一年進士。
授戶部主事,曆郎中。
督饷宣府,吏進羨金數千,拒之。
出知廬州府。
稅課歲萬金,例輸府,嶽以代郵傳費。
西山薪故供官爨,嶽弛以利民。
以憂去。
服除,改保定,治如廬州。
曆山西副使、浙江參政、湖廣按察使、山西右布政使,并以清靜得民。
遷右佥都禦史,巡撫保定六府。
奏裁征發冗費十六七,民力遂寬。
甫浃歲,引疾去。
久之,以貴州巡撫征。
尋進左副都禦史,協理院事。
隆慶元年,曆吏部左、右侍郎。
京察竣,給事中胡應嘉有所申救。
嶽詣内閣抗聲曰:“科臣敢留考察罷黜官,有故事乎?”應嘉遂得譴。
遷南京禮部尚書,就改吏部。
抑浮薄,杜僥幸,南都缙紳憚之。
上疏陳六事,帝頗納其言。
尋改兵部,參贊機務。
未上,給由過家,病卒。
诏贈太子太保,谥介肅。
嶽清望冠一時,禔躬嚴整。
尚書馬森言平生見廉節士二人,嶽與譚大初耳。
嶽知廬州時,王廷守蘇州,以公事遇京口。
嶽召為金山遊,攜酒一缶,肉一斤,菜數束。
廷笑曰:“止是乎?”嶽亦笑曰:“足供我兩人食矣。
”歡竟日而還。
去廬日,假一蓋禦雨,至即命還之。
譚大初,字宗元,始興人。
嘉靖十七年進士。
授工部主事。
憂歸。
起補戶部,改戶科給事中。
數論事。
曆兵科左給事中,出為江西副使。
清軍,多所釋。
禦史孫慎以失額為疑,大初曰:“失額罪小,殃民罪大。
”嚴嵩親黨奪民田,治之不少貸。
遷廣西右參政,投劾歸。
久之,起故官河南。
未上,擢南京右通政。
俄遷應天府尹。
将赴南都,而穆宗即位,乞以參政緻仕,不許。
隆慶元年召拜工部右侍郎,尋遷戶部左侍郎,督倉場。
海瑞為佥都禦史,大初力薦瑞。
已而屢疏乞休,不允。
拜南京戶部尚書,引疾去。
家居,田不及百畝。
卒年七十五。
谥莊懿。
贊曰:當正、嘉之際,士大夫刓方為圓,貶其素履,羔羊素絲之節浸以微矣。
陶琰諸人清操峻特,卓然可風。
南都列卿,後先相望,不其賢乎。
琰之督漕,充嗣之守禦,良永之遏錢甯,周金之弭亂卒,所豎立甚偉。
至琰子之直節,廷弼、邦靖之笃行,尤無忝其父兄雲。
弟邦靖,字汝度。
年十四舉于鄉。
與邦奇同登進士,授工部主事。
榷木浙江,額不充,被劾,以守官廉得免。
進員外郎。
乾清宮災,指斥時政甚切。
武宗大怒,下之诏獄。
給事中李鐸等以為言,乃奪職為民。
世宗即位,起山西左參議,分守大同。
歲饑,人相食,奏請發帑,不許。
複抗疏千餘言,不報。
乞歸,不待命辄行。
軍民遮道泣留。
抵家病卒,年三十六。
未幾,邦奇亦以參議莅大同。
父老因邦靖故,前迎,皆泣下。
邦奇亦泣。
邦奇嘗廬居,病歲餘不能起。
邦靖藥必分嘗,食飲皆手進。
後邦靖病亟,邦奇日夜持弟泣,不解衣者三月。
及殁,衰绖蔬食,終喪弗懈。
鄉人為立“孝弟碑”。
周金,字子庚,武進人。
正德三年進士。
授工科給事中。
累遷戶科都給事中。
疏言:“京糧歲入三百五萬,而食者乃四百三萬,當痛為澄汰。
中官迎佛及監織造者濫乞引鹽,暴橫道路,當罷。
都督馬昂納有妊女弟,當誅昂而還其女。
”朝議用兵土魯番,複哈密。
金言西邊虛憊,而土魯番險遠,且青海之寇窺伺西甯,不宜計哈密。
已,卒從金議。
嘉靖元年由太仆寺少卿遷都察院右佥都禦史,巡撫延綏。
邊人貧甚。
金為招商聚粟,廣屯積刍,以時給其食。
改撫宣府,進右副都禦史。
大同叛卒殺張文錦,邊鎮兵皆驕。
宣府總督侍郎馮清苛刻。
諸軍請糧不從,且欲鞭之,衆轟然圍清府署。
金方病,出坐院門,召諸軍官數之曰:“是若輩剝削之過!”欲痛鞭之。
軍士氣稍平,擁而前請曰:“總制不恤我耳!”金從容谕以利害,衆乃散解去,得無變。
改撫保定。
巡按禦史李新芳疑廣平知縣謀己,欲抶之。
知府為之解,并欲執知府,發兵二千捕之。
知府及佐貳皆走,一城盡空。
金發其罪狀,而都禦史王廷相庇新芳,與相争。
帝卒下新芳刑部,黜官。
金遷兵部右侍郎。
未幾,進右都禦史,總督漕運,巡撫鳳陽諸府。
久之,擢南京刑部尚書,就轉戶部。
二十四年緻仕歸,歲餘卒。
贈太子太保,谥襄敏。
吳嶽,字汝喬,汶上人。
嘉靖十一年進士。
授戶部主事,曆郎中。
督饷宣府,吏進羨金數千,拒之。
出知廬州府。
稅課歲萬金,例輸府,嶽以代郵傳費。
西山薪故供官爨,嶽弛以利民。
以憂去。
服除,改保定,治如廬州。
曆山西副使、浙江參政、湖廣按察使、山西右布政使,并以清靜得民。
遷右佥都禦史,巡撫保定六府。
奏裁征發冗費十六七,民力遂寬。
甫浃歲,引疾去。
久之,以貴州巡撫征。
尋進左副都禦史,協理院事。
隆慶元年,曆吏部左、右侍郎。
京察竣,給事中胡應嘉有所申救。
嶽詣内閣抗聲曰:“科臣敢留考察罷黜官,有故事乎?”應嘉遂得譴。
遷南京禮部尚書,就改吏部。
抑浮薄,杜僥幸,南都缙紳憚之。
上疏陳六事,帝頗納其言。
尋改兵部,參贊機務。
未上,給由過家,病卒。
诏贈太子太保,谥介肅。
嶽清望冠一時,禔躬嚴整。
尚書馬森言平生見廉節士二人,嶽與譚大初耳。
嶽知廬州時,王廷守蘇州,以公事遇京口。
嶽召為金山遊,攜酒一缶,肉一斤,菜數束。
廷笑曰:“止是乎?”嶽亦笑曰:“足供我兩人食矣。
”歡竟日而還。
去廬日,假一蓋禦雨,至即命還之。
譚大初,字宗元,始興人。
嘉靖十七年進士。
授工部主事。
憂歸。
起補戶部,改戶科給事中。
數論事。
曆兵科左給事中,出為江西副使。
清軍,多所釋。
禦史孫慎以失額為疑,大初曰:“失額罪小,殃民罪大。
”嚴嵩親黨奪民田,治之不少貸。
遷廣西右參政,投劾歸。
久之,起故官河南。
未上,擢南京右通政。
俄遷應天府尹。
将赴南都,而穆宗即位,乞以參政緻仕,不許。
隆慶元年召拜工部右侍郎,尋遷戶部左侍郎,督倉場。
海瑞為佥都禦史,大初力薦瑞。
已而屢疏乞休,不允。
拜南京戶部尚書,引疾去。
家居,田不及百畝。
卒年七十五。
谥莊懿。
贊曰:當正、嘉之際,士大夫刓方為圓,貶其素履,羔羊素絲之節浸以微矣。
陶琰諸人清操峻特,卓然可風。
南都列卿,後先相望,不其賢乎。
琰之督漕,充嗣之守禦,良永之遏錢甯,周金之弭亂卒,所豎立甚偉。
至琰子之直節,廷弼、邦靖之笃行,尤無忝其父兄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