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七十三
關燈
小
中
大
薰灼,人不自保。
”劉瑾大惡之,矯旨嚴責。
給事中張瓚、禦史汪賜等遂希旨劾蘭。
瑾方憂邊事,置不問。
數月,瑾誅,進通政使。
俄擢戶部右侍郎,督理三邊軍饷。
六年,陝西巡撫都禦史藍章以四月寇亂移駐漢中。
會河套有警,乃命蘭兼管固、靖等處軍務。
蘭上言:“陝西起運糧草,數為大戶侵牟,請委官押送。
每鎮請發内帑銀數萬,預賣糧草。
禦史張彧清出田畝,請蠲免子粒,如弘治十八年以前科則。
靈州鹽課,請照例開中,召商籴糧。
軍士折色,主者多克減,乞選委鄰近有司散給。
”從之。
是年冬,南畿及河南歲侵,命蘭往振。
未赴而河北賊自宿遷渡河,将逼鳳陽。
乃命蘭以本官巡視廬、鳳、滁、和,兼理振濟。
河南白蓮賊趙景隆自稱宋王,掠歸德,蘭遣指揮石堅、知州張思齊等擊斬之。
九月,賊平。
論功赉金币,增俸一級,召還理部事。
部無侍郎缺,乃命添注。
明年,大同有警,命巡視居庸、龍泉諸關。
尋兼督宣、大軍饷,進右都禦史,總制宣、大、山東軍務。
令内地皆築堡,寇至收保如塞下。
寇五萬騎自萬全右衛趨蔚州大掠,又三萬騎入平虜南城,以失事停半歲俸。
十年夏,改督漕運,尋兼巡撫江北。
中官劉允取佛烏思藏,道蘭境,入谒,辭不見。
允需舟五百餘艘、役夫萬餘人,蘭馳疏極陳其害。
不報。
居四年,以事忤兵部尚書王瓊,解漕務,專任巡撫。
甯王宸濠反,蘭移鎮瓜州。
十五年,遷南京工部尚書。
世宗即位,禦史陳克宅劾蘭附江彬。
帝以蘭素清謹,釋勿問。
蘭遂乞休去。
卒,贈太子少保。
吳世忠,字懋貞,金溪人。
弘治三年進士。
授兵科給事中。
兩畿及山東、河南、浙江民饑,有诏振恤,所司俟勘覆。
世忠極言其弊,因條上興水利、複常平二事,多施行。
已,請恤建文朝殉難諸臣,乞賜爵谥,崇廟食,且錄其子孫,複其族屬,為忠義勸。
章下禮官,寝不行。
尚書王恕被讦求去,上疏請留之。
壽甯侯張鶴齡求勘河間賜地,其母金夫人複求不已。
帝命遣使,世忠言:“侯家仰托肺腑,豈宜與小民争尺寸?命部勘未已,内臣繼之。
内臣未已,大臣又繼之。
剝民斂怨,非國家福,龍非外戚之福。
”不聽。
大同總兵官神英、副總兵趙昶等,因馬市令家人以違禁彩缯易馬,番人因闌入私易鐵器。
既出塞,複潛兵掠蔚州,陷馬營,轉剽中東二路。
英等擁兵不救,巡撫劉瓛、鎮守中官孫振又不以實聞。
十一年,事發,世忠往勘。
上疏備陳大同邊備廢馳、士卒困苦之狀。
因極言英、瓛等貪利畏敵,蕩無法度。
英落職,瓛、振召還,昶及遊擊劉淮、參将李嶼等俱逮問。
已而瓛改大理少卿,昶以大理丞吳一貫覆讠獻僅镌級。
世忠複極論瓛罪,且诋一貫,帝皆不問。
阙裡文廟災,陳八事,不能盡用。
寇犯延綏、大同,世忠言:“國初設七十二衛,軍士不下百萬。
近軍政日壞,精卒不能得一二萬人。
此兵足憂也。
太倉之儲,本以備軍。
近支費日廣,移用日多。
倘興師十萬,犒賜無所取給。
此食足憂也。
正統己巳之變尚有石亨、楊洪,迩所用李杲、阮興、趙昶、劉淮之屬,先後皆敗。
今王玺、馬昇又以失事告。
此将帥足憂也。
國家多事,大臣有以鎮之。
迩者忠正多斥,貪庸獲存。
既鮮匡濟之才,又昧去就之節,安能懾強敵壯國勢乎?此任人足憂也。
政多舛乖,民日咨怨。
京軍敝力役,京民苦催科,畿甸觊恩尤切。
顧使不樂其生至此,臨難誰與死守?此民心足憂也。
天變屢征,火患頻發。
雲南地震壓萬餘家,大同馬災踣二千匹。
此天意足憂也。
願順好惡以收人心,肅念慮以回天意,遣文武重臣經略宣、大,以饬邊防。
策免諸臣不肖者,而起素有才望,如何喬新、劉大夏、倪嶽、戴珊、張敷華、林俊諸人,以任國事。
則賊将望風遠循,而邊境可無憂矣。
”帝以言多诋毀,切責之。
尋乞大同增置台堡,以閑田給軍耕墾,不征其稅。
江西歲饑盜起,請簡巡撫,黜有司貪殘者。
又請築京師外城。
所司多從其議。
再遷吏科左給事中,擢湖廣參議,坐事降山東佥事。
正德四年閏九月召為光祿少卿,旋改尚寶司卿。
其年冬,與通政叢蘭等出理邊屯,世忠往薊州。
明年奏言:“占種盜賣,積弊已久。
若一一究問,恐人情不安,請量為處分。
”從之。
劉瑾敗,言官劾其嘗請清核屯田,助瑾為虐。
世忠故方鲠,朝議寬之,得免。
再遷大理少卿。
八年擢右佥都禦史巡撫延綏。
寇在河套,逐之失利,乃引疾歸。
贊曰:明至英宗以後,幸門日開。
傳奉請乞,官冗役繁,用度奓汰,盛極孽衰,國計坐绌。
李敏諸人斤斤為國惜财,抵抗近幸,以求纾民。
然涓滴之助,無補漏卮。
國家當承平殷阜之世,侈心易萌。
近習乘之,糜費日廣。
《易》曰:“節以制度,不傷财,不害民”,又曰“不節若,則嗟若”,此恭儉之主所為凜凜也。
”劉瑾大惡之,矯旨嚴責。
給事中張瓚、禦史汪賜等遂希旨劾蘭。
瑾方憂邊事,置不問。
數月,瑾誅,進通政使。
俄擢戶部右侍郎,督理三邊軍饷。
六年,陝西巡撫都禦史藍章以四月寇亂移駐漢中。
會河套有警,乃命蘭兼管固、靖等處軍務。
蘭上言:“陝西起運糧草,數為大戶侵牟,請委官押送。
每鎮請發内帑銀數萬,預賣糧草。
禦史張彧清出田畝,請蠲免子粒,如弘治十八年以前科則。
靈州鹽課,請照例開中,召商籴糧。
軍士折色,主者多克減,乞選委鄰近有司散給。
”從之。
是年冬,南畿及河南歲侵,命蘭往振。
未赴而河北賊自宿遷渡河,将逼鳳陽。
乃命蘭以本官巡視廬、鳳、滁、和,兼理振濟。
河南白蓮賊趙景隆自稱宋王,掠歸德,蘭遣指揮石堅、知州張思齊等擊斬之。
九月,賊平。
論功赉金币,增俸一級,召還理部事。
部無侍郎缺,乃命添注。
明年,大同有警,命巡視居庸、龍泉諸關。
尋兼督宣、大軍饷,進右都禦史,總制宣、大、山東軍務。
令内地皆築堡,寇至收保如塞下。
寇五萬騎自萬全右衛趨蔚州大掠,又三萬騎入平虜南城,以失事停半歲俸。
十年夏,改督漕運,尋兼巡撫江北。
中官劉允取佛烏思藏,道蘭境,入谒,辭不見。
允需舟五百餘艘、役夫萬餘人,蘭馳疏極陳其害。
不報。
居四年,以事忤兵部尚書王瓊,解漕務,專任巡撫。
甯王宸濠反,蘭移鎮瓜州。
十五年,遷南京工部尚書。
世宗即位,禦史陳克宅劾蘭附江彬。
帝以蘭素清謹,釋勿問。
蘭遂乞休去。
卒,贈太子少保。
吳世忠,字懋貞,金溪人。
弘治三年進士。
授兵科給事中。
兩畿及山東、河南、浙江民饑,有诏振恤,所司俟勘覆。
世忠極言其弊,因條上興水利、複常平二事,多施行。
已,請恤建文朝殉難諸臣,乞賜爵谥,崇廟食,且錄其子孫,複其族屬,為忠義勸。
章下禮官,寝不行。
尚書王恕被讦求去,上疏請留之。
壽甯侯張鶴齡求勘河間賜地,其母金夫人複求不已。
帝命遣使,世忠言:“侯家仰托肺腑,豈宜與小民争尺寸?命部勘未已,内臣繼之。
内臣未已,大臣又繼之。
剝民斂怨,非國家福,龍非外戚之福。
”不聽。
大同總兵官神英、副總兵趙昶等,因馬市令家人以違禁彩缯易馬,番人因闌入私易鐵器。
既出塞,複潛兵掠蔚州,陷馬營,轉剽中東二路。
英等擁兵不救,巡撫劉瓛、鎮守中官孫振又不以實聞。
十一年,事發,世忠往勘。
上疏備陳大同邊備廢馳、士卒困苦之狀。
因極言英、瓛等貪利畏敵,蕩無法度。
英落職,瓛、振召還,昶及遊擊劉淮、參将李嶼等俱逮問。
已而瓛改大理少卿,昶以大理丞吳一貫覆讠獻僅镌級。
世忠複極論瓛罪,且诋一貫,帝皆不問。
阙裡文廟災,陳八事,不能盡用。
寇犯延綏、大同,世忠言:“國初設七十二衛,軍士不下百萬。
近軍政日壞,精卒不能得一二萬人。
此兵足憂也。
太倉之儲,本以備軍。
近支費日廣,移用日多。
倘興師十萬,犒賜無所取給。
此食足憂也。
正統己巳之變尚有石亨、楊洪,迩所用李杲、阮興、趙昶、劉淮之屬,先後皆敗。
今王玺、馬昇又以失事告。
此将帥足憂也。
國家多事,大臣有以鎮之。
迩者忠正多斥,貪庸獲存。
既鮮匡濟之才,又昧去就之節,安能懾強敵壯國勢乎?此任人足憂也。
政多舛乖,民日咨怨。
京軍敝力役,京民苦催科,畿甸觊恩尤切。
顧使不樂其生至此,臨難誰與死守?此民心足憂也。
天變屢征,火患頻發。
雲南地震壓萬餘家,大同馬災踣二千匹。
此天意足憂也。
願順好惡以收人心,肅念慮以回天意,遣文武重臣經略宣、大,以饬邊防。
策免諸臣不肖者,而起素有才望,如何喬新、劉大夏、倪嶽、戴珊、張敷華、林俊諸人,以任國事。
則賊将望風遠循,而邊境可無憂矣。
”帝以言多诋毀,切責之。
尋乞大同增置台堡,以閑田給軍耕墾,不征其稅。
江西歲饑盜起,請簡巡撫,黜有司貪殘者。
又請築京師外城。
所司多從其議。
再遷吏科左給事中,擢湖廣參議,坐事降山東佥事。
正德四年閏九月召為光祿少卿,旋改尚寶司卿。
其年冬,與通政叢蘭等出理邊屯,世忠往薊州。
明年奏言:“占種盜賣,積弊已久。
若一一究問,恐人情不安,請量為處分。
”從之。
劉瑾敗,言官劾其嘗請清核屯田,助瑾為虐。
世忠故方鲠,朝議寬之,得免。
再遷大理少卿。
八年擢右佥都禦史巡撫延綏。
寇在河套,逐之失利,乃引疾歸。
贊曰:明至英宗以後,幸門日開。
傳奉請乞,官冗役繁,用度奓汰,盛極孽衰,國計坐绌。
李敏諸人斤斤為國惜财,抵抗近幸,以求纾民。
然涓滴之助,無補漏卮。
國家當承平殷阜之世,侈心易萌。
近習乘之,糜費日廣。
《易》曰:“節以制度,不傷财,不害民”,又曰“不節若,則嗟若”,此恭儉之主所為凜凜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