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六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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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謂已殺數千,蓋張虛勢怵之,非實事也。
且圭固嘗身任其事,今日之事又圭所遺。
先時,中外議者謂荊、襄之患何日得甯。
今幸平靖,而流言沸騰,以臣為口實。
昔馬援薏苡蒙謗,鄧艾檻車被征。
功不見錄,身更不保。
臣幸際聖明,願賜骸骨,勿使臣為馬、鄧之續。
”帝溫诏答之。
八年召還,與李賓協掌院事。
後二年拜刑部尚書,尋代圭為兵部。
汪直開西廠,恣橫,忠屢遭侮不能堪。
會大學士商辂等劾直,忠亦倡九卿劾之。
奏留中,而西廠遂罷,直深恨之。
未幾,西廠複設,直以吳绶為腹心,绶挾前憾,伺忠益急。
忠不自安,乞歸治病。
未行,而绶嗾偵事者誣忠罪。
給事中郭镗、禦史馮貫等複交章劾忠,事連其子經、太監黃賜、興甯伯李震、彰武伯楊信等。
诏法司會錦衣衛廷鞫,忠抗辯不少屈。
然衆知出直意,無敢為之白者,竟斥為民,賜與震等亦得罪。
直敗,複官,緻仕。
家居二十六年,至弘治十五年乃卒,年八十二。
贈太子太保,谥襄毅。
忠倜傥多大略,練戎務,強直不阿,敏于政事,故所在著稱。
子經,經子錫,錫子治元,皆舉進士。
經,江西參政。
錫,南京光祿寺卿。
治元,員外郎。
韓雍,字永熙,長洲人。
正統七年進士。
授禦史。
負氣果敢,以才略稱。
錄囚南畿。
砀山教谕某笞膳夫,膳夫逃匿,父訴教谕殺其子,取他屍支解以證。
既誣服,雍蹤迹得之,白其冤。
出巡河道。
已,巡按江西,黜貪墨吏五十七人。
廬陵、太和盜起,捕誅之。
十三年冬,處州賊葉宗留自福建轉犯江西。
官軍不利,都督佥事陳榮、指揮劉真遇伏死。
诏雍及鎮守侍郎楊甯督軍民協守。
會福建巡按禦史汪澄牒鄰境會讨賊鄧茂七,俄以賊議降,止兵。
雍曰:“賊果降,退未晚也。
”趨進,賊已叛,澄坐得罪死。
人以是服雍識。
景泰二年擢廣東副使。
大學士陳循薦為右佥都禦史,代楊甯巡撫江西。
歲饑,奏免秋糧。
劾奏甯王不法事,王府官皆得罪。
時雍年甫三十,赫然有才望,所規畫措置,鹹可為後法。
天順初,罷天下巡撫官,改山西副使。
甯王以前憾劾其擅乘肩輿諸事,下獄,奪官。
起大理少卿。
尋複為右佥都禦史,佐寇深理院事。
石亨既誅,錦衣指揮劉敬坐飯亨直房,用朋黨律論死。
雍言:“律重朋黨,謂阿比亂朝政也。
以一飯當之,豈律意?且亨盛時大臣朝夕趨門,不坐,獨坐敬何也?”深歎服,出之。
母憂,起複。
四年,巡撫宣府、大同。
七年議事入觐,帝壯其貌,留為兵部右侍郎。
憲宗立,坐學士錢溥累,貶浙江左參政。
廣西瑤、僮流剽廣東,殘破郡邑殆遍。
成化元年正月大發兵,拜都督趙輔為總兵官,以太監盧永、陳瑄監其軍。
兵部尚書王竑曰:“韓雍才氣無雙,平賊非雍莫可。
”乃改雍左佥都禦史,贊理軍務。
雍馳至南京,集諸将議方略。
先是,編修邱濬上書大學士李賢,言賊在廣東者宜驅,在廣西者宜困。
欲宿兵大藤峽,扼其出入,蹂其禾稼,期一二年盡賊。
賢善之,獻于朝,诏錄示諸将。
諸将主其說,請令遊擊将軍和勇率番騎趨廣東,而大軍直趨廣西,分兵撲滅。
雍曰:“賊已蔓延數千裡,而所至與戰,是自敝也。
當全師直搗大藤峽。
南可援高、肇、雷、廉;東可應南、韶;西可取柳、慶;北可斷陽峒諸路。
首尾相應,攻其腹心。
巢穴既傾,餘迎刃解耳。
舍此不圖,而分兵四出,賊益奔突,郡邑益殘,所謂救火而噓之也。
”衆曰“善。
”輔亦知雍才足辦賊,軍謀一聽雍。
雍等遂倍道趨全州。
陽峒苗掠興安,擊破之。
至桂林,斬失機指揮李英等四人以徇。
按地圖與諸将議曰:“賊以修仁、荔浦為羽翼,當先收二縣以孤賊勢。
”乃督兵十六萬人,分五道,先破修仁賊,窮追至力山。
擒千二百餘人,斬首七千三百級。
荔浦亦定。
十月至浔州,延問父老,皆曰:“峽,天險,不可攻,宜以計困。
”雍曰:“峽延廣六百餘裡,安能使困?兵分則力弱,師老則财匮,賊何時得平?吾計決矣。
”遂長驅至峽口。
儒生、裡老數十人伏道左,願為向導。
雍見即罵曰:“賊敢绐我!”叱左右縛斬之,左右皆愕,既縛,而袂中利刃出。
推問,果賊也。
悉支解刳腸胃,分挂林箐中,累累相屬。
賊大驚曰:“韓公天神也!”雍令總兵官歐信等為五哨,自象州、武宣攻其北;身與輔督都指揮白全等為八哨,自桂平、平南攻其南;參将孫震等為二哨,從水路入;而别分兵守諸隘口。
賊魁侯大狗等大懼,先移其累重于桂州橫石塘,而立栅南山,多置滾木、礧石、镖槍、藥弩拒官軍。
十二月朔,雍等督諸軍水陸并進,擁團牌登山,殊死戰。
連破石門、林峒、沙田、古營諸巢,焚其室廬積聚,賊皆奔潰。
伐木開道,直抵橫石塘及九層樓諸山。
賊複立栅數重,憑高以拒。
官軍誘賊發矢石,度且盡,雍躬督諸軍緣木攀藤上。
别遣壯士從間道先登,據山頂舉砲。
賊不能支,遂大敗。
先後破賊三百二十四寨,生擒大狗及其黨七百八十人,斬首三千二百有奇,墜溺死者不可勝計。
峽有大藤如虹,橫亘兩厓間。
雍斧斷之,改名斷藤峽,勒石紀功而還。
分兵擊餘黨,郁林、陽江、洛容、博白次第皆定。
帝大喜,賜敕嘉勞,召輔等還,遷雍左副都禦史,提督兩廣軍務。
雍乃散遣諸軍,以省饋饷。
而遺孽侯鄭昂等遂乘虛陷浔州及洛容、北流二縣。
雍被劾引罪,帝宥之
且圭固嘗身任其事,今日之事又圭所遺。
先時,中外議者謂荊、襄之患何日得甯。
今幸平靖,而流言沸騰,以臣為口實。
昔馬援薏苡蒙謗,鄧艾檻車被征。
功不見錄,身更不保。
臣幸際聖明,願賜骸骨,勿使臣為馬、鄧之續。
”帝溫诏答之。
八年召還,與李賓協掌院事。
後二年拜刑部尚書,尋代圭為兵部。
汪直開西廠,恣橫,忠屢遭侮不能堪。
會大學士商辂等劾直,忠亦倡九卿劾之。
奏留中,而西廠遂罷,直深恨之。
未幾,西廠複設,直以吳绶為腹心,绶挾前憾,伺忠益急。
忠不自安,乞歸治病。
未行,而绶嗾偵事者誣忠罪。
給事中郭镗、禦史馮貫等複交章劾忠,事連其子經、太監黃賜、興甯伯李震、彰武伯楊信等。
诏法司會錦衣衛廷鞫,忠抗辯不少屈。
然衆知出直意,無敢為之白者,竟斥為民,賜與震等亦得罪。
直敗,複官,緻仕。
家居二十六年,至弘治十五年乃卒,年八十二。
贈太子太保,谥襄毅。
忠倜傥多大略,練戎務,強直不阿,敏于政事,故所在著稱。
子經,經子錫,錫子治元,皆舉進士。
經,江西參政。
錫,南京光祿寺卿。
治元,員外郎。
韓雍,字永熙,長洲人。
正統七年進士。
授禦史。
負氣果敢,以才略稱。
錄囚南畿。
砀山教谕某笞膳夫,膳夫逃匿,父訴教谕殺其子,取他屍支解以證。
既誣服,雍蹤迹得之,白其冤。
出巡河道。
已,巡按江西,黜貪墨吏五十七人。
廬陵、太和盜起,捕誅之。
十三年冬,處州賊葉宗留自福建轉犯江西。
官軍不利,都督佥事陳榮、指揮劉真遇伏死。
诏雍及鎮守侍郎楊甯督軍民協守。
會福建巡按禦史汪澄牒鄰境會讨賊鄧茂七,俄以賊議降,止兵。
雍曰:“賊果降,退未晚也。
”趨進,賊已叛,澄坐得罪死。
人以是服雍識。
景泰二年擢廣東副使。
大學士陳循薦為右佥都禦史,代楊甯巡撫江西。
歲饑,奏免秋糧。
劾奏甯王不法事,王府官皆得罪。
時雍年甫三十,赫然有才望,所規畫措置,鹹可為後法。
天順初,罷天下巡撫官,改山西副使。
甯王以前憾劾其擅乘肩輿諸事,下獄,奪官。
起大理少卿。
尋複為右佥都禦史,佐寇深理院事。
石亨既誅,錦衣指揮劉敬坐飯亨直房,用朋黨律論死。
雍言:“律重朋黨,謂阿比亂朝政也。
以一飯當之,豈律意?且亨盛時大臣朝夕趨門,不坐,獨坐敬何也?”深歎服,出之。
母憂,起複。
四年,巡撫宣府、大同。
七年議事入觐,帝壯其貌,留為兵部右侍郎。
憲宗立,坐學士錢溥累,貶浙江左參政。
廣西瑤、僮流剽廣東,殘破郡邑殆遍。
成化元年正月大發兵,拜都督趙輔為總兵官,以太監盧永、陳瑄監其軍。
兵部尚書王竑曰:“韓雍才氣無雙,平賊非雍莫可。
”乃改雍左佥都禦史,贊理軍務。
雍馳至南京,集諸将議方略。
先是,編修邱濬上書大學士李賢,言賊在廣東者宜驅,在廣西者宜困。
欲宿兵大藤峽,扼其出入,蹂其禾稼,期一二年盡賊。
賢善之,獻于朝,诏錄示諸将。
諸将主其說,請令遊擊将軍和勇率番騎趨廣東,而大軍直趨廣西,分兵撲滅。
雍曰:“賊已蔓延數千裡,而所至與戰,是自敝也。
當全師直搗大藤峽。
南可援高、肇、雷、廉;東可應南、韶;西可取柳、慶;北可斷陽峒諸路。
首尾相應,攻其腹心。
巢穴既傾,餘迎刃解耳。
舍此不圖,而分兵四出,賊益奔突,郡邑益殘,所謂救火而噓之也。
”衆曰“善。
”輔亦知雍才足辦賊,軍謀一聽雍。
雍等遂倍道趨全州。
陽峒苗掠興安,擊破之。
至桂林,斬失機指揮李英等四人以徇。
按地圖與諸将議曰:“賊以修仁、荔浦為羽翼,當先收二縣以孤賊勢。
”乃督兵十六萬人,分五道,先破修仁賊,窮追至力山。
擒千二百餘人,斬首七千三百級。
荔浦亦定。
十月至浔州,延問父老,皆曰:“峽,天險,不可攻,宜以計困。
”雍曰:“峽延廣六百餘裡,安能使困?兵分則力弱,師老則财匮,賊何時得平?吾計決矣。
”遂長驅至峽口。
儒生、裡老數十人伏道左,願為向導。
雍見即罵曰:“賊敢绐我!”叱左右縛斬之,左右皆愕,既縛,而袂中利刃出。
推問,果賊也。
悉支解刳腸胃,分挂林箐中,累累相屬。
賊大驚曰:“韓公天神也!”雍令總兵官歐信等為五哨,自象州、武宣攻其北;身與輔督都指揮白全等為八哨,自桂平、平南攻其南;參将孫震等為二哨,從水路入;而别分兵守諸隘口。
賊魁侯大狗等大懼,先移其累重于桂州橫石塘,而立栅南山,多置滾木、礧石、镖槍、藥弩拒官軍。
十二月朔,雍等督諸軍水陸并進,擁團牌登山,殊死戰。
連破石門、林峒、沙田、古營諸巢,焚其室廬積聚,賊皆奔潰。
伐木開道,直抵橫石塘及九層樓諸山。
賊複立栅數重,憑高以拒。
官軍誘賊發矢石,度且盡,雍躬督諸軍緣木攀藤上。
别遣壯士從間道先登,據山頂舉砲。
賊不能支,遂大敗。
先後破賊三百二十四寨,生擒大狗及其黨七百八十人,斬首三千二百有奇,墜溺死者不可勝計。
峽有大藤如虹,橫亘兩厓間。
雍斧斷之,改名斷藤峽,勒石紀功而還。
分兵擊餘黨,郁林、陽江、洛容、博白次第皆定。
帝大喜,賜敕嘉勞,召輔等還,遷雍左副都禦史,提督兩廣軍務。
雍乃散遣諸軍,以省饋饷。
而遺孽侯鄭昂等遂乘虛陷浔州及洛容、北流二縣。
雍被劾引罪,帝宥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