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五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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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循蕭鎡王文江淵許彬陳文萬安彭華劉珝子鈗劉吉尹直 陳循,字德遵,泰和人。
永樂十三年進士第一。
授翰林修撰。
習朝廷典故。
帝幸北京,命取秘閣書詣行在,遂留侍焉。
洪熙元年,進侍講。
宣德初,受命直南宮,日承顧問。
賜第玉河橋西,巡幸未嘗不從。
進侍講學士。
正統元年兼經筵官。
久之,進翰林院學士。
九年入文淵閣,典機務。
初,廷議天下吏民建言章奏,皆三楊主之。
至是榮、士奇已卒,循及曹鼐、馬愉在内閣,禮部援故事請。
帝以楊溥老,宜優閑,令循等預議。
明年進戶部右侍郎,兼學士。
土木之變,人心洶懼。
循居中,所言多采納。
進戶部尚書,兼職如故。
也先犯京師,請敕各邊精騎入衛,馳檄回番以疑敵。
帝皆從其計。
景泰二年,以葬妻與鄉人争墓地,為前後巡按禦史所不直,循辄讦奏。
給事中林聰等極論循罪。
帝是聰言,而置循不問。
循本以才望顯,及是素譽隳焉。
二年十二月進少保兼文淵閣大學士。
帝欲易太子,内畏諸閣臣,先期賜循及高谷白金百兩,江淵、王一甯、蕭鎡半之。
比下诏議,循等遂不敢诤,加兼太子太傅。
尋以太子令旨賜百官銀帛。
逾月,帝複賜循等六人黃金五十兩,進華蓋殿大學士,兼文淵閣如故。
循子英及王文子倫應順天鄉試被黜,相與構考官劉俨、黃谏,為給事中張甯等所劾。
帝亦不罪。
英宗複位,于謙、王文死,杖循百,戍鐵嶺衛。
循在宣德時,禦史張楷獻詩忤旨。
循曰“彼亦忠愛也”,遂得釋。
禦史陳祚上疏,觸帝怒,循婉為解,得不死。
景帝朝,嘗集古帝王行事,名《勤政要典》,上之。
河南江北大雪,麥苗死,請發帑市麥種給貧民。
因事進言,多足采者。
然久居政地,刻躁為士論所薄。
其嚴譴則石亨輩為之,非帝意也。
亨等既敗,循自貶所上書自訟,言:“天位,陛下所固有。
當天與人歸之時,群臣備法駕大樂,恭詣南内,奏請臨朝。
非特宮禁不驚,抑亦可示天下萬世。
而亨等儌倖一時,計不出此,卒皆自取禍敗。
臣服事累葉,曾著微勞,實為所擠,惟陛下憐察。
”诏釋為民,一年卒。
成化中,于謙事雪,循子引例請恤,乃複官賜祭。
同邑蕭鎡。
字孟勤。
宣德二年進士,需次于家。
八年,帝命楊溥合選三科進士,拔二十八人為庶吉士,鎡為首。
英宗即位,授編修。
正統三年進侍讀。
久之,代李時勉為國子監祭酒。
景泰元年以老疾辭。
既得允,監丞鮑相率六館生連章乞留。
帝可其奏。
明年以本官兼翰林學士,與侍郎王一甯并入直文淵閣。
又明年進戶部右侍郎,兼官如故。
易儲議起,鎡曰:“無易樹子,霸者所禁,矧天朝乎。
”不聽。
加太子少師。
《寰宇通志》成,進戶部尚書。
帝不豫,諸臣議複憲宗東宮。
李賢私問鎡,鎡曰:“既退,不可再也。
”英宗複位,遂削籍。
天順八年卒。
成化中,複官賜祭。
鎡學問該博,文章爾雅。
然性猜忌,遇事多退避雲。
王文,字千之,初名強,束鹿人。
永樂十九年進士。
授監察禦史。
持廉奉法,為都禦史顧佐所稱。
宣德末,奉命治彰德妖賊張普祥獄。
還奏稱旨,賜今名。
英宗即位,遷陝西按察使。
遭父憂,命奔喪,起視事。
正統三年正月擢右副都禦史,巡撫甯夏,五年召為大理寺卿。
明年與刑部侍郎何文淵錄在京刑獄,尋遷右都禦史。
九年出視延綏、甯夏邊務。
劾治定邊營失律都督佥事王祯、都督同知黃真等罪,邊徼為肅。
明年代陳镒鎮守陝西,平涼、臨洮、鞏昌饑,奏免其租。
尋進左都禦史。
在陝五年,鎮靜不擾。
景泰改元,召掌院事。
文為人深刻有城府,面目嚴冷,與陳镒同官,一揖外未嘗接談。
諸禦史畏之若神,廷臣無敢幹以私者,然中實柔媚。
初,按大理少卿薛瑄獄,希王振指,欲坐瑄死。
至是治中官金英縱家奴不法事,但抵奴罪。
給事中林聰等劾文、镒畏勢長奸,下诏獄。
二人俱伏,乃宥之。
二年六月,學士江淵上言法司斷獄多枉。
文及刑部尚書俞士悅求罷。
且言淵嘗私以事,不聽,故見誣。
帝兩置之。
三年春,加太子太保。
時陳镒鎮陝西,将還,文當代。
諸禦史交章留之,乃改命侍郎耿九疇。
南京地震,江、淮北大水,命巡視。
偕南九卿議上軍民便宜九事。
又言徐、淮間饑甚,而南京儲蓄有餘,請盡發徐、淮倉粟振貸,而以應輸南京者輸徐、淮,補其缺。
皆報可。
是時,陳循最任,好剛自用。
高谷與循不相能,以文強悍,思引與共政以敵之,乃疏請增閣員。
循舉其鄉人蕭維祯,谷遂舉文。
而文得中官王誠助,于是诏用文。
尋自江、淮還朝,改吏部尚書,兼翰林院學士,直文淵閣。
二品大臣入閣自文始。
尋遭母喪,奪哀如前。
文雖為谷所引,而谷遲重,循性明決,文反與循合而不附谷。
其後以子倫故,欲傾考官,又用谷言而罷。
由是兩人卒不相得。
五年三月,江、淮大水,複命巡視。
先是蘇、松、常、鎮四府糧四石折白銀一兩,民以為便。
永樂十三年進士第一。
授翰林修撰。
習朝廷典故。
帝幸北京,命取秘閣書詣行在,遂留侍焉。
洪熙元年,進侍講。
宣德初,受命直南宮,日承顧問。
賜第玉河橋西,巡幸未嘗不從。
進侍講學士。
正統元年兼經筵官。
久之,進翰林院學士。
九年入文淵閣,典機務。
初,廷議天下吏民建言章奏,皆三楊主之。
至是榮、士奇已卒,循及曹鼐、馬愉在内閣,禮部援故事請。
帝以楊溥老,宜優閑,令循等預議。
明年進戶部右侍郎,兼學士。
土木之變,人心洶懼。
循居中,所言多采納。
進戶部尚書,兼職如故。
也先犯京師,請敕各邊精騎入衛,馳檄回番以疑敵。
帝皆從其計。
景泰二年,以葬妻與鄉人争墓地,為前後巡按禦史所不直,循辄讦奏。
給事中林聰等極論循罪。
帝是聰言,而置循不問。
循本以才望顯,及是素譽隳焉。
二年十二月進少保兼文淵閣大學士。
帝欲易太子,内畏諸閣臣,先期賜循及高谷白金百兩,江淵、王一甯、蕭鎡半之。
比下诏議,循等遂不敢诤,加兼太子太傅。
尋以太子令旨賜百官銀帛。
逾月,帝複賜循等六人黃金五十兩,進華蓋殿大學士,兼文淵閣如故。
循子英及王文子倫應順天鄉試被黜,相與構考官劉俨、黃谏,為給事中張甯等所劾。
帝亦不罪。
英宗複位,于謙、王文死,杖循百,戍鐵嶺衛。
循在宣德時,禦史張楷獻詩忤旨。
循曰“彼亦忠愛也”,遂得釋。
禦史陳祚上疏,觸帝怒,循婉為解,得不死。
景帝朝,嘗集古帝王行事,名《勤政要典》,上之。
河南江北大雪,麥苗死,請發帑市麥種給貧民。
因事進言,多足采者。
然久居政地,刻躁為士論所薄。
其嚴譴則石亨輩為之,非帝意也。
亨等既敗,循自貶所上書自訟,言:“天位,陛下所固有。
當天與人歸之時,群臣備法駕大樂,恭詣南内,奏請臨朝。
非特宮禁不驚,抑亦可示天下萬世。
而亨等儌倖一時,計不出此,卒皆自取禍敗。
臣服事累葉,曾著微勞,實為所擠,惟陛下憐察。
”诏釋為民,一年卒。
成化中,于謙事雪,循子引例請恤,乃複官賜祭。
同邑蕭鎡。
字孟勤。
宣德二年進士,需次于家。
八年,帝命楊溥合選三科進士,拔二十八人為庶吉士,鎡為首。
英宗即位,授編修。
正統三年進侍讀。
久之,代李時勉為國子監祭酒。
景泰元年以老疾辭。
既得允,監丞鮑相率六館生連章乞留。
帝可其奏。
明年以本官兼翰林學士,與侍郎王一甯并入直文淵閣。
又明年進戶部右侍郎,兼官如故。
易儲議起,鎡曰:“無易樹子,霸者所禁,矧天朝乎。
”不聽。
加太子少師。
《寰宇通志》成,進戶部尚書。
帝不豫,諸臣議複憲宗東宮。
李賢私問鎡,鎡曰:“既退,不可再也。
”英宗複位,遂削籍。
天順八年卒。
成化中,複官賜祭。
鎡學問該博,文章爾雅。
然性猜忌,遇事多退避雲。
王文,字千之,初名強,束鹿人。
永樂十九年進士。
授監察禦史。
持廉奉法,為都禦史顧佐所稱。
宣德末,奉命治彰德妖賊張普祥獄。
還奏稱旨,賜今名。
英宗即位,遷陝西按察使。
遭父憂,命奔喪,起視事。
正統三年正月擢右副都禦史,巡撫甯夏,五年召為大理寺卿。
明年與刑部侍郎何文淵錄在京刑獄,尋遷右都禦史。
九年出視延綏、甯夏邊務。
劾治定邊營失律都督佥事王祯、都督同知黃真等罪,邊徼為肅。
明年代陳镒鎮守陝西,平涼、臨洮、鞏昌饑,奏免其租。
尋進左都禦史。
在陝五年,鎮靜不擾。
景泰改元,召掌院事。
文為人深刻有城府,面目嚴冷,與陳镒同官,一揖外未嘗接談。
諸禦史畏之若神,廷臣無敢幹以私者,然中實柔媚。
初,按大理少卿薛瑄獄,希王振指,欲坐瑄死。
至是治中官金英縱家奴不法事,但抵奴罪。
給事中林聰等劾文、镒畏勢長奸,下诏獄。
二人俱伏,乃宥之。
二年六月,學士江淵上言法司斷獄多枉。
文及刑部尚書俞士悅求罷。
且言淵嘗私以事,不聽,故見誣。
帝兩置之。
三年春,加太子太保。
時陳镒鎮陝西,将還,文當代。
諸禦史交章留之,乃改命侍郎耿九疇。
南京地震,江、淮北大水,命巡視。
偕南九卿議上軍民便宜九事。
又言徐、淮間饑甚,而南京儲蓄有餘,請盡發徐、淮倉粟振貸,而以應輸南京者輸徐、淮,補其缺。
皆報可。
是時,陳循最任,好剛自用。
高谷與循不相能,以文強悍,思引與共政以敵之,乃疏請增閣員。
循舉其鄉人蕭維祯,谷遂舉文。
而文得中官王誠助,于是诏用文。
尋自江、淮還朝,改吏部尚書,兼翰林院學士,直文淵閣。
二品大臣入閣自文始。
尋遭母喪,奪哀如前。
文雖為谷所引,而谷遲重,循性明決,文反與循合而不附谷。
其後以子倫故,欲傾考官,又用谷言而罷。
由是兩人卒不相得。
五年三月,江、淮大水,複命巡視。
先是蘇、松、常、鎮四府糧四石折白銀一兩,民以為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