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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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十年進四川布政使,治尚簡嚴。
以年老緻仕。
坐事罰輸作,特宥之。
十五年,雲南平,改威楚、開南等路宣撫司為楚雄府,遂命守仁知府事。
招集流移,均徭役,建學校,境内大治。
二十八年上計入朝,郡人垂涕送之。
拜太仆卿。
首請立牧馬草場于江北滁州諸處。
所轄十四監九十八群。
馬大蕃息。
馬政之修,自守仁始。
久之,緻仕。
永樂初,入朝,遇疾卒。
薛祥,字彥祥,無為人。
從俞通海來歸。
渡江,為水寨管軍鎮撫。
數從征有功。
洪武元年轉漕河南,夜半抵蔡河。
賊驟至,祥不為動,好語谕散之。
帝聞大喜。
以方用兵,供億艱,授京畿都漕運使,分司淮安。
浚河築堤,自揚達濟數百裡,徭役均平,民無怨言。
有勞者立奏,授以官。
元都下,官民南遷,道經淮安,祥多方存恤。
山陽、海州民亂,驸馬都尉黃琛捕治,诖誤甚衆。
祥會鞫,無驗者悉原之。
治淮八年,民相勸為善。
及考滿還京,皆焚香,祝其再來,或肖像祀之。
八年授工部尚書。
時造鳳陽宮殿。
帝坐殿中,若有人持兵鬥殿脊者。
太師李善長奏諸工匠用厭鎮法,帝将盡殺之。
祥為分别交替不在工者,并鐵石匠皆不預,活者千數。
營謹身殿,有司列中匠為上匠,帝怒其罔,命棄市。
祥在側,争曰:“奏對不實,竟殺人,恐非法。
”得旨用腐刑。
祥複徐奏曰:“腐,廢人矣,莫若杖而使工。
”帝可之。
明年改天下行省為承宣布政司。
以北平重地,特授祥,三年治行稱第一。
為胡惟庸所惡,坐營建擾民,谪知嘉興府。
惟庸誅,複召為工部尚書。
帝曰:“讒臣害汝,何不言?”對曰:“臣不知也。
”明年,坐累杖死,天下哀之。
子四人,谪瓊州,遂為瓊山人。
孫遠,正統七年進士。
景泰時,官戶部郎中。
天順元年,擢本部右侍郎,改工部。
奉诏塞開封決河。
還,仍改戶部。
成化初,督兩廣軍饷,位至南京兵部尚書,以忤汪直免官。
其繼祥為工部尚書有名者,有秦逵等。
逵,字文用,宣城人。
洪武十八年進士。
曆事都察院。
奉檄清理囚徒,寬嚴得宜。
帝嘉其能,擢工部侍郎。
時營繕事繁,部中缺尚書,凡興作事皆逵領之。
初,議籍四方工匠,驗其丁力,定三年為班,更番赴京,三月交代,名曰“輸班匠”。
未及行,至是逵議量地遠近為班次,置籍,為勘合付之,至期赍至部,免其家徭役,著為令。
帝念逵勤勚,诏有司複其家。
二十二年進尚書。
明年改兵部。
未幾,複改工部。
帝以學校為國儲材,而士子巾服無異胥吏,宜更易之。
命逵制式以進。
凡三易,其制始定。
賜監生藍衫、縧各一,以為天下先。
明代士子衣冠,蓋創自逵雲。
有趙翥者,永甯人。
有志節,以學行聞。
由訓導舉賢良,擢贊善大夫,拜工部尚書。
奏定天下歲造軍器之數,及議定籓王宮城制度。
趙俊者,不知何許人。
自工部侍郎進尚書。
帝以國子監所藏書闆,歲久殘剝,命諸儒考補,工部督匠修治。
俊奉诏監理,古籍始備。
洪武十二年,翥改署刑部。
尋緻仕去。
俊,十七年免。
而逵于二十五年九月坐事自殺。
唐鐸,字振之,虹人。
太祖初起兵,即侍左右。
守濠州,從定江州,授西安縣丞。
召為中書省管勾。
洪武元年,湯和克延平,以鐸知府事,拊輯新附,士民安之。
居三年,入為殿中侍禦史,複出知紹興府。
六年十二月,召拜刑部尚書。
明年改太常卿。
丁母憂,特給半俸。
十四年,服阕,起兵部尚書。
明年,初置谏院,以為谏議大夫。
帝嘗與侍臣論曆代興廢,曰:“使朕子孫如成、康,輔弼如周、召,則可祈天永命。
”鐸因進曰:“豫教元良,選左右為輔導,宗社萬年福也。
”帝又謂鐸曰:“人有公私,故言有邪正。
正言務規谏,邪言務謗谀。
”鐸曰:“謗近忠,谀近愛。
不為所眩,則讒佞自遠。
”未幾,左遷監察禦史。
請選賢能京官遍曆郡縣,訪求賢才,體察官吏。
選曆練老成、望隆名重者,居布政、按察之職。
帝從之。
既複擢為右副都禦史,曆刑、兵二部尚書。
二十二年,置詹事院,命吏部曰:“輔導太子,必擇端重之士。
三代保傅,禮甚尊嚴。
兵部尚書鐸,謹
十年進四川布政使,治尚簡嚴。
以年老緻仕。
坐事罰輸作,特宥之。
十五年,雲南平,改威楚、開南等路宣撫司為楚雄府,遂命守仁知府事。
招集流移,均徭役,建學校,境内大治。
二十八年上計入朝,郡人垂涕送之。
拜太仆卿。
首請立牧馬草場于江北滁州諸處。
所轄十四監九十八群。
馬大蕃息。
馬政之修,自守仁始。
久之,緻仕。
永樂初,入朝,遇疾卒。
薛祥,字彥祥,無為人。
從俞通海來歸。
渡江,為水寨管軍鎮撫。
數從征有功。
洪武元年轉漕河南,夜半抵蔡河。
賊驟至,祥不為動,好語谕散之。
帝聞大喜。
以方用兵,供億艱,授京畿都漕運使,分司淮安。
浚河築堤,自揚達濟數百裡,徭役均平,民無怨言。
有勞者立奏,授以官。
元都下,官民南遷,道經淮安,祥多方存恤。
山陽、海州民亂,驸馬都尉黃琛捕治,诖誤甚衆。
祥會鞫,無驗者悉原之。
治淮八年,民相勸為善。
及考滿還京,皆焚香,祝其再來,或肖像祀之。
八年授工部尚書。
時造鳳陽宮殿。
帝坐殿中,若有人持兵鬥殿脊者。
太師李善長奏諸工匠用厭鎮法,帝将盡殺之。
祥為分别交替不在工者,并鐵石匠皆不預,活者千數。
營謹身殿,有司列中匠為上匠,帝怒其罔,命棄市。
祥在側,争曰:“奏對不實,竟殺人,恐非法。
”得旨用腐刑。
祥複徐奏曰:“腐,廢人矣,莫若杖而使工。
”帝可之。
明年改天下行省為承宣布政司。
以北平重地,特授祥,三年治行稱第一。
為胡惟庸所惡,坐營建擾民,谪知嘉興府。
惟庸誅,複召為工部尚書。
帝曰:“讒臣害汝,何不言?”對曰:“臣不知也。
”明年,坐累杖死,天下哀之。
子四人,谪瓊州,遂為瓊山人。
孫遠,正統七年進士。
景泰時,官戶部郎中。
天順元年,擢本部右侍郎,改工部。
奉诏塞開封決河。
還,仍改戶部。
成化初,督兩廣軍饷,位至南京兵部尚書,以忤汪直免官。
其繼祥為工部尚書有名者,有秦逵等。
逵,字文用,宣城人。
洪武十八年進士。
曆事都察院。
奉檄清理囚徒,寬嚴得宜。
帝嘉其能,擢工部侍郎。
時營繕事繁,部中缺尚書,凡興作事皆逵領之。
初,議籍四方工匠,驗其丁力,定三年為班,更番赴京,三月交代,名曰“輸班匠”。
未及行,至是逵議量地遠近為班次,置籍,為勘合付之,至期赍至部,免其家徭役,著為令。
帝念逵勤勚,诏有司複其家。
二十二年進尚書。
明年改兵部。
未幾,複改工部。
帝以學校為國儲材,而士子巾服無異胥吏,宜更易之。
命逵制式以進。
凡三易,其制始定。
賜監生藍衫、縧各一,以為天下先。
明代士子衣冠,蓋創自逵雲。
有趙翥者,永甯人。
有志節,以學行聞。
由訓導舉賢良,擢贊善大夫,拜工部尚書。
奏定天下歲造軍器之數,及議定籓王宮城制度。
趙俊者,不知何許人。
自工部侍郎進尚書。
帝以國子監所藏書闆,歲久殘剝,命諸儒考補,工部督匠修治。
俊奉诏監理,古籍始備。
洪武十二年,翥改署刑部。
尋緻仕去。
俊,十七年免。
而逵于二十五年九月坐事自殺。
唐鐸,字振之,虹人。
太祖初起兵,即侍左右。
守濠州,從定江州,授西安縣丞。
召為中書省管勾。
洪武元年,湯和克延平,以鐸知府事,拊輯新附,士民安之。
居三年,入為殿中侍禦史,複出知紹興府。
六年十二月,召拜刑部尚書。
明年改太常卿。
丁母憂,特給半俸。
十四年,服阕,起兵部尚書。
明年,初置谏院,以為谏議大夫。
帝嘗與侍臣論曆代興廢,曰:“使朕子孫如成、康,輔弼如周、召,則可祈天永命。
”鐸因進曰:“豫教元良,選左右為輔導,宗社萬年福也。
”帝又謂鐸曰:“人有公私,故言有邪正。
正言務規谏,邪言務謗谀。
”鐸曰:“謗近忠,谀近愛。
不為所眩,則讒佞自遠。
”未幾,左遷監察禦史。
請選賢能京官遍曆郡縣,訪求賢才,體察官吏。
選曆練老成、望隆名重者,居布政、按察之職。
帝從之。
既複擢為右副都禦史,曆刑、兵二部尚書。
二十二年,置詹事院,命吏部曰:“輔導太子,必擇端重之士。
三代保傅,禮甚尊嚴。
兵部尚書鐸,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