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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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原吉、起居注魏觀等循行天下,訪求賢才。
還,進翰林直學士,遷侍讀學士。
帝禦下峻,禦史中丞劉基曰:“古者公卿有罪,盤水加劍,詣請室自裁,所以勵廉恥,存國體也。
”同時侍側,遂取《戴記》及賈誼疏以進,複剀切言之。
帝嘗與侍臣言:聲色之害甚于鸩毒,創業之君,為子孫所承式,尤不可不謹。
同因舉成湯不迩聲色,垂裕後昆以對。
其因事納忠如此。
四年進吏部尚書。
六年兼學士承旨,與學士樂韶鳳定釋奠先師樂章。
又以渡江以來,征讨平定之迹,禮樂治道之詳,雖有紀載,尚未成書,請編《日曆》。
帝從之,命同與宋濂為總裁官,吳伯宗等為纂修官。
七年五月書成,自起兵臨濠至洪武六年,共一百卷。
同等又言:《日曆》秘天府,人不得見。
請仿唐《貞觀政要》,分輯聖政,宣示天下。
帝從之。
乃分四十類,凡五卷,名曰《皇明寶訓》。
嗣後凡有政迹,史官日記錄之,随類增入焉。
是年賜敕緻仕,語極褒美。
未行,帝複命與濂議大祀分獻禮。
久之,起承旨,卒。
同以文章結主知,應制占對,靡勿敏贍。
帝嘗言文章宜明白顯易,通道術,達時務,無取浮薄。
同所為多稱旨,而操行尤耿介,故至老眷注不衰。
子徽,字資善,洪武十五年舉秀才。
官至太子少保兼吏部尚書。
有才智,剛決不可犯。
勤于治事,為帝所獎任。
然性險刻。
李善長之死,徽有力焉。
藍玉下獄,語連徽及子尚寶丞绂,并坐誅。
同從孫希原,為中書舍人,善大書。
宮殿城門題額,往往皆希原筆也。
硃升,字允升,休甯人。
元末舉鄉薦,為池州學正,講授有法。
蕲、黃盜起,棄官隐石門。
數避兵逋竄,卒未嘗一日廢學。
太祖下徽州,以鄧愈薦,召問時務。
對曰:“高築牆,廣積糧,緩稱王。
”太祖善之。
吳元年,授侍講學士,知制诰,同修國史。
以年老,特免朝谒。
洪武元年進翰林學士,定宗廟時享齋戒之禮。
尋命與諸儒修《女誡》,采古賢後妃事可法者編上之。
大封功臣,制詞多升撰,時稱典核。
逾年,請老歸,卒年七十二。
升自幼力學,至老不倦。
尤邃經學。
所作諸經旁注,辭約義精。
學者稱楓林先生。
子同官禮部侍郎,坐事死。
崔亮,字宗明,藁城人。
元浙江行省掾。
明師至舊館,亮降,授中書省禮曹主事。
遷濟南知府。
以母憂歸。
洪武元年冬,禮部尚書錢用壬請告去,起亮代之。
初,亮居禮曹時,即位、大祀諸禮皆其所條畫,丞相善長上之朝,由是知名。
及為尚書,一切禮制用壬先所議行者,亮皆援引故實,以定其議。
考證詳确,逾于用壬。
二年,議上仁祖陵曰“英陵”,複請行祭告禮。
太常博士孫吾與以漢、唐未有行者,駁之。
亮曰:“漢光武加先陵曰‘昌’,宋太祖亦加高祖陵曰‘欽’,曾祖陵曰‘康’,祖陵曰‘定’,考陵曰‘安’,蓋創業之君尊其祖考,則亦尊崇其陵。
既尊其陵,自應祭告,禮固緣人情而起者也。
”廷議是亮。
頃之,亮言:“《禮運》曰‘禮行于郊,則百神受職。
’今宜增天下神祗壇于圜丘之東,方澤之西。
”又言:“《郊特牲》‘器用陶匏’,《周禮疏》‘外祀用瓦’。
今祭祀用瓷,與古意合。
而槃盂之屬,與古尚異,宜皆易以瓷,惟笾用竹。
”又請大祀前七日,陪祀官詣中書受誓戒,戒辭如唐禮。
又依《周禮》定五祀及四時薦新、稞禮、圭瓚、郁鬯之制。
并言旗纛月朔望緻祭,煩而渎,宜止,行于當祭之月。
皆允行。
帝嘗謂亮:“先賢有言:‘見其生不忍見其死,聞其聲不忍食其肉。
’今祭祀省牲于神壇甚迩,心殊未安。
”亮乃奏考古省牲之儀,遠神壇二百步。
帝大喜。
帝慮郊社諸祭,壇而不屋,或驟雨沾服。
亮引宋祥符九年南郊遇雨,于太尉廳望祭,及
還,進翰林直學士,遷侍讀學士。
帝禦下峻,禦史中丞劉基曰:“古者公卿有罪,盤水加劍,詣請室自裁,所以勵廉恥,存國體也。
”同時侍側,遂取《戴記》及賈誼疏以進,複剀切言之。
帝嘗與侍臣言:聲色之害甚于鸩毒,創業之君,為子孫所承式,尤不可不謹。
同因舉成湯不迩聲色,垂裕後昆以對。
其因事納忠如此。
四年進吏部尚書。
六年兼學士承旨,與學士樂韶鳳定釋奠先師樂章。
又以渡江以來,征讨平定之迹,禮樂治道之詳,雖有紀載,尚未成書,請編《日曆》。
帝從之,命同與宋濂為總裁官,吳伯宗等為纂修官。
七年五月書成,自起兵臨濠至洪武六年,共一百卷。
同等又言:《日曆》秘天府,人不得見。
請仿唐《貞觀政要》,分輯聖政,宣示天下。
帝從之。
乃分四十類,凡五卷,名曰《皇明寶訓》。
嗣後凡有政迹,史官日記錄之,随類增入焉。
是年賜敕緻仕,語極褒美。
未行,帝複命與濂議大祀分獻禮。
久之,起承旨,卒。
同以文章結主知,應制占對,靡勿敏贍。
帝嘗言文章宜明白顯易,通道術,達時務,無取浮薄。
同所為多稱旨,而操行尤耿介,故至老眷注不衰。
子徽,字資善,洪武十五年舉秀才。
官至太子少保兼吏部尚書。
有才智,剛決不可犯。
勤于治事,為帝所獎任。
然性險刻。
李善長之死,徽有力焉。
藍玉下獄,語連徽及子尚寶丞绂,并坐誅。
同從孫希原,為中書舍人,善大書。
宮殿城門題額,往往皆希原筆也。
硃升,字允升,休甯人。
元末舉鄉薦,為池州學正,講授有法。
蕲、黃盜起,棄官隐石門。
數避兵逋竄,卒未嘗一日廢學。
太祖下徽州,以鄧愈薦,召問時務。
對曰:“高築牆,廣積糧,緩稱王。
”太祖善之。
吳元年,授侍講學士,知制诰,同修國史。
以年老,特免朝谒。
洪武元年進翰林學士,定宗廟時享齋戒之禮。
尋命與諸儒修《女誡》,采古賢後妃事可法者編上之。
大封功臣,制詞多升撰,時稱典核。
逾年,請老歸,卒年七十二。
升自幼力學,至老不倦。
尤邃經學。
所作諸經旁注,辭約義精。
學者稱楓林先生。
子同官禮部侍郎,坐事死。
崔亮,字宗明,藁城人。
元浙江行省掾。
明師至舊館,亮降,授中書省禮曹主事。
遷濟南知府。
以母憂歸。
洪武元年冬,禮部尚書錢用壬請告去,起亮代之。
初,亮居禮曹時,即位、大祀諸禮皆其所條畫,丞相善長上之朝,由是知名。
及為尚書,一切禮制用壬先所議行者,亮皆援引故實,以定其議。
考證詳确,逾于用壬。
二年,議上仁祖陵曰“英陵”,複請行祭告禮。
太常博士孫吾與以漢、唐未有行者,駁之。
亮曰:“漢光武加先陵曰‘昌’,宋太祖亦加高祖陵曰‘欽’,曾祖陵曰‘康’,祖陵曰‘定’,考陵曰‘安’,蓋創業之君尊其祖考,則亦尊崇其陵。
既尊其陵,自應祭告,禮固緣人情而起者也。
”廷議是亮。
頃之,亮言:“《禮運》曰‘禮行于郊,則百神受職。
’今宜增天下神祗壇于圜丘之東,方澤之西。
”又言:“《郊特牲》‘器用陶匏’,《周禮疏》‘外祀用瓦’。
今祭祀用瓷,與古意合。
而槃盂之屬,與古尚異,宜皆易以瓷,惟笾用竹。
”又請大祀前七日,陪祀官詣中書受誓戒,戒辭如唐禮。
又依《周禮》定五祀及四時薦新、稞禮、圭瓚、郁鬯之制。
并言旗纛月朔望緻祭,煩而渎,宜止,行于當祭之月。
皆允行。
帝嘗謂亮:“先賢有言:‘見其生不忍見其死,聞其聲不忍食其肉。
’今祭祀省牲于神壇甚迩,心殊未安。
”亮乃奏考古省牲之儀,遠神壇二百步。
帝大喜。
帝慮郊社諸祭,壇而不屋,或驟雨沾服。
亮引宋祥符九年南郊遇雨,于太尉廳望祭,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