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第六十三 河渠五
關燈
小
中
大
士唐順言:“衛河抵直沽入海,南距黃河陸路才五十裡。
若開衛河,而距黃河百步置倉廒,受南運糧饷,至衛河交運,公私兩便。
”乃命廷臣議,未行。
其冬,命都督佥事陳俊運淮安、儀真倉糧百五十萬馀石赴陽武,由衛河轉輸北京。
五年,自臨清抵渡口驿決堤七處,發卒塞之。
後宋禮開會通河,衛河與之合。
時方數決堤岸,遂命禮并治之。
禮言:“衛輝至直沽,河岸多低薄,若不究源析流,但務堤築,恐複潰決,勞費益甚。
會通河抵魏家灣,與土河連,其處可穿二小渠以洩於土河。
雖遇水漲,下流衛河,自無橫溢患。
德州城西北亦可穿一小渠。
蓋自衛河岸東北至舊黃河十有二裡,而中間五裡故有溝渠,宜開道七裡,洩水入舊黃河,至海豐大沽河入海。
”诏從之。
英宗初,永平縣丞李祐請閉漳河以防患,疏衛河以通舟。
從之。
正統四年築青縣衛河堤岸。
十三年從禦史林廷舉請,引漳入衛。
十四年,黃河決臨清四閘,禦史錢清請浚其南撞圈灣河以達衛。
從之。
景泰四年,運艘阻張秋之決。
河南參議豐慶請自衛輝、胙城洎於沙門,陸挽三十裡入衛,舟運抵京師。
命漕運都督徐恭覆報,如其策。
山東佥事江良材嘗言:“通河于衛有三便。
古黃河自孟津至懷慶東北入海。
今衛河自汲縣至臨清、天津入海,則猶古黃河道也,便一。
三代前,黃河東北入海,宇宙全氣所鐘。
河南徙,氣遂遷轉。
今於河陰、原武、懷、孟間導河入衛,以達天津,不獨徐、沛患息,而京師形勝百倍,便二。
元漕舟至封丘,陸運抵淇門入衛。
今導河注衛,冬春水平,漕舟至河陰,順流達衛。
夏秋水迅,仍從徐、沛達臨清,以北抵京師。
且修其溝洫,擇良有司任之,可以備旱澇,捍戎馬,益起直隸、河南富強之勢,便三。
”詹事霍韬大然其畫,具奏以聞。
不行。
萬曆十六年,總督河漕楊一魁議引沁水入衛,命給事中常居敬勘酌可否。
居敬言:“衛小沁大,衛清沁濁,恐利少害多。
”乃止。
泰昌元年十二月,總河侍郎王佐言:“衛河流塞,惟挽漳、引沁、辟丹三策。
挽漳難,而引沁多患。
丹水則雖勢與沁同,而丹口既辟,自修武而下皆成安流,建閘築堰,可垂永利。
制可,亦未能行也。
崇祯十三年,總河侍郎張國維言:“衛河合漳、沁、淇、洹諸水,北流抵臨清,會閘河以濟運。
自漳河他徙,衛流遂弱,挽漳引沁之議,建而未行。
宜導輝縣泉源,且酌引漳、沁,辟丹水,疏通滏、洹、淇三水之利害得失,命河南撫、按勘議以聞。
”不果行。
漳河,出山西長子曰濁漳,樂平曰清漳,俱東經河南臨漳縣,由畿南真定、河間趨天津入海。
其分流至山東館陶西南五十裡,與衛河合。
洪武十七年,河決臨漳,敕守臣防護。
複谕工部,凡堤塘堰壩可禦水患者,皆預修治。
有司以黃、沁、漳、衛、沙五河所決堤岸丈尺,具圖計工以聞。
诏以軍民兼築之。
永樂七年,決固安縣賀家口。
九年,決西南張固村河口,與滏陽河合流,下田不可耕。
臨漳主簿趙永中乞令災戶於漳河旁墾高阜荒地。
從之。
是年築沁州及大名等府決堤。
十三年,漳、滏并溢,漂沒磁州田稼。
二十二年,溢廣宗。
洪熙元年,漳、滏并溢,決臨漳三?冢村等堤岸二十四處,發軍民修築。
宣德八年複築三?冢村堤口。
正統元年,漳、滏并溢,壞臨漳杜村西南堤。
三年,漳決廣平、順德。
四年,又決彰德。
皆命修築。
十三年,禦史林廷舉言:“漳河自沁州發源,七十馀溝會而為一,至肥鄉,堤岩逼隘,水勢激湍,故為民患。
元時分支流入衛河,以殺其勢。
永樂間堙塞,舊迹尚存,去廣平大留村十八裡。
宜發丁夫鑿通,置閘,遏水轉入之,而疏廣肥鄉水道。
則漳河水減,免居民患,而衛河水增,便漕。
”從之。
漳水遂通於衛。
正德元年浚滏陽河。
河舊在任縣新店村東北,源出磁州。
經永年、曲周、平鄉,至穆家口,會百泉等河北流。
永樂間,漳河決而與合,二水每并為患。
至景泰間,又合漳,沖曲周諸縣,沿河之地皆築堤備之。
成化間,舊河淤,沖新店西南為新河,合沙、洺等河入穆家口,亦築堤備之。
英宗時,漳已通衛。
弘治初,益徙入禦河,遂棄滏堤不理。
其後,漳水複入新河,兩岸地皆沒。
任縣民高旸等以為言,下巡撫官勘奏,言:“穆家口乃衆河之委,當從此先,而并浚新舊河,令分流。
漳、滏缺堤,以漸而築。
”從之。
自此漳、滏彙流,而入衛之道漸堙矣。
萬曆二十八年,給事中王德完言:“漳河決小屯,東經魏縣、元城,抵館陶入衛,為一變,其害小。
決高家口,析二流於臨漳之南北,俱至成安東呂彪河合流,經廣平、肥鄉、永年,至曲周入滏水,同流至青縣口方入漕河,為再變,其害大。
滏水不勝漳,而今納漳,則狹小不能束巨浪,病溢而患在民。
衛水昔仰漳,而今舍漳,則細緩不能卷沙泥,病涸而患在運。
塞高家河口,導入小屯河,費少利多,為上策。
仍回龍鎮至小灘入衛,費钜害少,為中策。
築呂彪河口,固堤漳水,運道不資利,地方不罹害,為下策。
”命河漕督臣集議行之。
直隸巡按佴祺亦請引漳河。
并下督臣,急引漳會衛,以圖永濟。
不果行。
沁河,出山西沁源縣綿山東谷。
穿太行山,東南流三十裡入河南境。
饒河内縣東北,又東南至武陟縣,與黃河會而東注,達徐州以濟漕。
其支流自武陟紅荊口,經衛輝入衛河。
元郭守敬言:“沁馀水引至武陟,北流合禦河灌田。
”此沁入衛之故迹也。
明初,黃河自荥澤趨陳、颍,徑入於淮,不與沁合。
乃鑿渠引之,令河仍入沁。
久之,沁水盡入黃河,而入衛之故道堙矣。
武陟者,沁、黃交會處也。
永樂間,再決再築。
宣德九年,沁水決馬曲灣,經獲嘉至新鄉,水深成河,城北又彙為澤。
築堤以防,猶不能遏。
新鄉知縣許宣請堅築決口,俾由故道。
遣官相度,從之。
沁水稍定,而其支流複入於衛。
正統三、四年間,武陟沁堤複再決再築。
十三年,黃河決荥澤,背沁而去。
乃從武陟東寶家灣開渠三十裡,引河入沁,以達淮。
自後,沁、河益大合,而沁之入衛者漸淤。
景泰三年,佥事劉清言:“自沁決馬曲灣入衛,沁、黃、衛三水相通,轉輸頗利。
今決口已塞,衛河膠淺。
運舟悉從黃河,嘗遇險阻。
宜遣官浚沁資衛,軍民運船視遠近之便而轉輸之。
”诏下巡撫集議。
明年,清複言:“東南漕舟,水淺弗能進。
請自荥澤入沁河,浚岡頭百二十裡以通衛河。
且張秋之決,由沁合黃,勢遂奔急。
若引沁入衛,則張秋無患。
”行人王晏亦言:“開岡頭置閘,分沁水,使南入黃,北達衛。
遇漲則閉閘,漕可永無患。
”并下督漕都禦史王竑等核實以
若開衛河,而距黃河百步置倉廒,受南運糧饷,至衛河交運,公私兩便。
”乃命廷臣議,未行。
其冬,命都督佥事陳俊運淮安、儀真倉糧百五十萬馀石赴陽武,由衛河轉輸北京。
五年,自臨清抵渡口驿決堤七處,發卒塞之。
後宋禮開會通河,衛河與之合。
時方數決堤岸,遂命禮并治之。
禮言:“衛輝至直沽,河岸多低薄,若不究源析流,但務堤築,恐複潰決,勞費益甚。
會通河抵魏家灣,與土河連,其處可穿二小渠以洩於土河。
雖遇水漲,下流衛河,自無橫溢患。
德州城西北亦可穿一小渠。
蓋自衛河岸東北至舊黃河十有二裡,而中間五裡故有溝渠,宜開道七裡,洩水入舊黃河,至海豐大沽河入海。
”诏從之。
英宗初,永平縣丞李祐請閉漳河以防患,疏衛河以通舟。
從之。
正統四年築青縣衛河堤岸。
十三年從禦史林廷舉請,引漳入衛。
十四年,黃河決臨清四閘,禦史錢清請浚其南撞圈灣河以達衛。
從之。
景泰四年,運艘阻張秋之決。
河南參議豐慶請自衛輝、胙城洎於沙門,陸挽三十裡入衛,舟運抵京師。
命漕運都督徐恭覆報,如其策。
山東佥事江良材嘗言:“通河于衛有三便。
古黃河自孟津至懷慶東北入海。
今衛河自汲縣至臨清、天津入海,則猶古黃河道也,便一。
三代前,黃河東北入海,宇宙全氣所鐘。
河南徙,氣遂遷轉。
今於河陰、原武、懷、孟間導河入衛,以達天津,不獨徐、沛患息,而京師形勝百倍,便二。
元漕舟至封丘,陸運抵淇門入衛。
今導河注衛,冬春水平,漕舟至河陰,順流達衛。
夏秋水迅,仍從徐、沛達臨清,以北抵京師。
且修其溝洫,擇良有司任之,可以備旱澇,捍戎馬,益起直隸、河南富強之勢,便三。
”詹事霍韬大然其畫,具奏以聞。
不行。
萬曆十六年,總督河漕楊一魁議引沁水入衛,命給事中常居敬勘酌可否。
居敬言:“衛小沁大,衛清沁濁,恐利少害多。
”乃止。
泰昌元年十二月,總河侍郎王佐言:“衛河流塞,惟挽漳、引沁、辟丹三策。
挽漳難,而引沁多患。
丹水則雖勢與沁同,而丹口既辟,自修武而下皆成安流,建閘築堰,可垂永利。
制可,亦未能行也。
崇祯十三年,總河侍郎張國維言:“衛河合漳、沁、淇、洹諸水,北流抵臨清,會閘河以濟運。
自漳河他徙,衛流遂弱,挽漳引沁之議,建而未行。
宜導輝縣泉源,且酌引漳、沁,辟丹水,疏通滏、洹、淇三水之利害得失,命河南撫、按勘議以聞。
”不果行。
漳河,出山西長子曰濁漳,樂平曰清漳,俱東經河南臨漳縣,由畿南真定、河間趨天津入海。
其分流至山東館陶西南五十裡,與衛河合。
洪武十七年,河決臨漳,敕守臣防護。
複谕工部,凡堤塘堰壩可禦水患者,皆預修治。
有司以黃、沁、漳、衛、沙五河所決堤岸丈尺,具圖計工以聞。
诏以軍民兼築之。
永樂七年,決固安縣賀家口。
九年,決西南張固村河口,與滏陽河合流,下田不可耕。
臨漳主簿趙永中乞令災戶於漳河旁墾高阜荒地。
從之。
是年築沁州及大名等府決堤。
十三年,漳、滏并溢,漂沒磁州田稼。
二十二年,溢廣宗。
洪熙元年,漳、滏并溢,決臨漳三?冢村等堤岸二十四處,發軍民修築。
宣德八年複築三?冢村堤口。
正統元年,漳、滏并溢,壞臨漳杜村西南堤。
三年,漳決廣平、順德。
四年,又決彰德。
皆命修築。
十三年,禦史林廷舉言:“漳河自沁州發源,七十馀溝會而為一,至肥鄉,堤岩逼隘,水勢激湍,故為民患。
元時分支流入衛河,以殺其勢。
永樂間堙塞,舊迹尚存,去廣平大留村十八裡。
宜發丁夫鑿通,置閘,遏水轉入之,而疏廣肥鄉水道。
則漳河水減,免居民患,而衛河水增,便漕。
”從之。
漳水遂通於衛。
正德元年浚滏陽河。
河舊在任縣新店村東北,源出磁州。
經永年、曲周、平鄉,至穆家口,會百泉等河北流。
永樂間,漳河決而與合,二水每并為患。
至景泰間,又合漳,沖曲周諸縣,沿河之地皆築堤備之。
成化間,舊河淤,沖新店西南為新河,合沙、洺等河入穆家口,亦築堤備之。
英宗時,漳已通衛。
弘治初,益徙入禦河,遂棄滏堤不理。
其後,漳水複入新河,兩岸地皆沒。
任縣民高旸等以為言,下巡撫官勘奏,言:“穆家口乃衆河之委,當從此先,而并浚新舊河,令分流。
漳、滏缺堤,以漸而築。
”從之。
自此漳、滏彙流,而入衛之道漸堙矣。
萬曆二十八年,給事中王德完言:“漳河決小屯,東經魏縣、元城,抵館陶入衛,為一變,其害小。
決高家口,析二流於臨漳之南北,俱至成安東呂彪河合流,經廣平、肥鄉、永年,至曲周入滏水,同流至青縣口方入漕河,為再變,其害大。
滏水不勝漳,而今納漳,則狹小不能束巨浪,病溢而患在民。
衛水昔仰漳,而今舍漳,則細緩不能卷沙泥,病涸而患在運。
塞高家河口,導入小屯河,費少利多,為上策。
仍回龍鎮至小灘入衛,費钜害少,為中策。
築呂彪河口,固堤漳水,運道不資利,地方不罹害,為下策。
”命河漕督臣集議行之。
直隸巡按佴祺亦請引漳河。
并下督臣,急引漳會衛,以圖永濟。
不果行。
沁河,出山西沁源縣綿山東谷。
穿太行山,東南流三十裡入河南境。
饒河内縣東北,又東南至武陟縣,與黃河會而東注,達徐州以濟漕。
其支流自武陟紅荊口,經衛輝入衛河。
元郭守敬言:“沁馀水引至武陟,北流合禦河灌田。
”此沁入衛之故迹也。
明初,黃河自荥澤趨陳、颍,徑入於淮,不與沁合。
乃鑿渠引之,令河仍入沁。
久之,沁水盡入黃河,而入衛之故道堙矣。
武陟者,沁、黃交會處也。
永樂間,再決再築。
宣德九年,沁水決馬曲灣,經獲嘉至新鄉,水深成河,城北又彙為澤。
築堤以防,猶不能遏。
新鄉知縣許宣請堅築決口,俾由故道。
遣官相度,從之。
沁水稍定,而其支流複入於衛。
正統三、四年間,武陟沁堤複再決再築。
十三年,黃河決荥澤,背沁而去。
乃從武陟東寶家灣開渠三十裡,引河入沁,以達淮。
自後,沁、河益大合,而沁之入衛者漸淤。
景泰三年,佥事劉清言:“自沁決馬曲灣入衛,沁、黃、衛三水相通,轉輸頗利。
今決口已塞,衛河膠淺。
運舟悉從黃河,嘗遇險阻。
宜遣官浚沁資衛,軍民運船視遠近之便而轉輸之。
”诏下巡撫集議。
明年,清複言:“東南漕舟,水淺弗能進。
請自荥澤入沁河,浚岡頭百二十裡以通衛河。
且張秋之決,由沁合黃,勢遂奔急。
若引沁入衛,則張秋無患。
”行人王晏亦言:“開岡頭置閘,分沁水,使南入黃,北達衛。
遇漲則閉閘,漕可永無患。
”并下督漕都禦史王竑等核實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