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第五十九 河渠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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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河上
黃河,自唐以前,皆北入海。
宋熙甯中,始分趨東南,一合泗入淮,一合濟入海。
金明昌中,北流絕,全河皆入淮,元潰溢不時,至正中受害尤甚,濟甯、曹、郓間,漂沒千馀裡。
賈魯為總制,導使南,彙淮入海。
明洪武元年決曹州雙河口,入魚台。
徐達方北征,乃開塌場口,引河入泗以濟運,而徙曹州治於安陵。
塌場者,濟甯以西、耐牢坡以南直抵魚台南陽道也。
八年,河決開封太黃寺堤。
诏河南參政安然發民夫三萬人塞之。
十四年決原武、祥符、中牟,有司請興築。
帝以為天災,令護舊堤而已。
十五年春,決朝邑。
七月決荥澤、陽武。
十七年決開封東月堤,自陳橋至陳留橫流數十裡。
又決杞縣,入巴河。
遣官塞河,蠲被災租稅。
二十二年,河沒儀封,徙其治於白樓村。
二十三年春,決歸德州東南鳳池口,迳夏邑、永城。
發興武等十衛士卒,與歸德民并力築之。
罪有司不以聞者。
其秋,決開封西華諸縣,漂沒民舍。
遣使振萬五千七百馀戶。
二十四年四月,河水暴溢,決原武黑洋山,東經開封城北五裡,又東南由陳州、項城、太和、颍州、颍上,東至壽州正陽鎮,全入於淮。
而賈魯河故道遂淤。
又由舊曹州、郓城兩河口漫東平之安山,元會通河亦淤。
明年複決陽武,汜陳州、中牟、原武、封丘、祥符、蘭陽、陳留、通許、太康、扶溝、杞十一州縣,有司具圖以聞。
發民丁及安吉等十七衛軍士修築。
其冬大寒,役遂罷。
三十年八月決開封,城三面受水。
诏改作倉庫於荥陽高阜,以備不虞。
冬,蔡河徙陳州。
先是,河決,由開封北東行,至是下流淤,又決而之南。
永樂三年,河決溫縣堤四十丈,濟、澇二水交溢,淹民田四十馀裡,命修堤防。
四年修陽武黃河決岸。
八年夥,河決開封,壞城二百馀丈,民被患者萬四千馀戶,沒田七千五百馀頃。
帝以國家籓屏地,特遣侍郎張信往視。
信言:“祥符魚王口至中灤下二十馀裡,有舊黃河岸,與今河面平。
浚而通之,使循故道,則水勢可殺。
”因繪圖以進。
時尚書宋禮、侍郎金純方開會通河。
帝乃發民丁十萬,命興安伯徐亨、侍郎蔣廷瓚偕純相治,并令禮總其役。
九年七月,河複故道,自封丘金龍口,下魚台塌場,會汶水,經徐、呂二洪南入於淮。
是時,會通河已開,黃河與之合,漕道大通,遂議罷海運,而河南水患亦稍息。
已而決陽武中鹽堤,漫中牟、祥符、尉氏。
工部主事蘭芳按視,言:“堤當急流之沖,夏秋泛漲,勢不可驟殺。
宜卷土樹椿以資捍禦,無令重為民患而已。
”又言:“中灤導河分流,使由故道北入海,誠萬世利。
但緣河堤埽,止用蒲繩泥草,不能持久。
宜編木為囤,填石其中,則水可殺,堤可固。
”诏皆從其議。
十四年決開封州縣十四,經懷遠,由渦河入於淮。
二十年,工部以開封土城堤數潰,請浚其東故道。
報可。
宣德元年霪雨,溢開封州縣十。
三年,以河患,徙靈州千戶所於城東。
六年從河南布政使言,浚祥符抵儀封黃陵岡淤道四百五十裡。
是時,金龍口漸淤,而河複屢溢開封。
十年從禦史李懋言,浚金龍口。
正統二年築陽武、原武、荥澤決岸。
又決濮州、範縣。
三年,河複決陽武及邳州,灌魚台、金鄉、嘉祥。
越數年,又決金龍口、陽谷堤及張家黑龍廟口,而徐、呂二洪亦漸淺,太黃寺巴河分水處,水脈微細。
十三年方從都督同知武興言,發卒疏浚。
而陳留水夏漲,決金村堤及黑潭南岸。
築垂竣,複決。
其秋,新鄉八柳樹口亦決,漫曹、濮,抵東昌,沖張秋,潰壽張沙灣,壞運道,東入海。
徐、呂二洪遂淺澀。
命工部侍郎王永和往理其事。
永和至山東,修沙灣未成,以冬寒停役。
且言河決自衛輝,宜敕河南守臣修塞。
帝切責之,令山東三司築沙灣,趣永和塞河南八柳樹,疏金龍口,使河由故道。
明年正月,河複決聊城。
至三月,永和浚黑洋山西灣,引其水由太黃寺以資運河。
修築沙灣堤大半,而不敢盡塞,置分水閘,設三空放水,自大清河入海。
且設分水閘二空於沙灣西岸,以洩上流,而請停八柳樹工。
從之。
是時,河勢方橫溢,而分流大清,不耑向徐、呂。
徐、呂益膠淺,且自臨清以南,運道艱阻。
景泰二年特敕山東、河南巡撫都禦史洪英、王暹協力合治,務令水歸漕河。
暹言:“黃河自陝州以西,有山峽,不能為害;陝州以東,則地勢平緩,水易泛溢,故為害甚多。
洪武二十四年改流,從汴梁北五裡許,由鳳陽入淮者為大黃河。
其支流出徐州以南者為小黃河,以通漕運。
自正統十三年以來,河複故道,從黑洋山後徑趨沙灣入海明,但存小黃河從徐州出。
岸高水低,随浚随塞,以是徐州之南不得飽水。
臣自黑洋山東南抵徐州,督河南三司疏浚。
臨清以南,請以責英。
”未幾,給事中張文質劾暹、英治水無績,請引塌場水濟徐、呂二洪,浚潘家渡以北支流,殺沙灣水勢。
且開沙灣浮橋以西河口,築閘引水,以灌臨清,而别命官以責其成。
诏不允,仍命暹、英調度。
時議者謂:“沙灣以南地高,水不得南入運河。
請引耐牢坡水以灌運,而勿使經沙灣,别開河以避其沖決之勢。
”或又言:“引耐牢坡水南去,則自此以北枯澀矣。
”甚者言:“沙灣水湍急,石鐵沉下若羽,非人力可為。
宜設齊醮符咒以禳之。
”帝心甚憂念,命工部尚書石璞往治,而加河神封号。
璞至,浚黑洋山至徐州以通漕,而沙灣決口如故。
乃命中官黎賢、阮洛,禦史彭誼協治。
璞等築石堤於沙灣,以禦決河,開月河二,引水以益運河,且殺其決勢。
三年五月,河流漸微細,沙灣堤始成。
乃加璞太子太保,而於黑洋山、沙灣建河神二新廟,歲春秋二祭。
六月,大雨浃旬,複決沙灣北岸,掣運河之水以東,近河地皆沒。
命英督有司修築。
複敕中官黎賢、武艮,工部侍郎趙榮往治。
四年正月,河複決新塞口之南,诏複加河神封号。
至四月,決口乃塞。
五月,大雷雨,複決沙灣北岸,掣運河水入鹽河,漕舟盡阻。
帝複命璞往。
乃鑿一河,長三裡,以避決口,上下通運河,而決口亦築壩截之,令新河、運河俱可行舟。
工畢奏聞。
帝恐不能久,令璞且留處置,而命谕德徐有貞為佥都禦史耑治沙灣。
時河南水患方甚,原武、西華皆遷縣治以避水。
巡撫暹言:“黃河舊從開封北轉流東南入淮,不為害。
自正統十三年改流為二。
一自新鄉入柳樹,由故道東經延津、封丘入沙灣。
一決荥澤,漫流原武,抵祥符、扶溝、通許、洧川、尉氏、臨颍、郾城、陳州、商水、西華、項城、太康。
沒田數十萬頃,而開封患特甚。
雖嘗築大小堤於城西,皆三十馀裡,然沙土易壞,随築随決,小堤已沒,大堤複壞其半。
請起軍民夫協築,以防後患。
”帝可其奏。
太仆少卿黃仕亻隽亦言:“河分兩派,一自荥澤南流入項城,一自新鄉八柳樹北流,入張秋會通河,并經六七州縣,約二千馀裡。
民皆蕩析離居,而有司猶徵其稅。
乞敕所司覆視免徵。
”帝亦可其奏。
巡撫河南禦史張瀾又言:“原武黃河東岸嘗開二河,合黑洋山舊河道引水濟徐、呂。
今河改決而北,二河淤塞不通,恐徐、呂乏水,必妨漕運,黑洋山北,河流稍纡回,請因決口改挑一河以接舊道,灌徐、呂。
”帝亦從之。
有貞至沙灣,上治河三策:“一置水閘門。
臣聞水之性可使通流,不可使堙塞。
禹鑿龍門,辟伊阙,為疏導計也。
故漢武堙瓠子終弗成功,漢明疏汴河逾年著績。
今談治水者甚衆,獨樂浪王景所述制水門之法可取。
蓋沙灣地土皆沙,易緻坍決,故作壩作閘皆非善計。
請依景法損益其間,置閘門於水,而實其底,令高常水五尺。
小則拘之以濟運,大則疏之使趨海,則有通流之利,無堙塞之患矣。
一開分水河。
凡水勢大者宜分,小者宜合。
今黃河勢大恒沖決,運河勢小恒乾淺,必分黃水合運河,則有利無害。
請度黃河可分之地,開廣濟河一道,下穿濮陽、博陵及舊沙河二十馀裡,上連東、西影塘及小嶺等地又數十裡,其内則有古大金堤可倚以為固,其外有八百裡梁山泊可恃以為洩。
至新置二閘亦頗堅牢,可以宣節,使黃河水大不至泛溢為害,小亦不至乾淺以阻漕運。
”其一挑深運河。
帝谕有貞,如其議行之。
有貞乃逾濟、汶,沿衛、沁,循大河,道濮、範,相度地形水勢,上言:“河自雍而豫,出險固而之夷斥,水勢既肆。
由豫而兗,土益疏,水益肆。
而沙灣之東,所謂大洪口者,适當其沖,於是決焉,而奪濟、汶入海之路以去。
諸水從之而洩,堤以潰,渠以淤,澇則溢,旱則涸
宋熙甯中,始分趨東南,一合泗入淮,一合濟入海。
金明昌中,北流絕,全河皆入淮,元潰溢不時,至正中受害尤甚,濟甯、曹、郓間,漂沒千馀裡。
賈魯為總制,導使南,彙淮入海。
明洪武元年決曹州雙河口,入魚台。
徐達方北征,乃開塌場口,引河入泗以濟運,而徙曹州治於安陵。
塌場者,濟甯以西、耐牢坡以南直抵魚台南陽道也。
八年,河決開封太黃寺堤。
诏河南參政安然發民夫三萬人塞之。
十四年決原武、祥符、中牟,有司請興築。
帝以為天災,令護舊堤而已。
十五年春,決朝邑。
七月決荥澤、陽武。
十七年決開封東月堤,自陳橋至陳留橫流數十裡。
又決杞縣,入巴河。
遣官塞河,蠲被災租稅。
二十二年,河沒儀封,徙其治於白樓村。
二十三年春,決歸德州東南鳳池口,迳夏邑、永城。
發興武等十衛士卒,與歸德民并力築之。
罪有司不以聞者。
其秋,決開封西華諸縣,漂沒民舍。
遣使振萬五千七百馀戶。
二十四年四月,河水暴溢,決原武黑洋山,東經開封城北五裡,又東南由陳州、項城、太和、颍州、颍上,東至壽州正陽鎮,全入於淮。
而賈魯河故道遂淤。
又由舊曹州、郓城兩河口漫東平之安山,元會通河亦淤。
明年複決陽武,汜陳州、中牟、原武、封丘、祥符、蘭陽、陳留、通許、太康、扶溝、杞十一州縣,有司具圖以聞。
發民丁及安吉等十七衛軍士修築。
其冬大寒,役遂罷。
三十年八月決開封,城三面受水。
诏改作倉庫於荥陽高阜,以備不虞。
冬,蔡河徙陳州。
先是,河決,由開封北東行,至是下流淤,又決而之南。
永樂三年,河決溫縣堤四十丈,濟、澇二水交溢,淹民田四十馀裡,命修堤防。
四年修陽武黃河決岸。
八年夥,河決開封,壞城二百馀丈,民被患者萬四千馀戶,沒田七千五百馀頃。
帝以國家籓屏地,特遣侍郎張信往視。
信言:“祥符魚王口至中灤下二十馀裡,有舊黃河岸,與今河面平。
浚而通之,使循故道,則水勢可殺。
”因繪圖以進。
時尚書宋禮、侍郎金純方開會通河。
帝乃發民丁十萬,命興安伯徐亨、侍郎蔣廷瓚偕純相治,并令禮總其役。
九年七月,河複故道,自封丘金龍口,下魚台塌場,會汶水,經徐、呂二洪南入於淮。
是時,會通河已開,黃河與之合,漕道大通,遂議罷海運,而河南水患亦稍息。
已而決陽武中鹽堤,漫中牟、祥符、尉氏。
工部主事蘭芳按視,言:“堤當急流之沖,夏秋泛漲,勢不可驟殺。
宜卷土樹椿以資捍禦,無令重為民患而已。
”又言:“中灤導河分流,使由故道北入海,誠萬世利。
但緣河堤埽,止用蒲繩泥草,不能持久。
宜編木為囤,填石其中,則水可殺,堤可固。
”诏皆從其議。
十四年決開封州縣十四,經懷遠,由渦河入於淮。
二十年,工部以開封土城堤數潰,請浚其東故道。
報可。
宣德元年霪雨,溢開封州縣十。
三年,以河患,徙靈州千戶所於城東。
六年從河南布政使言,浚祥符抵儀封黃陵岡淤道四百五十裡。
是時,金龍口漸淤,而河複屢溢開封。
十年從禦史李懋言,浚金龍口。
正統二年築陽武、原武、荥澤決岸。
又決濮州、範縣。
三年,河複決陽武及邳州,灌魚台、金鄉、嘉祥。
越數年,又決金龍口、陽谷堤及張家黑龍廟口,而徐、呂二洪亦漸淺,太黃寺巴河分水處,水脈微細。
十三年方從都督同知武興言,發卒疏浚。
而陳留水夏漲,決金村堤及黑潭南岸。
築垂竣,複決。
其秋,新鄉八柳樹口亦決,漫曹、濮,抵東昌,沖張秋,潰壽張沙灣,壞運道,東入海。
徐、呂二洪遂淺澀。
命工部侍郎王永和往理其事。
永和至山東,修沙灣未成,以冬寒停役。
且言河決自衛輝,宜敕河南守臣修塞。
帝切責之,令山東三司築沙灣,趣永和塞河南八柳樹,疏金龍口,使河由故道。
明年正月,河複決聊城。
至三月,永和浚黑洋山西灣,引其水由太黃寺以資運河。
修築沙灣堤大半,而不敢盡塞,置分水閘,設三空放水,自大清河入海。
且設分水閘二空於沙灣西岸,以洩上流,而請停八柳樹工。
從之。
是時,河勢方橫溢,而分流大清,不耑向徐、呂。
徐、呂益膠淺,且自臨清以南,運道艱阻。
景泰二年特敕山東、河南巡撫都禦史洪英、王暹協力合治,務令水歸漕河。
暹言:“黃河自陝州以西,有山峽,不能為害;陝州以東,則地勢平緩,水易泛溢,故為害甚多。
洪武二十四年改流,從汴梁北五裡許,由鳳陽入淮者為大黃河。
其支流出徐州以南者為小黃河,以通漕運。
自正統十三年以來,河複故道,從黑洋山後徑趨沙灣入海明,但存小黃河從徐州出。
岸高水低,随浚随塞,以是徐州之南不得飽水。
臣自黑洋山東南抵徐州,督河南三司疏浚。
臨清以南,請以責英。
”未幾,給事中張文質劾暹、英治水無績,請引塌場水濟徐、呂二洪,浚潘家渡以北支流,殺沙灣水勢。
且開沙灣浮橋以西河口,築閘引水,以灌臨清,而别命官以責其成。
诏不允,仍命暹、英調度。
時議者謂:“沙灣以南地高,水不得南入運河。
請引耐牢坡水以灌運,而勿使經沙灣,别開河以避其沖決之勢。
”或又言:“引耐牢坡水南去,則自此以北枯澀矣。
”甚者言:“沙灣水湍急,石鐵沉下若羽,非人力可為。
宜設齊醮符咒以禳之。
”帝心甚憂念,命工部尚書石璞往治,而加河神封号。
璞至,浚黑洋山至徐州以通漕,而沙灣決口如故。
乃命中官黎賢、阮洛,禦史彭誼協治。
璞等築石堤於沙灣,以禦決河,開月河二,引水以益運河,且殺其決勢。
三年五月,河流漸微細,沙灣堤始成。
乃加璞太子太保,而於黑洋山、沙灣建河神二新廟,歲春秋二祭。
六月,大雨浃旬,複決沙灣北岸,掣運河之水以東,近河地皆沒。
命英督有司修築。
複敕中官黎賢、武艮,工部侍郎趙榮往治。
四年正月,河複決新塞口之南,诏複加河神封号。
至四月,決口乃塞。
五月,大雷雨,複決沙灣北岸,掣運河水入鹽河,漕舟盡阻。
帝複命璞往。
乃鑿一河,長三裡,以避決口,上下通運河,而決口亦築壩截之,令新河、運河俱可行舟。
工畢奏聞。
帝恐不能久,令璞且留處置,而命谕德徐有貞為佥都禦史耑治沙灣。
時河南水患方甚,原武、西華皆遷縣治以避水。
巡撫暹言:“黃河舊從開封北轉流東南入淮,不為害。
自正統十三年改流為二。
一自新鄉入柳樹,由故道東經延津、封丘入沙灣。
一決荥澤,漫流原武,抵祥符、扶溝、通許、洧川、尉氏、臨颍、郾城、陳州、商水、西華、項城、太康。
沒田數十萬頃,而開封患特甚。
雖嘗築大小堤於城西,皆三十馀裡,然沙土易壞,随築随決,小堤已沒,大堤複壞其半。
請起軍民夫協築,以防後患。
”帝可其奏。
太仆少卿黃仕亻隽亦言:“河分兩派,一自荥澤南流入項城,一自新鄉八柳樹北流,入張秋會通河,并經六七州縣,約二千馀裡。
民皆蕩析離居,而有司猶徵其稅。
乞敕所司覆視免徵。
”帝亦可其奏。
巡撫河南禦史張瀾又言:“原武黃河東岸嘗開二河,合黑洋山舊河道引水濟徐、呂。
今河改決而北,二河淤塞不通,恐徐、呂乏水,必妨漕運,黑洋山北,河流稍纡回,請因決口改挑一河以接舊道,灌徐、呂。
”帝亦從之。
有貞至沙灣,上治河三策:“一置水閘門。
臣聞水之性可使通流,不可使堙塞。
禹鑿龍門,辟伊阙,為疏導計也。
故漢武堙瓠子終弗成功,漢明疏汴河逾年著績。
今談治水者甚衆,獨樂浪王景所述制水門之法可取。
蓋沙灣地土皆沙,易緻坍決,故作壩作閘皆非善計。
請依景法損益其間,置閘門於水,而實其底,令高常水五尺。
小則拘之以濟運,大則疏之使趨海,則有通流之利,無堙塞之患矣。
一開分水河。
凡水勢大者宜分,小者宜合。
今黃河勢大恒沖決,運河勢小恒乾淺,必分黃水合運河,則有利無害。
請度黃河可分之地,開廣濟河一道,下穿濮陽、博陵及舊沙河二十馀裡,上連東、西影塘及小嶺等地又數十裡,其内則有古大金堤可倚以為固,其外有八百裡梁山泊可恃以為洩。
至新置二閘亦頗堅牢,可以宣節,使黃河水大不至泛溢為害,小亦不至乾淺以阻漕運。
”其一挑深運河。
帝谕有貞,如其議行之。
有貞乃逾濟、汶,沿衛、沁,循大河,道濮、範,相度地形水勢,上言:“河自雍而豫,出險固而之夷斥,水勢既肆。
由豫而兗,土益疏,水益肆。
而沙灣之東,所謂大洪口者,适當其沖,於是決焉,而奪濟、汶入海之路以去。
諸水從之而洩,堤以潰,渠以淤,澇則溢,旱則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