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第三十二 禮十(嘉禮四 賓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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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狩東宮監國皇長孫監國頒诏儀迎接诏赦儀進書儀進表箋儀鄉飲酒禮蕃王朝貢禮遣使之蕃國儀蕃國遣使進表儀品官相見禮庶人相見禮
○巡狩之制
永樂六年北巡,禮部行直省,凡有重事及四夷來朝與進表者,俱達行在所,小事達京師啟聞。
車駕将發,奏告天地、社稷、太廟、孝陵,祭大江、旗纛等神,AQ祭于承天門。
緣途當祭者,遣官祭。
将至北京,設壇祭北京山川等神。
車駕至,奏告天地,祭境内山川。
扈從馬步軍五萬。
侍從,五府都督各一,吏、戶、兵、刑四部堂上官各一,禮、工二部堂上官各二,都察院堂上官一,禦史二十四,給事中十九,通政、大理、太常、光祿、鴻胪堂上官共二十,翰林院、内閣官三,侍講、修撰、典籍等官六,六部郎官共五十四,餘不具載。
車駕将發,宴群臣,賜扈從官及軍校鈔。
至北京,宴群臣、耆老,賜百官及命婦鈔。
所過郡縣,官吏、生員、耆老朝見,分遣廷臣核守令賢否,即加黜陟。
給事、禦史存問高年,賜币帛酒肉。
嘉靖十八年,幸承天。
先期親告上帝于玄極寶殿。
同日,告皇祖及睿宗廟,遣官分告北郊及成祖以下諸廟、社稷、日月、神祇。
駕出正陽門,後妃辇轎從。
錦衣衛設欽制武陣駕,衛卒八千,奉輿辇,執儀仗。
衛指揮前驅。
武重臣二員留守,兵部尚書參贊機務,各賜敕行事。
分命文武重臣,出督宣大、薊州、山海關,行九邊,亦各賜敕。
皇城及京城諸門,皆命文武大臣各一員坐守。
設警備扈駕官軍六千。
駕發,百官吉服送于彰義關外。
扈從官軍,略如永樂時數。
先發在途者免朝參,惟禮兵二部、鴻胪、太常、科道糾儀官及光祿寺從行。
過真定,望祭北嶽。
帝常服,從臣大臣及巡撫都禦史吉服行禮。
衛輝,遣官祭濟渎。
鈞州,望祭中嶽;荥澤,祭河,禮如北嶽。
南陽,遣祭武當山。
途次古帝王、聖賢、忠臣、烈士祠墓,遣官緻祭。
撫、按、三司迎于境上,至行宮,吉服朝見。
生員耆老,俱三十裡外迎。
所過王府,親王常服候駕,随至行宮,冕服朝見。
賜宴,宗室不許出。
至承天,詣獻皇帝廟谒告。
越四日,行告天禮于龍飛殿丹陛上,奉獻皇帝配。
更皮弁服,詣國社稷及山川壇行禮,次日,谒顯陵。
次日,從駕官上表賀,遂頒诏如儀。
回京,親謝上帝、皇祖、皇考,分遣官告郊、廟、社稷、群神,行禮如初。
○東宮監國 古制,太子出曰“撫軍”,守曰“監國”。
三代而下,惟唐太子監國結雙龍符,而其儀不著。
永樂七年,駕幸北京,定制,凡常朝,皇太子于午門左視事。
左右侍衛及各官啟事如常儀。
若禦文華殿,承旨召入者方入。
凡内外軍機及王府急務,悉奏請。
有邊警,即調軍剿捕,仍馳奏行在。
皇城及各門守衛,皆增置官軍。
遇聖節、正旦、冬至,皇太子率百官于文華殿前拜表,行十二拜禮。
表由中門出,皇太子由左門送至午門,還宮。
百官導至長安右門外,文五品、武四品以上,及近侍官、監察禦史,俱乘馬導三山門外,以表授進奏官。
至期,告天祝壽,行八拜禮。
其正旦、冬至、千秋節,百官于文華殿慶賀如常儀。
凡享太廟及社稷諸神之祭,先期敕皇太子攝祭。
其祀典神祇,太常寺于行在奏聞,遣官行禮。
凡四夷來朝,循例賜宴,命禮部遣送行在所。
凡诏書至,設龍亭儀仗大樂,百官朝服,出三山門外奉迎。
皇太子冕服迎于午門前,至文華殿,行五拜三叩頭禮,升殿展讀。
使者捧诏置龍亭中,皇太子送至午門外。
禮部官置诏書雲輿中,文武二品以上官迎至承天門,開讀如儀。
以鼓樂送使者詣會同館。
使者見皇太子,行四拜禮,賜宴于禮部。
十二年北征,複定制。
常朝于文華殿視事,文武啟事,俱達北京。
嘉靖十八年南巡,命皇太子監國。
時太子幼,命輔臣一人居守,軍國機務悉聽啟行。
○皇太孫監國 永樂八年,帝自北京北征。
時皇太子已監國于南,乃命皇長孫居北京監國。
時宣宗未冠,及冠始加稱皇太孫雲。
其制,每日皇長孫于奉天門左視事,侍衛如常儀。
諸司有事,具啟施行。
若軍機及王府要務,一啟皇太子處分,一奏聞行在所。
聖節,設香案于奉天殿,行禮如常儀。
天下諸司表文俱詣北京。
四夷朝貢俱送南京,武選及官民有犯,大者啟皇太子,小者皇長孫行之。
皇親有犯,啟皇太子所。
犯情重及謀逆者,即時拘執,命皇親會問。
不服,乃命公、侯、伯、五府、六部、都察院、大理寺會皇親再問,啟皇太子,候車駕回京,奏請處分。
○頒诏儀 凡頒命四方,有诏書,有赦書、有敕符、丹符,有制谕、手诏。
诏赦,先于阙
車駕将發,奏告天地、社稷、太廟、孝陵,祭大江、旗纛等神,AQ祭于承天門。
緣途當祭者,遣官祭。
将至北京,設壇祭北京山川等神。
車駕至,奏告天地,祭境内山川。
扈從馬步軍五萬。
侍從,五府都督各一,吏、戶、兵、刑四部堂上官各一,禮、工二部堂上官各二,都察院堂上官一,禦史二十四,給事中十九,通政、大理、太常、光祿、鴻胪堂上官共二十,翰林院、内閣官三,侍講、修撰、典籍等官六,六部郎官共五十四,餘不具載。
車駕将發,宴群臣,賜扈從官及軍校鈔。
至北京,宴群臣、耆老,賜百官及命婦鈔。
所過郡縣,官吏、生員、耆老朝見,分遣廷臣核守令賢否,即加黜陟。
給事、禦史存問高年,賜币帛酒肉。
嘉靖十八年,幸承天。
先期親告上帝于玄極寶殿。
同日,告皇祖及睿宗廟,遣官分告北郊及成祖以下諸廟、社稷、日月、神祇。
駕出正陽門,後妃辇轎從。
錦衣衛設欽制武陣駕,衛卒八千,奉輿辇,執儀仗。
衛指揮前驅。
武重臣二員留守,兵部尚書參贊機務,各賜敕行事。
分命文武重臣,出督宣大、薊州、山海關,行九邊,亦各賜敕。
皇城及京城諸門,皆命文武大臣各一員坐守。
設警備扈駕官軍六千。
駕發,百官吉服送于彰義關外。
扈從官軍,略如永樂時數。
先發在途者免朝參,惟禮兵二部、鴻胪、太常、科道糾儀官及光祿寺從行。
過真定,望祭北嶽。
帝常服,從臣大臣及巡撫都禦史吉服行禮。
衛輝,遣官祭濟渎。
鈞州,望祭中嶽;荥澤,祭河,禮如北嶽。
南陽,遣祭武當山。
途次古帝王、聖賢、忠臣、烈士祠墓,遣官緻祭。
撫、按、三司迎于境上,至行宮,吉服朝見。
生員耆老,俱三十裡外迎。
所過王府,親王常服候駕,随至行宮,冕服朝見。
賜宴,宗室不許出。
至承天,詣獻皇帝廟谒告。
越四日,行告天禮于龍飛殿丹陛上,奉獻皇帝配。
更皮弁服,詣國社稷及山川壇行禮,次日,谒顯陵。
次日,從駕官上表賀,遂頒诏如儀。
回京,親謝上帝、皇祖、皇考,分遣官告郊、廟、社稷、群神,行禮如初。
○東宮監國 古制,太子出曰“撫軍”,守曰“監國”。
三代而下,惟唐太子監國結雙龍符,而其儀不著。
永樂七年,駕幸北京,定制,凡常朝,皇太子于午門左視事。
左右侍衛及各官啟事如常儀。
若禦文華殿,承旨召入者方入。
凡内外軍機及王府急務,悉奏請。
有邊警,即調軍剿捕,仍馳奏行在。
皇城及各門守衛,皆增置官軍。
遇聖節、正旦、冬至,皇太子率百官于文華殿前拜表,行十二拜禮。
表由中門出,皇太子由左門送至午門,還宮。
百官導至長安右門外,文五品、武四品以上,及近侍官、監察禦史,俱乘馬導三山門外,以表授進奏官。
至期,告天祝壽,行八拜禮。
其正旦、冬至、千秋節,百官于文華殿慶賀如常儀。
凡享太廟及社稷諸神之祭,先期敕皇太子攝祭。
其祀典神祇,太常寺于行在奏聞,遣官行禮。
凡四夷來朝,循例賜宴,命禮部遣送行在所。
凡诏書至,設龍亭儀仗大樂,百官朝服,出三山門外奉迎。
皇太子冕服迎于午門前,至文華殿,行五拜三叩頭禮,升殿展讀。
使者捧诏置龍亭中,皇太子送至午門外。
禮部官置诏書雲輿中,文武二品以上官迎至承天門,開讀如儀。
以鼓樂送使者詣會同館。
使者見皇太子,行四拜禮,賜宴于禮部。
十二年北征,複定制。
常朝于文華殿視事,文武啟事,俱達北京。
嘉靖十八年南巡,命皇太子監國。
時太子幼,命輔臣一人居守,軍國機務悉聽啟行。
○皇太孫監國 永樂八年,帝自北京北征。
時皇太子已監國于南,乃命皇長孫居北京監國。
時宣宗未冠,及冠始加稱皇太孫雲。
其制,每日皇長孫于奉天門左視事,侍衛如常儀。
諸司有事,具啟施行。
若軍機及王府要務,一啟皇太子處分,一奏聞行在所。
聖節,設香案于奉天殿,行禮如常儀。
天下諸司表文俱詣北京。
四夷朝貢俱送南京,武選及官民有犯,大者啟皇太子,小者皇長孫行之。
皇親有犯,啟皇太子所。
犯情重及謀逆者,即時拘執,命皇親會問。
不服,乃命公、侯、伯、五府、六部、都察院、大理寺會皇親再問,啟皇太子,候車駕回京,奏請處分。
○頒诏儀 凡頒命四方,有诏書,有赦書、有敕符、丹符,有制谕、手诏。
诏赦,先于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