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豔異編卷五·宮掖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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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三十二年,巡行天下,馭黃金碧玉之車。
旁氣乘風,起朝陽之嶽,自明及晦,窮寓縣之表。
有書史十人,記其所行之地。
又副以瑤華之輪十乘,随王之後,以載其書也。
王馭八龍之駿,一名絕地,足不踐土;二名翻羽,行越飛禽;三名奔宵,夜行萬裡;四名超影,逐日而行;五名逾輝,毛色炳耀;六名超光,一形十影;七名騰霧,乘雲而奔;八名夾翼,身有肉翅。
遞而駕焉,按辔徐行,以匝天地之域。
王神智遠謀,使毅迹遍于四海,故絕異之物,不期而自服焉。
三十六年,王東巡大騎之谷,詣春宵宮,集諸方士仙術之要,而螭鹄龍蛇之類奇種,憑空而出。
時已将夜,王設長生之燈以自照,一名恒輝。
又列潘膏之燭,遍于宮内。
又有鳳腦之燈。
又有冰荷者,出冰壑之中,取此花以覆燈,七八尺不欲使光明遠也。
西王母乘翠鳳之辇而來,前導以文虎文豹,後列雕麟紫麇,曳白玉之履,敷碧蒲之席、黃莞之薦,共王張高會。
薦清澄琬琰之膏以為酒。
又進洞淵紅花,州甜雪,昆流素蓮;陰歧黑棗,萬歲冰桃千年碧藕,青花白橘。
素蓮者,一房百子,淩冬而茂。
黑棗者,其樹百尋,實長二尺,核細而柔,百年一熟。
褒姒
夏後氏衰,有二神龍止于夏帝庭而言曰:“餘褒之二君。
”夏帝蔔殺之。
與去之,與止之,莫吉蔔,請其而藏之,乃吉。
于是布币而策告之,龍亡而在,椟而藏之。
夏亡,傳此器于殷。
殷亡,又傳此器于周。
比三代莫敢發之。
至厲王之未,發而觀之,流于庭,不可除。
厲王使婦人裸而噪之,化為玄鼋,以入王後宮。
後宮之童妾,既龀而遭之,既笄而孕,元夫而生子,懼而棄之。
宣王之時,童女謠曰:“弧箕服,實亡周國。
”于是宣王聞之。
有夫婦賣是器者,宣王使執而戮之。
逃于道,而見向者後宮童妾所棄妖子出于路者,聞其夜啼。
哀而收之。
夫婦亡奔于褒,褒人有罪,請入童妾所棄女子者贖罪。
棄女子出于褒。
是為褒姒。
當幽王之三年,王之後宮,見而嬖幸之,生子伯服,竟廢申後及太子,以褒拟為後,伯服為太子。
太史伯陽曰:“禍成矣,無可奈何。
”褒姒不好笑,幽王欲其笑,誘之萬方,故不笑。
幽王為烽隧犬鼓。
有寇至,則舉烽火。
諸侯悉至,至而無寇,褒姒乃大笑。
幽王悅之,為數舉烽火。
其後不信,諸侯益亦不至。
申後之父申侯怒,與缯西夷犬戎攻幽王,幽王舉烽火征兵,兵莫至,遂殺幽王骊山下,虜褒姒,盡取周賂而去。
夏姬
夏姬者,陳大夫夏征舒之母,而禦叔之妻也。
陳靈公元年,征舒已為卿。
十四年,靈公與大夫孔甯、儀行父皆通于夏姬。
衷其服以戲于朝。
洩冶谏曰:“君臣淫亂,民何效焉?”靈公以告二子,二子請殺洩冶,公弗禁,遂殺洩冶。
十五年,靈公與二子飲于夏氏,公戲二子曰:“征舒似汝。
”二子曰:“亦如公。
”征舒怒。
靈公罷酒出,征舒伏弩廄門,射殺靈公。
孔甯、儀行父皆奔楚。
明年,楚莊王伐陳,誅征舒,欲納夏姬。
申公巫臣曰:“不可。
君召諸侯,以讨罪也。
今納夏姬,貪其色也。
貪色為淫,淫為大罰。
若興諸侯,以取大罰,非慎之也。
王其圖之。
”王乃止。
子反欲娶之,巫臣曰:“是不樣人也。
是夭子蠻,殺禦叔,弑靈侯,戮夏南,出孔、儀,喪陳國,何不祥如是!人王實難,其有不獲死乎。
天下多美婦人,何必是。
”子反乃止。
王以與連尹襄老。
襄老死于,不獲其屍。
其子黑要焉。
巫臣使道焉,曰:“歸,吾聘汝。
”又使自鄭召之曰:“屍可得也,必來逆之。
”姬以告王,王問諸屈巫,對曰:“其信知之父,成公之嬖也,而中行伯之季弟也,新佐中軍,而善皇戍,甚愛此子。
其必因鄭而歸子,與襄老之屍以求之。
鄭人懼于之役,而欲求媚于晉,其必許之。
”王遣夏姬歸。
将行,謂送者曰:“不得屍,吾不返矣。
”巫臣聘諸鄭,鄭伯許之。
及共王即位,将為陽橋之役,使屈巫聘于齊,且告師期。
巫臣盡室以行,申叔跪從其父。
将适郢,遇之曰:“異哉
旁氣乘風,起朝陽之嶽,自明及晦,窮寓縣之表。
有書史十人,記其所行之地。
又副以瑤華之輪十乘,随王之後,以載其書也。
王馭八龍之駿,一名絕地,足不踐土;二名翻羽,行越飛禽;三名奔宵,夜行萬裡;四名超影,逐日而行;五名逾輝,毛色炳耀;六名超光,一形十影;七名騰霧,乘雲而奔;八名夾翼,身有肉翅。
遞而駕焉,按辔徐行,以匝天地之域。
王神智遠謀,使毅迹遍于四海,故絕異之物,不期而自服焉。
三十六年,王東巡大騎之谷,詣春宵宮,集諸方士仙術之要,而螭鹄龍蛇之類奇種,憑空而出。
時已将夜,王設長生之燈以自照,一名恒輝。
又列潘膏之燭,遍于宮内。
又有鳳腦之燈。
又有冰荷者,出冰壑之中,取此花以覆燈,七八尺不欲使光明遠也。
西王母乘翠鳳之辇而來,前導以文虎文豹,後列雕麟紫麇,曳白玉之履,敷碧蒲之席、黃莞之薦,共王張高會。
薦清澄琬琰之膏以為酒。
又進洞淵紅花,州甜雪,昆流素蓮;陰歧黑棗,萬歲冰桃千年碧藕,青花白橘。
素蓮者,一房百子,淩冬而茂。
黑棗者,其樹百尋,實長二尺,核細而柔,百年一熟。
”夏帝蔔殺之。
與去之,與止之,莫吉蔔,請其而藏之,乃吉。
于是布币而策告之,龍亡而在,椟而藏之。
夏亡,傳此器于殷。
殷亡,又傳此器于周。
比三代莫敢發之。
至厲王之未,發而觀之,流于庭,不可除。
厲王使婦人裸而噪之,化為玄鼋,以入王後宮。
後宮之童妾,既龀而遭之,既笄而孕,元夫而生子,懼而棄之。
宣王之時,童女謠曰:“弧箕服,實亡周國。
”于是宣王聞之。
有夫婦賣是器者,宣王使執而戮之。
逃于道,而見向者後宮童妾所棄妖子出于路者,聞其夜啼。
哀而收之。
夫婦亡奔于褒,褒人有罪,請入童妾所棄女子者贖罪。
棄女子出于褒。
是為褒姒。
當幽王之三年,王之後宮,見而嬖幸之,生子伯服,竟廢申後及太子,以褒拟為後,伯服為太子。
太史伯陽曰:“禍成矣,無可奈何。
”褒姒不好笑,幽王欲其笑,誘之萬方,故不笑。
幽王為烽隧犬鼓。
有寇至,則舉烽火。
諸侯悉至,至而無寇,褒姒乃大笑。
幽王悅之,為數舉烽火。
其後不信,諸侯益亦不至。
申後之父申侯怒,與缯西夷犬戎攻幽王,幽王舉烽火征兵,兵莫至,遂殺幽王骊山下,虜褒姒,盡取周賂而去。
陳靈公元年,征舒已為卿。
十四年,靈公與大夫孔甯、儀行父皆通于夏姬。
衷其服以戲于朝。
洩冶谏曰:“君臣淫亂,民何效焉?”靈公以告二子,二子請殺洩冶,公弗禁,遂殺洩冶。
十五年,靈公與二子飲于夏氏,公戲二子曰:“征舒似汝。
”二子曰:“亦如公。
”征舒怒。
靈公罷酒出,征舒伏弩廄門,射殺靈公。
孔甯、儀行父皆奔楚。
明年,楚莊王伐陳,誅征舒,欲納夏姬。
申公巫臣曰:“不可。
君召諸侯,以讨罪也。
今納夏姬,貪其色也。
貪色為淫,淫為大罰。
若興諸侯,以取大罰,非慎之也。
王其圖之。
”王乃止。
子反欲娶之,巫臣曰:“是不樣人也。
是夭子蠻,殺禦叔,弑靈侯,戮夏南,出孔、儀,喪陳國,何不祥如是!人王實難,其有不獲死乎。
天下多美婦人,何必是。
”子反乃止。
王以與連尹襄老。
襄老死于,不獲其屍。
其子黑要焉。
巫臣使道焉,曰:“歸,吾聘汝。
”又使自鄭召之曰:“屍可得也,必來逆之。
”姬以告王,王問諸屈巫,對曰:“其信知之父,成公之嬖也,而中行伯之季弟也,新佐中軍,而善皇戍,甚愛此子。
其必因鄭而歸子,與襄老之屍以求之。
鄭人懼于之役,而欲求媚于晉,其必許之。
”王遣夏姬歸。
将行,謂送者曰:“不得屍,吾不返矣。
”巫臣聘諸鄭,鄭伯許之。
及共王即位,将為陽橋之役,使屈巫聘于齊,且告師期。
巫臣盡室以行,申叔跪從其父。
将适郢,遇之曰:“異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