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七上五行志第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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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五月丁醜,孝文廟正殿災。
劉向認為,孝文,太宗之君,與成周宣榭火同義。
先是,皇後父車騎将軍上官安、安父左将軍桀謀為逆,大将軍霍光誅之。
皇後以光外孫,年少不知,居位如故。
光欲後有子,因上待疾醫言,禁内後宮皆不得進,唯皇後颛寝。
皇後年六歲而立,十三年而昭帝崩,遂絕繼嗣。
光執朝政,猶周公之攝也。
是歲正月,上加元服,通《詩》、《尚書》,有明哲之性。
光亡周公之德,秉政九年,久于周公,上既已冠而不歸政,将為國害。
故正月加元服,五月而災見。
古之廟皆在城中,孝文廟始出居外,天戒若曰,去貴而不正者。
宣帝既立,光猶攝政,驕溢過制,至妻顯殺許皇後,光聞而不讨,後遂誅滅。
宣帝甘露元年四月丙申,中山太上皇廟災。
甲辰,孝文廟災。
元帝初元三年四月乙未,孝武園白鶴館災。
劉向以為,先是前将軍蕭望之、光祿大夫擊堪輔政,為佞臣石顯、許章等所谮,望之自殺,堪廢黜。
明年,白鶴館災。
園中五裡馳逐走馬之館,不當在山陵昭穆之地。
天戒若曰,去貴近逸遊不正之臣,将害忠良。
後章坐走馬上林下烽馳逐。
免官。
永光四年六月甲戌,孝宣杜陵園東阙南方災。
劉向以為,先是上複征用周堪為光祿勳,及堪弟子張猛為太中大夫,石顯等複谮毀之,皆出外遷。
是歲,上複征堪領尚書,猛給事中,石顯等終欲害之。
園陵小于朝廷,阙在司馬門中,内臣石顯之象也。
孝宣,親而貴;阙,法令所從出也。
天戒若曰,去法令,内臣親而貴者必為國害。
後堪希得進見,因顯言事,事決顯口。
堪病不能言。
顯誣告張猛,自殺于公車。
成帝即位,顯卒伏辜。
成帝建始元年正月乙醜,皇考廟災。
初,宣帝為昭帝後而立父廟,于禮不正。
是時,大将軍王鳳颛權擅朝,甚于田蚡,将害國家,故天于元年正月而見象也。
其後浸盛,五将世權,遂以亡道。
鴻嘉三年八月乙卯,孝景廟北阙災。
十一月甲寅,許皇後廢。
永始元年正月癸醜,大官淩室災。
戊午,戾後園南阙災。
是時,趙飛燕大幸,許後既廢,上将立之,故天見象于淩室,與惠帝四年同應。
戾後,衛太子妾,遭巫蠱之禍,宣帝既立,追加尊号,于禮不正。
又戾後起于微賤,與趙氏同應。
天戒若曰,微賤亡德之人不可以奉宗廟,将絕祭祀,有兇惡之禍至。
其六月丙寅,趙皇後遂立,姊妹驕妒,賊害皇子,卒皆受誅。
永始四年四月癸未,長樂宮臨華殿及未央宮東司馬門災。
六月甲午,孝文霸陵園東阙南方災。
長樂宮,成帝母王太後之所居也。
未央宮,帝所居也。
霸陵,太宗盛德園也。
是時,太後三弟相續秉政,舉宗居位,充塞朝廷,兩宮親屬将害國家,故天象仍見。
明年,成都侯商薨,弟曲陽侯根代為大司馬秉政。
後四年,根乞骸骨,薦兄子新都侯莽自代,遂覆國焉。
哀帝建平三年正月癸卯,桂宮鴻甯殿災,帝祖母傅太後之所居也。
時,傅太後欲與成帝母等号齊尊,大臣孔光、師丹等執政,以為不可,太後皆免官爵,遂稱尊号。
後三年,帝崩,傅氏誅滅。
平帝元始五年七月己亥,高皇帝原廟殿門災盡。
高皇帝廟在長安城中,後以叔孫通譏複道,故複起原廟于渭北,非正也。
是時,平帝幼,成帝母王太後臨朝,委任王莽,将篡絕漢,堕高祖宗廟,故天象見也。
其冬,平帝崩。
明年,莽居攝,因以篡國,後卒夷滅。
傳曰:“治宮室,飾台榭,内淫亂,犯親戚,侮父兄,則稼穑不成。
” 說曰:土,中央,生萬物者也。
其于王者,為内事。
宮室、夫婦、親屬,亦相生者也。
古者天子諸侯,宮廟大小高卑有制,後夫人媵妾多少進退有度,九族親疏長幼有序。
孔子曰:“禮,與其奢也,甯儉。
”故禹卑宮室,文王刑于寡妻,此聖人之所以昭教化也。
如此則土得其性矣。
若乃奢淫驕慢,則土失其性。
亡水旱之災而草木百谷不孰,是為稼穑不成。
嚴公二十八年“冬,大亡麥禾。
”董仲舒以為,夫人哀姜淫亂,逆陰氣,故大水也。
劉向以為,水旱當書,不書水旱而曰“大亡麥禾”者,土氣不養,稼穑不成者也。
是時,夫人淫于二叔,内外亡别,又因兇饑,一年而三築台,故應是而稼穑不成,飾台榭内淫亂之罰雲。
遂不改寤,四年而死,禍流二世,奢淫之患也。
傳曰:“好戰攻,輕百姓,飾城郭,侵邊境,則金不從革。
” 說曰:金,西方,萬物既成,殺氣之始也。
故立秋而鷹隼擊,秋分而微霜降。
其于王事,出軍行師,把旄杖钺,誓士衆,抗威武,所以征畔逆、止暴亂也。
《詩》雲:“有虔秉钺,如火烈烈。
”又曰:“載戢幹戈,載橐弓矢。
”動靜應誼,“說以犯難,民忘其死。
”如此則金得其性矣。
若乃貪欲恣睢,務立威勝,不重民命,則金失其性。
蓋工冶鑄金鐵,金鐵冰滞涸堅,不成者衆,及為變怪,是為金不從革。
《左氏傳》曰昭公八年“春,石言于晉”。
晉平公問于師曠,對曰:“石不能言,神或馮焉。
作事不時,怨讟動于民,則有非言之物而言。
今宮室崇侈,民力雕盡,怨讟并興,莫信其性,石之言不亦宜乎!”于是晉侯方築虒祁
劉向認為,孝文,太宗之君,與成周宣榭火同義。
先是,皇後父車騎将軍上官安、安父左将軍桀謀為逆,大将軍霍光誅之。
皇後以光外孫,年少不知,居位如故。
光欲後有子,因上待疾醫言,禁内後宮皆不得進,唯皇後颛寝。
皇後年六歲而立,十三年而昭帝崩,遂絕繼嗣。
光執朝政,猶周公之攝也。
是歲正月,上加元服,通《詩》、《尚書》,有明哲之性。
光亡周公之德,秉政九年,久于周公,上既已冠而不歸政,将為國害。
故正月加元服,五月而災見。
古之廟皆在城中,孝文廟始出居外,天戒若曰,去貴而不正者。
宣帝既立,光猶攝政,驕溢過制,至妻顯殺許皇後,光聞而不讨,後遂誅滅。
宣帝甘露元年四月丙申,中山太上皇廟災。
甲辰,孝文廟災。
元帝初元三年四月乙未,孝武園白鶴館災。
劉向以為,先是前将軍蕭望之、光祿大夫擊堪輔政,為佞臣石顯、許章等所谮,望之自殺,堪廢黜。
明年,白鶴館災。
園中五裡馳逐走馬之館,不當在山陵昭穆之地。
天戒若曰,去貴近逸遊不正之臣,将害忠良。
後章坐走馬上林下烽馳逐。
免官。
永光四年六月甲戌,孝宣杜陵園東阙南方災。
劉向以為,先是上複征用周堪為光祿勳,及堪弟子張猛為太中大夫,石顯等複谮毀之,皆出外遷。
是歲,上複征堪領尚書,猛給事中,石顯等終欲害之。
園陵小于朝廷,阙在司馬門中,内臣石顯之象也。
孝宣,親而貴;阙,法令所從出也。
天戒若曰,去法令,内臣親而貴者必為國害。
後堪希得進見,因顯言事,事決顯口。
堪病不能言。
顯誣告張猛,自殺于公車。
成帝即位,顯卒伏辜。
成帝建始元年正月乙醜,皇考廟災。
初,宣帝為昭帝後而立父廟,于禮不正。
是時,大将軍王鳳颛權擅朝,甚于田蚡,将害國家,故天于元年正月而見象也。
其後浸盛,五将世權,遂以亡道。
鴻嘉三年八月乙卯,孝景廟北阙災。
十一月甲寅,許皇後廢。
永始元年正月癸醜,大官淩室災。
戊午,戾後園南阙災。
是時,趙飛燕大幸,許後既廢,上将立之,故天見象于淩室,與惠帝四年同應。
戾後,衛太子妾,遭巫蠱之禍,宣帝既立,追加尊号,于禮不正。
又戾後起于微賤,與趙氏同應。
天戒若曰,微賤亡德之人不可以奉宗廟,将絕祭祀,有兇惡之禍至。
其六月丙寅,趙皇後遂立,姊妹驕妒,賊害皇子,卒皆受誅。
永始四年四月癸未,長樂宮臨華殿及未央宮東司馬門災。
六月甲午,孝文霸陵園東阙南方災。
長樂宮,成帝母王太後之所居也。
未央宮,帝所居也。
霸陵,太宗盛德園也。
是時,太後三弟相續秉政,舉宗居位,充塞朝廷,兩宮親屬将害國家,故天象仍見。
明年,成都侯商薨,弟曲陽侯根代為大司馬秉政。
後四年,根乞骸骨,薦兄子新都侯莽自代,遂覆國焉。
哀帝建平三年正月癸卯,桂宮鴻甯殿災,帝祖母傅太後之所居也。
時,傅太後欲與成帝母等号齊尊,大臣孔光、師丹等執政,以為不可,太後皆免官爵,遂稱尊号。
後三年,帝崩,傅氏誅滅。
平帝元始五年七月己亥,高皇帝原廟殿門災盡。
高皇帝廟在長安城中,後以叔孫通譏複道,故複起原廟于渭北,非正也。
是時,平帝幼,成帝母王太後臨朝,委任王莽,将篡絕漢,堕高祖宗廟,故天象見也。
其冬,平帝崩。
明年,莽居攝,因以篡國,後卒夷滅。
傳曰:“治宮室,飾台榭,内淫亂,犯親戚,侮父兄,則稼穑不成。
” 說曰:土,中央,生萬物者也。
其于王者,為内事。
宮室、夫婦、親屬,亦相生者也。
古者天子諸侯,宮廟大小高卑有制,後夫人媵妾多少進退有度,九族親疏長幼有序。
孔子曰:“禮,與其奢也,甯儉。
”故禹卑宮室,文王刑于寡妻,此聖人之所以昭教化也。
如此則土得其性矣。
若乃奢淫驕慢,則土失其性。
亡水旱之災而草木百谷不孰,是為稼穑不成。
嚴公二十八年“冬,大亡麥禾。
”董仲舒以為,夫人哀姜淫亂,逆陰氣,故大水也。
劉向以為,水旱當書,不書水旱而曰“大亡麥禾”者,土氣不養,稼穑不成者也。
是時,夫人淫于二叔,内外亡别,又因兇饑,一年而三築台,故應是而稼穑不成,飾台榭内淫亂之罰雲。
遂不改寤,四年而死,禍流二世,奢淫之患也。
傳曰:“好戰攻,輕百姓,飾城郭,侵邊境,則金不從革。
” 說曰:金,西方,萬物既成,殺氣之始也。
故立秋而鷹隼擊,秋分而微霜降。
其于王事,出軍行師,把旄杖钺,誓士衆,抗威武,所以征畔逆、止暴亂也。
《詩》雲:“有虔秉钺,如火烈烈。
”又曰:“載戢幹戈,載橐弓矢。
”動靜應誼,“說以犯難,民忘其死。
”如此則金得其性矣。
若乃貪欲恣睢,務立威勝,不重民命,則金失其性。
蓋工冶鑄金鐵,金鐵冰滞涸堅,不成者衆,及為變怪,是為金不從革。
《左氏傳》曰昭公八年“春,石言于晉”。
晉平公問于師曠,對曰:“石不能言,神或馮焉。
作事不時,怨讟動于民,則有非言之物而言。
今宮室崇侈,民力雕盡,怨讟并興,莫信其性,石之言不亦宜乎!”于是晉侯方築虒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