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槐西雜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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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翰林之寵婢也。

    翰林将殁,度夫人必不相容,慮或鬻入青樓,乃先遣出。

    臨别,切切私囑曰:‘汝嫁我不恨,嫁而得所我更慰。

    惟逢我忌日,妝必于密室靓汝私祭我;我魂若來,以香煙繞汝為驗也。

    ’”某公曰:“徐铉不負李後主,宋主弗罪也。

    吾何妨聽汝。

    ”姬再拜炷香,淚落入俎。

    煙果袅袅然三繞其頰,漸蜿蜒繞至足。

    溫庭筠《達摩支曲》曰:“搗麝成塵香不滅,拗蓮作寸絲難絕。

    ”此之謂欤!雖琵琶别抱,已負舊恩,然身去而心留,不猶愈于同床各夢哉。

     交河一節婦建坊,親串畢集。

    有表姊妹自幼相谑者,戲問曰:“汝今白首完貞矣,不知此四十馀年中,花朝月夕,曾一動心否乎?”節婦曰:“人非草木,豈得無情。

    但覺禮不可逾,義不可負,能自制不行耳。

    ”一日,清明祭掃畢,忽似昏眩,喃喃作呓語。

    扶掖歸,至夜乃蘇,顧其子曰:“頃恍惚見汝父,言不久相迎,且勞慰甚至,言人世所為,鬼神無不知也。

    幸我平生無瑕玷,否則黃泉會晤,以何面目相對哉!”越半載,果卒。

    此王孝廉梅序所言,梅序論之曰:“佛戒意惡,是鏟除根本工夫,非上流人不能也。

    常人膠膠擾擾,何念不生?但有所畏而不敢為,抑亦賢矣。

    此婦子孫,頗諱此語。

    餘亦不敢舉其氏族。

    然其言光明磊落,如白日青天,所謂皎然不自欺也,又何必諱之!” 姚安公監督南新倉時,一<廠敖>後壁無故圮。

    掘之,得死鼠近一石,其巨者形幾如貓。

    蓋鼠穴壁下,滋生日衆,其穴亦日廓;廓至壁下全空,力不任而覆壓也。

    公同事福公海曰:“方其壞人之屋,以廣己之宅,殆忘其宅之托于屋也耶?”餘謂李林甫、楊國忠輩尚不明此理,于鼠乎何尤。

     先曾祖潤生公,嘗于襄陽見一僧,本惠登相之幕客也。

    述流寇事頗悉,相與歎劫數難移。

    僧曰:“以我言之,劫數人所為,非天所為也。

    明之末年,殺戮淫掠之慘,黃巢流血三千裡,不足道矣。

    由其中葉以後,官吏率貪虐,紳士率暴橫,民俗亦率奸盜詐僞,無所不至。

    是以下伏怨毒,上幹神怒,積百年冤憤之氣,而發之一朝。

    以我所見聞,其受禍最酷者,皆其稔惡最甚者也。

    是可曰天數耶?昔在賊中,見其縛一世家子,跪于帳前,而擁其妻妾飲酒,問?‘敢怒乎?’曰:‘不敢。

    ’問:‘願受役乎?’曰:‘願。

    ’則釋縛使行酒于側。

    觀者或太息不忍。

    一老翁陷賊者曰:‘吾今乃始知因果。

    ’是其祖嘗調仆婦,仆有違言,捶而縛之槐,使旁觀與婦卧也。

    即是一端,可類推矣。

    ”座有豪者曰:“巨魚吞細魚,鸷鳥搏群鳥,神弗怒也,何獨于人而怒之?”僧掉頭曰:“彼魚鳥耳,人魚鳥也耶?”豪者拂衣起。

    明日,邀客遊所寓寺,欲挫辱之。

    已打包去,壁上大書二十字曰:“爾亦不必言,我亦不必說。

    樓下寂無人,樓上有明月。

    ”疑刺豪者之陰事也。

    後豪者卒覆其宗。

    有郎官覆舟于衛河,一姬溺焉。

    求得其屍,兩掌各握粟一 ,鹹以為怪。

    河幹一叟曰:“是不足怪也。

    凡沉于水者,上視暗而下視明,驚惶瞀亂,必反從明處求出,手皆掊土。

    故檢驗溺人,以十指甲有泥無泥别生投死棄也。

    此先有運粟之舟沉于水底,粟尚未腐,故掊之盈手耳。

    ”此論可謂入微,惟上暗下明之故,則不能言其所以然。

    按張衡《靈憲》曰:“日譬猶火,月譬猶水。

    火則外光,水則含景。

    ”又劉邵《人物志》曰:“火日外照,不能内見;金水内映,不能外光。

    ”然則上暗下明,固水之本性矣。

     程念倫,名思孝,乾隆癸酉甲戌間,來遊京師,弈稱國手。

    如臯冒祥珠曰:“是與我皆第二手,時無第一手,遽自稱耳。

    ”一日,門人吳惠叔等扶乩,問:“仙善弈否?”判曰:“能。

    ”問:“肯與凡人對局否?”判曰:“可。

    ”時念倫寓餘家,因使共弈(凡弈譜,以子紀數。

    象戲譜,以路記數。

    與乩仙弈,則以象戲法行之。

    如縱第九路橫第三路下子,則判曰:“九三。

    ”馀皆仿此)。

    初下數子,念倫茫然不解,以為仙機莫測也,深恐敗名,凝思冥索,至背汗手顫,始敢應一子,竟猶惴惴。

    稍久,似覺無他異,乃放手攻擊。

    乩仙竟全局覆沒,滿室嘩然。

    乩忽大書曰:“吾本幽魂,暫來遊戲,托名張三豐耳。

    因初解弈,故爾率答。

    不虞此君之見困,吾今逝矣。

    ”惠叔慨然曰:“長安道上,鬼亦诳人。

    ”餘戲曰:“一敗即吐實,猶是長安道上鈍鬼也。

    ” 景州申謙居先生,諱诩,姚安以癸巳同年也。

    天性和易,平生未嘗有忤色,而孤高特立,一介不取,有古狷者風。

    衣必緼袍,食必粗粝。

    偶門人饋祭肉,持至市中易豆腐,曰:“非好苟異,實食之不慣也。

    ”嘗從河間歲試歸,使童子控一驢。

    童子行倦,則使騎而自控之。

    薄暮遇雨,投宿破神祠中。

    祠止一楹,中無一物,而地下蕪穢不可坐,乃摘闆扉一扇,橫卧戶前。

    夜半睡醒,聞祠中小聲曰:“欲出避公,公當戶不得出。

    ”先生曰:“爾自在戶内,我自在戶外,兩不相害,何必避?”久之,又小聲曰:“男女有别,公宜放我出。

    ”先生曰:“戶内戶外即是别,出反無别。

    ”轉身酣睡。

    至曉,有村民見之,駭曰:“此中有狐,嘗出媚少年人,入祠辄被瓦礫擊。

    公何晏然也?”後偶與姚安公語及,掀髯笑曰:“乃有狐欲媚申謙居,亦大異事。

    ”姚安公戲曰:“狐雖媚盡天下人,亦斷不到君。

    當是詭狀奇形,狐所未睹,不知是何怪物,故驚怖欲逃耳。

    ”可想見先生之為人矣。

     董曲江前輩言:乾隆丁卯鄉試,寓濟南一僧寺。

    夢至一處,見老樹下破屋一間,欹斜欲圮。

    一女子靓妝坐戶内,紅愁綠慘,摧抑可憐。

    疑誤入人内室,止不敢進。

    女子忽向之遙拜,淚涔涔沾衣袂,然終無一言。

    心悸而悟。

    越數夕,夢複然,女子顔色益戚,叩額至百馀。

    欲逼問之,倏又醒。

    疑不能明,以告同寓,亦莫解。

    一日,散步寺園,見庑下有故柩,已将朽。

    忽仰視其樹,則宛然夢中所見也。

    詢之寺僧,雲是某官愛妾,寄柩于是,約來迎取。

    至今數十年,寂無音問。

    又不敢移瘗,旁皇無計者久矣。

    曲江豁然心悟。

    故與曆城令相善,乃醵金市地半畝,告于官而遷葬焉。

    用知亡人以入土為安,停擱非幽靈所願也。

     朱青雷言:高西園嘗夢一客來谒,名刺為司馬相如。

    驚怪而寤,莫悟何祥。

    越數日,無意得司馬相如一玉印,古澤斑駁,篆法精妙,真昆吾刀刻也。

    恒佩之不去身,非至親昵者不能一見。

    官鹽場時,德州盧丈雅雨為兩淮運使,聞有是印,燕見時偶索觀之。

    西園離席半跪,正色啟曰:“鳳翰一生結客,所有皆可與朋友共。

    其不可共者惟二物:此印及山妻也。

    ”盧丈笑遣之曰:“誰奪爾物者,何癡乃爾耶!”西園畫品絕高,晚得末疾,右臂偏枯,乃以左臂揮毫。

    雖生硬倔強,乃彌有别趣。

    詩格亦脫灑。

    雖托迹微官,蹉跎以殁,在近時士大夫間,猶能追前輩風流也。

     楊鐵崖詞章奇麗,雖被文妖之目,不損其名。

    惟鞋杯一事,猥亵淫穢,可謂不韻之極,而見諸賦詠,傳為佳話。

    後來狂誕少年,競相依仿,以為名士風流,殊不可解。

    聞一巨室,中元家祭,方舉酒置案上,忽一杯聲如爆竹,砉刂然中裂,莫解何故。

    久而知數日前其子邀妓,以此杯效鐵崖故事也。

     太常寺仙蝶、國子監瑞柏,仰邀聖藻,人盡知之。

    翰林院金槐,數人合抱,瘿磊砢如假山,人亦或知之。

    禮部壽草,則人不盡知也。

    此草春開紅花,綴如火齊,秋結實如珠。

    《群芳譜》、《野菜譜》皆未之載,不知其名。

    或曰:“即田塍公道老。

    ”(此草種兩家田塍上,用識界限。

    犁不及則一莖不旁生,犁稍侵之,即蔓延不止,反過所侵之數。

    故得此名)餘谛審之,葉作鋸齒,略相似,花則不似,其說非也。

    在穿堂之北,治事處階前甬道之西。

    相傳生自國初,歲久漸成藤本。

    今則分為二歧,枝格杈丫,挺然老木矣。

    曹地山先生名之曰“長春草”。

    餘官禮部尚書時,作木欄護之。

    門人陳太守渼,時官員外,使為之圖。

    蓋醴化湛深,和氣涵育,雖一草一蟲,亦各遂其生若此也。

    禮部又有連理槐,在齋戒處南榮下。

    鄒小山先生官侍郎,嘗繪圖題詩。

    今尚貯庫中。

    然特大小二槐相并而生,枝幹互相纏抱耳,非真連理也。

     道家言祈禳,佛家言忏悔,儒家則言修德以勝妖:二氏治其末,儒者治其本也。

    族祖雷陽公畜數羊,一羊忽人立而舞。

    衆以為不祥,将殺羊。

    雷陽公曰:“羊何能舞,有憑之者也。

    石言于晉,《左傳》之義明矣。

    禍已成欤,殺羊何益?禍未成而鬼神以是警餘也,修德而已,豈在殺羊?”自是一言一動,如對聖賢。

    後以順治乙酉拔貢,戊子中副榜,終于通判,訖無纖芥之禍。

     三從兄曉東言:雍正丁未會試歸,見一丐婦,口生于項上,飲啜如常人。

    其人妖也耶?餘曰:“此偶感異氣耳,非妖也。

    骈拇枝指,亦異于衆,可曰妖乎哉!餘所見有豕兩身一首者,有牛背生一足者。

    又于聞家廟社會見一人,右手掌大如箕,指大如椎,而左手則如常;日以右手操筆鬻字畫。

    使談谶緯者見之,必曰此豕禍,此牛禍,此人疴也,是将兆某患;或曰,是為某事之應。

    然餘所見諸異,訖毫無征驗也。

    故餘于漢儒之學,最不信《春秋》陰陽、《洪範五行傳》;于宋儒之學,最不信河圖洛書、《皇極經世》。

    ” 房師孫端人先生,文章淹雅,而性嗜酒。

    醉後所作,與醒時無異。

    館閣諸公,以為鬥酒百篇之亞也。

    督學雲南時,月夜獨飲竹叢下,恍惚見一人注視壺盞,狀若朵頤。

    心知鬼物,亦不恐怖,但以手按盞曰:“今日酒無多,不能相讓。

    ”其人瑟縮而隐。

    醒而悔之,曰:“能來獵酒,定非俗鬼。

    肯向我獵酒,視我亦不薄。

    奈何辜其相訪意。

    ”市佳釀三巨碗,夜以小幾陳竹間。

    次日視之,酒如故。

    歎曰:“此公非但風雅,兼亦狷介。

    稍與相戲,便涓滴不嘗。

    ”幕客或曰:“鬼神但歆其氣,豈真能飲!”先生慨然曰:“然則飲酒宜及未為鬼時,勿将來徒歆其氣。

    ”先生侄漁珊,在福建學幕,為餘述之。

    覺魏晉諸賢,去人不遠也。

     錢塘俞君祺(偶忘其字,似是佑申也)乾隆癸未,在餘學署。

    偶見其《野泊不寐》詩曰:“蘆荻荒寒野水平,四圍唧唧夜蟲聲,長眠人亦眠難穩,獨倚枯松看月明。

    ”餘曰:“杜甫詩曰:‘巴童渾不寝,夜半有行舟。

    ’張繼詩曰:‘姑蘇城外寒山寺,夜半鐘聲到客船。

    ’均從對面落筆,以半夜得聞,寫出未睡,非詠巴童舟、寒山寺鐘也。

    君用此法,可謂善于奪胎。

    然杜、張所言是眼前景物,君忽然說鬼,不太鹘兀乎?”俞君曰:“是夕實遙見月下一人倚樹立,似是文士。

    拟就談以破岑寂,相去十馀步,竟冉冉沒,故有此語。

    ”鐘忻湖戲曰:“‘雲中雞犬劉安過,月裡笙歌炀帝歸。

    ’唐人謂之見鬼詩,猶嫌假借。

    如公此作,乃真不愧此名。

    ” 霍丈易書言:聞諸海大司農曰:“有世家子,讀書墳園。

    園外居民數十家,皆巨室之守墓者也。

    一日,于牆缺見麗女露半面,方欲注視,已避去。

    越數日,見于牆外采野花,時時凝睇望牆内,或竟登牆缺,露其半身,以為東家之窺宋玉也,頗萦夢想。

    而私念居此地者皆粗材,不應有此豔質;又所見皆荊布,不應此女獨靓妝,心疑為狐鬼。

    故雖流目送盼,而未通一詞。

    一夕,獨立樹下,聞牆外二女私語。

    一女曰:‘汝意中人方步月,何不就之?’一女曰:‘彼方疑我為狐鬼,何必徒使驚怖!’一女又曰:‘青天白日,安有狐鬼?癡兒不解事至此。

    ’世家子聞之竊喜,褰衣欲出,忽猛省曰:‘自稱非狐鬼,其為狐鬼也确矣。

    天下小人未有自稱小人者,豈惟不自稱,且無不痛诋小人以自明非小人者。

    此魅用此術也。

    ’掉臂竟返。

    次日密訪之,果無此二女。

    此二女亦不再來。

    ” 吳林塘言:曩遊秦隴,聞有獵者在少華山麓,見二人亻累然卧樹下。

    呼之猶能強起,問:“何困踬于此?”其一曰:“吾等皆為狐魅者也。

    初,我夜行失道,投宿一山家。

    有少女絕妍麗,伺隙調我。

    我意不自持,即相媟狎。

    為其父母所窺,甚見詈辱。

    我拜跪,始免捶撻。

    既而聞其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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