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如是我聞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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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直上山巅,望敵兵所在;俄如夢醒,已僵卧戰血中矣。
晰齋太息曰:“聞斯情狀,使人覺戰死無可畏。
然則忠臣烈士,正複易為,人何憚而不為也!” 裡有古氏,業屠牛,所殺不可縷數。
後古叟目雙瞽。
古妪臨殁時,肌膚潰烈,痛苦萬狀,自言冥司仿屠牛之法宰割我。
呼号月餘乃終。
侍姬之母沈媪,親睹其事。
殺業至重,牛有功于稼穑,殺之業尤重。
《冥祥記》載晉庾紹之事,已有“宜勤精進,不可殺生;若不能都斷,可勿宰牛”之語,此牛戒之最古者。
《宣室志》載夜叉與人雜居則疫生,惟避不食牛人。
《酉陽雜俎》亦載之。
今不食牛人,遇疫實不傳染,小說固非盡無據也。
海甯陳文勤公言:昔在人家遇扶乩,降壇者安溪李文貞公也。
公拜問涉世之道,文貞判曰:“得意時毋太快意,失意時毋太快口,則永保終吉。
”公終身誦之。
嘗誨門人曰:“得意時毋太快意,稍知利害者能之;失意時毋太快口,則賢者或未能。
夫快口豈特怨尤哉,夷然不屑,故作曠達之語,其招禍甚于怨尤也。
”餘因憶先高祖《花王閣剩稿》中載宋盛陽先生(諱大壯,河間諸生,先高祖之外舅也)贈詩曰:“狂奴猶故态,曠達是牢騷。
”與公所論,殆似重規疊矩矣。
有額魯特女,為烏魯木齊民間婦,數年而寡。
婦故有姿首,媒妁日叩其門。
婦謝曰:“嫁則必嫁。
然夫死無子,翁已老,我去将誰依?請待養翁事畢,然後議。
”有欲入贅其家代養其翁者,婦又謝曰:“男子性情不可必,萬一與翁不相安,悔且無及。
亦不可。
”乃苦身操作,翁溫飽安樂,竟勝于有子時。
越六七年,翁以壽終。
營葬畢,始痛哭别墓,易彩服升車去。
論者惜其不貞,而不能不謂之孝。
内閣學士永公時鎮其地,聞之歎曰:“此所謂質美而未學。
” 新城王符九言:其友人某,選貴州一令。
貸于西商,抑勒剝削,機械百出。
某迫于程限,委曲遷就,而西商枝節益多。
争論至夜分,始茹痛書券。
計券上百金,實得不及三十金耳。
西商去後,持金貯箧。
方獨坐太息,忽聞檐上人語曰:“世間無此不平事!公太柔懦,使人憤填胸臆。
吾本意來盜公,今且一懲西商,為天下窮官吐氣也。
”某悸不敢答。
俄屋角窸窣有聲,已越垣徑去。
次日,聞西商被盜,并箧中新舊借券,皆席卷去矣。
此盜殊多俠氣,然亦西商所為太甚,幹造物之忌,故鬼神巧使相值也。
許文木言:其親串有新得官者,盛具牲醴享祖考。
有巫能視鬼,竊語人曰:“某家先靈受祭時,皆顔色慘沮,如欲下淚。
而後巷某甲之鬼,乃坐對門屋脊上,翹足而笑。
是何故也?”後其人到官未久,即伏法。
始悟其祖考悲泣之由。
而某甲之喜,則終不解。
久而有知其陰事者曰:“某甲女有色,是嘗遣某妪誘以金珠,同宿數夕。
人不知而鬼知也,誰謂冥冥中可堕行哉!”王梅序孝廉言:交河城西有古墓,林木叢雜,雲藏妖魅, 犯之者多患寒熱,樵牧弗敢近。
一老儒耿直負氣,由所居至縣城,其地适中,過必憩息,偃蹇傲睨,竟無所見聞。
如是數年。
一日,又坐墓側,袒裼納涼。
歸而發狂,谵語曰:“曩以汝為古君子,故任汝放誕,未敢侮汝。
汝近乃作負心事,知從前規言矩步,皆貌是心非,今不複畏汝矣。
”其家再三拜禱,昏愦數日始痊。
自是索然氣餒,每經其地,辄俯首疾趨。
觀此知魅不足畏,心苟無邪,雖淩之而不敢校;亦觀此而知魅大可畏,行苟有玷,雖秘之而皆能窺。
門人蕭山汪生輝祖,字煥曾,乾隆乙未進士,今為湖南甯遠縣知縣。
未第時,久于幕府,撰《佐治藥言》二卷,中載近事數條,頗足以資法戒。
其一曰:孫景溪先生,諱爾周。
令吳橋時,幕客葉某一夕方飲酒,偃仆于地,曆二時而蘇。
次日閉戶書黃紙疏,赴城隍廟拜毀,莫喻其故。
越六日,又偃仆如前,良久複起,則請遷居于署外。
自言八年前在山東館陶幕,有士人告惡少調其婦。
本拟請主人專懲惡少,不必婦對質。
而同事謝某,欲窺婦姿色,慫恿傳訊。
緻婦投缳,惡少亦抵法。
今惡少控于冥府,謂婦不死,則渠無死法;而婦死由内幕之傳訊。
館陶城隍神移牒來拘,昨具疏申辯,謂婦本應對質;且造意者為謝某。
頃又移牒,謂:“傳訊之意,在窺其色,非理其冤;念雖起于謝,筆實操于葉。
謝已攝至,葉不容寬。
”餘必不免矣。
越夕而殒。
其一曰:浙江臬司同公言:乾隆乙亥秋審時,偶一夜潛出,察諸吏治事狀。
皆已酣寝,惟一室燈獨明。
穴窗竊窺,見一吏方理案牍,幾前立一老翁、一少婦。
心甚駭異,姑視之。
見吏初草一簽,旋毀稿更書,少婦斂衽退。
又抽一卷,沉思良久,書一簽,老翁亦揖而退。
傳诘此吏,則先理者為台州因奸緻死一案:初拟緩決,旋以身列青衿,敗檢釀命,必情實。
後抽之卷為甯波疊毆緻死一案:初拟情實,旋以索逋理直,死由還毆,改緩決。
知少婦為捐生之烈魄,老翁為累囚之先靈矣。
其一曰:秀水縣署有愛日樓,闆梯久毀,陰雨辄聞鬼泣聲。
一老吏言:康熙中,令之母喜誦佛号,因建此樓。
雍正初,有令挈幕友胡姓來,盛夏不欲見人,獨處樓中;案牍飲食,皆缒而上下。
一日,聞樓上慘号聲。
從者急梯而上,則胡裸體浴血,自刺其腹,并碎蠡刂周身如刻畫。
自雲曩在湖南某縣幕,有奸夫殺本夫者,奸婦首于官。
吾恐主人有失察咎,以訪拿報,婦遂坐磔。
頃見一神引婦來,事刂刃于吾腹,他不知也。
号呼越夕而死。
其一曰:吳興某,以善治錢谷有聲。
偶為當事者所慢,因密讦其侵盜陰事于上官,竟成大獄。
後自齧其舌而死。
又無錫張某,在歸安令裘魯青幕,有奸夫殺本夫者,裘以婦不同謀,欲出之。
張大言曰:“趙盾不讨賊為弑君,許止不嘗藥為弑父,《春秋》有誅意之法。
是不可縱也。
”婦竟論死。
後張夢一女子,披發持劍,搏膺而至曰:“我無死法,汝何助之急也?”以刃刺之。
覺而刺處痛甚。
自是夜夜為厲,以至于死。
其一曰:蕭山韓其相先生,少工刀筆,久困場屋。
且無子,已絕意進取矣。
雍正癸卯,在公安縣幕,夢神人語曰:“汝因筆孽多,盡削祿嗣。
今治獄仁恕,賞汝科名及子,其速歸。
”未以為信,次夕夢複然。
時已七月初旬,答以試期不及。
神曰:“吾能送汝也。
”寤而急理歸裝,江得風利,八月初二日竟抵杭州,以遺才入闱中式。
次年,果舉一子。
煥曾笃實有古風,其所言當不妄。
又所記《囚關絕祀》一條曰:平湖楊研耕在虞鄉縣幕時,主人兼署臨晉,有疑獄,久未決。
後鞫實為弟毆兄死,夜拟谳牍畢,未及滅燭而寝。
忽聞床上鈎鳴,帳微啟,以為風也。
少頃複鳴,則帳懸鈎上,有白須老人跪床前叩頭,叱之不見,而幾上紙翻動有聲。
急起視,則所拟谳牍也,反覆詳審,罪實無枉。
惟其家四世單傳,至其父始生二子,一死非命,一又伏罪,則五世之祀斬矣。
因毀稿存疑如故,蓋以存疑為是也。
餘謂以王法論,滅倫者必誅;以人情論,絕祀者亦可憫。
生與殺皆礙,仁與義竟兩妨矣。
如必委曲以求通,則謂殺人者抵,以申死者之冤也。
申己之冤以絕祖父之祀,其兄有知,必不願;使其竟願,是無人心矣。
雖不抵不為枉,是一說也。
或又謂情者一人之事,法者天下之事也。
使凡僅兄弟二人者,弟殺其兄,哀其絕祀,皆不抵,則奪産殺兄者多矣,何法以正倫紀乎?是又未嘗非一說也。
不有臯陶,此獄實為難斷,存以待明理者之論定可矣。
姚安公言:昔在舅氏陳公德音家,遇驟雨,自巳至午乃息,所雨皆漚麻水也。
時西席一老儒方講學,衆因叩曰:“此雨究竟是何理?”老儒掉頭面壁曰:“子不語怪。
” 劉香畹言:曩客山西時,聞有老儒經古冢,同行者言中有狐。
老儒詈之,亦無他異。
老儒故善治生,冬不裘,夏不絺,食不肴,飲不荈,妻子不宿飽。
铢積锱累,得四十金,熔為四錠,秘緘之。
而對人自訴無擔石。
自詈狐後,所儲金或忽置屋颠樹杪,使梯而取。
或忽在淤泥淺水,使濡而求。
甚或忽投圊溷,使探而濯。
或移易其地,大索乃得。
或失去數日,從空自堕。
或與客對坐,忽納于帽檐。
或對人拱揖,忽铿然脫袖。
千變萬化,不可思議。
一日,忽四錠躍擲空中,如蛱蝶飛翔,彈丸擊觸,漸高漸遠,勢将飛去。
不得已,焚香拜祝,始自投于懷。
自是不複相嬲,而講學之氣焰已索然盡矣。
說是事時,一友曰:“吾聞以德勝妖,不聞以詈勝妖也。
其及也固宜。
”一友曰:“使周、張、程、朱詈,妖必不興。
惜其古貌不古心也。
”一友曰:“周、張、程、朱必不輕詈。
惟其不足于中,故悻悻于外耳。
”香畹首肯曰:“斯言洞見症結矣。
” 香畹又言:一孝廉頗善儲蓄,而性啬。
其妹家至貧,時逼除夕,炊煙不舉。
冒風雪徒步數十裡,乞貸三五金,期明春以其夫館谷償。
堅以窘辭。
其母涕泣助請,辭如故。
母脫簪珥付之去,孝廉如弗聞也。
是夕,有盜穴壁入,罄所有去。
迫于公論,弗敢告官捕。
越半載,盜在他縣敗,供曾竊孝廉家,其物猶存十之七。
移牒來問,又迫于公論,弗敢認。
其婦惜财不能忍,陰遣子往認焉。
孝廉内愧,避弗見客者半載。
夫母子天性,兄妹至情;以啬之故,漠如陌路。
此真聞之扼腕矣。
乃盜遽乘之,使人一快;失而弗敢言,得而弗敢取,又使人再快。
至于椎心茹痛,自匿其瑕,複敗于其婦,瑕終莫匿,更使人不勝其快。
颠倒播弄,如是之巧,謂非若或使之哉!然能愧不見客,吾猶取其足為善。
充此一愧,雖以孝友聞可也。
盧霁漁編修患寒疾,誤延讀《景嶽全書》者投人參,立卒。
太夫人悔焉,哭極恸。
然每一發聲,辄聞闆壁格格響;夜或繞床呼阿母,灼然辨為霁漁聲,蓋不欲高年之過哀也。
悲哉!死而猶不忘親乎。
海陽鞠前輩庭和言:一宦家婦臨卒,左手挽幼兒,右手挽幼女,嗚咽而終,力擘之乃釋,目炯炯尚不瞑也。
後燈前月下,往往遙見其形,然呼之不應,問之不言,招之不來,即之不見。
或數夕不出,或一夕數出,或望之在某人前,而某
晰齋太息曰:“聞斯情狀,使人覺戰死無可畏。
然則忠臣烈士,正複易為,人何憚而不為也!” 裡有古氏,業屠牛,所殺不可縷數。
後古叟目雙瞽。
古妪臨殁時,肌膚潰烈,痛苦萬狀,自言冥司仿屠牛之法宰割我。
呼号月餘乃終。
侍姬之母沈媪,親睹其事。
殺業至重,牛有功于稼穑,殺之業尤重。
《冥祥記》載晉庾紹之事,已有“宜勤精進,不可殺生;若不能都斷,可勿宰牛”之語,此牛戒之最古者。
《
《
今不食牛人,遇疫實不傳染,小說固非盡無據也。
海甯陳文勤公言:昔在人家遇扶乩,降壇者安溪李文貞公也。
公拜問涉世之道,文貞判曰:“得意時毋太快意,失意時毋太快口,則永保終吉。
”公終身誦之。
嘗誨門人曰:“得意時毋太快意,稍知利害者能之;失意時毋太快口,則賢者或未能。
夫快口豈特怨尤哉,夷然不屑,故作曠達之語,其招禍甚于怨尤也。
”餘因憶先高祖《花王閣剩稿》中載宋盛陽先生(諱大壯,河間諸生,先高祖之外舅也)贈詩曰:“狂奴猶故态,曠達是牢騷。
”與公所論,殆似重規疊矩矣。
有額魯特女,為烏魯木齊民間婦,數年而寡。
婦故有姿首,媒妁日叩其門。
婦謝曰:“嫁則必嫁。
然夫死無子,翁已老,我去将誰依?請待養翁事畢,然後議。
”有欲入贅其家代養其翁者,婦又謝曰:“男子性情不可必,萬一與翁不相安,悔且無及。
亦不可。
”乃苦身操作,翁溫飽安樂,竟勝于有子時。
越六七年,翁以壽終。
營葬畢,始痛哭别墓,易彩服升車去。
論者惜其不貞,而不能不謂之孝。
内閣學士永公時鎮其地,聞之歎曰:“此所謂質美而未學。
” 新城王符九言:其友人某,選貴州一令。
貸于西商,抑勒剝削,機械百出。
某迫于程限,委曲遷就,而西商枝節益多。
争論至夜分,始茹痛書券。
計券上百金,實得不及三十金耳。
西商去後,持金貯箧。
方獨坐太息,忽聞檐上人語曰:“世間無此不平事!公太柔懦,使人憤填胸臆。
吾本意來盜公,今且一懲西商,為天下窮官吐氣也。
”某悸不敢答。
俄屋角窸窣有聲,已越垣徑去。
次日,聞西商被盜,并箧中新舊借券,皆席卷去矣。
此盜殊多俠氣,然亦西商所為太甚,幹造物之忌,故鬼神巧使相值也。
許文木言:其親串有新得官者,盛具牲醴享祖考。
有巫能視鬼,竊語人曰:“某家先靈受祭時,皆顔色慘沮,如欲下淚。
而後巷某甲之鬼,乃坐對門屋脊上,翹足而笑。
是何故也?”後其人到官未久,即伏法。
始悟其祖考悲泣之由。
而某甲之喜,則終不解。
久而有知其陰事者曰:“某甲女有色,是嘗遣某妪誘以金珠,同宿數夕。
人不知而鬼知也,誰謂冥冥中可堕行哉!”王梅序孝廉言:交河城西有古墓,林木叢雜,雲藏妖魅, 犯之者多患寒熱,樵牧弗敢近。
一老儒耿直負氣,由所居至縣城,其地适中,過必憩息,偃蹇傲睨,竟無所見聞。
如是數年。
一日,又坐墓側,袒裼納涼。
歸而發狂,谵語曰:“曩以汝為古君子,故任汝放誕,未敢侮汝。
汝近乃作負心事,知從前規言矩步,皆貌是心非,今不複畏汝矣。
”其家再三拜禱,昏愦數日始痊。
自是索然氣餒,每經其地,辄俯首疾趨。
觀此知魅不足畏,心苟無邪,雖淩之而不敢校;亦觀此而知魅大可畏,行苟有玷,雖秘之而皆能窺。
門人蕭山汪生輝祖,字煥曾,乾隆乙未進士,今為湖南甯遠縣知縣。
未第時,久于幕府,撰《佐治藥言》二卷,中載近事數條,頗足以資法戒。
其一曰:孫景溪先生,諱爾周。
令吳橋時,幕客葉某一夕方飲酒,偃仆于地,曆二時而蘇。
次日閉戶書黃紙疏,赴城隍廟拜毀,莫喻其故。
越六日,又偃仆如前,良久複起,則請遷居于署外。
自言八年前在山東館陶幕,有士人告惡少調其婦。
本拟請主人專懲惡少,不必婦對質。
而同事謝某,欲窺婦姿色,慫恿傳訊。
緻婦投缳,惡少亦抵法。
今惡少控于冥府,謂婦不死,則渠無死法;而婦死由内幕之傳訊。
館陶城隍神移牒來拘,昨具疏申辯,謂婦本應對質;且造意者為謝某。
頃又移牒,謂:“傳訊之意,在窺其色,非理其冤;念雖起于謝,筆實操于葉。
謝已攝至,葉不容寬。
”餘必不免矣。
越夕而殒。
其一曰:浙江臬司同公言:乾隆乙亥秋審時,偶一夜潛出,察諸吏治事狀。
皆已酣寝,惟一室燈獨明。
穴窗竊窺,見一吏方理案牍,幾前立一老翁、一少婦。
心甚駭異,姑視之。
見吏初草一簽,旋毀稿更書,少婦斂衽退。
又抽一卷,沉思良久,書一簽,老翁亦揖而退。
傳诘此吏,則先理者為台州因奸緻死一案:初拟緩決,旋以身列青衿,敗檢釀命,必情實。
後抽之卷為甯波疊毆緻死一案:初拟情實,旋以索逋理直,死由還毆,改緩決。
知少婦為捐生之烈魄,老翁為累囚之先靈矣。
其一曰:秀水縣署有愛日樓,闆梯久毀,陰雨辄聞鬼泣聲。
一老吏言:康熙中,令之母喜誦佛号,因建此樓。
雍正初,有令挈幕友胡姓來,盛夏不欲見人,獨處樓中;案牍飲食,皆缒而上下。
一日,聞樓上慘号聲。
從者急梯而上,則胡裸體浴血,自刺其腹,并碎蠡刂周身如刻畫。
自雲曩在湖南某縣幕,有奸夫殺本夫者,奸婦首于官。
吾恐主人有失察咎,以訪拿報,婦遂坐磔。
頃見一神引婦來,事刂刃于吾腹,他不知也。
号呼越夕而死。
其一曰:吳興某,以善治錢谷有聲。
偶為當事者所慢,因密讦其侵盜陰事于上官,竟成大獄。
後自齧其舌而死。
又無錫張某,在歸安令裘魯青幕,有奸夫殺本夫者,裘以婦不同謀,欲出之。
張大言曰:“趙盾不讨賊為弑君,許止不嘗藥為弑父,《春秋》有誅意之法。
是不可縱也。
”婦竟論死。
後張夢一女子,披發持劍,搏膺而至曰:“我無死法,汝何助之急也?”以刃刺之。
覺而刺處痛甚。
自是夜夜為厲,以至于死。
其一曰:蕭山韓其相先生,少工刀筆,久困場屋。
且無子,已絕意進取矣。
雍正癸卯,在公安縣幕,夢神人語曰:“汝因筆孽多,盡削祿嗣。
今治獄仁恕,賞汝科名及子,其速歸。
”未以為信,次夕夢複然。
時已七月初旬,答以試期不及。
神曰:“吾能送汝也。
”寤而急理歸裝,江得風利,八月初二日竟抵杭州,以遺才入闱中式。
次年,果舉一子。
煥曾笃實有古風,其所言當不妄。
又所記《囚關絕祀》一條曰:平湖楊研耕在虞鄉縣幕時,主人兼署臨晉,有疑獄,久未決。
後鞫實為弟毆兄死,夜拟谳牍畢,未及滅燭而寝。
忽聞床上鈎鳴,帳微啟,以為風也。
少頃複鳴,則帳懸鈎上,有白須老人跪床前叩頭,叱之不見,而幾上紙翻動有聲。
急起視,則所拟谳牍也,反覆詳審,罪實無枉。
惟其家四世單傳,至其父始生二子,一死非命,一又伏罪,則五世之祀斬矣。
因毀稿存疑如故,蓋以存疑為是也。
餘謂以王法論,滅倫者必誅;以人情論,絕祀者亦可憫。
生與殺皆礙,仁與義竟兩妨矣。
如必委曲以求通,則謂殺人者抵,以申死者之冤也。
申己之冤以絕祖父之祀,其兄有知,必不願;使其竟願,是無人心矣。
雖不抵不為枉,是一說也。
或又謂情者一人之事,法者天下之事也。
使凡僅兄弟二人者,弟殺其兄,哀其絕祀,皆不抵,則奪産殺兄者多矣,何法以正倫紀乎?是又未嘗非一說也。
不有臯陶,此獄實為難斷,存以待明理者之論定可矣。
姚安公言:昔在舅氏陳公德音家,遇驟雨,自巳至午乃息,所雨皆漚麻水也。
時西席一老儒方講學,衆因叩曰:“此雨究竟是何理?”老儒掉頭面壁曰:“子不語怪。
” 劉香畹言:曩客山西時,聞有老儒經古冢,同行者言中有狐。
老儒詈之,亦無他異。
老儒故善治生,冬不裘,夏不絺,食不肴,飲不荈,妻子不宿飽。
铢積锱累,得四十金,熔為四錠,秘緘之。
而對人自訴無擔石。
自詈狐後,所儲金或忽置屋颠樹杪,使梯而取。
或忽在淤泥淺水,使濡而求。
甚或忽投圊溷,使探而濯。
或移易其地,大索乃得。
或失去數日,從空自堕。
或與客對坐,忽納于帽檐。
或對人拱揖,忽铿然脫袖。
千變萬化,不可思議。
一日,忽四錠躍擲空中,如蛱蝶飛翔,彈丸擊觸,漸高漸遠,勢将飛去。
不得已,焚香拜祝,始自投于懷。
自是不複相嬲,而講學之氣焰已索然盡矣。
說是事時,一友曰:“吾聞以德勝妖,不聞以詈勝妖也。
其及也固宜。
”一友曰:“使周、張、程、朱詈,妖必不興。
惜其古貌不古心也。
”一友曰:“周、張、程、朱必不輕詈。
惟其不足于中,故悻悻于外耳。
”香畹首肯曰:“斯言洞見症結矣。
” 香畹又言:一孝廉頗善儲蓄,而性啬。
其妹家至貧,時逼除夕,炊煙不舉。
冒風雪徒步數十裡,乞貸三五金,期明春以其夫館谷償。
堅以窘辭。
其母涕泣助請,辭如故。
母脫簪珥付之去,孝廉如弗聞也。
是夕,有盜穴壁入,罄所有去。
迫于公論,弗敢告官捕。
越半載,盜在他縣敗,供曾竊孝廉家,其物猶存十之七。
移牒來問,又迫于公論,弗敢認。
其婦惜财不能忍,陰遣子往認焉。
孝廉内愧,避弗見客者半載。
夫母子天性,兄妹至情;以啬之故,漠如陌路。
此真聞之扼腕矣。
乃盜遽乘之,使人一快;失而弗敢言,得而弗敢取,又使人再快。
至于椎心茹痛,自匿其瑕,複敗于其婦,瑕終莫匿,更使人不勝其快。
颠倒播弄,如是之巧,謂非若或使之哉!然能愧不見客,吾猶取其足為善。
充此一愧,雖以孝友聞可也。
盧霁漁編修患寒疾,誤延讀《
太夫人悔焉,哭極恸。
然每一發聲,辄聞闆壁格格響;夜或繞床呼阿母,灼然辨為霁漁聲,蓋不欲高年之過哀也。
悲哉!死而猶不忘親乎。
海陽鞠前輩庭和言:一宦家婦臨卒,左手挽幼兒,右手挽幼女,嗚咽而終,力擘之乃釋,目炯炯尚不瞑也。
後燈前月下,往往遙見其形,然呼之不應,問之不言,招之不來,即之不見。
或數夕不出,或一夕數出,或望之在某人前,而某